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凱旋在1958 二、日内瓦會議不歡而散
關燈
小
中
大
會的工作是有成績的,由中立國組成國際委員會監督全朝鮮選舉這一原則應該肯定下來。
這是本會為了和平解決朝鮮問題所應遵循的合理道路。
我們沒有理由不根據莫洛托夫的建議繼續讨論,尋求協議。
由于各代表團的如何解決朝鮮問題存在原則分歧,主要是美國和南朝鮮堅決反對撤軍,堅持由聯合國機構監督全朝鮮的選舉,不想在聯合國以外謀求解決的途徑,緻使會議難于達成協議。
美國正在脅迫參加“聯合國軍”的國家醞釀起草一個宣言,以破壞日内瓦會議對朝鮮問題的讨論。
有消息說,這個宣言準備在6月15日會議上抛出。
針對這一情況,6月14日,中國、蘇聯、朝鮮三國代表召開會議,商讨對策,一緻認為中、蘇、朝方面必須争取在最後一次會議上把全部牌都打出來,即使不能挽救會議于馬上破裂,亦足以使對方處于不利地位。
中、蘇、朝方面建議案提得愈低,就使對方愈被動,使對方破裂愈困難,愈無理由,并使對方對破裂負更大的責任。
在6月15日最後一次會議上,朝鮮、中國、蘇聯按事前商定的方案做最後的努力。
朝鮮外務相南日首先發言,他指出,如果會議不能在通過自由選舉實現朝鮮統一的問題上諒解,那麼我們也應當在其他一些重要問題上,首先在維護朝鮮和平問題上取得諒解。
他提出了保證朝鮮和平狀态的六點建議:一、建議各有關國家的政府采取措施,遵照按比例的原則盡速從朝鮮境内撤退一切外國軍隊;二、在不超過一年的期限中,縮減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的軍隊力量,雙方軍力不得超過10萬人;三、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的代表組成一個委員會,來研究創造逐步解除戰争狀态的條件、将雙方軍隊轉入和平時期狀态等問題,并建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締結相應的協議;四、認為不論南北朝鮮,和其他國家訂有牽涉到軍事義務的條約,是和和平統一朝鮮的利益不相容的;五、為了創造使南北朝鮮接近的條件,成立一個全朝鮮委員會來拟定建立和發展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之間的經濟和文化關系的措施,并執行已取得協議的措施;六、認為日内瓦會議的參加國有必要保證朝鮮的和平發展,并從而為盡速解決把朝鮮和平統一為一個統一、獨立和民主的國家的任務創造有利的條件。
接着周恩來外長發言,認為南日外務相的建議提供了保證朝鮮和平發展的基本條件。
并建議“召開中、蘇、英、美、法、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七國參加的限制性會議,讨論鞏固朝鮮和平的有關措施”。
蘇聯外長莫洛托夫在發言中指出,除南日外務相的建議外,建議與會各國發表一共同宣言,“參加日内瓦會議的各國已同意,在等待朝鮮問題在建立一個統一、獨立、民主國家的基礎上最後解決期間,不得采取任何可能足以對維護朝鮮和平構成威脅的行動。
與會者表示相信,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将為了和平的利益依照本宣言而行動”。
朝鮮、中國、蘇聯代表的三個發言和三項建議,打亂了美國強行結束會議的部署。
蘇聯外長莫洛托夫發言後,會議休息四十分鐘。
複會後,會場更加活躍,争論更加激烈,幾乎達到白熱化程度。
美國副國務卿史密斯搶先發言,以停戰協定第62款已有規定為借口拒絕莫洛托夫的建議,認為維護朝鮮和平的機構和手段是存在的。
澳大利亞代表在反對南日的建議的同時,又認為莫洛托夫的建議在總的方面是可以接受的。
菲律賓代表在發言中強調聯合國維護集體安全的權力、聯合國在朝鮮的所有決議和行動的合法性。
比利時代表表示不希望結束會議,如果不能達成任何協議,全世界将大為失望。
對蘇聯代表的建議“很滿意”,認為“這個宣言将會在全世界産生很好的效果”,如不是美國代表反對,早就投票贊成了。
