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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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形态。

     若隻是用“光明”和“黑暗”這兩個概念來解釋世界,是不足以揭示世界的原始狀态的。

    若想讓這個世界行動起來,我們就要具備對客觀世界做出評價的心态,也就可以正确而客觀地對自身的狀态進行評價——這也就相當于“偷吃禁果”。

     此處所說的“吃”,就是可以了解善惡,分辨善惡,明白光明和黑暗的産生過程。

    在評價和認識它的過程中,你可以了解因禅而生的奧秘。

     在無意識之中,衆生都生于禅之中,而人類是唯一明了這一奧秘的生物。

    而借助這一奧秘和“神”交流,正是我們人類的特權。

    不過,當這一奧秘為我們所掌握的時候,奧秘也就不能稱之為奧秘了。

    任何具備了“意識”的人,都會明白這一奧秘。

    這就是所說的“欲蓋彌彰”的原因吧。

     禅的生活遠遠淩駕于道德範疇之上。

    這裡所說的“道德”,也可以稱之為“束縛”,而世間衆生因為禅而領會到了一個更加廣袤、更加自由自在的生活天地。

     “道德”并不是一個創造性的概念,其作用歸根到底也受限于其本身,是無法将其他社會作用發揮出來的。

     實際上,“禅的生活”就是生活本身。

    它意味着,生活本身就是至善至美的。

    所以,這種生活來源于人的主觀能動性,而壓根兒無須刻意嘗試或追求除它之外的任何其他東西。

    若人生活在禅之中,那麼,不管天氣怎樣惡劣,他也可以天天過着“好日子”。

     我們所說的道德,一般就是在善惡、正邪等諸多觀念的束縛下,過着“作繭自縛”的生活,因而很難超過概念的範疇。

    若一旦跨越了這一範疇,也就無法稱之為道德了。

     事實上,道德本身是很難自由地存在的。

    相比于道德,禅則不受任何觀念束縛,自由自在,就像空中翺翔的飛鳥,水中遊動的魚蝦,以及開放在原野上的幽幽百合。

     道德和理智相伴相行,二者密不可分。

    我們知道,所謂的理智,其作用就在于讓某種事物和其他事物區分開來,使它們成為截然相反的對立面。

    據此原則來看,善與惡,就成為道德的内容之一,也就是生活中截然對立的兩個極端。

     道德聽從理智的判斷,而禅對事物則既不加以否定,也不加以肯定,它主張,還世間萬物以本來面目。

    不過,如此看來,好像難免有失恰當,從而招緻世人的誤解。

     禅,一方面區分事物,另一方面又判斷事物。

    它既不否定人體的功能,也不否定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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