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盛世的崩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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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之聲。

    乾隆中前期,對臣下的獎賞比較謹慎。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提督常青因為士兵擊賊有功,各賞銀牌一面。

    這樣的小事,居然受到了乾隆的訓斥。

    乾隆說,此獎過當,“可恨之極”。

    然而到了晚年,他卻經常進行無原則的濫賞。

    即所謂“賞宜從厚,從不肯使勤勞者稍有屈抑”。

    (《乾隆起居注》)嘉慶後來說:“近年皇考聖壽日高,諸事多以寬厚,凡軍中奏報,小有勝仗,即優加賞賜;其或贻誤軍務,亦不過革翎中饬,一有微勞,旋經賞複。

    雖屢次饬催,奉有革職治罪嚴者,亦未懲辦一人。

    ”(《清仁宗實錄》) 老年皇帝處理政務力圖簡明,但求清靜。

    避免“煩擾”,減少麻煩,成為皇帝處理政務的一大原則,這在他壯年時代是不可想象的。

    他希望地方官在地方上不要主動挑起矛盾,大處着眼,小處放過,以不擾民、不生事為要。

    在糾正官員辦理文字獄擴大化的傾向時,皇帝說,對文字過于推求,“滋擾闾閻”,“于吏治民生大有關系”。

    對民間宗教的高壓也有所減輕。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江西巡撫郝碩奏報,他破獲一起民間宗教案件,案中諸人,聚衆吃齋念經,案情嚴重,建議皇帝嚴懲。

    郝碩本以為這篇彙報能得到皇帝的嘉獎,沒想到卻被皇帝批評了一頓:“該撫既經查出,應将經忏等件燒毀,無令仍前吃齋念佛,使其改悔,不必過事追求,緻滋煩擾。

    各省地方遇有此等案件,如果實系邪教傳齋徒衆及有違礙字句者,自應嚴行查辦,滅絕根株;若止系愚民吃齋求福,誦習經卷,與邪教一律辦理,則又失之太過。

    所有案内人證即著概予省釋,經卷等全行銷毀。

    ”從此之後,普通民間宗教案不再被當成重案,那些吃齋念佛的善男信女們又可以自由活動了,不免“人人感念皇上天恩”。

     從乾隆十三年(1748年)起,皇帝核準死刑犯時一直都從嚴把關,朱筆掃過之處,顆顆人頭落地。

    從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起,皇帝又回複到以前的寬容、仁慈。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皇帝将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以來的六千多名死刑犯都免死發落。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又将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來的八千多名死刑犯免死。

     放松法網的同時,皇帝施恩的手筆則更加宏大。

    乾隆末期财政并不十分寬裕,皇帝減免起稅收來卻并不心疼。

    乾隆五十五年,皇帝普免天下錢糧二千七百餘萬兩;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普免八省錢糧;乾隆六十年(1795年),免各省當年地耗正糧一千七百萬兩。

    真所謂“皇恩浩蕩”,舉國稱慶。

     當然,對百姓溫和的太陽,照在官員身上也一樣和煦。

    對于晚年出現的一些貪污官員,乾隆經常拖着不懲,或者以“不為已甚”為辭,加以寬縱。

    如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五月,内外文武大臣中竟有多人連續被革職、革任十餘次而後卻仍然留任原職者。

