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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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低頭。
我光着腳丫子從我心儀已久的女孩子身邊走過去。
那天我在田野裡走了很長時間,走到兩隻腳發軟我才回家。
到家門口就發現洪玫和石留坐在門口的竹床上看小說。
她們一人拿一本書,背靠背坐着,兩雙光腳丫白花花的正在門口的石闆上抹來抹去。
石留穿了套白底藍花的連衣裙,有點舊,看上去像是洪玫穿過的。
洪玫則穿了身白色的套裙,有點像現在港台的學生套裝,給人青春活潑的感覺。
她們露出潔白的牙齒對着我笑。
看到她們燦爛的笑容,我的心情頓時豁然開朗。
我坐在門口的石凳上跟兩位女同學聊天。
老媽笑眯眯地拿了雙人革皮涼鞋給我,說,洪玫買的呢。
這大概是她惟一一次對洪玫露出笑臉。
我的一點好心情馬上給破壞了,我粗粗瞥了眼那雙绛紫色的涼鞋,說,給老二穿吧。
然後我走出大門,順着彎彎曲曲的塘堤走向田野深處。
田間荒野就像我的精神家園,我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喜歡往大地深處走,老媽打我的時候我也是往田野深處跑。
赤腳走在茅草堤埂上是一種很特殊的人生體驗。
多年以後,我已經習慣了城市生活,擡頭就看到樓房和車輛,除了在盆景裡看不到半點泥土,地上全鋪了水泥和磚石,偶爾有拉泥車灑了泥土在馬路上,就會有人當交通事故報警。
泥土眼看就像《未來水世界》裡講的那樣要當金子使了。
我于是很失落、惶惑,覺得精神家園日漸荒廢,日漸迷失,已經找不到可以平息内心燥熱的地方了,于是我會開車跑出城市,然後棄車走向田野。
我坐在田邊看老農耕地,一坐會坐幾個小時。
如今留在家裡種田的都是老人了,他們的兒女都去城裡打工。
老人們精心伺弄着田地,把豐收的喜悅藏在谷倉裡。
我有時也會跳下田,接過老農的犁把子,來治治心裡的癢癢勁,可老農并不欣賞我的把式,他覺得年青人就該去城裡闖世界。
祖祖輩輩留下的那點技藝讓人笑話呢。
我一上初中就十分熱衷于洪玫的身體。
她就坐在我旁邊,我一扭頭就看到了她,就算我不扭頭,眼角的餘光也能看到她。
一有機會我就拿眼光追逐她,樂此不疲。
實際上我小學五年級就開始喜歡洪玫。
那時她已經開始正經吃東西,身體發育得很圓熟。
她本來就是個美人坯,以前不吃飯才顯得骨瘦如柴。
小學五年級要上晚自習,因為要考初中。
吃過晚飯每人拎着一盞煤油燈上路。
上自習的時候就把煤油燈放在自己桌面,燈影搖曳裡一雙雙漸漸成熟的臉似模似樣地在學習,實際上都在想着白天的遊戲,那才真的叫做浪費煤油呢。
全教室就數洪玫的煤油燈最亮,就我的煤油燈最暗,我就常常借口光線太暗跑到她身邊看書,實際上是想聞她身上的香味,看她紅紅的小臉蛋。
下自習課以後我們有時也玩捉迷藏。
大家把煤油燈收在桌子上,一幫人扮貓,一幫人扮老鼠。
洪玫在扮老鼠的時候喜歡躲在她外婆的小屋裡,那裡有一張爛藤椅,她偎在椅子裡,屏息靜聲。
我鑽進小屋,輕車熟路摸過去,慢慢把洪玫摸進懷裡。
摸進懷裡以後該怎麼辦我就不知道了,我隻知道抱住她心裡很舒服。
渴望這種舒服能夠長久一點,再長久一點。
