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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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楊學武就被一陣電話鈴聲吵醒。

    他迷迷煳煳地拿起手機一看,剛過淩晨4點。

    一邊小聲咒罵,楊學武半閉着眼睛按下接聽鍵,隻聽了幾句,整個人就精神起來。

     半小時後,楊學武已經趕到C市公安局技偵支隊所在的辦公樓。

    此刻,大半個城市還在沉睡之中,然而,網監處的機房裡卻燈火通明。

    一進門,楊學武就聞到一股強烈的咖啡混合煙草的味道。

    看看那些雙眼通紅的網監人員,他心中的怨氣早已煙消雲散。

     網監處的陶副處長,一邊喝着濃咖啡,一邊揮手叫過一個頭發蓬亂,滿臉都是油汗的網監人員。

     “小毛,給學武介紹一下情況。

    ” 據小毛講,今日淩晨3時左右,網監處進行日常網絡安全監察活動時,本意是查找一起網絡販賣仿真槍案的線索,卻在無意中發現一條可疑信息。

    經分析後,網監處認為這條可疑信息與前段時間發生的系列殺人案有關,逐通知了專案組負責人之一的楊學武。

     楊學武急忙問道:“什麼樣的信息?” 小毛把液晶顯示器轉向他:“你自己看吧。

    ” 那是一個叫“C市信息港”的網頁,從茲欄目來看,是在線論壇一條名為“無良法官枉法裁判齊媛案,你怎麼看?”的網帖挂在論壇的首頁,點擊及回複都已接近千次。

     楊學武伸手點開這個網帖,這是個投票帖,字數寥寥。

    除了題目和一個網頁鍊接之外,一共隻有三個選項,分别是:1、法官也是人,應當允許犯錯,情有可原; 2、應該剝奪他的法官資格,逐出司法隊伍; 3、無良判決再次拉低道德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楊學武皺皺眉頭,繼續下拉網頁,查看網友的回複。

    粗略浏覽了前兩頁之後,發現網友的參與熱情頗高,大多數都在投票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憤懑之情在字裡行間彌漫。

     楊學武轉身問小毛:“能知道投票的結果麼?” 小毛接過鼠标,操作一番後又把顯示器轉向楊學武。

    楊學武一看之下,不由得暗自咂舌。

    在參與投票的947人中,竟有758人選擇了“3”。

     他立刻把目光投向發帖人的ID。

     城市之光。

     楊學武反複念叨着這四個字,又問道:“能查到發帖人的相關信息麼?” 陶副處長搖搖頭:“這個論壇是不需要郵箱注冊的,所以隻知道發帖人的這個ID和他使用的電腦的信息。

    ” “發帖地點呢?”楊學武不甘心,“能查到麼?” “這個可以。

    ”小毛打了個哈欠,又在計算機操作起來,過了幾分鐘,他湊近屏幕,逐個念道,“西郊路176号-2,是家麥當勞餐廳。

    ” 楊學武拉上小毛立刻起身,同時讓110指揮中心派兩名在附近巡警一同前往。

     盡管距離發帖時間已經足足過了五個多小時,楊學武還是想去那裡看看。

    二十分鐘後,四個人在那家麥當勞餐廳門口集合,立刻入店查看。

     餐廳裡隻有兩個用餐的顧客。

    楊學武安排那兩個巡警逐一核對他們的身份,自己則拉着小毛巾了後廚。

    店裡共有六名工作人員,兩男四女,其中一名稍年長的男子是本店的店長。

    他矢口否認曾用店内的電腦發過投票帖,小毛對電腦進行檢查後,證實了店長的說法。

     此時,巡警對那兩名顧客的身份查驗也已經完畢,沒發現可疑情況。

    楊學武心生疑慮,難道找錯了地方?小毛倒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他指指牆角的無線路由器說道:“發帖人應該用了店裡的無線網絡。

