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廣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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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九?一七六 雲何證得二種轉依?
【疏翼】
第二略廣釋中,第二廣釋﹝第二十九﹞頌義。
【述記?卷五十五】 自下、廣前頌文,有叁︰初、問,次、略答,後、廣解[1]。
問能證之因,所得之果,雙爲問也。
【論文】 九?一七七 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疏翼】 第二廣釋頌義中,第二略答。
【述記?卷五十五】 次、略答也。
「十地中」者,所經位也;「修十勝行」,所修因也;「斷十重障」,所治斷法,此言「重」者,如第一卷初解[2];「證十真[3]如」,所觀照法;由此四種因故,「二種轉依」果,「由斯證得」。
後證轉依,必有經位。
位有多種,且說少[4]分能證之位,修習位也。
故此最初,先明十地。
此無別體,「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5]如」時,名「十地」也。
總釋別位。
既知分位,必有修行,故次「十地」,明「十勝行」。
即是廣前「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既修此行,必有所因,故次乃明「斷十重障」,即廣頌中「舍二粗重」。
既[6]知所「斷十重障」法,必有所證,故次乃明「十」種「真如」。
即廣頌中「舍二粗重」之時「轉依」。
雖已分證,未名圓滿,此乃因位。
廣前叁句,即是「漸次悟入」[7]。
「二種轉依由斯證得」,明所得果。
即廣前頌第四句文,正明悟入。
總爲第二、略答文也。
【論文】 九?一七八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疏翼】 第二廣釋頌文中,第叁廣解。
于中分二︰一、廣因,二、廣果。
初中分四︰一、廣十地,二、廣勝行,叁、廣十重障,四、廣所證如。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五】 第叁、次第廣前答也。
初、廣因,後、廣果。
因中有四︰初、廣十地。
于中有叁︰初、解十別名,二、出地體性,叁、釋總地義。
「初獲聖性[8]」者,謂初斷凡夫[9]性、得聖性,即依無漏無分別智等俱行五蘊種子爲聖性體;異生性體唯二障種。
若此聖性取叁乘初智種正,已[10]能生現功能,名爲聖性;依分別二種,立異生性。
俱生二障種雖有,亦非凡夫性[11],依能生初無漏種,立聖性故;凡夫時有初無漏種,而非聖性,未能生故。
分別之障,障聖性者,名爲凡性;無漏之性能斷凡性者,名爲聖性。
若爾,後諸無漏,應非聖性!不能斷分別障故,前劣者已舍故。
此亦不然。
性能斷故,是彼類故,亦名聖性。
各隨自乘所治,既爲凡性,亦隨自乘能治,名爲聖性,即隨二空。
一、空[12]智種爲體:若現行智爲體,起世俗心,應非聖者!若菩薩,是大士夫之聖性,非如二乘小人之聖性。
二、「具證二空」:簡二乘等唯證一空,今從诠說,說如爲空,如非空也。
叁、「能益自、他」:簡彼二乘唯自利也。
由獲大士「聖性」、「具證二空」、「益自、他」叁因,故生大喜,此地名「極喜地」。
簡後菩薩非初得聖性,不名「極喜」;及簡二乘無是叁勝,初得果時,不名「極喜」。
若爾,菩薩初果,何故不名預流? 《對法》第十四說︰何緣菩薩已得[13]超界,而非預流也?由得不住道,一向預流行不成就故[14];預聖之流,樂住于道,厭出生死故。
何緣亦非一來也?故[15]受諸有無量生故[16]。
《十地論》第五卷說:菩薩生欲界,不退靜慮[17]。
《對法》第十叁說︰菩薩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色界中。
已證得威德菩薩,凡所受生,皆欲利益安樂有情,以無色界非成熟有情處故。
彼自解言「住靜慮」者,由此菩薩善巧回轉[18]故[19]。
《瑜伽》[20]、《顯揚》[21]等,此文非一。
由此義故,不名不還,複[22]還來故。
何故不名阿羅漢者,此亦可名,如前第叁卷引[23]。
至此卷末,當知[24]。
由此,初地菩薩不名預流,預流之果不名極喜。
《攝論》第七︰唯有具二利故喜,對彼二乘名報喜故[25]。
無性雲︰若初地,極[26]喜[27]不相應者,自後諸地,亦不相應。
此爲先故[28]。
《十地論》第一卷說︰無上二利[29],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
即與此二因同,具[30]證二空[31],此論獨有。
四十七說︰此地[32]善決定故;四相發心故;發起精進、發正願故;淨修地[33]法故;開曉餘地[34]故;修治善根故;受生故;威力故[35]。
如彼[36],及《十地經》第一、第二、叁[37]卷廣解[38]。
《璎珞經》下卷雖別釋十地名,然不及此[39]。
此地,即[40]願最勝,有十大願等,並如彼二論說。
【論文】 九?一七九 二、離垢地:具淨屍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二解第二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其初地時,已離粗犯戒垢,然此二地,能全離故,所以說之,望前細故。