    (《清高宗實錄》) 朝鮮使臣描述晚年乾隆政風的變化時說: 皇帝近年頗倦,為政多涉于柔巽,處事每患于優遊;恩或多濫,罰必從輕;多濫故啟幸進之門,罰輕故成冒犯之習。

    文武恬戲,法綱解弛,有識者頗以為憂。

    (《朝鮮李朝實錄》) 雖然沒來過中國,黑格爾對中國式專制政治卻有着深刻的理解。

    他說,在中國,皇帝應該是整個帝國“那個不斷行動、永遠警醒和自然活潑的‘靈魂’”。

    “假如皇帝的個性竟不是上述的那一流——就是,徹底地道德的、辛勤的、既不失掉他的威儀而又充滿了精力的——那麼,一切都将廢弛,政府全部解體,變成麻木不仁的狀态。

    ” 這段話幾乎是對乾隆晚年政局一字不差的描述。

    專制政治中,皇帝是整個國家的神經中樞,官僚體系的精神狀态就是皇帝一個人精神狀态的放大。

    不但是人亡政息,同一個統治者的心境變化,也可以使國家面貌發生根本變化。

    皇帝的勤奮進取,經過官僚系統的層層傳導,最後抵達到社會可能隻剩百分之十。

    然而皇帝的松懈懶惰,卻會被官僚系統層層放大,抵達到基層,會擴大十倍百倍。

     皇帝既然喜歡清靜,不願生事,地方大員們當然更樂于高枕無憂。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之後,懶惰之風在大清政界迅速蔓延。

    皇帝對山積的奏折感到頭疼,而官員們對于案牍之勞,更是避之不及。

    遇到公事,層層推诿,一層一層向下轉批:“不問事理之輕重,動辄批委屬員,督撫既委之司道,司道複委之州縣,層層輾轉推延,初若不與事者。

    ”(《乾隆朝東華錄》) 坐堂審案,處理民間糾紛是地方官的重要職責,然而乾隆晚年的官員們“終年以坐堂審事為苦”,千方百計推托不理:“民間呈狀俱由宅門投遞批準,不審,終年延擱。

    小民拖累不堪,赴控,上司批查,亦屢催不複。

    ”也就是說,老百姓告狀,他不開庭審理,一拖就是一年。

    老百姓等不及,“越級上訪”,上司詢問,他也懶得答複。

    還有的官員恨百姓“越級上訪”,給自己添麻煩,就想方設法打擊“上訪者”:“恨民上控,必加刑責,而案件仍不為審。

    ”(《乾隆吏科題本》) 清代官員考成制度中,對許多政事列有處理期限。

    到了乾隆晚年,官員辦事逾期之事越來越普遍,因此而受處分居然成為官員受處分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清代檔案《乾隆吏科題本》可以看到這樣幾個例子:甘肅臯蘭知縣徐浩任内受處分23次,其中13次是因為辦事遲延。

    湖南浏陽知縣張宏燧受處11次,遲延占4次。

    廣東長安知縣丁亭詳受處分9次中,遲延占5次。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湖北江陵縣發生了一件搶劫案。

    一群農村流氓搶劫了附近的富有寡婦家,寡婦認出了搶劫者,事後當即報官。

    此案證據确鑿,事情清楚,很容易處理。

    可是當時的縣令湯廷芳雖然派人抓到了兩個嫌犯,卻懶得審理,将嫌犯取保了事。

    後面相繼接任的4任縣令在10年内“均不嚴究”,“經事主控告,臬司嚴催,俱延宕不解,扶同沉擱,置地方盜案于不辦,實出情理之外”。

    這樣一個小小案件,換了5任地方官,居然還沒有結案。

    乾隆聽說後,也不禁大為惱火,說:“足見湖北吏治廢弛已極。

    ” 湖北事件并非個别。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二月,直隸建昌縣發生土匪馬十等人搶劫一案,事發後整整兩年,地方官還是沒有結案,說是頭緒複雜,一時審不明白。

