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陋的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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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華盛頓郵報》說:"有人指稱華德翰事件隻不過再度顯示美國猶太政治勢力之龐大,對華德翰的指控其實是沒有理由的。

    我們希望外人對美國的了解不僅于此。

    美國的道德立場經常有人說是毫無理由的,譬如智利、韓國、蘇聯等等,在華德翰事件中,裡根政府其實發揚光大了美國最美好的傳統精神。

    "(轉載于《國際先鋒論壇報》,四月二十九日) 社論作者的意思可以用一句話翻譯:"我們美國人的道德标準之高是許多國家無法了解的。

    "以智利、韓國、蘇聯為例來表示美國道德的高超,作者所流露的自滿自戀情緒令人驚異,對裡根的贊美更不是時候;任何有點頭腦的人都要問:那麼美國對伊朗的軍售與對尼加拉瓜的幹涉又算哪門子道德立場呢? 自認道德上高人一等的自滿與自大,付諸行動就是所謂的"替天行道"了。

    裡根之所以會把偷雞摸狗弄來的錢拿去送給反政府的尼加拉瓜遊擊隊,也無非是這種壟斷道德的自滿感在引導。

    尼加拉瓜政府傾左,所以是"壞人";美國的責任在"捍衛世界民主和平",所以要打擊"壞人",所以要用軍火去支持遊擊隊颠覆尼國政府。

    這是一個"高超"的"道德立場",他在"替天行道",因為是替"天"行道,所以裡根執意漠視國會通過不準援尼的法令,也漠視尼國遊擊隊用美國的槍屠殺婦女及嬰兒的酷行。

    他贊美尼國遊擊隊"道德高超,和美國的立國先賢一樣"。

    道德,好像是美國人獨家擁有的私産。

    當其他國家起紛争時,占有道德的美國就覺得自己有仲裁的權利,為他人決定誰有道德、誰沒有道德,裡根顯然認為美國人比尼國人更清楚尼加拉瓜需要什麼樣的政府。

     與華德翰事件的同時,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小人物在美國受捕,警察七手八腳地把嘶喊、掙紮的利那斯架上飛機,送往蘇聯去接受死刑。

    利那斯在美國住了幾十年,蘇聯的法庭認為在二次大戰他曾是集中營的軍官,判了他死刑,美國因此剝奪了利那斯的居美權利,遞解出境。

     事件本身并不稀奇,七九以來,美國司法部已經處置了許多有納粹記錄的人。

    值得注意的又是新聞界的反應。

    反對解送利那斯的人說,蘇聯的法律不比美國的法律,後者尊重人權。

    把利那斯送到蘇聯去"正法"等于肯定蘇聯的法律。

    贊同遞解利那斯的人說,哈,美國再度表現了它的道德感,又除掉了一名納粹!《紐約時報》的社論強調美國是"解救全世界,使之幸免于法西斯主義"的國家,遞解利那斯是美國道德勇氣的象征。

     仔細分析一下,反對者的理由,是美國法律站在道德、人權的一邊,蘇聯法律則相反。

    贊成者的理由,是美國人站在正義、衛道的一邊,拯救全世界。

    不論反對或贊成,歸根究底,都同樣一個意識:美國是道德的天平、正義的化身。

     美國人一向把自己看作對抗法西斯主義的英雄;矛盾的是,如果他那種自以為獨霸真理、壟斷道德的驕滿發展過度,美國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法西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