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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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歲的老麥在克裡夫蘭住了四十年。
從汽車廠退休下來,他就隻管在院子裡種花,偶爾帶着一條老狗上街走走。
孩子們都長大了,各自獨立,隻有老伴在家裡烤烤蛋糕、燒燒菜。
提到老麥夫婦,鄰居會說:"啊,那對和氣的老人!" 有一天,老麥突然被逮捕了。
以色列專門追獵納粹的政府部門說老麥在二次大戰中是煤氣房的管理工人,要求美國政府引渡到以色列當戰犯審判。
美國照辦,所以老麥就不見了,離開了他住了四十年的家。
不但以色列有專門搜索納粹的機構,美國也有。
隻要是四十年前和納粹有過關系的,不論是遁逃南美的叢林或改名換姓匿居歐亞,天涯海角都會被搜出來,關進監獄中,面臨審判。
這種"冤有頭、債有主"找納粹讨還血債的行為,不隻是以色列猶太人的國家大事,也是歐美各國,尤其是巨無霸的美國,所熱切資助的。
華德翰競選奧國總統時,猶太人提出嚴重抗議與警告,指控他是一名納粹,引起國際注目。
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給了一個畢生為猶太人作見證的作家。
這種種迹象都顯示以色列國家雖小,猶太人的"血債"卻近乎"匹夫有責",人人都得熱切關懷。
猶太人在西方舞台上聲音特别大,當然有許多原因。
原因之一:猶太人财大勢大;尤其在美國,不論是新聞、政治或經濟,都有舉足輕重的控制分量。
原因之二:猶太人是弱者;沒有其他民族(至少在西方人的觀念裡)受過那麼多的苦難。
原因之三:西方人有罪惡感;多少猶太人的苦難是西方人所造成的。
以色列出動的每一次逮捕,西方的報紙都要發出勝利的歡呼;又一個納粹頭子在南美被捕!以色列的發言人講話像"正義之聲"。
同時刊出這萬惡不赦的罪人的照片:啊,視茫茫,發蒼蒼,齒牙動搖,皮膚皺得像幹橘皮,竟是個年近八十的老人,眼睛裡一片衰老的茫然。
雖說四十年過去了,他們怎能逃得了歲月的審判呢? 指揮大軍作戰的将軍落網了。
幕後作計劃的參謀落網了。
俯案寫文書、貼布告的秘書落網了。
還有,當年才廿出頭的煤氣房管理工人——老麥,也落網了。
老麥愛焙蛋糕的老伴緊緊擁抱着老麥的照片,面對新聞記者,哭着說:"他沒罪呀!"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以文明、成熟自诩的西方列強,很笃定地幫助以色列萬裡尋仇,連"始作俑者"的德國也悶聲不響,表示默默地贊同。
獵捕四十年前的納粹似乎是文明國之間的國際公法,不容置疑。
作為一個與猶太人毫無瓜葛、不懷歉疚的中國人冷眼旁觀,卻覺得這個西方人認為理所當然的現象,與我所了解的人性有很大的沖突。
我所懷疑的,不僅在于懲罰一個八十歲的老人究竟有什麼意義。
在一般的法律中,三十年前所犯的錯誤是不必追究的。
三十年的流水光陰中,年幼的長成,年長的凋謝,大概也綽綽足夠使受傷的痊愈、作惡的忏悔。
三十年,大概也足夠使埋藏罪孽的泥土,抽長出新生的希望。
可是猶太宗教着重"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四十年的舊恨一如昨日的新仇。
這筆血海深仇,哪管八十歲或者九十歲,隻要一口遊絲氣還在,就是懲罰的對象。
這是一本人生字典,裡面獨缺"寬恕"的辭彙。
我想問的,倒不在于為什麼在同一時候遭受極大殘害的中國人,不曾像猶太人一樣成為捕獵戰犯的債主?沒有聽說過美國或是法國幫助中國人,在東亞的叢林中搜索當年的日本将軍、日本參謀、日本秘書。
更沒聽說過美國将一個已經入籍美國四十年的公民引渡到中國受審,因為他曾經在南京大屠殺的日軍營中擔任廚師,或者守倉庫的管理員。
我想問的,倒也不在于這奇怪的雙重标準,不在于人們對這雙重标準的視而不見。
最令我不安的,毋甯是一個哲學上的問題:人,究竟可以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到哪一個程度? 一個劊子手的責任,在看準了頭頸的分寸,一刀霍下,讓鮮血噴起,人頭落地。
被殺的人究竟有罪或者冤枉,不是劊子手的事情。
甚至于即使他明明知道眼前跪着的人其實無辜,也沒有人會指責劊子手為兇手。