    皇帝聞聽後大為惱火,命将犯人押到山東行在,親自審理,不到一個月就究出了正犯。

    皇帝說:“可見外省廢弛積習,大抵相同。

    ”“似此玩延懸宕之案,或更有甚焉者。

    ” 外省如此,京師風氣也相同。

    踢球扯皮之風盛行,一件小事,往往數月經年處理不了。

    “至六部等衙門辦理事務,雖有限期,由各道禦史彙奏,但事有關涉兩部者,亦每至彼此推诿,行查不以為要,吏胥等得以藉端沈閣,百弊叢生。

    其駁查外省事件,又每以一駁了事,或竟有駁至屢次,往返耽延,經年屢月,并不勒限嚴催。

    ”(《清高宗實錄》卷一三五一) 除了懶,政風懈怠的另一個表現是軟。

    皇帝既然寬仁為尚,不願殺人,官員中老好人自然越來越多。

    他們在處理案件時,“于一切審拟案件,有意寬減”。

    (《乾隆聖訓》)更有甚者,連搶盜重案也“多所遷就,緻兇頑不知懲創”。

    (《乾隆上谕檔》)夾在各方當事人之中的地方官,隻想和稀泥。

    他們“既畏民,又畏生監,兼畏胥役,既不肯速為審斷,又不欲太分皂白”。

    (《清高宗實錄》) 如果說專政政治的經濟原則是剝削與壓榨,那麼操作秘訣就是控制與壓迫。

    皇帝控制着官僚體系,官僚體系壓迫着整個社會。

    一旦高壓減輕,則社會秩序必然出現劇烈反彈。

    随着官僚體系的廢弛,乾隆晚年社會治安迅速惡化。

     乾隆晚年,人口壓力越來越重,社會矛盾和危機越積越深。

    而官僚體系百務廢弛,國家陷入半癱瘓狀态,恰恰給矛盾危機提供了迅速發育的機會,其中最明顯的表現就是遊民的大量出現和形成組織。

     從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起,各省流民在生存壓力下大量入川,四川各地出現了名為“啯噜”的遊民組織。

    他們多是無籍遊民,三五成群,忽聚忽散。

    乾隆描述這些遊民團夥的形成說:“乃有一種強壯遊惰之人,不務生業,三五成群,數十為黨,呼朋引類,有師有徒,有首有從,各占地方,聚居古廟荒亭,沿村逐鄉勒索錢米,遇有婚喪之家,勁讨酒食,不滿其欲,辄肆咆哮,動以放火劫竊,出言恐吓。

    鄉民畏之如虎。

    甚至恃衆搶奪奸淫,謀故殺人,無惡不作,種種贻害,不可枚舉。

    ”(乾隆朝中朱批奏折)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後,因為地方官員“一味因循畏葸,于地方全無振作”,“啯噜”的活動進入高潮。

    據《剿捕檔》記載:“川省啯匪近年每邑俱多至百十餘人,常川騷擾,并有棚頭名号,戴頂、坐轎、乘馬,白晝搶奪淫兇,如入無人之境。

    通省官吏罔聞,兵民不問,甚至州縣吏役,身充啯噜,如大竹縣役之号稱一隻虎等語。

    ” 湖北武昌,則在乾隆晚年出現了盤踞山區、專門靠搶劫為生的家族,“屢經懲創,怙惡不悛”。

    (《乾隆上谕檔》) 山西的社會治安也相當不穩,“民情尚氣好鬥,嗜酒佩刀,因事相争,動辄揮刃,積習相沿,已非一日”。

     南方沿海海盜越來越猖獗。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海盜在距廈門十餘裡的地方,“縱橫無忌,行劫兵船”。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又登島國縱火搶劫。

    乾隆六十年(1795年),皇帝總結南方海盜形成原因時說:“閩省近年以來,吏治廢弛已極……各海口地方,盜匪仍複肆行出沒,甚至五虎門近在省會,而盜船即在彼停泊疊劫,毫無忌憚,以緻商販聞風裹足,皆由該省督撫等平日漫無整理所緻。

    ” 大規模社會動蕩的前奏已經緩緩奏響。

     三帝王私欲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年初,六十六歲的皇帝第四次東巡山東。

    對于“孔孟之鄉”,皇帝似乎有着特殊的興趣,一生十一次光臨。

    其中六次是南巡經過,五次是專門來訪。

     與前幾次東巡明顯不同,這一次,沿途前來接駕的王公大臣特别多:以前隻是河北、山東的地方大員全數到來,而這一次附近的蒙古王公,幾處鹽政織造,甚至遠在湖廣、四川、廣東的封疆大吏也麇集于此。

