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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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家不知道你說啥東西,你身上很舒服就對了。
所以說,我們翻這個身,對我們來說,就意思比較明了。
那麼,如果我們前面五根翻行盡、能聞、能嗅、能嘗、積聚,那就是這本書寫下來,人家就看不懂了。
那麼,此言“體即是根”,它的體就是根,身就本身就是個根,這積聚一個堆堆,就是一個根,這是身根。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
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
乃識所依之根也。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
”這五個眼耳鼻舌(身)叫根的話,都有出生的意思。
“出生”什麼?出生識。
“增上”,就是識的增上緣。
那麼,都有“出生增上”的意思。
這個,前面我們講《五蘊論》的時候,把根的意思講了很多了,這不重複了,自己回去,去參考一下。
那麼,它的體是什麼?“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
”這個也講過的,身根,它就是能造的四大、所造的色香味觸這個八個法——它的體性。
那麼,“乃識所依之根也。
”根就是識依它而生的,依止這個根而生的識。
不管你是眼根也好、耳根也好,都是能造所造八個法所成的。
那麼,它是識所依止的,眼根是眼識所依,耳根是耳識所依,乃至身根,身識所依,都是識所依的。
那麼,解釋這個根了。
那麼,五個根、六個色,那麼,一共加起十一個法,是色蘊,就是色法。
那麼,五個根講完了,講六個色(六個境)。
五境 色境 言六色者,眼所取故。
有二十五種。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
此皆方處示現義,顔色之色也,對眼識故。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耳。
“色者,眼所取故。
有二十五種。
”這個就比《五蘊論》廣了,眼所取的境界,有二十五種。
哪二十五呢?“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等等,有二十五種。
“此皆方處示現義,顔色之色也。
”我們前面說的,這麼多青黃赤白乃至到空一顯色,“空一顯色”就是說我們看天空,什麼東西也沒有,就看到一個藍色,天的藍色,那麼,這些都是方處示現,有方向、有處所的示現的色。
什麼色呢?顔色的色,對眼識來說的,眼睛所見的是顔色的色,而質礙的那個色,那身上碰到了才知道,不是對眼根的。
所以我們前面說的色有兩種——顔色的色、質障的色。
這是我們說的眼根所對的境,二十五種,都是“方處示現”,是顔色的色。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
”質礙叫色,那是所有的色的總名字,不但是眼的所對的境,那就是說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些都是質礙的,這是總的色。
一個是狹義的色,一個是泛義的色,這個,在《俱舍》裡是辯了的,這裡沒有辯,但是給你分開來了。
那我們看眼睛所對的色是狹義的色,顔色的色,那麼,質礙的色,就包括這十一個法,當然無表色是有争論的,無表色沒有質礙的,它是法處所攝的色,那就沒有什麼質礙可說,也是假安立的,後邊就要講的。
那麼,這個質礙的色是色法的總名,那就色蘊的色,一個是色處的色,這個兩個是不一樣。
所以說,假使我問你:什麼叫色,或者色有幾種。
那你要反問一下,你問我這個色還是蘊色還是處色,是五蘊的色,那就是十一個色,“變礙為性”,如果你處色就是眼睛所對的處,色處的色,那就這個二十五種,顔色的色,沒有質礙的。
那麼就是說,你問問題你要把對方的要點問到。
如果你不問的話,你說二十五種,青黃赤白,明明對的,他說“錯了”。
為什麼?“我問你是色蘊的色,應當是十一種”。
如果你說了十一種,他就說“你又錯了,我說的是顔色的色,那個二十五種”,那就總是要輸的了,那你怎麼辦呢?先要問一下,你到底問是什麼色。
你問的是處色,那是色處的色,那可以說二十五種,你說蘊色,那麼,是十一種,是質礙的色,變礙為色。
所以說在辯論的時候,這個要注意的,人家提一個問題,不要冒冒然地回答,你要問他是什麼,就是他的概念要明确才好回答,因為這個色有兩個含義,一個色處的色,一個是色蘊的色。
色蘊的色(質礙的色)(泛義)十一種 色處的色(顔色的色)(狹義)二十五種 下面我們是要講第四種——心不相應行。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
在《俱舍》裡邊,十四種,那麼,在《五蘊論》裡邊,也是十四種,但是,一個不一樣,《俱舍》裡邊,“得”、“非得”,它隻一個“得”,而加了一個“異生性”。
