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生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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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談一談。
“罪犯們”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這些平房,建築十分潦草,大概當時是臨時性的建築,其規模比臨時搭起的棚子略勝一籌。
學校教室緊張的時候,這裡曾用作臨時教室。
現在全國大學都停課鬧革命已經快兩年了。
北大連富麗堂皇的大教室都投閑置散,何況這簡陋的小屋?所以裡面塵土累積,蛛網密集,而且低矮潮濕,黴氣撲鼻。
此地有老鼠、壁虎,大概也有蠍子。
地上爬着多足之蟲,還有土鼈,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小動物,總之,低矮潮濕之處所有的動物,這裡應有盡有。
實際上是無法住人的。
但是我們此時已經被剝奪了“人”籍,我們是“罪犯”。
讓我們在任何地方住,都是天恩高厚。
我們還敢有什麼奢望! 最初幾天,我們就在濕磚地上鋪上席子,晚上睡在上面,席子下面薄薄一層草實在擋不住濕氣。
白天蒼蠅成群,夜裡蚊子成堆。
每個人都被咬得遍體鱗傷,奇癢難忍。
後來,運來了木頭,席子可以鋪在木頭上了。
夜裡每間房子裡還發給幾個蘸着敵敵畏的布條,懸挂在屋内,據說可以防蚊。
對于這一些“人道”措施,我們幾乎要感激涕零了。
這時候,比起太平莊來,勞動“罪犯”的隊伍大大地擴大了,至少擴大了一倍。
其中原因我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這同我們有什麼關系呢?我觀察了一下,陸平等幾個“欽犯”,最初并沒有關在這裡,大概旁處還有“勞改小院”之類,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
有一些新面孔,有的過去在某個批鬥會上見過面,有一些則從沒有見過面,大概是随着“階級鬥争”的深入發展,新“揪”出來的。
事實上,從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經常不斷地有新“罪犯”參加進來。
我們這個大家庭在不斷擴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裡有了《勞改罪犯守則》,就等于有了憲法。
以後雖然也時常有所補充,但大都是口頭的,沒有形諸文字。
這裡沒有“勞改罪犯”大會,用不着什麼人通過。
好在監改人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稱呼?—出口成法,說什麼都是真理。
在“憲法”和口頭補充法律條文的約束下,我們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
早晨六點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許。
一聲鈴響,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繞着院子跑步。
監改人員站在院子正中,發号施令。
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很少手執長矛,大概是覺得此地安全了。
跑步算不算體育鍛煉呢?按常理說,是的。
但是實際上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每天除了幹體力活以外,誰也不允許看一點書,我們的體育鍛煉已經夠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再說我們“這一群王八蛋”已經被警告過,我們是鐵案如山,誰也别想翻案。
我們已經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身體鍛煉不鍛煉完全是無所謂的。
惟一的合理解釋就是我發現的“折磨論”。
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種辦法。
讓我們在整天體力勞動之前,先把體力消耗淨盡。
跑完步,到院子裡的自來水龍頭那裡去洗臉漱口。
洗漱完,排隊到員二食堂去吃早飯。
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蕩蕩的隊伍,個個垂頭喪氣,如喪考妣。
根據口頭法律,誰也不許擡頭走路,誰也不敢擡頭走路。
有違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腳。
到了食堂,隻許買窩頭和鹹菜,油餅一類的“奢侈品”,是絕對禁止買的。
當時“勞動罪犯”的生活費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屬十二元五角。
即使讓我買,我能買得起嗎?靠這一點錢,我們又怎樣“生”,怎樣“活”呢?餐廳裡當然有桌有凳;但那是為“人”準備的,我們無份。
我們隻能在樓外樹底下,台階上,或蹲在地上“進膳”。
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與我們無關,隻能吃點鹽水拌黃瓜,清水煮青菜之類。
整天劇烈的勞動,而肚子裡卻滴油沒有。
我們隻能同窩頭拼命,可是我們又哪裡去弄糧票呢?這是我繼在德國挨餓和所謂“三年困難時期”之後的第三次堕入饑餓地獄。
但是,其間也有根本性的區别:前兩次我隻是餓肚子而已,這次卻是在餓肚之外增加了勞動和随時會有皮肉之苦。
回思前兩次的挨餓宛如天堂樂園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飯以後,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勞動任務。
此時我們都成了牛馬。
全校的工人沒有哪個再幹活了,他們都變成了監工和牢頭禁子。
他們有了活,不管是多髒多累,一律到勞改大院來,要求分配“勞改罪犯”。
這就好比是農村生産隊隊長分配牛馬一樣。
分配完了以後,工人們就成了甩手大掌櫃的,在旁邊頤指氣使。
解放後的北大工人階級,此時真是躊躇滿志了。
