局外人 第二部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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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絕接待指導神甫,這已經是第三次了。
我跟他沒有什麼可說的,我不想說話,很快我又會見到他。
我現在感興趣的,是想逃避不可逆轉的進程,是想知道不可避免的事情能不能有一條出路。
我又換了牢房。
在這個牢房裡,我一躺下,就看得見天空,也隻能看見天空。
我整天整天地望着它的臉上那把白晝引向黑夜的逐漸減弱的天色。
我躺着,把手放在腦後,等待着。
我不知道想過多少次,是否曾有判了死刑的人逃過了那無情的,不可逆轉的進程,法警的繩索斷了,臨刑前不翼而飛,于是,我就怪自己從前沒有對描寫死刑的作品給予足夠的注意。
對于這些問題,一定要經常關心。
誰也不知道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像大家一樣,我讀過報紙上的報道。
但是一定有專門著作,我卻從來沒有想到去看看。
那裡面,也許我會找到有關逃跑的叙述。
那我就會知道,至少有那麼一次,絞架的滑輪突然停住了,或是在一種不可遏止的預想中,僅僅有那麼一回,偶然和運氣改變了什麼東西。
僅僅一次!從某種意義上說,我認為這對我也就足夠了,剩下的就由我的良心去管。
報紙上常常談論對社會欠下的債。
依照他們的意思,欠了債就要還。
不過,在想象中這就談不上了。
重要的,是逃跑的可能性,是一下子跳出那不可避免的儀式,是發瘋般地跑,跑能夠為希望提供各種機會。
自然,所謂希望,就是在馬路的一角,在奔跑中被一顆流彈打死。
但是我想來想去,沒有什麼東西允許我有這種享受,一切都禁止我作這種非分之想,那不可逆轉的進程又抓住了我。
盡管我有善良的願望,我也不能接受這種咄咄逼人的确鑿性。
因為,說到底,在以這種确鑿性為根據的判決和這一判決自宣布之時起所開始的不可動搖的進程之間,存在着一種可笑的不相稱。
判決是在二十點而不是在十七點宣布的,它完全可能是另一種結論,它是由一些換了襯衣的人作出的,它要取得法國人民的信任,而法國人(或德國人,或中國人)卻是一個很不确切的概念,這一切使得這決定很不嚴肅。
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從作出這項決定的那一秒鐘起,它的作用就和我的身體靠着的這堵牆的存在同樣确實,同樣可靠。
母親 這時,我想起了媽媽講的關于我父親的一段往事。
我沒有見過我的父親。
關于這個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可能就是媽媽告訴我的那些事。
有一天,他去看處決一名殺人兇手。
他一想到去看殺人,就感到不舒服。
但是,他還是去了,回來後嘔吐了一早上。
我聽了之後,覺得我的父親有點兒叫我厭惡。
現在我明白了,那是很自然的。
我當時居然沒有看出執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總之,是真正使一個人感興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如果一旦我能從這座監獄裡出去,我一定去觀看所有的處決。
我想,我錯了,不該想到這種可能性。
因為要是,有那麼一天清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繩子後面,可以這麼說,站在另一邊,作為看客來看熱鬧,口來後還要嘔吐一番,我一想到這些,就有一陣惡毒的喜悅湧上心頭。
然而,這是不理智的。
我不該讓自己有這些想法,因為這樣一想,我馬上就感到冷得要命,在被窩裡縮成一團,還禁不住把牙咬得格格響。
當然(口羅),誰也不能總是理智的。
比方說,有幾次,我就制訂了一些法律草案。
我改革了刑罰制度。
我注意到最根本的是要給犯人一個機會。
隻要有千分之一的機會,就足以安排許多事情。
這樣,我覺得人可以去發明一種化學藥物,服用之後可以有十分之九的機會殺死受刑者(是的,我想的是受刑者)。