下十一障中,當辨二障攝[41]。
「淨屍羅」者,謂別解脫、道、定共也,即通叁種。
雖第叁地始發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已滿故。
或依別解[42]脫,亦能全離加行,後起根本罪故;非定、道共能離加行,後起罪故。
世親《攝論》說︰此二[43]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
性戒成故,諸犯戒垢已極遠離[44]。
何故初果已具性戒,極喜地中尚[45]言未具? 大分已具,仍有誤犯微細過失。
又論性戒,初地已離,入地菩薩更亦不同初二果者──猶有妻孥,性罪必無犯,但于遮罪,猶有誤犯;今第二地,悉能永離。
餘論皆同。
此下餘論同者,更不煩敘。
此下諸地,亦如《瑜伽》第四十八、《十地》第四以去,各一卷解,不能繁引。
【論文】 九?一八○ 叁、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叁解第叁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此地中「成就[46]勝定」。
「定」謂叁摩地、叁摩缽底[47]。
無性雲︰謂靜慮,名等持;諸無色,名等至。
或等持者,心一境相;言等至者,正受現前[48]。
如前已解[49]。
陀羅尼[50],此名「總持」。
總持有四︰一、法,二、義,叁、咒,四、能得忍[51]。
此地所治遲鈍性,于叁慧有忘[52]失障。
今此地無忘彼法,名大法之總持。
「法」、謂教法;殊勝之教,名爲「大法」。
此定及總持爲因,能發無邊妙慧光故。
「總持」以念、慧爲性,謂以聞、思、修叁慧,照了大乘法故,因得定、斷障,聞、思轉勝;非由定力親能起二。
《十地》雲︰隨叁慧等照法顯現故,名明地[53]。
問︰何故十度、五地修禅修叁福業,此地修定? 如下[54]當知。
又十一障中,自當解釋[55]。
【論文】 九?一八一 四、焰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四解第四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即除第六識等中俱生身見等攝,非謂一切,至下當知[56]。
世親雲︰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爲灰燼[57]。
《十地》雲︰不忘煩惱薪,智火所[58]燒故[59]。
以菩提分法爲慧者,非皆是慧。
慧之焰故,從火喻爲名。
菩提分法,如別章說[60]。
【論文】 九?一八二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五解第五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世親雲︰知真谛智,是無分別;知諸世間工[61]論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62]。
無性雲︰真俗谛智互相違返[63],難可引發令其[64]相應。
此能和合令不相違[65],以前不如,名「極難勝」,非望後也。
然「相應」者,謂于真觀爲俗,令境相入,名「相應」。
爲一念中,二智並起,名「相應」。
今令一念二智並生,名「合」亦得。
前四地中,猶未能故。
又境同,名「相應」。
以前四地觀二谛境亦有差別,此觀彼境更無差別。
令真俗智既不相乖,名「相應」也。
前第二識中,已有妨難,如彼廣說[66]。
知彼二境無差別故,故此真如,名無差別。
【論文】 九?一八叁 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六解第六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謂觀十二諸緣起支,有最勝智觀無染淨「令現前故」,名「無分別」。
七地成有,八地成無。
世親等[67]同。
《十地》雲︰般若波羅蜜多行有間,大智現前住[68]。
【論文】 九?一八四 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七解第七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世親等雲︰此地于[69]功用得至究竟,雖一切相不能動搖,而于無相,猶名有行[70]。
《十地》雲︰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故[71]。
此地「出過世間二乘道」者,前六地中,雖有緣起,染淨無二,猶有所治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流轉還滅相故,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今此地中遠離彼障,亦能空中起有勝行,能治彼障。
二乘、世間即[72]不能如是[73]。
【論文】 九?一八五 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八解第八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相」者,有相;「用」者,功用。
