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實地訪問(2)

關燈
人寫的關于吃飽了的人的故事”(這句評論後來成了一句名言)。

    當時中産階級寫的關于中産階級的任何文章,隻要是能夠打破上流社會的一些束縛,就會受歡迎。

    但是,一份好的社會文獻并不一定是一本好的小說。

    奧威爾對于内容和形式結合的關注,并不僅僅是一個小說評論家例行公事式的找茬:奧威爾自己早期的作品也存在這樣的問題。

    同時,由于他的文章沒有在其他雜志上出現,人們就把他看成《阿黛菲》的定期撰稿人。

    《阿黛菲》的發行量并不大,就幾千份,但這隻是開始。

    在練筆的間隙,奧威爾完成了對《小人日記》的修改,差不多已經是這本書最後出版的樣子了,他又一次把它寄給了凱普,在秋天的時候,凱普給他的回複還是拒絕。

     奧威爾開始計劃最富野心的流浪旅行。

    7月,他寫信給布蘭達·索爾科德,約她在學校放假之前見個面,信中同時提到了他的這次旅行計劃。

    他很誠懇地說,如果他們倆能一起出遊會很有意思。

    “但是我想你如果像你所說的那麼怕髒,就不會跟我在一起了。

    ”說完,他又簡潔地加了一句,怕髒實在是大錯特錯了。

    當時去東部度假的傳統是在暑假末的時候去肯特郡啤酒花地裡參與勞作:奧威爾知道,這樣的素材會很受報紙雜志的歡迎,于是打算親自到當地去尋找第一手的資料。

    這年夏天的前段時間,奧威爾呆在索思伍德,看到了——至少他自己覺得看到了——華爾博斯維克墓地的鬼(用眼睛餘光看到的是一個男人,穿着好像是棕色的外衣)。

    之後他去了倫敦和菲爾茲家。

    8月5号,他口袋裡隻有14先令了,那天晚上,他在威斯敏斯特大橋路上的盧·利維客棧住了一晚,此後2天又和特拉法爾加廣場上的遊民在一起度過。

    2天後,他寫信給丹尼·科林斯,告訴他這段經曆,同時明智地建議丹尼,“聽我的,永遠不要在特拉法爾加廣場上過夜”。

    午夜之前,一切還“可以忍受”,他描述道,此後,寒氣開始侵襲,像是能把人凍僵,清晨四點的時候,他隻能抱着一堆報紙把自己包了起來。

    1小時之後,他和其他一些廣場露宿者轉移到聖馬丁巷子的一家小咖啡館裡,在那裡,花上2便士你可以舒舒服服地喝上一杯咖啡,絕對不會有人來打攪你。

    最重要的一點還在于,奧威爾饒有興趣地發現了廣場上的一些潛規則:上午的時候,你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甚至可以在噴泉裡刮胡子,但是不能睡覺,那樣的話,就會有警察來把你叫醒。

    從下午開始一直到晚上9點,你可以坐在長椅子上,或者坐在雕像的底座上,但是如果你坐在地上,又會有人來趕你走。

    從9點開始直到午夜時分,每5分鐘都會有警察來叫醒你,午夜以後是每隔半小時,而沒有一次“有正當理由”。

     從奧威爾在此後6周所寫的日記裡可以看出,他渴望能從肯特郡帶着一些“作品”回去,這些日記中有一些非常細緻的描述,好多内容後來被重新加工寫進了《牧師的女兒》。

    奧威爾在索思沃克大橋路上的另一家寄宿旅館又呆了一晚,那是倫敦僅有的幾家7便士客棧之一,而且“看上去就值那個價”(床與床之間隻有5英尺的間隔,廚房是個地窖,管事的面前放了一碟果醬小餅,離廁所門隻有一碼之遙)。

    奧威爾動身前往肯特郡,路上又遇到了3個同伴,3個人中的一個名叫“金傑”的人充當領導,他給了奧威爾創作靈感,于是便簡單地描繪了這個人。

    金傑曾經是個戰士,顯然犯過一些不太嚴重的罪。

    奧威爾猜想,過去的5年裡,當他不在監獄裡呆着的時候,可能每天都要違背一些法律。

    看到金傑讨飯時的娴熟和特殊技能之後,奧威爾顯然非常佩服他——在《牧師的女兒》中,就以他為原型,具體描繪了一個這樣的“小人物”。

    3個人當中,他對第2個人就沒有這麼喜歡了,第2個人叫
0.09672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