當然洪玫未必有這種感覺,她說,小不點,快松開,你箍死我了。
從她對我的稱呼可以看出我當年長得很矮小,我本來是個大塊頭的坯子
我光着腳丫子從我心儀已久的女孩子身邊走過去。
那天我在田野裡走了很長時間,走到兩隻腳發軟我才回家。
到家門口就發現洪玫和石留坐在門口的竹床上看小說。
她們一人拿一本書,背靠背坐着,兩雙光腳丫白花花的正在門口的石闆上抹來抹去。
石留穿了套白底藍花的連衣裙,有點舊,看上去像是洪玫穿過的。
洪玫則穿了身白色的套裙,有點像現在港台的學生套裝,給人青春活潑的感覺。
她們露出潔白的牙齒對着我笑。
看到她們燦爛的笑容,我的心情頓時豁然開朗。
我坐在門口的石凳上跟兩位女同學聊天。
老媽笑眯眯地拿了雙人革皮涼鞋給我,說,洪玫買的呢。
這大概是她惟一一次對洪玫露出笑臉。
我的一點好心情馬上給破壞了,我粗粗瞥了眼那雙绛紫色的涼鞋,說,給老二穿吧。
然後我走出大門,順着彎彎曲曲的塘堤走向田野深處。
田間荒野就像我的精神家園,我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喜歡往大地深處走,老媽打我的時候我也是往田野深處跑。
赤腳走在茅草堤埂上是一種很特殊的人生體驗。
多年以後,我已經習慣了城市生活,擡頭就看到樓房和車輛,除了在盆景裡看不到半點泥土,地上全鋪了水泥和磚石,偶爾有拉泥車灑了泥土在馬路上,就會有人當交通事故報警。
泥土眼看就像《未來水世界》裡講的那樣要當金子使了。
我于是很失落、惶惑,覺得精神家園日漸荒廢,日漸迷失,已經找不到可以平息内心燥熱的地方了,于是我會開車跑出城市,然後棄車走向田野。
我坐在田邊看老農耕地,一坐會坐幾個小時。
如今留在家裡種田的都是老人了,他們的兒女都去城裡打工。
老人們精心伺弄着田地,把豐收的喜悅藏在谷倉裡。
我有時也會跳下田,接過老農的犁把子,來治治心裡的癢癢勁,可老農并不欣賞我的把式,他覺得年青人就該去城裡闖世界。
祖祖輩輩留下的那點技藝讓人笑話呢。
我一上初中就十分熱衷于洪玫的身體。
她就坐在我旁邊,我一扭頭就看到了她,就算我不扭頭,眼角的餘光也能看到她。
一有機會我就拿眼光追逐她,樂此不疲。
實際上我小學五年級就開始喜歡洪玫。
那時她已經開始正經吃東西,身體發育得很圓熟。
她本來就是個美人坯,以前不吃飯才顯得骨瘦如柴。
小學五年級要上晚自習,因為要考初中。
吃過晚飯每人拎着一盞煤油燈上路。
上自習的時候就把煤油燈放在自己桌面,燈影搖曳裡一雙雙漸漸成熟的臉似模似樣地在學習,實際上都在想着白天的遊戲,那才真的叫做浪費煤油呢。
全教室就數洪玫的煤油燈最亮,就我的煤油燈最暗,我就常常借口光線太暗跑到她身邊看書,實際上是想聞她身上的香味,看她紅紅的小臉蛋。
下自習課以後我們有時也玩捉迷藏。
大家把煤油燈收在桌子上,一幫人扮貓,一幫人扮老鼠。
洪玫在扮老鼠的時候喜歡躲在她外婆的小屋裡,那裡有一張爛藤椅,她偎在椅子裡,屏息靜聲。
我鑽進小屋,輕車熟路摸過去,慢慢把洪玫摸進懷裡。
摸進懷裡以後該怎麼辦我就不知道了,我隻知道抱住她心裡很舒服。
渴望這種舒服能夠長久一點,再長久一點。
當然洪玫未必有這種感覺,她說,小不點,快松開,你箍死我了。
從她對我的稱呼可以看出我當年長得很矮小,我本來是個大塊頭的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