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字獄——盛世須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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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徒家中搜得《訓書》一部,内容荒誕不經。

    河南巡撫将“經書”上呈禦覽。

    這些地方大吏的“階級鬥争”弦遠沒有乾隆繃得緊,審查數遍,也沒看出書中有什麼“悖逆情事”。

    倒是乾隆皇帝極為精細,“經書”報送上來後,他細細閱讀一遍,“敏銳”地發現了問題。

    他發現,書中有一字經過了塗改,把“胡”改成了“明”:逆書中有“平明不出周劉戶,進在戊辰己巳年”之句。

    朕閱“平明”之“明”左旁日字有補改痕迹,細查筆法,系“胡”字遷就改易而成,其為大逆顯然。

     乾隆皇帝平時深文周納,而這一次他确實抓到了一點真東西。

    地方官員又查獲其他經書,證明乾隆的推測正确,原文确是“胡”字。

    也就是說這些字句中确實含有反清思想。

    這就堅定了乾隆把此案辦到底的決心。

    嚴查之下,終于揭開了八卦教的神秘面紗。

     原來,早在康熙初年,一個叫劉佐臣的人在山東創立了八卦教。

    這個宗教的特點是“儒教專制化”。

    八卦教教主劉佐臣被教徒尊為“太陽神”,号“聖帝老爺”。

    徒衆每次進餐之前都要向聖帝老爺獻飯,口稱“求聖帝老爺慈悲”,每日磕頭三次,每年上供五次。

    它宣傳,宇宙三世分别由李老君、釋迦如來佛和孔夫子掌管。

    孔夫子是掌管最後一世的“收元祖師”,是宇宙的最後主宰。

    他說劉家是孔子轉世,所以教内強調分尊卑,明長幼,用儒學綱常為教内紀律服務,要求他們“非禮勿聽,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愚忠于教首。

    這個教派的最引人注目之處是它實際上就是一個龐大的斂錢系統,各地卦長像地主收租一樣,定期收取教徒費用,并将所斂錢财送到山東劉家。

    教主之下,設八個卦長,每個卦長之下設六個爻長,再下是真人、流水、點火、全仕、傳仕、麥仕、秋仕等職。

    誰收的徒多、斂的錢多,封的教職就高,“管的人多,如同當官一樣”,其原理與傳銷異曲同工。

    他們斂錢名目繁多,手段多樣。

    收徒弟要斂錢,作會要斂錢,封某人的教職更要斂錢,教主過生日還要斂錢。

    他們“以出錢多寡定來生福澤厚薄”,斂錢名目大同小異,如根基錢、紮根錢、跟賬錢、種福錢、四季錢、香火錢、進身孝敬錢等等,不一而足。

     由于創立了世襲家長制的繼承方式,把宗教當成了家族事業,教徒當成自己的“吃飯本兒”,這一教派成了劉家興旺發達的基礎。

    經過劉佐臣、劉儒漢父子兩代慘淡經營,劉家通過傳教已經獲得巨大的現實利益。

     從康熙初年到乾隆三十幾年,八卦教存在了一百多年,劉家後代始終充當八卦教教首,傳承五代,幾如一個王朝。

    教徒衆多,組織嚴密,極為興盛。

    “輾轉煽惑”,已“蔓延數省”,“從其教者動辄千百人”,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地下秘密宗教王國。

    教内組織盤根錯節,已成不可解之勢。

    他們在掌握巨大資源的基礎上,産生野心,要“火焚幽燕”“平胡”也是自然的事。

    當然,還沒有等他們真正有所動作,就被“英明”的皇帝通過“文字大網”網了出來。

    乾隆“如梳如篦”的文字密網終于功效大顯。

    這件事更鼓勵皇帝對這類“文字之獄”不能放過。

     曆代民間宗教教首中,都有一些人,通過“裝神弄鬼”的方式,來宣揚自己的神異,以獲衆人擁戴。

    他們或者說自己夢到了天神托言,或者說自己突然獲得了異能。

    也有些教首,本身是癔症患者,通過民間巫術來吸引信衆。

     “農民屬于低度文化、淺層思維的社會群體。

    ”(《晚清鄉土意識》)他們的生活方向,主要靠習俗、直覺、群體無意識、群體情緒為主導,缺乏理性精神和分析能力。

    他們可以輕易相信他們的領袖具有神通,“刀槍不入”“撒豆成兵”,相信洋人“剜人眼睛做藥”,相信“耳屎可以緻人啞”,相信種種奇奇怪怪的偏方。

    因此,他們很容易被那些“心懷不軌”的人所利用,充當炮灰,成為社會動亂的主力。

     基于對曆代農民起義的研究,以及精細求全的個性,乾隆對那些“瘋人造反案”,一律甯可信其真,不可信其瘋。

    即使審訊證明确實是瘋子,他也認為這樣的人留在地方,是不穩定因素,保不定什麼時候會為心懷不軌者所用。

    乾隆為了給自己的殘忍找借口,還解釋自己的動機說:“此為瘋人之言。

    然此等無知妄作,病廢之時尚複如此作為,其平昔之不安分,作奸犯科,已可概知,豈可複容于光天化日之下?”就是說,這些瘋人好的時候必然也是不安分之人,所以病時才暴露内心的罪惡。