我們可以說,劊子手隻是奉命行事,做一天和尚當然就得撞一天鐘。
應該負責的,是判官;或者,是那個不健全的審判制度;再抽象一點,我們不妨
從汽車廠退休下來,他就隻管在院子裡種花,偶爾帶着一條老狗上街走走。
孩子們都長大了,各自獨立,隻有老伴在家裡烤烤蛋糕、燒燒菜。
提到老麥夫婦,鄰居會說:"啊,那對和氣的老人!" 有一天,老麥突然被逮捕了。
以色列專門追獵納粹的政府部門說老麥在二次大戰中是煤氣房的管理工人,要求美國政府引渡到以色列當戰犯審判。
美國照辦,所以老麥就不見了,離開了他住了四十年的家。
不但以色列有專門搜索納粹的機構,美國也有。
隻要是四十年前和納粹有過關系的,不論是遁逃南美的叢林或改名換姓匿居歐亞,天涯海角都會被搜出來,關進監獄中,面臨審判。
這種"冤有頭、債有主"找納粹讨還血債的行為,不隻是以色列猶太人的國家大事,也是歐美各國,尤其是巨無霸的美國,所熱切資助的。
華德翰競選奧國總統時,猶太人提出嚴重抗議與警告,指控他是一名納粹,引起國際注目。
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給了一個畢生為猶太人作見證的作家。
這種種迹象都顯示以色列國家雖小,猶太人的"血債"卻近乎"匹夫有責",人人都得熱切關懷。
猶太人在西方舞台上聲音特别大,當然有許多原因。
原因之一:猶太人财大勢大;尤其在美國,不論是新聞、政治或經濟,都有舉足輕重的控制分量。
原因之二:猶太人是弱者;沒有其他民族(至少在西方人的觀念裡)受過那麼多的苦難。
原因之三:西方人有罪惡感;多少猶太人的苦難是西方人所造成的。
以色列出動的每一次逮捕,西方的報紙都要發出勝利的歡呼;又一個納粹頭子在南美被捕!以色列的發言人講話像"正義之聲"。
同時刊出這萬惡不赦的罪人的照片:啊,視茫茫,發蒼蒼,齒牙動搖,皮膚皺得像幹橘皮,竟是個年近八十的老人,眼睛裡一片衰老的茫然。
雖說四十年過去了,他們怎能逃得了歲月的審判呢? 指揮大軍作戰的将軍落網了。
幕後作計劃的參謀落網了。
俯案寫文書、貼布告的秘書落網了。
還有,當年才廿出頭的煤氣房管理工人——老麥,也落網了。
老麥愛焙蛋糕的老伴緊緊擁抱着老麥的照片,面對新聞記者,哭着說:"他沒罪呀!"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以文明、成熟自诩的西方列強,很笃定地幫助以色列萬裡尋仇,連"始作俑者"的德國也悶聲不響,表示默默地贊同。
獵捕四十年前的納粹似乎是文明國之間的國際公法,不容置疑。
作為一個與猶太人毫無瓜葛、不懷歉疚的中國人冷眼旁觀,卻覺得這個西方人認為理所當然的現象,與我所了解的人性有很大的沖突。
我所懷疑的,不僅在于懲罰一個八十歲的老人究竟有什麼意義。
在一般的法律中,三十年前所犯的錯誤是不必追究的。
三十年的流水光陰中,年幼的長成,年長的凋謝,大概也綽綽足夠使受傷的痊愈、作惡的忏悔。
三十年,大概也足夠使埋藏罪孽的泥土,抽長出新生的希望。
可是猶太宗教着重"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四十年的舊恨一如昨日的新仇。
這筆血海深仇,哪管八十歲或者九十歲,隻要一口遊絲氣還在,就是懲罰的對象。
這是一本人生字典,裡面獨缺"寬恕"的辭彙。
我想問的,倒不在于為什麼在同一時候遭受極大殘害的中國人,不曾像猶太人一樣成為捕獵戰犯的債主?沒有聽說過美國或是法國幫助中國人,在東亞的叢林中搜索當年的日本将軍、日本參謀、日本秘書。
更沒聽說過美國将一個已經入籍美國四十年的公民引渡到中國受審,因為他曾經在南京大屠殺的日軍營中擔任廚師,或者守倉庫的管理員。
我想問的,倒也不在于這奇怪的雙重标準,不在于人們對這雙重标準的視而不見。
最令我不安的,毋甯是一個哲學上的問題:人,究竟可以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到哪一個程度? 一個劊子手的責任,在看準了頭頸的分寸,一刀霍下,讓鮮血噴起,人頭落地。
被殺的人究竟有罪或者冤枉,不是劊子手的事情。
甚至于即使他明明知道眼前跪着的人其實無辜,也沒有人會指責劊子手為兇手。
我們可以說,劊子手隻是奉命行事,做一天和尚當然就得撞一天鐘。
應該負責的,是判官;或者,是那個不健全的審判制度;再抽象一點,我們不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