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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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辛欣代表“錯誤的”創作道路。
逼我談點“正确代表”的體會,始大厭,進而大怒,不客氣地“送”出門去。
我并不老謀深算,也不願在文壇沉浮中撈取什麼“政治稻草”。
需要你作某種“政治道具”時,便将你高高舉起;緊鑼密鼓一停,便甩手将你扔在台上,摔你個“仰巴叉”。
積成人後之政治常識而非經驗,這一點兒“悟性”還是有的。
而某些編者記者,明明心中瞧不大起你,為了職業的緣故也許還為其他的什麼緣故,卻偏要将你塗了某種顔料,高高地插在什麼幌子上,也忒不仗義了! 再後來,某刊約我寫篇“我與文學”之類的文章。
當時心中覺得有那麼多話,似乎不吐不快,便寫了。
八千餘字,其中有兩千餘字談到辛欣及她的作品。
記述了我與李紀同志深夜訪她歸來時那種心境,那種感受,那些思想。
記得其中寫到這樣的話:“辛欣正在思考。
我認為思考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嚴肅的時刻,神聖的時刻,是應當受到尊重的。
而幹擾别人的思考,無論以什麼方式,出于什麼動機,良好的也罷,善意的也罷,其實都是讨嫌的。
在提倡精神文明的今天,起碼是不文明的行為。
奉勸他們學得懂點禮貌……” 一吐為快的文章必然失之含蓄。
這篇文章當時被退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本欲寄給辛欣看看,一想有讨好賣乖之嫌,便放置起來了。
至今仍保存着。
四屆“作代會”期間,一位評論家,問我:“讀了張辛欣發在《人民文學》上的長篇散文《回老家》麼?”答未讀。
說:“一定要讀,寫得極好。
” 後兩天離開會議,帶着那期《人民文學》到石家莊去。
在招待所裡看完了,果然好。
那期《人民文學》上,刊有“推薦‘讀者最喜歡的作品’啟事”。
便連夜寫了一篇很嚴肅很認真的推薦信,約千餘字,寄給了《人民文學》。
《回老家》竟未評上“讀者最喜歡的作品”,據說是僅有我那一份選票。
唉,好作品常有被埋沒之時!難怪王蒙同志主張編輯出版“落選作品選”,以補“遺珠之憾”。
至今我仍認為,辛欣有創作電影劇本的才華。
在她的分配去向拖了半年多尚未落實前,曾托人達意她,願“保舉”她到北影來。
讀了《回老家》,不免後悔。
暗想:梁曉聲,梁曉聲,你才是個大傻瓜!沒誰會像你似的,拉來個強者“蓋”自己!張辛欣進了北影,你自己就幹脆“回老家”吧!心中産生了這想法,就好像一個人照鏡子照出了一張猙獰的鬼臉,靈魂不由出汗。
承認别人的某一篇作品比自己的作品好,還寫封“推薦信”什麼的,這類小小“高尚”,有利而無害,不過是“高尚”的自我表現。
而要将别人拉到自己身旁,讓别人的光彩照出自己的平庸來,心中那鬼就會啃你的靈魂了! 人啊,人!為什麼都免不了有那麼點嫉妒心理呢?回廠後我還是向領導“保舉”了她,領導也表示可考慮。
她自己又猶豫,我隻好作罷……張辛欣,聽着!你這輩子不寫一——三個好電影劇本,你才對不起你自己呢!寫吧,必要時我願像當年那樣,極負責任地為你當一次編輯。
我如今已是編劇,不是哪個編劇都他媽的樂于給别人當編輯。
