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關燈
蟲咬,總之是長不大,還沒紅,就給摘了下來,和其他菜一起放在稻場上給人分。

    我想起校長吃西紅柿的事,就對分菜的叔公說,我要西紅柿,别的菜不夠分就不要了。

    結果我就捧着十來個雞蛋大的西紅柿回了家。

    晚上我就給老媽拿着棒槌追得滿村子亂跑。

    她說,敗家子,好好的青菜不要,瓜不要,要幾個青頭寡面的爛蕃茄,蕃茄能當飯吃嗎? 我當然知道蕃茄不能當飯吃,但蕃茄能解饞。

    我拿兩隻蕃茄解了饞,叔公就不給老媽換其他菜了,氣得老媽哭了半天。

     老媽對洪玫一向沒有好感。

    她們第一次見面就鬧對抗。

    那天我跟小夥伴們玩把戲,把心給玩到哪個深山野嶺裡了,回到家裡燒火做飯,我還在想着外面的把戲,雙手隻知道往竈裡送柴火,兩眼盯着火光發怔。

    老媽收工回來,揭開鍋蓋的時候,鍋裡冒出一股黑煙,嗆得老媽直咳嗽。

    我站起來一看,鐵鍋已經燒成紅色,而且裂開了七八道痕。

    原來空鍋燒了一個鐘頭。

    我知道有一頓好打,撒腿就往外跑。

    老媽拿着條帚追着我的屁股打。

    我一路瞎跑,跑到隔壁村,跑過了洪玫家門口。

     洪玫攔住了老媽,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老媽說,不準打人,打人是犯法的。

    老媽在火頭上,不僅要打兒子,還要打這多事的小丫頭。

    小丫頭不怕事,她對老媽說,你敢打我,我叫我爸抓你,我爸是公安局長,我媽也能管你,我媽是婦女主任。

    老媽說,哎呀,好大的官呀,我怕,我怕。

    盡管老媽一臉嘲諷的表情,她心裡還是怕的。

    老百姓就怕政府的人,我老媽在家裡可以鬧得天翻地覆,但政府的人一來,她就變得很乖。

    老媽揚了揚手裡的條帚,沖着我喊,乖兒子,你跑吧,跑遠一點,最好跑得回不了家。

    說完就拖着條帚往家走。

    我知道老媽喊反話,她是怕我跑迷了路。

     洪玫這小丫頭一直比我有出息。

    她敢對我老媽說打人犯法,這個道理我一直不懂。

    她有個好爸好媽,從小就比我優越。

    譬如她每周都要進一次城,我直到上初中才由伯母帶着去看姑媽,才算路過了縣城;又譬如我上初中還得打赤腳,洪玫每天換一雙鞋;再譬如洪玫每周都會有一本新書,我除了課本,沒買過半本書。

    當然這最後一個譬如我比較喜歡,我可以從洪玫那兒借書看,而且迷上了書,也就是迷上了小說。

    大概是這類譬如太多的緣故,老媽覺得養不起這麼高貴的媳婦,無論是高中還是初中,我帶洪玫回家,老媽從不給她好臉色。

    我家算是窮人中的窮人,平時吃飯也就是青菜、蘿蔔,那時吃肉要憑票,豆腐又比肉還貴,所以連豆腐都難得吃到,家裡來了客人也就打兩個雞蛋。

    洪玫來了,連青菜蘿蔔都沒得吃,就臭鹹菜。

    老媽是故意惡心她,讓她知難而退。

    洪玫大魚大肉吃慣了,在家都挑點青菜吃,她最饞的就是鹹菜,鹹菜就像她的命。

    她爸她媽是幹部,懂點文化知識,知道鹹菜吃多了對身體沒好處,不讓她吃。

    這就叫想吃的沒得吃,不想吃的偏要你吃,據說上帝制定的遊戲規則曆來如此。

     與其說洪玫跟我回家是與我有早戀傾向,還不如說我家的臭鹹菜更具吸引力。

    她鹹菜就白飯要吃兩大碗,吃得肚滿腸圓,吃得我老爸老媽傻了眼。

    這種吃法隻有在我走親戚時才會出現,在親戚家沒人限制我的飯量,又都是好菜,我每每吃到兩眼
0.09347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