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波士頓 1926-1929 8 在昏暗中

關燈
我希望。

    ” “裴司卡托瑞先生要你幫他做一件事,結果你拒絕了。

    ” “我沒拒絕。

    最後的決定不是由我作主的。

    ” 那把抵着喬喉嚨的刀子在他的汗水中滑了一下,沿着他的脖子側邊劃過,刮破一點皮。

    巴佐·契基斯又把刀子轉回他喉頭。

     “你老爸。

    ”埃米爾·婁森點了點頭。

    “那個警察。

    他應該要做什麼?” 什麼? “你知道他應該要做什麼的。

    ” “那就假裝我不知道,回答這個問題吧。

    ” 喬緩緩吸了口長氣。

    “布蘭登·盧米斯。

    ” “他怎麼樣?” “他被警方拘留了,後天要提訊。

    ” 埃米爾·婁森兩手在腦後交叉,露出微笑。

    “而你老爸應該要殺了他,可是他說不行。

    ” “是。

    ” “還是他答應了?” “他說不行。

    ” 埃米爾·婁森搖頭。

    “你要跟裴司卡托瑞那幫人說,你父親托一個警衛傳話給你,說他會解決布蘭登·盧米斯。

    另外他還查出亞伯·懷特夜裡睡哪裡。

    說你要把地址交給裴司卡托瑞老頭。

    但隻能當面給他。

    到目前為止,聽懂了沒,帥小子?” 喬點點頭。

     埃米爾·婁森遞給喬一個油布包起來的東西。

    喬打開來——另一把自制小刀,幾乎像針一樣細。

    原先是一根小螺絲起子,用來拴緊眼鏡上的螺絲。

    現在磨尖了,尖端像玫瑰刺。

    喬的手掌輕輕擦過刀子,刮出一道痕。

     原先抵着他耳朵和喉嚨的那些刀子拿開了。

     埃米爾湊近他。

    “等到你跟裴司卡托瑞離得夠近,可以跟他咬耳朵講地址時,就将那把刀插進他腦袋裡。

    ”他聳聳肩。

    “或者他喉嚨。

    反正能殺了他就行。

    ” “我還以為你是幫他做事的。

    ”喬說。

     “我替我自己做事,”埃米爾·婁森搖搖頭。

    “有時候他們付錢找我幫忙做事沒錯。

    現在有别人付錢。

    ” “亞伯·懷特。

    ”喬說。

     “他就是給錢的老闆。

    ”埃米爾·婁森身子前傾,拍拍喬的臉頰。

    “現在他也是你老闆了。

    ” 湯馬斯·考夫林位于K街那棟家宅後方有一小片空地,上頭種了菜。

    多年來他辛苦維持,碰到過各種程度的成功和失敗。

    愛倫過世的這兩年,他有的就是時間,于是菜園年年豐收。

    他把多餘的賣掉,還能賺點小錢。

     多年前的七月初,喬五歲或六歲時,曾決定要幫父親收成。

    之前湯馬斯連值了兩輪班,下班後又跟老搭檔艾迪,麥肯納喝了幾杯酒,因此當時正在補眠。

    他醒來時,聽到兒子在後院講話。

    喬在那邊自問自答,或是跟想像的朋友在講話。

    總之,他一定是在跟某個人講話。

    湯馬斯現在承認,那是因為喬在家裡沒有什麼說話的對象。

    湯馬斯工作太忙,愛倫則是在喬出生前的一次流産後,就開始愛上了鴉片酊。

    當時愛倫還沒有成瘾的問題,湯馬斯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但他心中一定有所猜疑,隻是不願意承認,因為他沒問就知道,那天早上喬沒人照顧。