而且有一條你是可以放心的,無論你寫出多麼好的劇本,我都不會在你的名字之後再挂上我自己的名字。
我這人從不沾别人的光。
到時候你拿你的編劇費,我拿我的責編費。
即使你寫出的劇本可能得“奧斯卡”獎,我也不動心。
這點職業道德還是有的,更何況你也不是個“善茬子”。
寫到這裡,我不能不替電影編輯們辯白幾句。
因為我又想起了數年前你第一次與我見面時說過的話:“我知道,一無名人推薦,二無後門方便,像我這樣的,在北影上一部影片是癡心妄想……” 當時你我還都不是青年作家,都屬“文學青年”一類。
我“迂”得可憐,你“狂”得非凡。
但我和你一樣,都急切地要早日顯示自己的能量,都不免感受到某種壓制。
其實呢,我作了幾年電影編輯,倒認為靠名人推薦,或走個什麼“後門”,達到在北影上一部影片的目的,并不那麼容易。
編輯之上有編輯組長,編輯組長之上有編輯部主任們。
主任們也說了不算,還得經過編輯部定稿小組讨論。
讨論之後也還無效,得經黨委通過,有時甚至還驚動電影局、文化部、中宣部。
升到更高級的“階段”,則非黨中央的某某領導同志出面說一句話不可。
一部電影的拍攝,真是層層把關,難乎其難。
如今“拍攝自主權”下放各廠,情況是略有好轉,但那“犯錯誤”的可能也便同時下放到了各廠。
把關者們還是比刊物的負責人們更其顧慮重重。
一篇稿子發排了又抽下來,也不過就損失個幾千元,至多上萬元。
而一部影片若投入拍攝又中途“下馬”,那損失則可能是十幾萬,幾十萬。
如今講究“經濟效益”,損失中包括了全廠職工的獎金,是“怨聲載道”的。
電影編輯們,除個别人熱衷于假什麼名人或首長之名,推平庸之作欲獲責編費而外,多數還是有藝術良心的。
我覺得我自己在這一點上就無懈可擊。
謙虛過分實乃虛僞。
在我們北影的《電影創作》即将複刊時,一天主任把我叫到辦公室,交給我一個劇本說:“别拖,早看完。
看完寫一份書面意見給我。
” 我接過劇本,
逼我談點“正确代表”的體會,始大厭,進而大怒,不客氣地“送”出門去。
我并不老謀深算,也不願在文壇沉浮中撈取什麼“政治稻草”。
需要你作某種“政治道具”時,便将你高高舉起;緊鑼密鼓一停,便甩手将你扔在台上,摔你個“仰巴叉”。
積成人後之政治常識而非經驗,這一點兒“悟性”還是有的。
而某些編者記者,明明心中瞧不大起你,為了職業的緣故也許還為其他的什麼緣故,卻偏要将你塗了某種顔料,高高地插在什麼幌子上,也忒不仗義了! 再後來,某刊約我寫篇“我與文學”之類的文章。
當時心中覺得有那麼多話,似乎不吐不快,便寫了。
八千餘字,其中有兩千餘字談到辛欣及她的作品。
記述了我與李紀同志深夜訪她歸來時那種心境,那種感受,那些思想。
記得其中寫到這樣的話:“辛欣正在思考。
我認為思考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嚴肅的時刻,神聖的時刻,是應當受到尊重的。
而幹擾别人的思考,無論以什麼方式,出于什麼動機,良好的也罷,善意的也罷,其實都是讨嫌的。
在提倡精神文明的今天,起碼是不文明的行為。
奉勸他們學得懂點禮貌……” 一吐為快的文章必然失之含蓄。
這篇文章當時被退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本欲寄給辛欣看看,一想有讨好賣乖之嫌,便放置起來了。
至今仍保存着。
四屆“作代會”期間,一位評論家,問我:“讀了張辛欣發在《人民文學》上的長篇散文《回老家》麼?”答未讀。
說:“一定要讀,寫得極好。