無性雲︰一切有[74]相及一切加[75]行,皆不能動此地[76]心故。
第七地雖一切相不能動之,不現行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
有加行故,猶有煩惱。
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77]加行,無功用故,亦無煩惱。
七、八二地之差別也[78]。
《十地》雲︰報[79]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80]。
此地以去,明知無相非有間也。
【論文】 九?一八六 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九解第九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無性雲︰得最勝無礙解,于諸智中,最爲殊勝[81]。
智即是慧,故名善慧[82]。
世親雲︰此慧妙善,故名善慧[83]。
無性雲︰由法無礙解自在,了知一切法句;由義無礙自在,通達一切義理;由辭無礙自在,分別一切言辭;由辯[84]無礙,遍于十方,隨其所宜自在辯說。
于此地中,最初證得先未曾得無礙解智,故名善慧[85]。
「能遍十方」者,《十地》雲︰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86]。
【論文】 九?一八七 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衆德水,蔭蔽一切如空粗重,充滿法身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十解第十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無性雲:由得總[87]緣一切法智,總緣一切契經等法不離真如。
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叁摩地門,猶如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
又如大雲覆隱虛空,覆隱如空廣大無邊惑智二障[88]。
惑智二障,此名「粗重」。
彼論又雲︰又如大雲澍清冷[89]水充滿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德,充滿所證所依法[90]身故[91]。
世親雲:言充滿者,意說周遍[92]。
《十地》第一[93]雲︰得大法身具足自在,名法雲地[94]。
第十二雲︰如雲身遍滿故[95]除垢,八相成道度衆生萌芽故[96]。
此地如是受法王位,如王太子于諸王子而得自在,但由是處有微智障,故不自在。
對此障故,說後[97]佛地[98]。
《十地》第十二說此得受位者,有十相[99]︰一、主[100]相大寶法[101]王出。
二、量相:周圓如十阿僧祗百千叁千大千世界[102]。
叁、勝相:一切衆寶間錯莊嚴[103]。
四、地相:過于一切世界[104]境界故[105]。
五、因相:出世善根所生等[106],皆如彼說[107]。
又如懷孕在藏十時[108],菩薩亦爾[109]。
彼說十位,不能繁引[110]。
《瑜伽》四十八等中,皆廣釋行,及德,及名,不能繁引。
此即第一釋別名已。
【疏翼】 以上第一廣十地中,第一解十地別名訖。
【論文】 九?一八八 如是十地,總攝有爲、無爲功德,以爲自性。
【疏翼】 第一廣十地中,第二出地體性。
【述記?卷五十五】 如[111]《十地經》:能證、所證,以爲地體[112]。
無性雲︰法無我智分位名地[113]。
以真如無分位,智有分位,所以智名地[114]。
此論總出地體義,所證亦是「地」。
「地」是依持、生長義故。
四十七雲︰由能攝持菩薩義故,名地;能爲受用居處義故,名住[115]。
即真如等,亦名爲地;能攝持故,即是實法爲假者所依等故,實法名「地」。
第二出體也。
【論文】 九?一八九 與所修行爲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爲地。
【疏翼】 第一廣十地中,第叁釋總地義。
【述記?卷五十五】 四十七以「能攝持菩薩義」爲地[116]。
彼「攝」義,即是此依生長義。
「持」者,即是「依」義。
即通真如、正智,皆能生長爲「依持」故,名「地」。
真如何爲[117]「令得生長」? 今者不言如爲能生,但言行是所生。
彼爲增上緣,行自從種子生故。
即以勝功德與行爲攝持功德[118],名「地」。
此約果與因[119],因地功德,是行之所得故。
然以假者總法爲能依,別法功德爲地勝。
然今此文,此即第叁解通地名。
《璎珞經》雲︰持一切功德、生成一切因果,名地[120]。
無性[121]雲︰謂諸菩薩于此地中修習現觀、離過、離貪,修菩提分法,觀察諸谛、觀察緣起,于無相中若有功用,若無功用,得勝辯才。
逮真灌頂,除滅所知煩惱障等,故此修位有十地別[122]。
何以地有十? 斷十障、修十相智、證十真如故,乃至廣說彼地地所修諸行,不能煩引[123]。
《顯揚》第叁亦解,少[124]別,讀者知之[125]。
【疏翼】 以上第一廣因中,第一廣十地訖。
-------------------------------------------------------------------------------- [1]此即初文。
