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革命大形勢下的廣州

關燈
不能生産出足夠的鈔票來應付無止境(增長)的物價,就不可能有通貨穩定”,但“通貨的急速膨脹”,恰好又“必然刺激物價的狂漲”。

    在日本投降後的4年間,廣州和上海、北京等許多地方一樣,承受着通貨急劇膨脹和金融市場混亂不堪的巨大壓力。

     根據國民黨中央政府的統計,如果以抗戰前的1937年6月的貨币發行量為100,那麼1945年8月為35976,12月為73332;1946年12月為264789;1947年6月為706025,12月為2177215。

     其中僅1947年6月份的增加額,就比從1937年6月到1945年12月的8年半增加額的總和還要多。

    造成如此嚴重的通貨膨脹的根本原因,在于國民黨發動内戰;正是它在内戰中“軍事上的土崩瓦解”,促使本來就因“彙價和物價的上升”而不斷上升的通貨膨脹,發展到“新的高度”。

     當不斷升級的通貨膨脹無法解決政府财政危機的時候,蔣介石集團便接連采取币種翻新和舉借外債的辦法,以求渡過難關。

    結果從抗戰前的法币、關金券并存,到1948年8月後金元券、銀元券和廣東大洋票等中央與地區性的币種紛紛出台。

    但是,所有這些币種的發行,沒有一次是成功的,都如過眼煙雲,瞬間即逝。

    就以叫得最響的金元券來說,盡管規定其每元的含金量為純金0.22217公分,與美元的比價是4∶1,還聲稱其發行總額限定為20億元,其中40%的保證為黃金、白銀和外彙,其餘保證則為有價證券和政府指定的國有資産。

    但是,從1948年8月19日宣布開始流通起,不過8個月光景,到1949年4月20日,它的發行額便達到1.5萬多億元,6月更高達130多萬億元之巨。

     由于國民黨政府聲譽本已掃地,加上它對這一被視為最高貴的币種肆意投放,因此很快就出現拒收金元券的社會風潮,形成不可逆轉的金融危機。

    為此,美金、港紙等币種和國内的舊鑄銀元、鎳币、銅闆等過時的流通手段,一起湧向市場,甚至出現以紙片記數加戳為籌碼的君子貨币和物物交換的原始貿易方式。

     廣州市民幹脆自發取締200元和1000元面值的金元券流通資格,把它以二角錢一斤當廢紙收購造紙。

    1949年6月23日,國民黨政府被迫承認金元券破産的現實,宣布金元券與舊鑄銀元的比價為5億比1,實際上有的地方是以15億比1的比價在抛售金元券;7月18日,進而宣布金元券作廢,規定9月1日為金元券兌換銀元的最後期限。

    至此,原拟風光市面而鼓噪一時的金元券,無奈壽終正寝。

     金元券如此,其他币種的命運可想而知。

    廣東銀行發行的大洋票,從開始到結束,不過4個月零6天。

    國民黨政府這一币種翻新的花樣,原以為是一根救命稻草,但結果成了加速其死亡的一劑毒藥。

    正是金元券的短命存在,使中國的金融市場更加混亂不堪。

     蔣介石為了擺脫财政危機,曾經指望美援以一臂之力。

    1948年初,他要求美國政府給予3年共15億美元的援助,以完成“抵抗共産主義和通貨膨脹這一艱苦的任務”。

    但是蔣介石的這一“任務”沒有、也不可能完成,相反,他和美帝國主義一起,很快就被中國人民趕出了中國大陸。

    然而當他逃離大陸的時候,把大批财産劫往台灣,其中僅中央銀行洗劫的庫存黃金就達390萬兩、銀元7000萬枚、外彙7000萬美元,合計約3億美元,另外經廣州運出的黃金為20多萬兩。

     物價狂漲和通貨膨脹在廣州的嚴重後果,是金融業、工業、交通運輸業的全面萎縮,市場的極度蕭條。

    僅從1947年初到解放前夕的不到3年中,私人銀号、錢莊由原來的61家減至32家,幸存者也多轉向套彙等投機業務。

     工廠倒閉的情況更為嚴重,先是1947年3月倒閉50多家,後是1948年1~6月有90%的工廠歇業,1949年3月再有六七十間關門,即使是最有實力和聲譽的老字号“協同和機器廠”,從1946年7月複業到1948年末的兩年半的生産總值,也低于其創辦的第二年即1913年的一年;1946~1948年進出口黃埔港的商船數和貨物噸位數的中外商之比,分别為1∶4.86和1∶2.75,顯然,廣州的海上運輸業已經滑入危機狀态。

     商業方面呈現出一派蕭條景象,據統計,1948年5月有百餘家茶樓停業,占該業的1/4以上;1949年5月的半個月内,有60家大商行倒閉;7月,關門的花紗行莊180多家、雜貨行300多家;8月,金行由251家減至200家左右。

    在百業凋敝的情況下,廣州的生活指數與“七·七”抗戰前夕相比,1948年6月為55萬倍,7月高達170萬倍,加上失業狂潮席卷(僅1947年2月的失業者就達20萬人),廣州人民無以為生,被推向死亡邊緣,使廣州街頭出現露宿遍地、餓殍枕藉的凄慘景象。

     國民黨統治的特點之一,就是專制。

    它為了完成“消滅共産黨”之大業,而在1947年12月25日頒布《勘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

    本《條例》的第
0.06602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