” 後兩天離開會議,帶着那期《人民文學》到石家莊去。
在招待所裡看完了,果然好。
那期《人民文學》上,刊有“推薦‘讀者最喜歡的作品’啟事”。
便連夜寫了一篇很嚴肅很認真的推薦信,約千餘字,寄給了《人民文學》。
《回老家》竟未評上“讀者最喜歡的作品”,據說是僅有我那一份選票。
唉,好作品常有被埋沒之時!難怪王蒙同志主張編輯出版“落選作品選”,以補“遺珠之憾”。
至今我仍認為,辛欣有創作電影劇本的才華。
在她的分配去向拖了半年多尚未落實前,曾托人達意她,願“保舉”她到北影來。
讀了《回老家》,不免後悔。
暗想:梁曉聲,梁曉聲,你才是個大傻瓜!沒誰會像你似的,拉來個強者“蓋”自己!張辛欣進了北影,你自己就幹脆“回老家”吧!心中産生了這想法,就好像一個人照鏡子照出了一張猙獰的鬼臉,靈魂不由出汗。
承認别人的某一篇作品比自己的作品好,還寫封“推薦信”什麼的,這類小小“高尚”,有利而無害,不過是“高尚”的自我表現。
而要将别人拉到自己身旁,讓别人的光彩照出自己的平庸來,心中那鬼就會啃你的靈魂了! 人啊,人!為什麼都免不了有那麼點嫉妒心理呢?回廠後我還是向領導“保舉”了她,領導也表示可考慮。
她自己又猶豫,我隻好作罷……張辛欣,聽着!你這輩子不寫一——三個好電影劇本,你才對不起你自己呢!寫吧,必要時我願像當年那樣,極負責任地為你當一次編輯。
我如今已是編劇,不是哪個編劇都他媽的樂于給别人當編輯。
而且有一條你是可以放心的,無論你寫出多麼好的劇本,我都不會在你的名字之後再挂上我自己的名字。
我這人從不沾别人的光。
到時候你拿你的編劇費,我拿我的責編費。
即使你寫出的劇本可能得“奧斯卡”獎,我也不動心。
這點職業道德還是有的,更何況你也不是個“善茬子”。
寫到這裡,我不能不替電影編輯們辯白幾句。
因為我又想起了數年前你第一次與我見面時說過的話:“我知道,一無名人推薦,二無後門方便,像我這樣的,在北影上一部影片是癡心妄想……” 當時你我還都不是青年作家,都屬“文學青年”一類。
我“迂”得可憐,你“狂”得非凡。
但我和你一樣,都急切地要早日顯示自己的能量,都不免感受到某種壓制。
其實呢,我作了幾年電影編輯,倒認為靠名人推薦,或走個什麼“後門”,達到在北影上一部影片的目的,并不那麼容易。
編輯之上有編輯組長,編輯組長之上有編輯部主任們。
主任們也說了不算,還得經過編輯部定稿小組讨論。
讨論之後也還無效,得經黨委通過,有時甚至還驚動電影局、文化部、中宣部。
升到更高級的“階段”,則非黨中央的某某領導同志出面說一句話不可。
一部電影的拍攝,真是層層把關,難乎其難。
如今“拍攝自主權”下放各廠,情況是略有好轉,但那“犯錯誤”的可能也便同時下放到了各廠。
把關者們還是比刊物的負責人們更其顧慮重重。
一篇稿子發排了又抽下來,也不過就損失個幾千元,至多上萬元。
而一部影片若投入拍攝又中途“下馬”,那損失則可能是十幾萬,幾十萬。
如今講究“經濟效益”,損失中包括了全廠職工的獎金,是“怨聲載道”的。
電影編輯們,除個别人熱衷于假什麼名人或首長之名,推平庸之作欲獲責編費而外,多數還是有藝術良心的。
我覺得我自己在這一點上就無懈可擊。
謙虛過分實乃虛僞。
在我們北影的《電影創作》即将複刊時,一天主任把我叫到辦公室,交給我一個劇本說:“别拖,早看完。
看完寫一份書面意見給我。
” 我接過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