    一路之上黼黻相接,儀仗塞路,鬧得小小的山東翻天覆地。

     并不是皇帝在途中要開什麼“擴大會議”,也不是山東省政府舉行什麼重大活動邀請大家參加。

    大員們争先恐後來到山東,隻是為了滿足老皇帝愈演愈烈的一個喜好:收受貢品。

    皇帝的此次山東之行,也成了各地大臣們的賽寶大會。

    每位大員的車隊都是珠光隐隐,寶氣四射。

    這些大臣老早就瞄準這個機會,上窮碧落下黃泉,開始搜羅皇帝喜歡的“玩意兒”。

    讓我們抄錄一點曆史資料,看看皇帝這次短途旅行過程中,都收了些什麼樣的禮物: 二月十六日,在黃新莊駐跸時,蒙古阿爾善親王羅蔔藏多爾濟進了“金六十錠”,淨重五百九十二兩。

    親王說,這是預備皇帝一路上賞賜他人之用。

     六天後,還是在黃新莊,河南巡撫徐績給皇帝進了數車衣料: 貢緞袍五十端、貢緞套五十端、甯袍五十端、甯褂五十端、杭绫一百端、汴绫一百端、貂皮一百張、烏雲豹一千張、銀鼠一千張。

     貢緞、甯價值幾何,今天的讀者可能不太清楚。

    不過“烏雲豹一千張,銀鼠一千張”的分量應該可以想象。

    “烏雲豹”者,《清稗類鈔》雲“狐項下細毛深溫黑白成文者”,指生于沙漠地帶的野生沙狐颌下的那一小塊皮。

    銀鼠即白貂,毛色銀白而富于光澤,曆來價值極其昂貴。

     五天後,皇帝行至寶家營,湖北巡撫陳輝祖等候在此,進了一批小玩意兒:“洋磁小刀三十六把、海龍帽檐五十付、象牙火鐮包三十六個。

    ” 總之,由北京到山東,一路之上,幾乎每個驿站都有大量的貢品在等着皇上。

    内務府派出大量接收人員,源源不斷地将這些貢品裝車運回大内。

    檔案裡的貢品單實在太多太長,無法全抄,以下擇有特點的再抄幾個: 三月初八,在德州,河東河道總督姚立德恭進“曹扇一百柄、鼻煙壺一百個”。

     三月十五日,在泰安府,九江關監督全德恭進“三十喜鼻煙壺二十個、套藍表式鼻煙壺二十個、玉堂春富貴鼻煙壺二十個、錦地洋花鼻煙壺二十個、套藍福壽帶鈎二十個、礬紅描金福祿壽帶鈎二十個、掐絲琺琅帶鈎二十個、松綠拱花帶鈎二十個、掐絲琺琅扳指二十個、口甚達爾漢扳指二十個、洋彩竹黃扳指二十個、花斑石扳指二十個”。