美國代表在會上非常被動,遂由泰國代表旺親王代表參加“聯合國軍”的那些國家代表提出了《十六國宣言》
這是本會為了和平解決朝鮮問題所應遵循的合理道路。
我們沒有理由不根據莫洛托夫的建議繼續讨論,尋求協議。
由于各代表團的如何解決朝鮮問題存在原則分歧,主要是美國和南朝鮮堅決反對撤軍,堅持由聯合國機構監督全朝鮮的選舉,不想在聯合國以外謀求解決的途徑,緻使會議難于達成協議。
美國正在脅迫參加“聯合國軍”的國家醞釀起草一個宣言,以破壞日内瓦會議對朝鮮問題的讨論。
有消息說,這個宣言準備在6月15日會議上抛出。
針對這一情況,6月14日,中國、蘇聯、朝鮮三國代表召開會議,商讨對策,一緻認為中、蘇、朝方面必須争取在最後一次會議上把全部牌都打出來,即使不能挽救會議于馬上破裂,亦足以使對方處于不利地位。
中、蘇、朝方面建議案提得愈低,就使對方愈被動,使對方破裂愈困難,愈無理由,并使對方對破裂負更大的責任。
在6月15日最後一次會議上,朝鮮、中國、蘇聯按事前商定的方案做最後的努力。
朝鮮外務相南日首先發言,他指出,如果會議不能在通過自由選舉實現朝鮮統一的問題上諒解,那麼我們也應當在其他一些重要問題上,首先在維護朝鮮和平問題上取得諒解。
他提出了保證朝鮮和平狀态的六點建議:一、建議各有關國家的政府采取措施,遵照按比例的原則盡速從朝鮮境内撤退一切外國軍隊;二、在不超過一年的期限中,縮減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的軍隊力量,雙方軍力不得超過10萬人;三、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的代表組成一個委員會,來研究創造逐步解除戰争狀态的條件、将雙方軍隊轉入和平時期狀态等問題,并建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締結相應的協議;四、認為不論南北朝鮮,和其他國家訂有牽涉到軍事義務的條約,是和和平統一朝鮮的利益不相容的;五、為了創造使南北朝鮮接近的條件,成立一個全朝鮮委員會來拟定建立和發展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之間的經濟和文化關系的措施,并執行已取得協議的措施;六、認為日内瓦會議的參加國有必要保證朝鮮的和平發展,并從而為盡速解決把朝鮮和平統一為一個統一、獨立和民主的國家的任務創造有利的條件。
接着周恩來外長發言,認為南日外務相的建議提供了保證朝鮮和平發展的基本條件。
并建議“召開中、蘇、英、美、法、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七國參加的限制性會議,讨論鞏固朝鮮和平的有關措施”。
蘇聯外長莫洛托夫在發言中指出,除南日外務相的建議外,建議與會各國發表一共同宣言,“參加日内瓦會議的各國已同意,在等待朝鮮問題在建立一個統一、獨立、民主國家的基礎上最後解決期間,不得采取任何可能足以對維護朝鮮和平構成威脅的行動。
與會者表示相信,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将為了和平的利益依照本宣言而行動”。
朝鮮、中國、蘇聯代表的三個發言和三項建議,打亂了美國強行結束會議的部署。
蘇聯外長莫洛托夫發言後,會議休息四十分鐘。
複會後,會場更加活躍,争論更加激烈,幾乎達到白熱化程度。
美國副國務卿史密斯搶先發言,以停戰協定第62款已有規定為借口拒絕莫洛托夫的建議,認為維護朝鮮和平的機構和手段是存在的。
澳大利亞代表在反對南日的建議的同時,又認為莫洛托夫的建議在總的方面是可以接受的。
菲律賓代表在發言中強調聯合國維護集體安全的權力、聯合國在朝鮮的所有決議和行動的合法性。
比利時代表表示不希望結束會議,如果不能達成任何協議,全世界将大為失望。
對蘇聯代表的建議“很滿意”,認為“這個宣言将會在全世界産生很好的效果”,如不是美國代表反對,早就投票贊成了。
美國代表在會上非常被動,遂由泰國代表旺親王代表參加“聯合國軍”的那些國家代表提出了《十六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