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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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人》而言,我在很多方面更加偏愛此書。

    因此,即便我擁有合法權利(這一點很不明确),也不再有任何個人借口去反對它出版。

    盡管如此,布隆迪先生還是非常慷慨地同意與我通常簽約的波德利·赫德出版社聯合出版此書。

     就在此事辦理妥帖之後,謎團又更添了一層。

    我偶然在巴黎的櫥櫃裡發現了一個舊紙闆箱,裡面有兩份手稿,其中一本是日記和劄記簿,顯然是我于1937年至1938年間寫的。

    在1937年12月26日的日記中,我碰巧讀到這樣一段文字:“與孟席斯(一位美國電影導演)讨論電影。

    對将來拍電影的兩點想法:1.像西班牙那樣的政局。

    一個屠殺命令。

    獄中十人用火柴抓阄。

    一個富人抽到了最長的火柴。

    把他的全部錢财讓給任何願意頂替他的人。

    有個人為了家人的利益接受了。

    後來當他獲釋以後,曾經富有的這個人匿名造訪了占據他錢财的那戶人家。

    如今,他除了性命之外,一無所有……” 的确,這已是一個故事的梗概。

    現在看來,這篇日記結尾處的省略号似乎代表在随後若幹年的戰争期間,所有關于這個小點子的記憶都湮沒在無意識之中。

    當我于1944年開始寫夏瓦爾和詹弗耶的故事時,我想必是把它當成剛剛冒出的靈感了,而現在我隻好這麼想:在世間戰火燃燒之時,那兩個人物始終在無意識的黑暗洞穴深處發酵。

     《第十個人》出乎意料地從米高梅公司的檔案中被找回,這件事促使我在自己的檔案文件中也檢索了一番,在裡面又多找出兩份電影腳本的創意,或許這些内容也可供本書的讀者們聊作消遣。

    第一個創意(現在在我看來還是不錯的,盡管沒有形成作品)叫作“吉姆·布拉頓與戰犯”。

     以下是故事梗概——時至今日,這個故事也恰逢其時,因為巴比正在等待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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