條件是要讓他事先知道。
因為我經過反複的考慮,冷靜的權衡,發現斷頭刀的缺點就是沒給任何機會,絕對地沒有
我跟他沒有什麼可說的,我不想說話,很快我又會見到他。
我現在感興趣的,是想逃避不可逆轉的進程,是想知道不可避免的事情能不能有一條出路。
我又換了牢房。
在這個牢房裡,我一躺下,就看得見天空,也隻能看見天空。
我整天整天地望着它的臉上那把白晝引向黑夜的逐漸減弱的天色。
我躺着,把手放在腦後,等待着。
我不知道想過多少次,是否曾有判了死刑的人逃過了那無情的,不可逆轉的進程,法警的繩索斷了,臨刑前不翼而飛,于是,我就怪自己從前沒有對描寫死刑的作品給予足夠的注意。
對于這些問題,一定要經常關心。
誰也不知道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像大家一樣,我讀過報紙上的報道。
但是一定有專門著作,我卻從來沒有想到去看看。
那裡面,也許我會找到有關逃跑的叙述。
那我就會知道,至少有那麼一次,絞架的滑輪突然停住了,或是在一種不可遏止的預想中,僅僅有那麼一回,偶然和運氣改變了什麼東西。
僅僅一次!從某種意義上說,我認為這對我也就足夠了,剩下的就由我的良心去管。
報紙上常常談論對社會欠下的債。
依照他們的意思,欠了債就要還。
不過,在想象中這就談不上了。
重要的,是逃跑的可能性,是一下子跳出那不可避免的儀式,是發瘋般地跑,跑能夠為希望提供各種機會。
自然,所謂希望,就是在馬路的一角,在奔跑中被一顆流彈打死。
但是我想來想去,沒有什麼東西允許我有這種享受,一切都禁止我作這種非分之想,那不可逆轉的進程又抓住了我。
盡管我有善良的願望,我也不能接受這種咄咄逼人的确鑿性。
因為,說到底,在以這種确鑿性為根據的判決和這一判決自宣布之時起所開始的不可動搖的進程之間,存在着一種可笑的不相稱。
判決是在二十點而不是在十七點宣布的,它完全可能是另一種結論,它是由一些換了襯衣的人作出的,它要取得法國人民的信任,而法國人(或德國人,或中國人)卻是一個很不确切的概念,這一切使得這決定很不嚴肅。
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從作出這項決定的那一秒鐘起,它的作用就和我的身體靠着的這堵牆的存在同樣确實,同樣可靠。
母親 這時,我想起了媽媽講的關于我父親的一段往事。
我沒有見過我的父親。
關于這個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可能就是媽媽告訴我的那些事。
有一天,他去看處決一名殺人兇手。
他一想到去看殺人,就感到不舒服。
但是,他還是去了,回來後嘔吐了一早上。
我聽了之後,覺得我的父親有點兒叫我厭惡。
現在我明白了,那是很自然的。
我當時居然沒有看出執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總之,是真正使一個人感興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如果一旦我能從這座監獄裡出去,我一定去觀看所有的處決。
我想,我錯了,不該想到這種可能性。
因為要是,有那麼一天清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繩子後面,可以這麼說,站在另一邊,作為看客來看熱鬧,口來後還要嘔吐一番,我一想到這些,就有一陣惡毒的喜悅湧上心頭。
然而,這是不理智的。
我不該讓自己有這些想法,因為這樣一想,我馬上就感到冷得要命,在被窩裡縮成一團,還禁不住把牙咬得格格響。
當然(口羅),誰也不能總是理智的。
比方說,有幾次,我就制訂了一些法律草案。
我改革了刑罰制度。
我注意到最根本的是要給犯人一個機會。
隻要有千分之一的機會,就足以安排許多事情。
這樣,我覺得人可以去發明一種化學藥物,服用之後可以有十分之九的機會殺死受刑者(是的,我想的是受刑者)。
條件是要讓他事先知道。
因為我經過反複的考慮,冷靜的權衡,發現斷頭刀的缺點就是沒給任何機會,絕對地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