[2]「解」字,《金藏》無。
本論卷首雲︰ 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故。
[3]「真」字,《金藏》有,餘缺。
[4]
【述記?卷五十五】 自下、廣前頌文,有叁︰初、問,次、略答,後、廣解[1]。
問能證之因,所得之果,雙爲問也。
【論文】 九?一七七 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疏翼】 第二廣釋頌義中,第二略答。
【述記?卷五十五】 次、略答也。
「十地中」者,所經位也;「修十勝行」,所修因也;「斷十重障」,所治斷法,此言「重」者,如第一卷初解[2];「證十真[3]如」,所觀照法;由此四種因故,「二種轉依」果,「由斯證得」。
後證轉依,必有經位。
位有多種,且說少[4]分能證之位,修習位也。
故此最初,先明十地。
此無別體,「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5]如」時,名「十地」也。
總釋別位。
既知分位,必有修行,故次「十地」,明「十勝行」。
即是廣前「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既修此行,必有所因,故次乃明「斷十重障」,即廣頌中「舍二粗重」。
既[6]知所「斷十重障」法,必有所證,故次乃明「十」種「真如」。
即廣頌中「舍二粗重」之時「轉依」。
雖已分證,未名圓滿,此乃因位。
廣前叁句,即是「漸次悟入」[7]。
「二種轉依由斯證得」,明所得果。
即廣前頌第四句文,正明悟入。
總爲第二、略答文也。
【論文】 九?一七八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疏翼】 第二廣釋頌文中,第叁廣解。
于中分二︰一、廣因,二、廣果。
初中分四︰一、廣十地,二、廣勝行,叁、廣十重障,四、廣所證如。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五】 第叁、次第廣前答也。
初、廣因,後、廣果。
因中有四︰初、廣十地。
于中有叁︰初、解十別名,二、出地體性,叁、釋總地義。
「初獲聖性[8]」者,謂初斷凡夫[9]性、得聖性,即依無漏無分別智等俱行五蘊種子爲聖性體;異生性體唯二障種。
若此聖性取叁乘初智種正,已[10]能生現功能,名爲聖性;依分別二種,立異生性。
俱生二障種雖有,亦非凡夫性[11],依能生初無漏種,立聖性故;凡夫時有初無漏種,而非聖性,未能生故。
分別之障,障聖性者,名爲凡性;無漏之性能斷凡性者,名爲聖性。
若爾,後諸無漏,應非聖性!不能斷分別障故,前劣者已舍故。
此亦不然。
性能斷故,是彼類故,亦名聖性。
各隨自乘所治,既爲凡性,亦隨自乘能治,名爲聖性,即隨二空。
一、空[12]智種爲體:若現行智爲體,起世俗心,應非聖者!若菩薩,是大士夫之聖性,非如二乘小人之聖性。
二、「具證二空」:簡二乘等唯證一空,今從诠說,說如爲空,如非空也。
叁、「能益自、他」:簡彼二乘唯自利也。
由獲大士「聖性」、「具證二空」、「益自、他」叁因,故生大喜,此地名「極喜地」。
簡後菩薩非初得聖性,不名「極喜」;及簡二乘無是叁勝,初得果時,不名「極喜」。
若爾,菩薩初果,何故不名預流? 《對法》第十四說︰何緣菩薩已得[13]超界,而非預流也?由得不住道,一向預流行不成就故[14];預聖之流,樂住于道,厭出生死故。
何緣亦非一來也?故[15]受諸有無量生故[16]。
《十地論》第五卷說:菩薩生欲界,不退靜慮[17]。
《對法》第十叁說︰菩薩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色界中。
已證得威德菩薩,凡所受生,皆欲利益安樂有情,以無色界非成熟有情處故。
彼自解言「住靜慮」者,由此菩薩善巧回轉[18]故[19]。
《瑜伽》[20]、《顯揚》[21]等,此文非一。
由此義故,不名不還,複[22]還來故。
何故不名阿羅漢者,此亦可名,如前第叁卷引[23]。
至此卷末,當知[24]。
由此,初地菩薩不名預流,預流之果不名極喜。
《攝論》第七︰唯有具二利故喜,對彼二乘名報喜故[25]。
無性雲︰若初地,極[26]喜[27]不相應者,自後諸地,亦不相應。
此爲先故[28]。
《十地論》第一卷說︰無上二利[29],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
即與此二因同,具[30]證二空[31],此論獨有。
四十七說︰此地[32]善決定故;四相發心故;發起精進、發正願故;淨修地[33]法故;開曉餘地[34]故;修治善根故;受生故;威力故[35]。
如彼[36],及《十地經》第一、第二、叁[37]卷廣解[38]。
《璎珞經》下卷雖別釋十地名,然不及此[39]。
此地,即[40]願最勝,有十大願等,並如彼二論說。
【論文】 九?一七九 二、離垢地:具淨屍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二解第二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其初地時,已離粗犯戒垢,然此二地,能全離故,所以說之,望前細故。
下十一障中,當辨二障攝[41]。
「淨屍羅」者,謂別解脫、道、定共也,即通叁種。
