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徇私舞弊和禮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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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家族,在中國,實際系一互助小組織,在這個組織裡頭,各人盡其力而取所需。

    其間分子與分子的互助,發展到很高的程度,蓋受着一種道德意識和家族光榮的鼓勵。

    有時一個兄弟會渡海離家數千裡,以恢複那破了産的哥哥的名譽。

    一個環境較好的人常撥其全家消費的大部分,苟非全部,以資助其侄兒的就學,此固視為尋常事,非有任何功績可言者。

    一個功名利達的人做了官,常使好差使支配給他的親戚而倘沒有現成的差使,亦可以生産幾個拿幹俸的閑職。

    這樣拿幹俸和徇私的習慣,随着每度政治變革運動而發展起來。

    這種習慣加上經濟的壓迫,變成一種不可抗拒之力,毀損人而不受人之毀損。

    這種力量是異常巨大的,雖經政治改革期的屢次努力,秉着十分熱情的好意也終于收了失敗的結局。

     公平地觀察一下,徇私并不劣于别種惡習的"情面"。

    一個部長,不獨位置其侄兒于部内,同時還須安插其他官員的侄兒——倘這些官員是比他高級的,還寫着薦賢書給他,那麼許多賢侄兒往哪裡去安插呢?除非拿幹俸或予以咨議顧問之類的名義。

    經濟壓力和人口過剩的排擠是那樣尖銳,而同時又有那麼許多能夠寫得一手好文章的讀書人,卻沒有一個人會修理一座碳化器或配置一架收音機,緻令每一個新公事機關成立或官吏就職之日,就有數百封介紹書蜂擁而來。

    是以那是很天然,慈善事業乃從家族為始,因為家族應看作中國傳統的失業保險制度。

    每個家各自照顧自己的失業分子,既經照顧失業分子,其第二步較好的工作為替他尋覓位置。

    這種辦法應略勝慈善事業一籌,因為它教訓那些運氣不佳的分子以自立的意識,而那些受到這樣資助的人又轉而幫助家族其他分子。

    此外,這些大官僚掠奪了國家的财産以私肥自己的家族,或給養當世的一代,或可接續蓄養三四代,積資常自數十萬至數千萬,僅志在光耀門楣而為家族中的好分子。

    營利舞弊,敲詐錢财,對于公衆是一種惡行,對于家族卻是美德。

    因為一切中國人都是家族的好分子,是以中國語言文法中最普通的動詞活用,像辜鴻銘說過是動詞"把"字(英文本原文系Squeeze一字,有榨取剝削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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