    他躺在床上,聽着麼子自言自語,而且腳步沉重地進出走廊,然後湯馬斯開始好奇他是從哪裡走來的。

     他爬起來,穿上睡袍,趿了拖鞋。

    他走過廚房,愛倫在裡頭拿着一杯茶坐着,雙眼呆滞但露出微笑,然後湯馬斯推開後門。

     他看到門廊時,第一個直覺是想大叫。

    名副其實。

    他想跪下來,朝天空憤怒狂吼。

    他的胡蘿蔔和歐洲防風和番茄——都還是綠的——躺在門廊上,頭發般的根須攤在泥土和木闆上。

    喬手裡拿着另一把收成的作物從菜園裡走上來——這回是甜菜。

    他整個人變成了一隻鼹鼠,皮膚和頭發都黏着泥土。

    整張臉唯一白的部分就是眼白,還有微笑時露出的牙齒,他一看到湯馬斯就笑了。

     “嗨,爹地。

    ” 湯馬斯說不出話來。

     “我在幫你,爹地。

    ”喬把一顆甜菜放在湯馬斯腳邊,然後又回菜園要去拔。

     湯馬斯一整年的辛勞都毀掉了,秋天的外快泡湯了,他看着兒子走到菜園繼續毀掉剩下的菜,忽然打從心底大笑起來,而最驚訝的莫過于他自己了。

    他笑得好大聲,連附近樹枝上的松鼠都趕緊飛奔逃走。

    他笑得好用力,可以感覺到門廊都在震動。

     現在回想起來,他露出微笑。

     最近他曾告訴這個兒子,說人生就是運氣。

    但他愈老就愈明白,人生同時也是回憶。

    點滴時刻的事後回憶,往往比發生的當時更珍貴。

     出于習慣,他伸手去拿懷表,這才想起已經不在他口袋裡了。

    他想念那個懷表,即使那個懷表的真相比傳說中更複雜一點。

    那是老巴瑞特·史丹佛送他的禮物,這點沒錯。

    而且毫無疑問,湯馬斯的确冒着生命危險,救了柯蒙廣場第一波士頓銀行的經理小巴瑞特·史丹佛一命。

    另外湯馬斯值勤時,用他的輪轉手槍開了一槍,射中了二十六歲的搶匪墨裡斯·道布森,讓他當場斃命,這點也沒錯。

     但是按下扳機前的那一瞬間,湯馬斯看到了其他人沒看到的:墨裡斯·道布森的真正意圖。

    首先,他告訴被挾持的人質小巴瑞特·史丹佛說道布森企圖殺他,然後又告訴搭檔艾迪·麥肯納,接着是他的直屬上司,再來是波士頓警察局槍擊調查委員會的成員。

    經由他們允許後,他又把同一個故事告訴媒體和老巴瑞特·史丹佛,而老巴瑞特感激得要命,于是把當年在蘇黎世由百達翡麗老闆喬瑟夫·艾米爾·翡麗親手交給他的那個懷表,送給了湯馬斯。

    這個禮物太貴重了,湯馬斯拒絕了三次,但老巴瑞特·史丹佛就是堅持要送。

     所以他帶着那個懷表,不是因為很多人以為的光榮,而是心懷一種嚴肅而私密的心情。

    在傳說中,墨裡斯·道布森是企圖殺掉巴瑞特,史丹佛。

    既然當時他把槍口對着巴瑞特的喉嚨,誰會懷疑這個說法呢? 但最後那一瞬間,湯馬斯在墨裡斯·道布森眼中看到的——的确就是那麼快,隻有一瞬間——卻是投降。

    湯馬斯站在四尺外,值勤的輪轉手槍拔出來,穩穩地握在手上,手指放在扳機上,準備要按下了——非按下不可,不然當初幹麼拔槍呢?——卻看到墨裡斯·道布森卵石灰的雙眼裡掠過一抹認命的表情,接受自己要去坐牢,接受這件事結束了,于是湯馬斯覺得自己很不公平地被否定了。

    至于否定什麼,一開始他也說不上來,一等他扣下扳機,他就懂了。

     那顆子彈從墨裡斯·道布森的左眼射入,他還沒倒地就死了。

    發燙的子彈把小巴瑞特·史丹佛太陽穴下方的皮膚燒出一道淺痕。

    當那顆子彈達到當初使用的目的,湯馬斯明白之前否定他的是什麼,而他又為什麼要采取這麼不可挽回的手段去修正那種否定。

     當兩個人拔槍相對,就是在上帝面前訂下合約,唯一可以接受的結果,就是其中一個把另一個送回家去見上帝。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