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天子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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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前《開宗明義章》雖通貴賤,其迹未著,此故已下至于《庶人》,凡有五章,謂之五孝,各說行孝奉親之事而立教焉。

    天子至尊,故标居其首。

    案《禮記·表記》雲:“惟天子受命于天,故曰天子。

    ”《白虎通》雲:“王者父天母地,故曰天子。

    虞夏以上,未有此名。

    殷周以來,始謂王者為天子也。

    ”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于人。

    (博愛也。

    )敬親者,不敢慢于人。

    (廣敬也。

    )愛敬盡于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刑,法也。

    君行博愛廣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惡其親,則德教加被天下,當為四夷之所法則也。

    )蓋天子之孝也。

    (蓋,猶略也。

    孝道廣大,此略言之。

    ) [疏]子曰:“至孝也正義曰:此陳天子之孝也。

    所謂“愛親”者,是天子身行愛敬也。

    “不敢惡于人”、“不敢慢于人”者,是天子施化,使天下之人皆行愛敬,不敢慢惡于其親也。

    親,謂其父母也。

    言天子豈唯因心内恕,克己複禮,自行愛敬而已,亦當設教施令,使天下之人不慢惡于其父母。

    如此,則至德要道之教,加被天下。

    亦當使四海蠻夷,慕化而法則之。

    此蓋是天子之行孝也。

    《孝經·援神契》雲:“天子孝曰就,言德被天下,澤及萬物,始終成就,榮其祖考也。

    ”五等之孝,惟于《天子章》稱“子曰”者,皇侃雲:“上陳天子極尊,下列庶人極卑。

    尊卑既異,恐嫌為孝之理有别,故以一‘子曰’通冠五章,明尊卑貴賤有殊,而奉親之道無二。

    ”○注博愛也。

    ○正義曰:此依魏注也。

    博,大也。

    言君愛親,又施德教于人,使人皆愛其親,不敢有惡其父母者,是博愛也。

    ○注廣敬也。

    ○正義曰:此依魏注也。

    廣亦大也。

    言君敬親,又施德教于人,使人皆敬其親,不敢有慢其父母者,是廣敬也。

    孔傳以人為天下衆人,言君愛敬己親,則能推己及物。

    謂有天下者,愛敬天下之人;有一國者,愛敬一國之人也。

    不惡者,為君常思安人,為其興利除害,則上下無怨,是為至德也。

    不慢者,則《曲禮》曰“毋不敬”《書》曰“為人上者,奈何不敬?”君能不慢于人,修己以安百姓,則千萬人悅,是為要道也。

    上施德教,人用和睦,則分崩離析,無由而生也。

    案《禮記·祭義》稱有虞氏貴德而尚齒,夏後氏貴爵而尚齒,殷人貴富而尚齒,周人貴親而尚齒。

    虞、夏、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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