     三月十七日,在泰安府,廣東總督李侍堯恭進“象牙朝珠五十盤、蜜蠟齋戒牌五十面、子兒皮釘花扳指套五十個、象牙扳指五十個”。

     四月初九,在德州,廣東巡撫熊學鵬恭進“黃羽紗馬褂三十件、大紅呢雨褂三十件、葡萄青呢雨褂三十件、程鄉繭三十件”…… 皇帝這一趟出行,可謂是滿載而歸。

    想必回京路上,禦辇之内,細細把玩品鑒這些鼻煙壺、帶鈎、扳指、曹扇之時,心情一定非常愉快。

     “進貢”是專制時代的一項定制。

    《尚書·禹貢》孔安國序雲:“任土作貢。

    ”也就是說,各地官員以及各藩屬國以土特産貢獻給天子,既滿足了天子之需,“緻邦國之用”,又溝通了上下感情,所以皇帝和各地都樂此不疲。

     從一定程度上說,清代皇帝的生活質量與貢品直接相關。

     和我們的想象不同,皇帝雖然富有四海,卻并不能任意支配國庫來滿足個人消費。

    原來,清代皇帝的私人财政和國庫是截然分開的。

    國庫由戶部掌管,而皇帝的私人财政由内務府掌管。

    皇帝的個人财富主要來源于以下幾部分:一個是内務府管理的皇家莊園的收入;二是内務府通過經商、放貸等方式,為皇帝創一點收;另外,則就靠各地給皇帝的進貢和“報效”了。

     因此,大清帝國财政的蒸蒸日上并不能直接保證皇帝日常消費水平的水漲船高。

    一般來說,由于皇家莊園的規模有定制,内務府經營水平也有限,不管國家稅收如何迅速增長,皇帝個人的收入卻是基本固定的。

    皇帝要滿足其日益高漲的物質欲望,一個非常重要的途徑就是收受貢品。

    奢侈品的消費更是如此。

    一是皇帝沒有錢大量購買,二是體制所限,皇帝直接派人到市場上與商人讨價還價購買奢侈品,顯然不妥。

    更何況,喜愛奢侈品,一直是帝王守則中的頭一條禁忌,不可為民衆所周知。

    所以官員們進貢與否,進貢多少,貢品質量如何,直接決定着皇帝的生活質量。

     實際上,乾隆即位之初,是以拒絕進貢而聞名的。

     剛剛登上皇位之時,乾隆曾下達诏書,說自己身在喪中,無心享樂,要求各地大臣在三年之内停止進獻各種貢品。

     如果說守孝期間不接受貢品,史有先例的話,那麼三年之後守孝期滿,皇帝仍然不收貢品,就分明體現出皇帝對物質享受的峻拒态度。

    皇帝還下了一道谕旨,說明他不收貢品的理由。

    他說,地方大臣們給我進貢,不過是想借此與我聯絡感情,建立情感上的溝通。

    “殊不知君臣之間,惟在誠意相孚,不以虛文相尚。

    如為督撫者,果能以國計民生為務,公爾忘私,國爾忘家,則一德一心,朕必加以獎賞,若不知務此而徒以貢獻方物為聯上下之情,則早已見輕于朕矣。

    ”(《乾隆起居注》)勵精圖治之态灼然可見。

     那麼何以到了晚年,皇帝會一反初衷呢? 一是晚境順遂,高枕無憂。

     二是乾隆本身從來不是禁欲主義者。

    他從來都對物質享受情有獨鐘。

    天潢貴胄的生活使他從小被培養起了超級精細的欣賞口味。

    作為盛世之巅的太平天子,他比一般帝王有更富于享受的資本和條件。

     一個人的天性是不可能被長期抑制的,雖然登基之後皇帝強自隐忍了十餘年,但步入中年之後,皇帝對自己的要求不再那麼嚴格了。

    十幾年皇帝當下來,乾隆一路順風順水,成績超乎預期,自信心也直線增長。

    事業與生活,他自認為有能力兼顧,沒有必要再苦行僧般苦着自己。

    乾隆十六年(1751年),進貢的大門第一次被打開。

    那一年他首次南巡,同時當年又值太後六十大壽,皇帝下旨說,因兩逢盛典,許多大臣一再要求進獻貢物,以表微忱。

    如果他一概拒絕,似乎不近人情。

    因為進貢者“分屬大僚,上下聯情,勢難概斥,伊即奏進,自不得不量存一二”。

     享樂之門一旦打開,就注定隻能越開越大。

     專制體制下成長起來的大臣一個個都是揣度上心、投其所好的好手。

    事實上,他們用在工作上的心思遠遠沒有用在琢磨皇帝好惡上的精力多。

    全帝國内所有的高級官員都從這道谕旨裡讀懂了皇帝的心聲。

    從此,為皇帝準備貢品,就成了他們分内一個重要的,甚至是最為重要的工作。

    時間不長,他們就摸清了皇帝的喜好,鐘表、字畫和古玉,最讨皇帝喜歡。

    另外,扳指、鼻煙壺、小刀等,也容易被皇帝收下。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粵海關提督李永标、廣州将軍李侍堯進獻了一批貢品,主要有紫檀鑲楠木寶座、紫檀鑲柄木禦案等數種。