那麼,這裡卻是更加了十個,二十四個了。
此乃色心分位。
蓋依前三法一分一位假立得
所以說,我們翻這個身,對我們來說,就意思比較明了。
那麼,如果我們前面五根翻行盡、能聞、能嗅、能嘗、積聚,那就是這本書寫下來,人家就看不懂了。
那麼,此言“體即是根”,它的體就是根,身就本身就是個根,這積聚一個堆堆,就是一個根,這是身根。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
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
乃識所依之根也。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
”這五個眼耳鼻舌(身)叫根的話,都有出生的意思。
“出生”什麼?出生識。
“增上”,就是識的增上緣。
那麼,都有“出生增上”的意思。
這個,前面我們講《五蘊論》的時候,把根的意思講了很多了,這不重複了,自己回去,去參考一下。
那麼,它的體是什麼?“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
”這個也講過的,身根,它就是能造的四大、所造的色香味觸這個八個法——它的體性。
那麼,“乃識所依之根也。
”根就是識依它而生的,依止這個根而生的識。
不管你是眼根也好、耳根也好,都是能造所造八個法所成的。
那麼,它是識所依止的,眼根是眼識所依,耳根是耳識所依,乃至身根,身識所依,都是識所依的。
那麼,解釋這個根了。
那麼,五個根、六個色,那麼,一共加起十一個法,是色蘊,就是色法。
那麼,五個根講完了,講六個色(六個境)。
五境 色境 言六色者,眼所取故。
有二十五種。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
此皆方處示現義,顔色之色也,對眼識故。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耳。
“色者,眼所取故。
有二十五種。
”這個就比《五蘊論》廣了,眼所取的境界,有二十五種。
哪二十五呢?“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等等,有二十五種。
“此皆方處示現義,顔色之色也。
”我們前面說的,這麼多青黃赤白乃至到空一顯色,“空一顯色”就是說我們看天空,什麼東西也沒有,就看到一個藍色,天的藍色,那麼,這些都是方處示現,有方向、有處所的示現的色。
什麼色呢?顔色的色,對眼識來說的,眼睛所見的是顔色的色,而質礙的那個色,那身上碰到了才知道,不是對眼根的。
所以我們前面說的色有兩種——顔色的色、質障的色。
這是我們說的眼根所對的境,二十五種,都是“方處示現”,是顔色的色。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
”質礙叫色,那是所有的色的總名字,不但是眼的所對的境,那就是說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些都是質礙的,這是總的色。
一個是狹義的色,一個是泛義的色,這個,在《俱舍》裡是辯了的,這裡沒有辯,但是給你分開來了。
那我們看眼睛所對的色是狹義的色,顔色的色,那麼,質礙的色,就包括這十一個法,當然無表色是有争論的,無表色沒有質礙的,它是法處所攝的色,那就沒有什麼質礙可說,也是假安立的,後邊就要講的。
那麼,這個質礙的色是色法的總名,那就色蘊的色,一個是色處的色,這個兩個是不一樣。
所以說,假使我問你:什麼叫色,或者色有幾種。
那你要反問一下,你問我這個色還是蘊色還是處色,是五蘊的色,那就是十一個色,“變礙為性”,如果你處色就是眼睛所對的處,色處的色,那就這個二十五種,顔色的色,沒有質礙的。
那麼就是說,你問問題你要把對方的要點問到。
如果你不問的話,你說二十五種,青黃赤白,明明對的,他說“錯了”。
為什麼?“我問你是色蘊的色,應當是十一種”。
如果你說了十一種,他就說“你又錯了,我說的是顔色的色,那個二十五種”,那就總是要輸的了,那你怎麼辦呢?先要問一下,你到底問是什麼色。
你問的是處色,那是色處的色,那可以說二十五種,你說蘊色,那麼,是十一種,是質礙的色,變礙為色。
所以說在辯論的時候,這個要注意的,人家提一個問題,不要冒冒然地回答,你要問他是什麼,就是他的概念要明确才好回答,因為這個色有兩個含義,一個色處的色,一個是色蘊的色。
色蘊的色(質礙的色)(泛義)十一種 色處的色(顔色的色)(狹義)二十五種 下面我們是要講第四種——心不相應行。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
在《俱舍》裡邊,十四種,那麼,在《五蘊論》裡邊,也是十四種,但是,一個不一樣,《俱舍》裡邊,“得”、“非得”,它隻一個“得”,而加了一個“異生性”。
那麼,這裡卻是更加了十個,二十四個了。
此乃色心分位。
蓋依前三法一分一位假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