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 第二部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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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坐在被告席上,聽見大家談論自己也總是很有意思的。

    在檢察官和我的律師進行辯論的時候,我可以說,大家對我的談論是很多的,也許談我比談我的罪行還要多。

    不過,這些辯護詞果真有那麼大的區别嗎?律師舉起胳膊,說我有罪,但有可以寬恕的地方。

    檢察官伸出雙手,宣告我的罪行,沒有可以寬恕的地方。

    但是,有一件事使我模模糊糊地感到尴尬。

    盡管我心裡不安,但有時我很想參加進去說幾句,但這時我的律師就對我說:“别說話,這對您更有利。

    ”可以這麼說,他們好像在處理這宗案子時把我撇在一邊。

    一切都在沒有我的幹預下進行着。

    我的命運被決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見。

    我不時地真想打斷他們,對他們說:“可說來說去,究竟誰是被告?被告也是很重要的。

    我也有話要說呀。

    ”但是三思之後,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再說,我應該承認,一個人對别人所感到的興趣持續的時間并不長。

    例如,檢察官的控訴很快就使我厭煩了。

    隻有那些和全局無關的片言隻語,幾個手勢,或連珠炮般說出來的大段議論,還使我感到驚奇,或引起我的興趣。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他的思想實質是我殺人是有預謀的。

    至少,他試圖證明這一點。

    正如他自己所說:“先生們,我将提出證據,我将提出雙重的證據。

    首先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事實,然後是這個罪惡靈魂的心理向我提供的晦暗的啟示。

    ”他概述了媽媽死後的一系列事實。

    他提出我的冷漠,不知道媽媽的歲數,第二天跟一個女人去遊泳,看電影,還是費南代爾的片子,最後同瑪麗一起回去。

    那個時候,我是花了很長時間才明白他的話的,因為他說什麼“他的情婦”,而對我來說,情婦原來就是瑪麗。

    接着,他又談到了萊蒙的事情。

    我發現他觀察事物的方式倒不乏其清晰正确。

    他說的話還是可以接受的。

    我和萊蒙合謀寫信把他的情婦引出來,然後讓這個“道德可疑”的人去羞辱她。

    我在海灘上向萊蒙的仇人進行挑釁。

    萊蒙受了傷。

    我向他要來了手槍。

    我為了使用武器又一個人回去。

    我預謀打死阿拉伯人。

    我又等了一會兒。

    “為了保證事情幹得徹底”,我又沉着地、穩妥地、在某種程度上是經過深思熟慮地開了四槍。

     “事情就是這樣,先生們,”檢察官說,“我把這一系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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