雖第叁地始發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已滿故。
或依別解[42]脫,亦能全離加行,後起根本罪故;非定、道共能離加行,後起罪故。
世親《攝論》說︰此二[43]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
性戒成故,諸犯戒垢已極遠離[44]。
何故初果已具性戒,極喜地中尚[45]言未具? 大分已具,仍有誤犯微細過失。
又論性戒,初地已離,入地菩薩更亦不同初二果者──猶有妻孥,性罪必無犯,但于遮罪,猶有誤犯;今第二地,悉能永離。
餘論皆同。
此下餘論同者,更不煩敘。
此下諸地,亦如《瑜伽》第四十八、《十地》第四以去,各一卷解,不能繁引。
【論文】 九?一八○ 叁、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叁解第叁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此地中「成就[46]勝定」。
「定」謂叁摩地、叁摩缽底[47]。
無性雲︰謂靜慮,名等持;諸無色,名等至。
或等持者,心一境相;言等至者,正受現前[48]。
如前已解[49]。
陀羅尼[50],此名「總持」。
總持有四︰一、法,二、義,叁、咒,四、能得忍[51]。
此地所治遲鈍性,于叁慧有忘[52]失障。
今此地無忘彼法,名大法之總持。
「法」、謂教法;殊勝之教,名爲「大法」。
此定及總持爲因,能發無邊妙慧光故。
「總持」以念、慧爲性,謂以聞、思、修叁慧,照了大乘法故,因得定、斷障,聞、思轉勝;非由定力親能起二。
《十地》雲︰隨叁慧等照法顯現故,名明地[53]。
問︰何故十度、五地修禅修叁福業,此地修定? 如下[54]當知。
又十一障中,自當解釋[55]。
【論文】 九?一八一 四、焰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四解第四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即除第六識等中俱生身見等攝,非謂一切,至下當知[56]。
世親雲︰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爲灰燼[57]。
《十地》雲︰不忘煩惱薪,智火所[58]燒故[59]。
以菩提分法爲慧者,非皆是慧。
慧之焰故,從火喻爲名。
菩提分法,如別章說[60]。
【論文】 九?一八二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五解第五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世親雲︰知真谛智,是無分別;知諸世間工[61]論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62]。
無性雲︰真俗谛智互相違返[63],難可引發令其[64]相應。
此能和合令不相違[65],以前不如,名「極難勝」,非望後也。
然「相應」者,謂于真觀爲俗,令境相入,名「相應」。
爲一念中,二智並起,名「相應」。
今令一念二智並生,名「合」亦得。
前四地中,猶未能故。
又境同,名「相應」。
以前四地觀二谛境亦有差別,此觀彼境更無差別。
令真俗智既不相乖,名「相應」也。
前第二識中,已有妨難,如彼廣說[66]。
知彼二境無差別故,故此真如,名無差別。
【論文】 九?一八叁 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六解第六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謂觀十二諸緣起支,有最勝智觀無染淨「令現前故」,名「無分別」。
七地成有,八地成無。
世親等[67]同。
《十地》雲︰般若波羅蜜多行有間,大智現前住[68]。
【論文】 九?一八四 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七解第七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世親等雲︰此地于[69]功用得至究竟,雖一切相不能動搖,而于無相,猶名有行[70]。
《十地》雲︰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故[71]。
此地「出過世間二乘道」者,前六地中,雖有緣起,染淨無二,猶有所治細相現行障執,有生滅流轉還滅相故,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今此地中遠離彼障,亦能空中起有勝行,能治彼障。
二乘、世間即[72]不能如是[73]。
【論文】 九?一八五 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八解第八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相」者,有相;「用」者,功用。
無性雲︰一切有[74]相及一切加[75]行,皆不能動此地[76]心故。
第七地雖一切相不能動之,不現行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
有加行故,猶有煩惱。
