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為什麼要研究同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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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作研究一定有很大快感,然而科學研究有别于手淫,其價值有實在的标準,不是快感,因此我們的研究堅決拒絕這樣的誘惑。

     第二節、同性戀現象普遍存在 同性戀現象是在人類曆史上,在各個文化當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基本行為模式,無論是在高度發達的工業社會,還是在茹毛飲血的原始部落,無論是在20世紀90年代的今天,還是在遠古時代。

     在許多未開化與半開化的民族中,同性戀是一個彰明昭著的現象,有時它在當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據着優越的地位,同性戀者因此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慕。

     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間的性愛看作神聖的事情,傳說中認為,霍祿士和塞特這兩位大神有過這種行為。

    (葛理士,第283頁)在古埃及的後宮,每個女人都有一個親密的同性朋友。

    古印度也有類似的情況。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臘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侖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後來北歐的諾曼人的曆史中,也都有關于同性戀現象的記載。

    (葛理士,第283頁) 根據記載,在古代的美索布達米亞,也有大量同性戀現象的存在,并有許多男妓專門為同性戀者服務。

    在巴比倫的神廟,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會實行監督,由主教負責管理。

     在許多未開化與半開化的民族中,同性戀是一個彰明昭著的現象,有時它在當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據着優越的地位,同性戀者因此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慕。

     在一些伊斯蘭國家,由于女性與世隔絕,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會中沒有地位,因而觸發了男性中的同性戀現象。

    有些國家還有成年人喜愛青春期前幼童的風習,認為他們長得象美麗的女孩。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瑪雅文明,記載了青春期的同性戀現象,據說屬于喜愛同性戀甚于喜歡異性戀的文明。

    瑪雅的男孩在結婚之前,父母通常會給他安排一個男性玩伴(男奴),以滿足他的需求。

    瑪雅人還認為,成人之間的同性戀是天性使然,難以改變的,因而對同性戀采取了寬容的态度。

     同性戀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當然還是古希臘文明中的情形。

    在古希臘,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經度過青春期但尚未進入成熟期的少年發生熱戀,尤其喜愛12歲到16歲之間的少年。

    在公元前6世紀到4世紀這200年間,希臘人把同性戀視為“高等教育”的一個分之,當一個少年接受完傳統的基本教育之後,即被置于一個年長男子的羽翼之下,這成人被稱為“愛者(lover)”;少年被稱為“被愛者(beloved)”這個成年人通常三十出頭,負責少年的道德與心智發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溫暖及純粹的愛對待少年,唯一目的是培養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

    在戰争中,他們并肩戰鬥,如果少年犯錯,這成年人要替少年受罰。

    少年長大成人後,或者結婚,或者成為另一個少年的保護人,即“愛者”在戰場上“同性之愛”也獲得了贊賞。

    在不少戰役中,斯巴達的軍隊都因為士兵們這種“同性之愛”而赢得了戰争。

    柏拉圖對此曾作過如下評述:“一小群彼此相愛的士兵,并肩作戰,可以擊潰一支龐大的軍隊。

    每個士兵都不願被他的『愛人』看到自己脫離隊伍或丢下武器,他們甯可戰死也不願受此恥辱…在這種情況下,最差勁的懦夫受到愛神的鼓舞,也會表現出男人天賦的勇敢。

    ”著名的底比斯聖軍,就是全部由一對對彼此相愛的士兵組成,轉戰三十餘年,立下輝煌戰績,最後才被馬其頓帝國亞力山大大帝所擊潰。

    在最後一次戰役中,三百名聖軍全部光榮戰死或受到緻命的創傷。

    (唐納希爾,第41-44頁) 雅典也盛行同性戀愛。

    史載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亞德将軍就是一個這樣的傳奇人物。

    他十七八歲時,成為當時雅典城内各自最高、長相最英俊的青年。

    無論他走到哪裡,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随。

    這些男人把他當作美麗的少女一樣與他調情,向他求愛。

    他扮演蕩婦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仰慕者,或與他們調情,把他們弄的十分尴尬。

    如果他心情好或有利可圖,他有時也給這些同性戀追随者一點點恩惠。

    于是他成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

    (亨特,地19-20頁) 總之,希臘人認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愛情對象。

    對于那些有文化修養、興趣高雅的男人來說更是如此,因為他們将精神上的投契作為愛情追求的一部分。

    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異性情侶更能燃起他們熾熱的感情之火,他們有着姑娘似的腼腆、精力旺盛、朝氣蓬勃,男子漢的氣質正處于含苞待放之時。

    這種愛遠遠超出了純生理的範疇,成為一種高雅的、具有美學意義的情趣。

    柏拉圖甚至認為“神聖之愛”隻存在于男人之間,隻有男子之間的愛情才是感情的真正貴族與騎士形式。

    在他的著作節選中,是這樣贊美男子之間的愛情的:“通過對男孩子的夜晚之愛,一個男子在起床之時開始看到美的真谛。

    ”(轉引自拉裡亞,第128頁)。

     此外,古希臘還允許同性戀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國人可以長期包租男妓。

    盡管少男卷入賣淫父母要受懲罰,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極為少見。

     在公元六世紀時,羅馬人也常為漂亮少男付錢。

    當時自由人中有一種習俗,即為少爺配備一個同齡的奴隸少年,以滿足他最初的性欲望。

     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樣,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二人象夫妻一樣相處。

    據說女詩人薩福在萊茲波斯島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

    她的詩名極盛,被譽為“第十缪斯”她雖有丈夫子女,卻一個接一個地愛上她的學生,最後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滔海而死。

    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代更為盛行。

     在18世紀的法國,路易14時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據突出地位。

    或許是處于對這一狀況的反感,社會上形成了一個同性戀團體。

    這個團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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