    ” 據店長介紹,這家通宵營業的餐廳為了方便顧客,特意在店裡設置了無線網絡,以供客人在用餐時候也能上網娛樂。

    楊學武在餐廳裡私下觀察了一下,很快就發現門旁邊的監控錄像。

    在店長的配合下,監控錄像很快被調取出來。

     楊學武讓小毛把錄像的時間選取在發帖前後,共發現店裡有顧客九人。

    但是沒有攜帶筆記本電腦的,地圖查看手機的倒是有五個。

    楊學武指示店長把錄像暫時封存,回局裡辦理相關手續後再行扣押。

     小毛覺得發帖人未必在這幾名顧客之中,因為無線網絡的覆蓋力度完全可以透過牆壁,發帖人站在與麥當勞餐廳一牆之隔的街道上上網發帖,也并非完全沒有可能。

     處理完畢,楊學武看看跟着自己忙活了半天的三個夥計,買了幾包炸雞分給他們。

    兩名巡警推脫了幾下,就帶着紙包回去了。

    值了一宿夜班的小毛則坐在車裡,大口吃起來。

     此時已經是天色微明,街邊的行人漸漸多起來。

    楊學武靠着警車抽了一根煙,最後還是不情願地撥通了方木的電話。

     方木第一時間趕到了市局,在麥當勞餐廳提取到的錄像帶恰好也同時送到。

    查看了幾遍錄像後,方木就肯定發帖人并不在那五人之中。

    因為從動作來看,其中三個明顯僅在浏覽,而非寫字。

    其餘兩人雖然有長時間操作手機的動作,但看年齡和衣着,應該是附近中學的學生。

     楊學武想了想,說道:“如果發帖人事先把文檔存在郵箱裡,再帖帖到網上呢?同樣也不需要有寫字及按鍵的動作。

    ” 方木搖搖頭,指指錄像畫面說道:“這幾個人們都沒有掩蓋自己外貌特征的任何行為。

    如果他能想到用無線網絡,而不留下固定IP地址的話,就不可能不考慮監控視頻帶來的風險。

    ” 換句話來說,方木的意見和小毛一樣,發帖人當時應該就位于麥當勞餐廳之外,利用覆蓋過來的wifi信号上網發帖。

     遺憾的是,拿條路上并沒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

    所以,對發帖人的其他情況依舊一無所知。

     方木問小毛:“發帖人使用的電子設備是否還在繼續連接網絡?” “沒有。

    ”小毛搖搖頭,“我們一直在監控這台設備。

    發帖後,它就斷開網絡了。

    ” 這是一個明顯要掩蓋自己身份和位置的行為。

     而那個投票帖,依舊處于在線論壇的首頁。

    早上八點之後,訪問論壇的用戶開始激增,投票人書已達3445人,從投票結果來看,九成以上的網友都選擇了“3”。

     無良判決再次拉低道德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法官”、“齊媛案”、“判決”這幾個詞讓方木感到似曾相識。

    他擡頭看看楊學武,後者顯然已經對他的疑問心領神會。

     “就是那個案子。

    ”楊學武擡手指指投票帖題目下的網頁鍊接,“都在這裡了。

    ” 打開網頁鍊接,是“C市信息港”網站對不久前發生的一起民事案件所做的新聞專題,包括案發始末、當事人資料以及庭審、宣判的真個過程。

    發帖人似乎想讓網民先了解本案的具體情況再投票,看上去還有一絲客觀公正的味道。

     案件發生今年9月初,一名67歲的胡姓老太乘坐208路公共汽車前往南京街,下車的時候,被身後急于下車的乘客撞到。

    另一名也在本站下車的女乘客齊媛(女,20歲,C市稅務學院會計系大三學生)見狀,急忙将胡老太攙扶起來。

    此刻,撞人的乘客已經不知所蹤。

    胡老太起身後,感到右臂和腰部疼痛難忍。

    公交車随即開走,其餘乘客無人伸以援手。

    齊媛在征求胡老太意見後,用自己手機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待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後,方才離開。

