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為什麼要研究同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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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西爾,第105-106頁)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養相公成風。

    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象姑”據潘光旦先生考證“相公”的稱呼原先隻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後來則成為男伶而同時是同性戀的對象的人的一種稱呼。

    再後,好事者認為“相公”之稱不雅,又改為“象姑”聲音相近,而意義更切。

    當時北京通行的一種近乎指南性質的書,叫做《朝市業載》的,載有詠象姑車詩說:“斜街曲巷趨香車,隐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争看殺,垂簾一幅子兒紗。

    ”到清末及明國初年,伶人如田際雲(想九霄)輩始出而倡議廢止所謂“私寓”制度。

    (蕩理士,潘注,第322-323頁)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不許合演的時候,男的必須當旦角,女的必須當生角,因此,伶人的職業成為同性戀者和易裝癖者最好的一個出路。

    中國曆史上不少小說中都有對同性戀現象的描寫,如《紅樓夢》《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寶鑒”一書,完全是以描寫梨園的同性戀為主題的。

     近代我國稱同性戀風氣為“男風”又稱“南風”“閩廣兩越尤盛”男同性戀者互稱契哥契弟,女同性戀者則結拜金蘭。

    據張心泰《粵遊小志》雲:“廣州女子多以拜盟結姐妹,名為金蘭會。

    女出嫁後,歸甯恒不返夫家。

    至有未成夫婦理,必挨同盟姐妹嫁畢,然後返夫家。

    若促之過甚,則衆姐妹相約自禁。

    ”又雲:“近十餘年,風氣又複一變,則竟以姊妹花為連理枝矣。

    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嚴若藁城者。

    然此風起自順德村落,後傳染至番禹、沙交一帶,效之更甚,即省會中亦不能免。

    又謂之拜相知,凡婦女訂交後,情好綢缪,逾于琴瑟,竟可終生不嫁。

    ”(轉引自孫曉,第219頁) 由前引大量事實,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同性戀現象是在人類社會中普遍存在的一種行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第三節、研究樣本及方法 由于同性戀現象是一種複雜的人類行為模式,對它的分類必然是多種多樣的。

    有些人有同性戀行為,但并不知道或并不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者;有些人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者,但并沒有做過任何同性戀行為。

    有些人是在周圍環境中沒有異性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才找同性對象;有些人則在有異性可供選擇時仍找同性對象。

    有些男性在與同性對象交往時自我認同女性;有些男性在與同性對象交往時仍舊在外表和内心認同男性。

    有些同性戀者的身份是公開的(多在同性戀為合法的社會);有些身份是秘密的;還有一些人的身份是半公開的(如在中國被公安局逮捕過并通知單位家屬的同性戀者)。

    有些同性戀者有長期的對子,過着一種“事實婚姻”似的生活;有些則從未有過長期固定的伴侶,而是不停地更換性愛對象。

    有些同性戀者經常到社會上與陌生人結交朋友,有些則從來不到社會上去,隻同身邊的人接觸。

     根據一位美國社會學家的統計,在美國,公開身份的男同性戀者當中,有百分之十接為親密伴侶,同居多年,不再找伴,過着與異性戀伴侶相似的生活,這批人造成的社會問題和自身的心理問題最少,感覺最為快樂;有百分之十八的人屬于開放性伴侶,即雖然經常有固定伴侶,但不斷尋找新伴侶,這些人生活不如第一種人快樂;還有百分之十五的人屬于“遊蕩的單身者”他們性活動最為活躍,喜歡有許多性伴侶,而不是僅一個,這種人以性活動為其生活的重心,不斷更換伴侶,他們精力最為充沛,最不後悔為同性戀者,性情友好,自信心強,社會及心理調适的成功程度僅次于第一類人;第四類人有許多伴侶,但是有心理和性方面的問題,不能成功地建立有感情的關系,這類人占總數的百分之十二;第五類是非性的同性戀者,他們在性生活上不活躍,伴侶很少,與人沒有親密關系,很少與人接觸,這批人大多數年齡較大占總數的百分之十六;此外還有百分之二十九的人不好歸如任何一類中去。

    (凱查多利,第344頁) 根據不同的标準,這個分類表還可以無限制地分類下去,我們的目的在于說明同性戀現象的複雜性,及其必然導緻研究的複雜性。

     鑒于同性戀現象的複雜性和目前我國法律政令、社會規範對同性戀現象所持有的态度,研究隻能秘密進行,因而不可能采取大規模随機抽樣的方法。

    我們的研究于是采取了“滾雪球”抽樣方法,即首先找到個别願意接收調查的同性戀者,由他們介紹自己的朋友熟人,再由這些朋友找到朋友的朋友。

    用這種方法獲得的非概率樣本,顯然存在着嚴重的先天不足,即從嚴格的社會統計學标準出發,調查所得的數據資料實難推論及任何已知總體。

    然而,舍此之外又别無良策。

    我們隻好在調查過程中,力求翔實,下一番去僞存真的功夫。

    好在這些現象,隻要有一例确實存在,調查也就有了一定的實現價值。

    比之當代人類學中所允許采用的以一個個案史對廣大的社會場景作描述的方法,這個調查還顯得略勝一籌--我們畢竟積累了相當數量的個案史。

    調查的具體方法采用了深入訪談個案史和問卷抽查兩種方法,樣本共49人。

    在個案訪談中,力求詳盡,有些調查對象前後訪談多次,将正在發展中的戀愛事件的最新進展也加在調查記錄之中。

    在問卷調查中,我們共設計了70個問題,回答問題的有兩類調查對象,一類是在社會上較為活躍的對自己行為多持有樂觀肯定态度的人;另一類是曾經或正在心理咨詢機構求治的對自己的性傾向持有悲觀否定态度的人。

    因此這個樣本代表性比起完全從尋求治療的同性戀者當中所作的抽樣,更能代表整個同性戀人群的一般狀況。

    對上述兩群人所做的比較分析,揭示出一些重要的區别。

     全部調查是在1989年至1991年的三年間進行的。

    對同性戀現象的研究本應包括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兩個部分,但由于筆者精力及調查線索的限制,隻作了對男同性戀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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