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令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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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外向,真不可與處矣。

    ”逐其夫婦出諸大門之外。

    劉冤忿興訟,以妻為證。

    縣令曰:“汝物無憑,妻不可以為證。

    汝妻父曰女生外向,此言誠然。

    我不能直,汝毋幹犯,義之責也。

    ”揮之退。

    劉素稔巧令名,往陳其苦,令曰:“隔境無能為力。

    ”劉曰:“夭下賢使君惟有闊下,若不肯治理,則無官能明此獄矣。

    ”哀之切,令笑曰:“若必欲餘明此訟,須暫禁囹圄,汝願之否?”劉曰:“果能明此,雖刀杖加身亦甘承受,況暫禁耶?”令即梏收之。

    乃移文縣令曰:“日者獲大盜張三,據供劫得某事主家銀四百餘兩,若幹錠件,寄頓貴縣某村大窩主李老家,希即委員帶捕,查起贓銀,連窩主李老解質”雲雲。

    縣令見系盜劫重情,即身自查抄,人贓并獲,解交此。

    令乃塗劉面以墨,衣囚衣,械系于堂。

    呼李老诘之曰:“此囚供在某家劫銀四百餘兩,八寶十六件,寄汝家,今所起贓數相符。

    汝為盜窩,罪十枭首,據實陳明,勿自庸三木也。

    ”李老呼冤曰:“此銀實系小人之婿劉某寄存者,聞其得自随官,是否屬實,請拘劉某與張三質之,以明小人之冤。

    ”令笑曰:“若見劉某,汝又将圖賴矣。

    ”李老曰:“與其冤誅,莫若明心。

    召劉某與張三質對,可見小人不知情,庶望一線生路,奚肯貪财舍命耶?”令曰:“若然,則劉某在是矣。

    ”乃釋其桎梏,使漬面易服相見。

    李大慚無詞。

    令乃給還劉銀,而薄責李曰:“餘為留翁婿情也。

    ”劉感激涕零而去,李亦從此悔過矣。

     某縣尉與其大令有隙,面和而心違。

    一日在令賬房閑話,見幾上有入錢簿,内書某季收陋規若幹,某役手,某案收錢若幹,不一而足。

    尉俟令回首時,潛藏而退。

    令送客回,不見此簿,知入尉手矣。

    所載贓私累累,必受其訛,惶恐之至。

    函緻巧令商之,複書曰:“慎勿言,見尉時談笑如恒,若無事然,饬庫書取銀數百兩,備文批解雜稅,封貯賬房櫃内。

    簽差翌日起解,夜于牆上鑽穴而入取回内署。

    次日即呼尉帶捕來驗,雲是夜被竊雜稅銀若幹,公文一角,入錢總簿一本。

    申明憲司,渠敢自露乎?”令如法行之,旋即通報,自請處分。

    尉知其心而不敢言,恐幹重咎,将所藏之私簿暗毀矣。

     芗厈曰:彼詐而我詐之,強中更有強中手。

    書曰:“诪張為幻。

    ”至此,令人不可測而可笑。

    蓋人情欺愚而畏智,是故懼訟者,訟即随之。

    若燭其奸,又操其勝具,将不戰而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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