    其中比較特别的是“鑲玻璃洋自鳴樂鐘一座”和“鍍金洋景表亭一座”。

     一般來說,進貢既然是大臣給皇帝送禮,内容當然是大臣自定,皇帝不便發表意見。

    然而這次貢品送上之後不久,皇帝很罕見地就貢品問題發布了指示:“此次所進鍍金洋景表亭一座,甚好,嗣後似此樣好得多覓幾件。

    再有此大而好者亦覓幾件,不必惜價,如覓得時于端陽貢進幾樣來,欽此。

    ” 從此,皇帝喜歡西洋鐘表一事立刻被官場所周知,廣州西洋八音匣等售價因而猛漲。

    “這些東西雖然沒有什麼實際用處,但中國官吏們卻醉心追求,示意他們的下屬不惜任何代價收買。

    ”(斯當東《英使谒見乾隆紀實》) 至于書畫,更是皇帝私人收藏庫中最重要的内容。

    衆所周知,乾隆文化修養極佳。

    他九歲開始練習書法,十九歲開始學畫。

    對于珍品字畫,皇帝像史上那些有名的收藏家一樣嗜之如命,必欲得之而後快。

    不過,其他收藏家收集書畫,東奔西走,曆盡辛苦。

    而皇帝收藏,卻全然沒有這些麻煩。

    這些光彩奪目的無上精品,大部分來自臣仆的貢獻。

    隻要他的喜好一被偵知,那麼全帝國之内最好的藏品,就會源源不斷地流入紫禁城。

     皇帝對古玉的興趣也十分濃厚,他一生禦制詩文共四萬餘首,其中涉及玉器的篇目即達八百餘。

    目前故宮收藏的上萬件古玉,多數是在乾隆時期由各直省督撫一級官員進貢的。

    他的禦制詩文顯示出,他經常一個人蹲在玉庫裡擺弄玉玩,挑出一些古玉,命人刮垢清理後,親自評出甲乙丙級。

     事實上,乾隆皇帝的諸多曆史第一中,還可以加上一條——中國曆史上最大的收藏家。

     中年時期,乾隆物質生活的品位之高,排場之大,要求之細緻全面,均遠過于前代帝王。

    不過此時他進取心尚熾,對物欲仍有節制,所以他的日常享受可稱講究,尚不能說奢侈。

     人到晚年,優點往往前進一步,突破分寸,轉化成缺點。

    而缺點則往往變本加厲,從抑制收斂狀态變成肆無忌憚。

    步入晚年之後,皇帝無心進取,講究和奢侈之間的界限迅速突破。

    曆代進貢在資格和時間上都有嚴格的規定。

    清代成例,僅督撫們有進貢之權,進貢的時間也隻限于三節:冬至、中秋,還有皇帝生日。

    而到了乾隆晚年,這些規矩都被打破了。

    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直至京中的内廷翰林也開始進貢。

    為了收羅民間珍藏,一些普通百姓也可以将家中珍藏通過大臣,轉貢給皇帝。

    進貢遂成了皇帝搜刮民間珍寶的最主要途徑。

    為了配合皇帝的胃口,一年三節的時間限制也被打破了。

    除了三大節,端午節、上元節、重陽節,大臣們也都可以踴躍進貢。

    除此之外,大臣們開動腦筋,集中智慧,創造出了無數進貢的新名目:皇帝出巡,經過地方,大臣迎駕進貢,稱“迎銮貢”;皇帝每年去熱河避暑,大臣們進貢,稱“木蘭貢”;大臣們進京觐見皇帝,所獻貢品稱“陛見貢”;皇帝提拔加恩,所獻貢品,稱“謝恩貢”……有時,皇帝想要某種東西,又實在沒有借口,就幹脆稱“傳辦貢”。

