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解密農發行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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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金融司原司長徐放鳴身着囚衣,被押上法庭。

    法院認定,徐放鳴在任期間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利,并受賄214萬餘元。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全部财産。

     一審判決後,徐放鳴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過慎重審理,鑒于徐放鳴的犯罪後果沒有給國家造成特别嚴重的損失,在偵查期間已經追繳部分受賄款項,在二審期間徐放鳴的親屬又積極代為退繳全部剩餘受賄款項,且認罪态度較好等具體情節,可對其再予從輕處罰,依法予以改判。

     2006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受賄罪判處徐放鳴有期徒刑13年。

     金融高管落馬的切膚之痛 随着涉案人物相繼受審和判決,農發行窩案似乎已經塵埃落定,但是該案所反映出的問題并沒有因司法懲處而終結。

    金融高管問題頻發顯然不是中國銀行業改革的必然産物,但毋庸諱言,這些事件的發生說明中國金融業存在一些問題。

    金融高管出事,從表面上看是一個金融腐敗問題,但更深層次的問題是,什麼樣的人才放心讓他們看管國家“錢袋子”? 金融高管頻頻出事,暴露出我國金融界傳統的人事任免機制存在問題。

    衆所周知,中國的金融高管基本上不是由市場選擇而是由組織任命的。

    因此這些高管更多的是對上級組織而不是對所在銀行負責,這便造成個人權力過大,缺乏市場的有效約束監督。

    市場經濟條件下真正規範和有效的用人機制是:在市場上選拔人才,以市場方式對待人才。

    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銀行業改革必須進行人事任免制度創新。

     金融高管落馬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銀行業充分競争的市場環境尚未真正形成。

    中國的金融高管頻頻出事,不能抹殺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已經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貪污受賄、弄虛作假,仍是當前我國金融界的弊病之一。

    在這樣一種大環境下,金融高管不能獨善其身,腐敗現象仍然存在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這裡固然有中國銀行業整體改革滞後的原因,但更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國銀行業充分競争的市場環境尚未真正形成。

    隻有競争的市場,才能孕育出優質的商業銀行和銀行家。

    因此,必須改進國有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銀行業的激勵約束機制,政府要以第一責任人的身份去積極創建公平競争的市場環境。

     近年來,金融大案頻頻發生,銀行高管接二連三落馬,部分銀行内部管理松弛、有章不循的混亂局面暴露無遺。

    2006年陸續宣判的農發行窩案、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受賄案,更讓人們認識到金融犯罪之猖狂。

     根據北京檢察機關的調查,近年“窩案”、“串案”主要發生區域指向金融、财政、交通、電信等行業。

    金融等行業“窩案”、“串案”多發為“反腐敗鬥争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提供了注腳。

    一些位高權重的腐敗分子“紮成堆”、“抱成團”,問題越來越嚴重,他們“利益均沾”、“互相掣肘”、“披着合法外衣”的手法使案件的查辦越來越艱難。

     近年來,在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地毯式的排查中,一批金融案件浮出水面。

    中國銀監會官方網站2006年11月披露,僅僅2006年1月到9月,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處理涉案人員744人,有110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高管犯罪行為大多發生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和本世紀初的幾年,而這正是國有商業銀行轉型的關鍵階段,國家開始賦予各商業銀行運用信貸資金的充分權力,而與此相适應的監管體制和銀行内部治理機制卻未完全到位。

    近年來發生的一些金融大案,顯示了中國銀行業這段特殊的曆史時期的案件特點。

     從某種意義來說,我國銀行的高管與一些政府管理機構的官員無異,個人的絕對權力過大,産生尋租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計劃經濟時代銀行按行政區域設置,國有銀行帶有很重的行政色彩,迄今銀行的高管為“高官”已成常理,一些制度性因素在多次改革中并沒有完全解決。

     最近,國務院在對農發行業務範圍拓展申請的答複中,特别要求農發行必須首先搞好内部體制改革和管理。

    這是非常及時的,内部問題不解決,事後的懲罰隻能是“屢懲屢犯”。

    目前,中國金融行業必須從體制上産生讓金融家主動為國家着想的原動力。

    隻有如此,才能為防止金融家群體的“塌方”尋找到一條出路。

     于大路的忏悔書 我原來任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是2004年6月3日被中央紀委“雙規”的,8月13日是因為涉嫌受賄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8月25日被檢察院依法逮捕的,成為人民的罪人。

