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堅石詐騙案獨家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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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7日,因在京城制造“堅石”詐騙大案而轟動一時的堅石房地産經紀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及其女友蔡敏,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其全部個人财産和有期徒刑10年。

    曆時2年的堅石案最終落幕。

     與法院一審時各大媒體記者蜂擁而至摩肩接踵的景象截然相反的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非常低調地審結了這起備受關注的大案。

    在終審宣判時,沒有任何媒體跟蹤采訪,到庭參加終審判決的除了法官和一位年輕的辯護律師外,隻有本文作者作為法院工作人員參加了宣判的全部過程。

     這起沸沸揚揚的大案的結局,與其說是低調,不如說是冷清。

    而于波和蔡敏仿佛已經預知了終審被維持原判的結果,他們在整個宣判前後自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直到宣判後被押上警車,悄悄融入東二環熙熙攘攘的車流裡,在北京春天的第一次沙塵暴來臨之前,朝着郊外的監獄緩緩駛去。

     仿佛這個春天的第一場突如其來的沙塵暴,大風起時,所有的人唯恐避之不及掩面而行,家家關門、戶戶落鎖。

    當風停沙落,一切都變成曆史的塵埃,桃花紅梨花白,一樹煙柳就染暖了京城春天,此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忘記了沙塵暴曾經肆虐橫行。

    就像于波掀起的房産中介的這起沙塵暴,2005年還是怨聲鼎沸,但到2006年春天,當本案真正終結的時候,曾經關注這個案件的人似乎已經忘記于波,忘記“堅石”,就像忘記我們人生中擦肩而過的一個過客。

     堅石詐騙案,一粒塵埃引發的沙塵暴。

    現在于波就是這樣一粒落地的塵埃,盡管他的公司的名字曾經叫作“堅石”。

     但是北京還會不會出現坑害數百名業主的第二個堅石呢?客戶在房屋租賃過程中如何避免上當受騙?堅石案的本來面目是什麼呢? 潘石屹旗下的堅石,一塊著名的燙手山芋 堅石詐騙案之所以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其實人們真正關注的不是于波和他的女友蔡敏,他們隻不過是一個房地産中介裡的小小沙塵。

    人們真正關注的,是頻頻在各種媒體上露面的地産大亨潘石屹。

    作為中國房地産界出鏡率最高、知名度最高的地産商,與潘石屹有關的任何風吹草動,都是媒體追逐的對象,何況正是潘石屹注冊了堅石公司,他本人就是堅石公司的第一任法人,他的弟弟接手後轉讓給了于波,而于波在詐騙的過程中對外宣稱公司的法人是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堅。

    因為潘石屹的名人效應,于波蒙騙了很多人,所以,堅石出事之後,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有一點幸災樂禍的味道,他們巴不得名聲赫赫的潘石屹出點什麼新聞,以此增加報道的閱讀量。

    基于這個不為外人道的因素,衆多媒體把一起司空見慣的詐騙案炒作成了2005年京城房地産界第一大案。

     其實,這确實有點冤枉了老潘兄弟倆,因為潘石堅經營堅石時,雖然公司處于虧損狀态,卻沒有任何房屋中介方面的經濟糾紛,潘石堅把堅石這塊燙手的山芋轉手給于波之後,于波卻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打着潘石堅是公司法人的旗号進行詐騙,才因此波及潘石屹和潘石堅兄弟倆。

     如果說潘石堅有錯的話,錯在他遇人不淑,或者錯在把一個雖然虧損但是卻非常著名的公司賣給了于波。

    但如果他事先預知于波會舉着他的旗号到處詐騙,甚至最後還讓哥哥潘石屹拿出1000多萬元“私房錢”擺平此事,當初于波就是磕頭作揖,潘石堅也不會當這個冤大頭的。

     堅石案件初期,同樣當了冤大頭的潘石屹曾經非常堅定地對媒體宣稱,絕不“不給壞蛋買單”,但在于波落網後,被騙的幾百名房主四處告狀上訪,面對方方面面的壓力,潘石屹最終還是頂不住了,最終決定拿出他個人的1000萬元“私房錢”,為壞蛋“買單”,也因此平息了堅石案可能引發的集團訴訟。

     這可能是一向高調風光的潘石屹不得不面對的負面新聞,因此引來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

    其實,在堅石案件之前,北京已經有多家房地産中介機構卷款逃走,在堅石案之後,也有比堅石案更嚴重的房地産中介詐騙案件出現,而且再也沒有潘石屹這樣的地産大亨出面買單,但其他案件的影響,都遠遠不如堅石案出名。

     堅石案出名就出在潘石屹身上。

     1999年9月,在京城聲名鵲起的房地産商潘石屹注冊了北京堅石房地産咨詢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産咨詢和中介等業務。

    于1999年11月24日,北京堅石房地産咨詢有限公司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1000萬元,住所地為北京市懷柔縣雁栖鎮下莊村南,法定代表人為潘石屹。

     2001年5月15日,堅石公司變更名稱為北京堅石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堅,其餘登記事項均未變更。

    堅石公司于2001年8月10日在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2004年6月,房屋管理工作劃歸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管理)領取《京國土房管市二字(1999)第050号北京市房地産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該證書有效期為2001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

    該證書備注中說明市及區縣國土房管部門每年對房地産經紀機構進行年度審查,未通過年審者,其資質證書失效,房地産經紀機構申請登記的事項發生變更時,應向所在區縣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堅石公司在2002年、2003年作過房地産經紀機構資質年審。

    但在此後的2003年6月24日、8月13日、10月31日,堅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變更為于波、段玉龍、王建華;公司住所地已由北京市懷柔縣雁栖鎮下莊村南實際變更為北京市海澱區大鐘寺附近的中鼎大廈,且在半年之内多次更換法定代表人。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堅石公司向房主、房客出示的均是潘石堅任法定代表人時的營業執照及房地産經紀機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