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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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過路的人,老諾斯别格,發現血案時他正好在旅館大廳裡。

    諾斯别格是個溫和的老先生,留着白胡子,靠嘴邊的胡子顔色發黃,他熱衷于收集鼻煙壺,這種嗜好于人無害。

    除了他以外,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有嫌疑;其中一個顯得不誠實的美術系學生似乎特别可疑:警察在他的床底下發現了六條沾有血迹的手帕。

    順便說一句,人們可能會注意到,作者為了簡化事件并使其“緊湊”,沒有提及任何仆人或旅館雇員,也沒有人關心他們為何不存在。

    然後,故事裡的某種因素開始快速地、悄無聲息地發生變化(必須記住,偵探還在半路上,G·埃比森的僵硬屍體還留在地毯上)。

    情況漸漸明晰起來,原來所有的房客之間都有不同程度的關系。

    住三号房的老夫人竟然是住十一号房的小提琴手的母親。

    住在前面卧室的小說家實際上是住三樓後間的少婦的丈夫。

    那個可疑的美術系學生正是少婦的弟弟。

    那個對大家都那麼彬彬有禮的莊重的圓臉男人,恰好是暴躁的老上校的管家。

    老上校看來是小提琴手的父親。

    這個逐漸解密的過程繼續進行,變得越來越溫馨:美術系學生和住五号房的小胖女人已經訂了婚,而小胖女人則是老夫人與前夫所生的女兒。

    住六号房的草地網球業餘賽冠軍竟然是小提琴手的弟弟,小說家是他們兩人的叔叔。

    住三号房的老夫人是暴躁的老上校的妻子。

    當這些情況都弄清楚時,所有房門上的号碼都被悄悄地抹掉了,膳宿旅館母題就被鄉村宅邸母題及其一切自然涵義輕而易舉地取代了。

    故事講到這裡開始呈現出一種奇異的美。

    先前被表現得頗具喜劇性的時間概念(偵探迷了路……夜間被困在某個地方),現在似乎蜷起身子睡了大覺。

    現在衆多人物的生命閃射出光彩,具有了真正的人性意義,而G·埃比森的被封住的房門不過是被遺忘的雜物間的房門。

    一個新的情節、一個與小說開頭沒有任何聯系的戲劇,似乎就這樣突然被推回夢境裡,它似乎掙紮着要生存并闖入光亮之中。

    可是正當讀者在愉快的現實的氛圍中感到安全時,正當作者的文筆的優雅和光彩特質似乎暗示着某種高尚和豐富多彩的意向時,突然響起了怪異的敲門聲,偵探上場了。

    我們又一次陷入了戲谑性模仿的泥潭。

    那偵探是個看着不大可靠的家夥,說話時總吞掉詞首的[h]音,作者這樣描寫似乎是想讓故事顯得新奇;因為它所戲谑模仿的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流行模式,而是由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流行模式引發的現代人的反應。

    那些房客重新受到審查。

    人們又對新的線索進行猜測。

    溫和的老諾斯别格在周圍閑逛,他心不在焉,對誰都沒有惡意。

    他解釋說,他剛才路過這裡,順便進來看看有沒有空的客房。

    作者似乎馬上就要使用陳舊的噱頭來證明,看起來無辜的人原來是最主要的壞人。

    偵探突然對鼻煙壺有了興趣。

    “啊啰,”他說,“阿特身體襖嗎?”突然間,一個警察步履沉重地走了進來,面孔绯紅,他報告說屍首走了。

    偵探說:“你說‘走了’是啥意思?”警察說:“走了,長官,屋子空了。

    ”大家哭笑不得,懸念頓生。

    老諾斯别格平靜地說:“我想,我能解釋。

    ”他慢慢地、小心地摘下胡子、灰白假發、墨鏡,露出了G·埃比森的面孔。

    “你們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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