     不料幾日後,齊媛忽然接到了來自胡老太熊某的電話,得知胡老太已被診斷為右前臂尺骨骨折,右側胯骨骨裂。

    不過,熊某來電的意圖并不是對齊媛表示感謝,而是要求齊媛賠償醫療費用、營養費用、精神損失等共計12萬元。

    齊媛大為吃驚,忙追問對方索賠的理由。

    熊某答曰,胡老太認為正是齊媛撞到了自己。

     從救人者一下子淪為撞人者。

    氣憤、委屈之餘,齊媛斷然拒絕了熊某的索賠要求。

    不過,事情并未就此偃旗息鼓。

    五天後,齊媛接到了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傳票,胡老太将齊媛告上了法庭。

     隻能應訴的齊媛在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下,找到了C市公交公司208路車隊,要求案發時當班的司機為自己提供證詞,以證清白。

    公交司機以沒看到事發經過為右拒絕作證。

    眼見開庭日期漸近,絕望中的齊媛隻得求助于新聞媒體。

     C市電視台新聞欄目及本地的多家媒體對齊媛進行了采訪。

    齊媛堅稱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

    在講述整個事發經過之後,齊媛還通過電視節目,懇請當天的目擊者能為自己出庭作證,如果撞人者肯出來承擔責任,則再好不過。

     鏡頭中,已明顯消瘦的女孩委屈萬分,聲淚俱下地懇求當天在場的好心人能還自己一個清白。

    觀者無不動容。

    然而,幾天過後,撥打電視台公布的熱線電話的觀衆倒是不少,但都是表達憤怒心情的,願意作證的目擊者仍然沒有出現,至于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無音信。

     這是一個讓人不得不承認的現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已經是大多數人的生活信條。

     女孩不甘心,來到事發地點打出橫幅尋找目擊證人。

    然而,圍觀者大多表達出同情和憤怒,甚至還有當場捐款的,就是無人願為齊媛作證。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則始終拒絕接受采訪,聲稱一切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今年10月,備受媒體和民衆關注的齊媛案在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開庭審理。

    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齊媛撞到了自己。

    拿不出證據的被告齊媛百口莫辯。

    當時詢問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沒事吧?”也被原告認為是齊媛承認撞人的證據。

    庭審結束前,主審法官任川問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齊媛則堅決拒絕調解。

    庭審當日,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據媒體報道,當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時,遭到院外民衆的圍堵和辱罵。

    胡老太在兒子熊某的攙扶下,狼狽不堪地上了一輛出租車。

    當司機得知這兩位乘客就是齊媛案的原告時,當即表示拒載。

    胡老太和兒子隻得再次躲進法院,待人群散盡後才敢出門回家。

     一個月後,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作出判決:現有證據無法充分證明齊媛撞倒了胡老太,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故判決齊媛承擔40%的民事責任,判賠胡老太各種費用共計四萬八千元。

    判決書經媒體公開後,剛剛淡出公衆視野的齊媛案再次引發市民的熱議。

    這一次,則将矛頭直指作出判決的法院及主審法官任川。

     重要之下,任川法官接受了媒體的采訪,并對判決的理由做出了解釋。

    在他看來,撞人者立刻去攙扶及查看被撞者的情況,乃是常理。

    齊媛與胡老太之間的對話,也顯示她與被撞倒之間存在某種聯系。

    此外,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應該不會惡毒到去訛詐就人者。

    故此做出齊媛承擔部分責任的判決。

     記者追問是否有冤枉好人的可能,任川法官則面露難色,猶豫了一下之後,不無尴尬地說道:“當天社會……見義勇為的人應該不多了吧。

    ” 此言一出,立刻引發民衆的一緻聲讨。

    尤其在網絡上,質疑聲、辱罵聲鋪天蓋地。

     齊媛在接到判決書的時候當場暈厥過去,醒來後不食不語,整天以淚洗面。

    在鄉下務農的父母特意趕到學校來照顧她。

    待情緒稍稍好轉後,齊媛委托律師提出上訴。

    當她再次出現在新聞鏡頭中的時候,這個女孩已經和之前柔弱、委屈的樣子判若兩人,眼神中盡是憤怒與仇恨。

     記者問她:“如果遇到這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