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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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白還不想放碗。

    老媽老爸很迷惑,私下裡嘀咕道,富人家的孩子也吃不飽? 石留來家裡老媽就特喜歡。

    石留第一次是跟洪玫一起來的。

    老媽一看到這女娃就歡喜,偷偷把她拉到一邊,問家裡有些什麼人,都在幹什麼。

    石留說,有父母,在家裡種田,有個弟弟,在讀小學。

    老媽一聽愈加歡喜,她特地叫人去集市買了豆腐,還稱了半斤豬耳朵。

    席上不停給石留夾菜,對洪玫睬都不睬一下。

    這種鮮明對比讓石留很不好意思,她臉紅到了脖子。

    洪玫在飯桌上也手足無措,她一雙筷子不知往哪兒伸。

    因為老媽隻顧着石留,忽略了惡心洪玫的傳統遊戲,忘了上鹹菜。

    洪玫就像丢了魂,一雙筷子東戳戳,西插插,最後就吃了兩片豬耳朵,吃了半碗飯。

    臨走老媽又溫了兩個熟雞蛋,偷偷塞進石留的口袋裡,并囑咐她過幾天再來家裡吃飯,老媽還強調說,你自個兒來,不要帶洪玫。

    石留又鬧了個大紅臉。

     前面已經講過,我上初中時還得打赤腳。

    并不是我沒有鞋穿,我老媽每年都要給我做幾雙鞋,但大熱天穿一雙布鞋實在不是一件快樂的事,赤腳在路上走倒是件很開心的事。

    對于農家孩子來說,離開床就是兩件事,幹活和玩把戲,這兩件事都是很要命的,穿雙鞋子不僅浪費還很累贅。

    大家都習慣光着腳丫子在田頭村裡走來走去。

    如今我在大城市工作,每天都要衣着光鮮的上班,除了大熱天在家裡可以光着腳丫子在地闆上走,其他時候要是光着腳丫子就會給人當成精神病。

    如今我想穿什麼樣的鞋就可以去買,就算我不買,單位也會發給我,每年都會發兩雙。

    但讀初中的時候要穿一雙買來的鞋可算是天方夜譚了。

    我長到十幾歲還沒穿過買來的鞋呢。

     有一天我在坡地上撿麥子,發現一雙塑料涼鞋,撿起來一看,一隻完好,一隻底斷了。

    我把這雙鞋子撿回家,用釘子和車胎皮把斷底連接上。

    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穿上出自工廠的鞋子。

    可穿上這雙鞋子也就是穿上鞋子而已,實在并無什麼樂趣可言。

    我還是習慣于光着腳丫子聽課,所以下課時找不到斷底的鞋子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我不可能穿一隻鞋子離開教室,而另一隻鞋子真的已經找不到了,我把滿教室都找遍了。

    我隻能光着腳走路了。

    我離開教室的時候,有個人把我堵在走廊裡,他說,窮巴佬,你不是穿着拖鞋來的嗎?這人是某個教師的兒子,他跟我同桌,曾用鋼尺砍裂了我的大拇指。

    我當時真想對他大打出手,但我忍住了,我還忍住了劇烈的疼痛,不讓眼淚流下來。

    我知道是這人在作弄我,他還想惡心我,我偏不給他機會。

    我用一種很鄙視的目光看着他,然後繞開他。

     我知道全學校就我打赤腳,這當然是件很不禮貌的事,但并不是件很可恥的事。

    這時我發現洪玫和石留站在台階上,正看着我,她們臉上是一種很怪異的表情。

    那隻斷鞋正吊在她們頭頂的電線上。

    我實在忍無可忍,但我還是忍住了。

    我知道旋轉身一出拳就可以打他個狗血噴頭,讓他血污滿面哭哭啼啼去找他老爹告狀。

    這樣做的後果并不好,有個同學就這樣做過,結果是他老爸扛了一袋優質米去鎮上賣了,買了幾大包補品提着,低三下四去找某老師陪罪。

    我老爹苦拔苦掙供我讀書,天天向些不相幹的人低聲下氣,我不能讓他在這種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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