還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忘記的。
在出發勞動之前,我們必須到樹幹上懸
“罪犯們”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這些平房,建築十分潦草,大概當時是臨時性的建築,其規模比臨時搭起的棚子略勝一籌。
學校教室緊張的時候,這裡曾用作臨時教室。
現在全國大學都停課鬧革命已經快兩年了。
北大連富麗堂皇的大教室都投閑置散,何況這簡陋的小屋?所以裡面塵土累積,蛛網密集,而且低矮潮濕,黴氣撲鼻。
此地有老鼠、壁虎,大概也有蠍子。
地上爬着多足之蟲,還有土鼈,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小動物,總之,低矮潮濕之處所有的動物,這裡應有盡有。
實際上是無法住人的。
但是我們此時已經被剝奪了“人”籍,我們是“罪犯”。
讓我們在任何地方住,都是天恩高厚。
我們還敢有什麼奢望! 最初幾天,我們就在濕磚地上鋪上席子,晚上睡在上面,席子下面薄薄一層草實在擋不住濕氣。
白天蒼蠅成群,夜裡蚊子成堆。
每個人都被咬得遍體鱗傷,奇癢難忍。
後來,運來了木頭,席子可以鋪在木頭上了。
夜裡每間房子裡還發給幾個蘸着敵敵畏的布條,懸挂在屋内,據說可以防蚊。
對于這一些“人道”措施,我們幾乎要感激涕零了。
這時候,比起太平莊來,勞動“罪犯”的隊伍大大地擴大了,至少擴大了一倍。
其中原因我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這同我們有什麼關系呢?我觀察了一下,陸平等幾個“欽犯”,最初并沒有關在這裡,大概旁處還有“勞改小院”之類,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
有一些新面孔,有的過去在某個批鬥會上見過面,有一些則從沒有見過面,大概是随着“階級鬥争”的深入發展,新“揪”出來的。
事實上,從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經常不斷地有新“罪犯”參加進來。
我們這個大家庭在不斷擴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裡有了《勞改罪犯守則》,就等于有了憲法。
以後雖然也時常有所補充,但大都是口頭的,沒有形諸文字。
這裡沒有“勞改罪犯”大會,用不着什麼人通過。
好在監改人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稱呼?—出口成法,說什麼都是真理。
在“憲法”和口頭補充法律條文的約束下,我們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
早晨六點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許。
一聲鈴響,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繞着院子跑步。
監改人員站在院子正中,發号施令。
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很少手執長矛,大概是覺得此地安全了。
跑步算不算體育鍛煉呢?按常理說,是的。
但是實際上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每天除了幹體力活以外,誰也不允許看一點書,我們的體育鍛煉已經夠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再說我們“這一群王八蛋”已經被警告過,我們是鐵案如山,誰也别想翻案。
我們已經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身體鍛煉不鍛煉完全是無所謂的。
惟一的合理解釋就是我發現的“折磨論”。
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種辦法。
讓我們在整天體力勞動之前,先把體力消耗淨盡。
跑完步,到院子裡的自來水龍頭那裡去洗臉漱口。
洗漱完,排隊到員二食堂去吃早飯。
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蕩蕩的隊伍,個個垂頭喪氣,如喪考妣。
根據口頭法律,誰也不許擡頭走路,誰也不敢擡頭走路。
有違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腳。
到了食堂,隻許買窩頭和鹹菜,油餅一類的“奢侈品”,是絕對禁止買的。
當時“勞動罪犯”的生活費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屬十二元五角。
即使讓我買,我能買得起嗎?靠這一點錢,我們又怎樣“生”,怎樣“活”呢?餐廳裡當然有桌有凳;但那是為“人”準備的,我們無份。
我們隻能在樓外樹底下,台階上,或蹲在地上“進膳”。
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與我們無關,隻能吃點鹽水拌黃瓜,清水煮青菜之類。
整天劇烈的勞動,而肚子裡卻滴油沒有。
我們隻能同窩頭拼命,可是我們又哪裡去弄糧票呢?這是我繼在德國挨餓和所謂“三年困難時期”之後的第三次堕入饑餓地獄。
但是,其間也有根本性的區别:前兩次我隻是餓肚子而已,這次卻是在餓肚之外增加了勞動和随時會有皮肉之苦。
回思前兩次的挨餓宛如天堂樂園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飯以後,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勞動任務。
此時我們都成了牛馬。
全校的工人沒有哪個再幹活了,他們都變成了監工和牢頭禁子。
他們有了活,不管是多髒多累,一律到勞改大院來,要求分配“勞改罪犯”。
這就好比是農村生産隊隊長分配牛馬一樣。
分配完了以後,工人們就成了甩手大掌櫃的,在旁邊頤指氣使。
解放後的北大工人階級,此時真是躊躇滿志了。
還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忘記的。
在出發勞動之前,我們必須到樹幹上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