     小的時候,我也有過美好的童年和遠大的理想與抱負。

    15歲就參加工作,是在黑龍江中蘇邊境珍寶島附近的生産建設兵團,那個地方非常艱苦,6年務農我什麼活都幹過,什麼苦都吃過。

     1975年作為優秀知青被選送到哈爾濱的一所大學讀書,我的父母均是教師,家庭可謂書香門第。

     從學校畢業後,我被分配到銀行工作,我當過出納、會計、信貸員,當過縣支行行長。

    在黨的培養教育下,又較早地走上了領導崗位。

    由于我熟悉銀行會計業務、文筆還算可以,1989年被選調到農業銀行總行會計部,以後給一位副行長當過三年專職秘書。

    可以說那一段時間是一路升遷,朝氣蓬勃。

    女兒現正在北京大學讀書,愛人也在銀行工作,一家人十分幸福。

     往事不堪回首,在我仕途剛剛起步,事業輝煌、家庭幸福的時候,我卻淪為階下囚。

    人生慘痛的失敗一夜之間造成的巨大反差,常使我暗自流淚,痛心疾首。

    歲月無情地流逝,而我的人格永遠釘在了恥辱的十字架上,對子女、對家庭、對我們一切都将産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我為什麼會堕落到這個地步,又有哪些深刻的教訓呢? 拜金欲念是我世界觀蛻變的開始。

     20世紀90年代,經商熱潮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由于市場剛剛建立,市場規則尚不完善,不法官商相互勾結發不義之财的大有人在。

    與此同時,拜金主義,一切朝錢看的思想也在社會上泛濫起來。

    我覺得自己作為金融企業掌握财政部門的負責人,為黨工作了近三十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經濟也不厚實,心态因此失去平衡。

     日子長了,由以往憤恨官商變為羨慕官商。

    特别是見到有的領導為自己下海經商的子女鋪墊,為所謂的朋友介紹生意,日子一下闊綽起來,真是眼熱心燙。

    這使我對金錢的欲望迅速地強烈起來,從而導緻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扭曲和蛻變。

    最終在金錢的誘惑下失去應有的拒腐防變能力,淪為人民的罪人。

    1998—2001年,我利用職權之便為他人經商提供方便,謀取利益,收受了數百萬元巨額賄賂。

     在以後幾年的日子裡,我斂的錢是多了,而良心卻黑了,守着不義之财不敢花,而每天過得提心吊膽,斂财越多,内心的罪惡感越重。

    當我見到别的貪官紛紛落馬,就倍感“心憂魂驚、草木皆兵”。

     我的“金錢夢”現已破碎,這個結局的始作俑者就是我自私、虛榮的不平衡心理和錯位的人生觀。

    如今我身陷囹圄,讓我重新描繪心中幸福,那就是:淡泊名利、知足常樂、一家團圓、無憂無慮,吃家常飯,睡安心覺,健康平安每一天,即使錢少了,也是幸福的。

     以權謀私是我蛻變的根本原因。

     在改革開放的市場經濟大潮中,我漸漸地放松了政治學習和思想改造,結交的朋友整天吃喝玩樂、燈紅酒綠。

    羨慕和追求腐朽的資産階級生活方式,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個人謀取利益的工具。

    1998年總行租了一批設備,某些供貨商得到利益後,為表示感謝,送錢給我。

    當我看到商人一夜之間就可以成為暴發戶,覺得他們掙錢真容易,送給我這點錢對他們來講可謂“九牛一毛”,我受之酬款也講得過去。

     當我知道徐放鳴通過我介紹的一家公司做了農發行租賃業務,而徐的朋友從這家公司一次就拿走700多萬元。

    不言而喻,這個時候大家都在抓錢,我不撈點也白不撈。

    當這家公司的經理送我200多萬元錢時,我就欣然笑納。

    一連串的肮髒交易,暴露了我無恥的權錢交易和對金錢的貪婪。

     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一旦與利益挂鈎,就是對權力的亵渎,最終被權力所傷,甚至是緻命的傷。

    我深深地體會到,作為一個領導幹部,不管工作多麼繁忙,切不可放松學習,不管社會生活如何變化,切不可放松自律,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

     僥幸心理是我斂财不計後果的動力。

     我的犯罪是從世界觀蛻變,革命意志衰退開始的。

    當我第一次收受别人的賄賂時,思想也有過“收”還是“不收”的矛盾鬥争,心裡也在自問,這是犯罪嗎?其實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做否定。

    你幫我忙,我領你情,人與人之間往來誰人能免?掩耳盜鈴的自欺欺人無非是為淡化内心深處的罪惡,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而核心則是僥幸心理。

    一個送錢,一個收錢,一無旁證,二無憑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風險何在?況且行賄與受賄在法律上是一根繩上的兩隻螞蚱,誰會送了錢之後又去告發自己犯了行賄罪呢? 權錢交易的假象,行賄受賄的隐蔽性,确實不是一時一事就可以暴露的,僥幸心理在一定時間内得逞,其結果便是膽子越來越大,到後來受賄已不是什麼僥幸心理,而是肆無忌憚,利令智昏,因而最終敗露就毫不奇怪了。

     綜上所述,我的人生悲劇和血的教訓,再次警示人們,尤其是那些重權在握的領導幹部,平時就要防微杜漸,潔身自好,慎重交友,淡泊名利,珍惜人生美好的幸福生活,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穩、走好。

    “痛莫大于不聞過,辱莫大于不知恥。

    ”雖然我已年過半百,但我仍有信心,自覺學法守法,認真改造世界觀,告别恥辱的昨天,珍惜難得的今天,迎接美好的明天,努力重塑健康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