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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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塵世君王的權力加強,教會勢力随之削弱。

    教會一度淩駕于王權之上,繼而與它平起平坐,最後則淪落為君王庇護的對象;在君主與教會之間,達成一宗交易:君主向教會提供物質力量,教會向君主提供道義權力;君主令臣民信守教規,教會使信徒服從君主意志。

    當革命時代臨近時,這是危險的交易,對于一個建立在信仰而不是建立在強制之上的勢力,這樣做永遠是不利的。

     盡管法國國王依舊自命為教會的長子,但他們履行對教會的義務時非常漫不經心;他們保護教會時表現的熱情遠不如他們保衛自己政府時的熱情。

    當然,他們不準人對教會動手,但卻容忍人們在遠處用無數投槍紮刺它。

     當時對教會敵人的那種不完全的約束,不僅沒有減少他們的力量,反而使之增長起來。

    有些時候,壓制作家可以阻止思想運動,另一些時候則反而加速這個運動;但是,當時對出版界實行的那種警察制度,不可能不使它的力量增長百倍。

     作家受迫害隻引起他們抱怨而不使他們戰栗;他們能忍受激發鬥志的折磨,而不能忍受把人摧垮的沉重桎梏。

    對作家的起訴幾乎總是拖沓、雜亂、不了了之,仿佛不是為了勒令他們停筆,而是激發他們繼續寫作。

    讓出版完全自由可能對教會損害反而小些。

     1768年狄德羅緻函大衛·休谟道:“你認為我們的不寬容比你們的無限自由更有利于思想的進步;霍爾巴赫、愛爾維修、莫爾萊和絮亞爾不同意你的看法。

    ”然而還是這位蘇格蘭人言之成理。

    作為自由國家的居民,他對此有經驗;狄德羅以文人身份判斷事物,休谟從政治角度判斷事物。

     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别國,我攔住遇到的第一個美國人,問他是否認為宗教對法律穩定和社會良好秩序有益;他毫不猶豫地回答我,沒有宗教,文明社會,特别是自由社會,便無法生存。

    在他看來,尊重宗教是國家穩定與個人安全的最重要的保障。

    連最不通治國科學的人也起碼懂得這點。

    但是,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比美國更多地運用18世紀哲學家在政治問題上的種種最大膽的學說;唯獨那些反宗教的學說,盡管有無限制出版自由的保障,卻從未能在美國問世。

     英國人的情況也是這樣。

    甚至在大多數法國哲學家出世以前,我們這種非宗教哲學就已經在他們那裡傳授:正是博林布魯克培養了伏爾泰。

    在整個18世紀期間,英國都有不信教的著名代表人物。

    才思敏捷的作家、深刻的思想家擔負起這一事業;他們從未能使它像在法國那樣取得勝利,因為所有對革命心懷疑懼的人都急忙來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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