     所以,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這次東巡所收貢品,應該歸為“迎銮貢”。

    不過,即使是“迎銮貢”,也應該僅限于所經過地方的官員。

    而這一次,遠在湖廣、四川、廣東的巡撫官員們也都放下工作,不辭辛苦,千裡迢迢來進獻大批财物,從體制上講可以說并無先例,也毫無道理。

    這一事件唯一可以說明的,就是皇帝對貢品的需索已經達到了失态的程度。

     随着老皇帝越來越失态,越來越多的封疆大吏把其他政務推到一邊,集中精力為皇帝購買制造奢侈品。

    越到後期,官員們進貢的次數越多,物品越豐。

    檔案記載,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這一年,長蘆鹽政徵瑞進貢十五次,閩浙總督伍拉納進貢十一次,福建巡撫浦霖進貢九次。

    其中伍拉納十一次進貢日期分别是:三月初八、三月十一日,三月二十四日、四月十九日、六月初七、七月十九日、八月十一日、十二月初七、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幾乎無月不貢,成為中國進貢史上的奇觀。

     而到了皇帝的生日,進貢浪潮更是席卷全國。

    每到此時,整個帝國變成了大小官員們呈獻貢品的萬國博覽會。

    據朝鮮使臣記載,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七十大壽時,他在中國一路所見的進貢景象實在令人咋舌:北京附近,各地進貢的大車據不完全統計多達三萬輛。

    除大車外,那些珍貴怕碎的貢品以人擔、駝負、轎駕,更是多不勝數。

    “其杠而擔者,物之尤精軟雲”。

    “每車引馬騾六七頭,轎或者聯杠駕四騾,上插小黃旗,皆書進貢字”。

    為了搶運貢品,車輛互相争道,“簧火相望,鈴铎動地,鞭聲震野”。

    好不氣派。

    (樸趾源《萬國進貢記》) 很多人都說,進貢之風的興起,是打開乾隆朝政治腐敗大門的鑰匙。

     皇帝過度收受貢品,本身就是一種嚴重腐敗行為。

     官場上,送點小禮物,是人之常情。

    如果禮品價值過限,就是腐敗。

    同樣,按定制收受貢品,自是帝王維持正常生活的必須,但像晚年乾隆這樣毫無節制地收受禮物,當然就是犯罪了。

     皇帝的理論是,送給皇帝的禮物是由官員們“自行制辦”,也就是自掏腰包,目的是“聯上下之情”。

    既不會增加百姓負擔,又溝通了君臣間的私人感情,何樂而不為呢? 事實上,并不用太多的思考,就可以判斷出“自行制辦”之不可能。

    送給皇帝的“土特産”,幾乎件件超出官員們的承受能力。

    皇帝喜歡那種鑲珍珠的玉如意,臣下紛紛進獻。

    當時一柄不嵌珠的玉如意值銀四千兩。

    而當時廣東珍珠價格,重四分的珠子約值銀四五千兩,重五分的則需六七千金,如像龍眼果那樣重三錢的大珠竟值兩萬兩銀。

    一柄如意的價值如此,其他禮物可想而知。

    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精美絕倫的禮品,每一件都是民衆的膏血凝成。

     因為進貢之風的盛行,乾隆年間的官場上出現了“幫貢”一詞,即有權進貢之大臣令下屬幫助其“購買物件”,以“孝敬皇上”。

    這一新詞彙光明正大,而且十分光榮,頗有凝聚全體官員對皇帝的無比熱愛之義,實際上卻成了貪污腐敗的新方式。

    因為送給皇帝的禮物,從采購置辦到送進大内,往往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