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77]加行,無功用故,亦無煩惱。
七、八二地之差別也[78]。
《十地》雲︰報[79]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80]。
此地以去,明知無相非有間也。
【論文】 九?一八六 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九解第九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無性雲︰得最勝無礙解,于諸智中,最爲殊勝[81]。
智即是慧,故名善慧[82]。
世親雲︰此慧妙善,故名善慧[83]。
無性雲︰由法無礙解自在,了知一切法句;由義無礙自在,通達一切義理;由辭無礙自在,分別一切言辭;由辯[84]無礙,遍于十方,隨其所宜自在辯說。
于此地中,最初證得先未曾得無礙解智,故名善慧[85]。
「能遍十方」者,《十地》雲︰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86]。
【論文】 九?一八七 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衆德水,蔭蔽一切如空粗重,充滿法身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十解第十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無性雲:由得總[87]緣一切法智,總緣一切契經等法不離真如。
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叁摩地門,猶如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
又如大雲覆隱虛空,覆隱如空廣大無邊惑智二障[88]。
惑智二障,此名「粗重」。
彼論又雲︰又如大雲澍清冷[89]水充滿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德,充滿所證所依法[90]身故[91]。
世親雲:言充滿者,意說周遍[92]。
《十地》第一[93]雲︰得大法身具足自在,名法雲地[94]。
第十二雲︰如雲身遍滿故[95]除垢,八相成道度衆生萌芽故[96]。
此地如是受法王位,如王太子于諸王子而得自在,但由是處有微智障,故不自在。
對此障故,說後[97]佛地[98]。
《十地》第十二說此得受位者,有十相[99]︰一、主[100]相大寶法[101]王出。
二、量相:周圓如十阿僧祗百千叁千大千世界[102]。
叁、勝相:一切衆寶間錯莊嚴[103]。
四、地相:過于一切世界[104]境界故[105]。
五、因相:出世善根所生等[106],皆如彼說[107]。
又如懷孕在藏十時[108],菩薩亦爾[109]。
彼說十位,不能繁引[110]。
《瑜伽》四十八等中,皆廣釋行,及德,及名,不能繁引。
此即第一釋別名已。
【疏翼】 以上第一廣十地中,第一解十地別名訖。
【論文】 九?一八八 如是十地,總攝有爲、無爲功德,以爲自性。
【疏翼】 第一廣十地中,第二出地體性。
【述記?卷五十五】 如[111]《十地經》:能證、所證,以爲地體[112]。
無性雲︰法無我智分位名地[113]。
以真如無分位,智有分位,所以智名地[114]。
此論總出地體義,所證亦是「地」。
「地」是依持、生長義故。
四十七雲︰由能攝持菩薩義故,名地;能爲受用居處義故,名住[115]。
即真如等,亦名爲地;能攝持故,即是實法爲假者所依等故,實法名「地」。
第二出體也。
【論文】 九?一八九 與所修行爲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爲地。
【疏翼】 第一廣十地中,第叁釋總地義。
【述記?卷五十五】 四十七以「能攝持菩薩義」爲地[116]。
彼「攝」義,即是此依生長義。
「持」者,即是「依」義。
即通真如、正智,皆能生長爲「依持」故,名「地」。
真如何爲[117]「令得生長」? 今者不言如爲能生,但言行是所生。
彼爲增上緣,行自從種子生故。
即以勝功德與行爲攝持功德[118],名「地」。
此約果與因[119],因地功德,是行之所得故。
然以假者總法爲能依,別法功德爲地勝。
然今此文,此即第叁解通地名。
《璎珞經》雲︰持一切功德、生成一切因果,名地[120]。
無性[121]雲︰謂諸菩薩于此地中修習現觀、離過、離貪,修菩提分法,觀察諸谛、觀察緣起,于無相中若有功用,若無功用,得勝辯才。
逮真灌頂,除滅所知煩惱障等,故此修位有十地別[122]。
何以地有十? 斷十障、修十相智、證十真如故,乃至廣說彼地地所修諸行,不能煩引[123]。
《顯揚》第叁亦解,少[124]別,讀者知之[125]。
【疏翼】 以上第一廣因中,第一廣十地訖。
-------------------------------------------------------------------------------- [1]此即初文。
[2]「解」字,《金藏》無。
本論卷首雲︰ 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故。
[3]「真」字,《金藏》有,餘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