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令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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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幕客攫其居停誤征已免錢糧印簿訛控者,狀已上達,簿未呈堂。

    憲司鹹以此人鐵據在握,難以理斷,其能者不過私與往還,問其所欲,圖贖其簿銷之而已。

    此人索數千金,不得絲毫缺。

    或雲,即予千金,倘抱贓出首,中人亦連累無涯矣。

    皆窘于計。

    憲司會議時,有巧令在側微笑。

    诘之,令曰:“若交職,三日辦矣。

    ”憲欣然委之,令攜卷回,不動聲色。

    至第三日,上下皆曰:“限期已到,尚未佥票,得毋誤乎?”令曰:“餘幾忘之。

    ”乃出,升公座,喚三班役來前曰:“有善鬥毆者否?”衆皆駭,莫敢應,一強項者出曰:“役能之。

    ”令喜曰:“汝能,必知我意。

    今某處有幕客某寓,汝往生事激之鬥。

    但許自傷,勿許傷人,受傷即來鳴冤,汝知之乎?”役曰唯。

    即赴客寓,向其人大呼曰:“汝從某縣來,我載汝至此,今已逾月,所欠車價若幹,速給我,不能再待矣。

    ”客大怒曰:“我來時仆夫非汝,何來惡棍,敢肆訛詐!”役詈不已,客推之出,役即自傷其首回,縣令未退堂,即呼冤入跪。

    正驗傷,客亦衣冠至,以棍徒憑空訛詐具禀。

    役與争辯,令曰:“無嘩,此易辨耳。

    汝既載客來,客行李若幹,汝必知之。

    ”令逐-報明核對,役不能知,妄報數物。

    客大笑,稱令賢明。

    令問之,曰:“所報全非,自願書單呈驗。

    ”令即饬書,帶役數人往客寓,将行李撿來當堂查驗,與所書單無異。

    于行箧中搜得印簿,曰:“此系官文,何得私自攜取?本應治罪,念汝尚屬斯文,姑全顔面。

    ”命取火焚之。

    客争曰:“案已上控,簿不可焚。

    ”時人多手快,已成灰燼。

    令大笑曰:“汝肯訛人,無怪人來訛汝。

    天道好還,汝知之乎?第我治下不容奸險之徒,即備文遞回原籍可也。

    ”客知據已毀,無能為,隐忍吞聲而去。

    令即繳卷銷案,憲司優獎之。

     有劉姓者,孤獨少年,入贅李老家。

    李以其稚弱無能,虐之。

    劉不堪,潛投仕宦為仆,得王寵眷。

    數年積金四百餘,辭歸,與其妻謀置産業。

    妻乃炫述于父母,李老生心,欣然設宴為婿洗塵。

    譽而醉之,且曰:“汝妻年幼,交以多金恐不勝任。

    況汝須外出謀事,以少婦居守,得無穿窬之慮乎?盍交老夫權為收藏,可以無慮。

    ”劉唯唯,出金點交,八寶十六件也。

    次日,劉酒醒而悔,亟向李老索銀。

    李曰:“汝貧如丐,寄食我家,鄰裡鹹知,焉得多金寄頓?不思為汝育妻恩,反肆訛耶?”其女助婿争論,李老大怒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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