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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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晚上,我回到家,家裡已浪靜風平。

    德華回他母親家籌備結婚的事,二姐在家過夜,與我擠一床。

    大姐與四姐睡一床。

     二姐和大姐互相看不起,一碰就鬧别扭。

    大姐火爆,有氣話藏不住;二姐心細,凡事心裡自有主張,她身體弱,幾次發高燒,險些斷了氣。

    母親說,她是二道命,回頭人,老天照顧,考上自帶夥食培養小學教師的半工半讀學校。

    她天生矜持,可以不向父母要一分錢,步行幾個鐘頭,從學校走回家,而不向父母提一句車費。

    她的褲腿和鞋子全是泥,回家後洗淨腳,就一聲不響地用剪刀尖挑腳底的血泡,手抖也不抖一下。

    二姐快畢業時,正是我上小學一年級,她和一個男同學帶着我,破天荒地上苗圃拍照。

    男同學戴了個眼鏡,拿着個有半截磚頭大的照相機,讓我手扯住一枝樹丫,他不說笑一笑,而說看看天!看看天! 我們從苗圃照完相回到家,父親把二姐單個叫到屋裡,父親說這個男同學嘴太甜,眼睛溜轉,這種人靠不住終生。

    十多分鐘後,二姐就把男同學送走了。

    之後,男同學再未來家裡。

    那卷膠卷拆下時,不小心曝了光,二姐後悔地說,“一張也沒有,太可惜了!”二姐在這麼說時,神情黯然。

     母親的一個熟人看中二姐,把侄兒介紹給她。

    侄兒是一個軍工廠的造反派頭目,口才一等人材一等,二姐去找他,他正在廠裡的牛栅裡忙着。

    牛棚設在一幢大樓底層,窗子全被堵死,不見光線,從裡傳出來的一聲長一聲短的慘叫,被拷打的的另一派人在嘶叫毛主席語錄。

     二姐沒敢看,吓得拔腿就走,她這一走,倒也對,若攤上那位造反的幹将作丈夫,她就真要後悔了。

    文革還未接近尾聲時,那位青年被投進了監牢,判了二十年徒刑。

     二姐是我們家唯一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的人,她的生活最安定,也最幸福,人人羨慕。

     房間時早就關掉了燈,大姐在另一張床上問:“六六,你今天下午跑到哪兒去了?爸爸說你中午就不見了。

    ” “上學去了。

    ”我睜開眼睛回答。

    心想,你不是同樣也不在家!而且有意躲着我似的。

    我本來平躺,這時就用背對着二姐。

     “你沒有去上學,我曉得。

    ”大姐說。

     “那還來問我做啥子?”我輕聲咕哝了一句。

     2 三哥是長子,在家裡很霸道,父母寵他,他也認為該受寵。

    他十五歲時,街上所有同齡的少年,都抓了個紅衛兵袖章戴着,就他幸運地擠上火車,到了北京,看毛主席。

    他從北京回來的那個夜晚,象變魔術一樣,從身後抓出幾顆玻璃紙包的水果糖,把當時年齡還很小的四姐、五哥和我給迷住了。

     從1980年夏天開始,他就在和父母鬧别扭。

    這陣子,他正在樓下房間裡向母親發脾氣,四姐的事是起因。

    母親說他不顧家,白養了他。

    為了脫離開家,不和父母五哥擠在樓下房間裡睡,他就跟街上一個姑娘神速結婚,當了人家的上門女婿,事後才告訴父母。

    “你的媳婦,從不叫我一聲媽,”母親說。

     “她不叫,是她的事,”三哥一步從屋裡跨到堂屋說:“反正我們從小長到大都未靠過你們當父母的。

    ”他扔下這話就蹬蹬蹬走了。

     閣樓裡的三位姐姐聽見了,都未作聲。

     三哥從未與家人提起他在鄉下的經曆,也不提回城後在宜賓輪船分公司扛包當裝卸工的事。

    他有理由抱怨,是三嫂說出來的。

     七十年代中後期知青開始回城,分配工作時領導開後門越發猖狂無忌:有後台的分到辦公室,行了賄的分到船上學技術,無權無勢的統統當裝卸工。

    三哥他們一批青年裝卸工,鬧了一場罷工。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工人有此權。

    領導一看見“鬧事”,就趕忙打電話,讓保衛人員和公安局趕來準備抓“為首的反革命分子”。

    罷工的青年們逮住了領導收賄的實證。

    文革後期慣用高壓手段的領導,見到自己的尾巴被揪住,隻能采勸和平解決”。

    罷工總算有了結果:青年裝卸隊全體人員,重新分配。

    三哥分配到長江上遊通航的頭一站趸船當水手,這是父親曾徑下放走船的航線。

    他明白自己受到了處罰。

    三哥咬着牙在那兒一幹就是六年,憑着他自己四處貼尋人對調單位的手寫張貼,在1980年年初,二十九歲時才回到了重慶,在一個水運隊趸船當水手。

     最早插隊的大姐,曾遠行它鄉的三哥,挑磚瓦的四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