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先學這1368個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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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個最常用的書面語詞彙之一。

    測試的實際結果是,詞彙量較大的學員,或者是知道這個詞的學員,幾乎無一例外用了這個詞,而不是像我們所希望的那樣用leave這個詞。

     再舉另一個例子,練習中有這樣一句話,也是要求學員用口語表達: 他被判了五年刑。

     同樣的結果,要麼是不會說,要麼就會用sentence這個新聞報道中經常用到的正式詞彙,說成: Hewassentencedto5yearsinprison. sentence在中英詞典中當動詞用的時候就是“宣判”的意思,所以,學員很容易就直接找到這個詞。

    但我們這個練習的目的卻是希望他們用give這個詞,表達為: Hewasgiven5yearsinprison. 或者用get表達為: Hegot5yearsinprison. 以上兩個練習中,沒有哪個學員不知道leave,give和get這些基礎詞彙,但就是想不到用。

     這兒隻是舉了兩個例子,在整個教學過程中類似的書面化表達比比皆是。

    最突出的一點是,學員對動詞短語的掌握非常不夠。

    下面就羅列一些給大家看,前一個詞是書面的,後一個詞是口語的: 要求:requestaskfor 報複:revengegetbackon 調查:investigatelookinto 合作:cooperateworktogether 取出:withdrawtakeout 建立:establishsetup 削減:decreasecutdown 組裝:assembleputtogether 拒絕:rejectturndown 歸還:returngiveback 加速:acceleratespeedup 用書面語表達你不能說不對,這麼說出來人們也能理解,但是在日常的口語交流中,你真的很少會聽到老外用這麼正式的詞彙進行表達,就像我們在生活中說的漢語也更加口語化一樣。

    要是你經常跟家人或朋友說文言文或者時不時地來個成語,你一定會被人罵:“拽什麼拽啊,酸死了!”英語也是同樣的道理,你在美劇中就很少看到男女主角用播新聞的方式說話。

     不過嚴格來說,傾向于用書面詞彙也不是學員喜歡不喜歡的問題,而是由兩方面客觀原因導緻了這個結果。

    其一,我們傳統的英語教學在聽說讀寫四個技巧中更加注重讀和寫的能力,雖然最近幾年加強了對聽力能力的提升,但說的方面還是一個傳統弱項。

    讀和寫,主要就是用書面語。

    所以過了四六級的學員大多背誦了很多的書面語詞彙,而對口語詞彙的練習卻嚴重不足。

    其二,英語和漢語詞彙的形成原理不同,一個是綜合性的,另一個是分析性的,這造成它們之間并不是一一對應的關系。

    這是一個專業的結論,在此不做詳細說明,但在後面的章節你們會進一步了解兩種語言的差别。

     原因說完了,接下來我們來說明為什麼通過R詞彙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一點就是,前面說過了,這個表收錄的大部分是口語詞彙,我們所有的教材和練習都是圍繞着這些口語詞彙設計的。

    也就是說,我們要求學員必須用這些詞彙來表達,不得超出R詞彙表。

    這就逼着學員把他們的選擇限制在詞彙表範圍之内,通過反複訓練,自然而然地,他們對這些口語化詞彙就會越來越熟悉,一直到能夠駕輕就熟,靈活運用。

     其次,僅僅要求學習者用這些詞彙還不夠,還要教他們如何用。

    除了前面所講過的四大技巧之外,我們還要培養學員的英語思維能力,隻有掌握了典型的英語思維模式,才能真正把這些口語化的詞彙用熟、用透。

    而這些思維模式是需要針對性的訓練才能逐漸掌握的,這一點将在下面這個章節進行論述。

     好處五,學會用英語思維 關于中英兩種語言在思維上的差别,我曾在上一本書《英語思維是這樣煉成的》中有過專門的論述。

    實際上,也沒有必要把英語思維看得那麼高深。

    說白了,除了拼寫和發音外,隻要是英語和中文在使用上不一緻的地方,都可以稱之為“英語思維”。

     為了讓大家充分理解英語和中文之間确實存在着這樣的差别,這種不是靠背單詞就能解決問題的差别,我舉一個典型的例子給大家體會一下。

     請大家先嘗試着用英語表達這樣一個意思: 生孩子是兩個人的事。

     為了更加明确這句話想表達的意思,我再具體說明一下,比如說,你媽天天催着你給她生個孫子或孫女,但您那位呢,卻推三阻四不着急。

    于是,你就跟你媽說了這句話:生孩子是兩個人的事,他(她)不急,我有什麼辦法? 現在明白了嗎?好,嘗試一下吧!你會怎麼說? 别急着找答案,你一定要用自己現有的水平嘗試一下,不然對此體會不深。

     當然,可以用很多方式表達同樣的意思,我在這裡指的是那種最能體現英語思維的方式。

    不是吹牛,就是英語專業的人,也未必能以很地道的方式說出這句話來。

    不信就試試! 答案在另一頁,請一定要自己嘗試了之後再看。

     好的,這句我認為最能體現英語思維的表達方式是: Ittakestwotomakeababy. 連冠詞a算上,一共七個單詞。

    我們先不談别的,你的表達比這個長嗎?用的詞多嗎? 這句話一個小學生都能看懂,你的那句小學生能看懂嗎? 我在學習英語者中做過測試,無論是高水平還是非常高的水平,流利還是非常流利,能夠以這種方式表達出來的寥寥無幾。

    為什麼呢? 這句話看上去雖然簡單,卻至少體現了三種典型的英語思維。

     一是it的用法。

     其實我們上學時都做過很多it句型的練習,但那是應試,一旦到了實戰階段,很多人就反應不過來了。

    在我們的培訓中,it句型是作為一種思維模式單獨訓練的。

    在我們的教學大綱中,它是有效地解決主語問題的方法之一。

     二是take的用法。

     take在口語中的戰鬥力實在太強了,相當于AK47步槍,而我們的學生基本上是把它當菜刀使。

    你要說ittakessometimetodosomething(花費某一時間做某事)我們的學生熟,但要說ittakestwopeopletodosomething(讓兩個人做某事)估計連想都沒想過。

    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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