    因此,殺掉他們并沒有什麼不妥。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寓居湖北的流亡文人劉三元自稱漢朝後裔,“要天下官員扶持”,并将這些話寫在紙上,被官府查獲。

    據其親屬和鄉鄰招供,劉三元一向患瘋病。

    經過反複研訊,湖北巡撫宋邦綏等雖認為“其瘋癫似非盡由捏飾”,但“恭逢聖世,膽敢假借夢語,肆行狂吠,不法已極”,奏請依照大逆律淩遲處死。

    奉旨準行。

     同年八月,又有瘋人王宗訓以書寫“我有天神扶助”“可為天下之主”等“逆詞”而被盤獲。

    經查王宗訓已有八年的精神病史,但承審官廣西巡撫馮钤等仍以其膽敢妄造逆詞,不法已極,奏請照大逆律淩遲處死,親屬緣坐。

     以上諸案,經過審實,與宗教和起義無關,乾隆仍然不放過。

    這固然是統治者的過度防禦,背後仍然有其他策略考慮。

    對乾隆來說,這是一種低成本的、省事而高效的處理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個别心懷不軌者裝瘋賣傻,逃過法網。

    同時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制造恐怖,恫吓“愚民”,“務必重處,以儆其餘”,使那些正常人越發不敢犯法。

    底層民衆的幾條性命,在他的“政治大局”中是不值一錢的。

     我們不能不承認乾隆皇帝對農民起義規律的認識頗為深刻,防範的手段也确實老辣陰狠,然而這并不能阻止清代後期風起雲湧的一次次大起義。

    一味地迷信打壓和控制的統治者甚至自身就受到了懲罰,就在他前所未有地打擊民間宗教的過程中,白蓮教起義的怒潮差一點掀翻了他的統治。

    而在他故去五十年後,正是四次科舉沒能考上秀才的“失意文人”洪秀全,利用“上帝教”起事,再一次沉重打擊了大清朝。

     三消滅記憶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江西新昌縣衙門口,一個目露兇光的中年人,挾着一本厚厚的大書來告狀。

     告狀人叫王泷南,是當地著名的“光棍”,平時橫行鄉裡,惡名遠揚。

    他所挾的書叫《字貫》,是鄉間舉人王錫侯新編的一本字典。

    他禀告縣令說,這本書“狂妄悖逆”,十分反動,應該嚴厲法辦。

     縣令和王泷南沒少打交道,知道他和王錫侯是仇人,所以早已心存警惕。

    縣令接過書,粗粗翻了一遍,皺着眉頭問:“這不過是一本普通的字典罷了,有什麼悖逆之處?” 王泷南跪行幾步,上前指着這本書的序:“請看這幾句。

    ” 縣令定睛一看,作者王錫侯在自序中寫道,《康熙字典》的檢索方式有問題:“《康熙字典》所收四萬六千字有奇,學者查此字遺彼字,每每苦于找遍全書,掩卷而仍茫然。

    ”意思就是說,《康熙字典》排序,字與字之間沒有聯系,查起來很不方便。

    他的這部《字貫》,則解決了這個問題,把同義之字,貫穿一處,便于查找。

     縣令仍然大惑不解:“這有何悖逆?” 王泷南急急地說:“《康熙字典》乃是聖祖皇帝禦制,王錫侯膽敢指斥聖祖皇帝所編字典不如他的好,這不是大逆是什麼?” 縣令啞然失笑:“哦,原來如此!這不是雞蛋裡挑骨頭嗎?” 剛說完,縣令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話不妥。

    他眼睛一轉,臉色突然變得陰沉起來:“不過既然你這麼說,如此文字大案,我就給你報到巡撫大人處。

    ” 乾隆中期的官員們,對文字之案,一律甯左勿右。

    他們素知皇帝對文字問題看得極重,“甯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江西巡撫海成是旗人,文化水平不高,但對“文字之案”向來十分積極。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皇帝在全國開始推行“查辦禁書運動”,大多數省份表現不力,查出的禁書數量寥寥。

    江西卻成績突出,在海成的緊抓之下,兩年間查出“不法”禁書八千餘部,列全國之首。

     雖然對文字習慣于雞蛋裡挑骨頭,海成也覺得《字貫》算不上什麼大案。

    王錫侯說的這句話,頂多算得上“狂妄”,怎麼能稱“悖逆”?不過事關文字,最為細小也要直接上達天聽。

    他把案子的原委寫成一道詳細的彙報,說這句序言畢竟語氣狂妄,建議将王錫侯的舉人頭銜革去,以便審拟定罪,當否,請皇帝批示。

     海成覺得自己夠小心謹慎的了,他哪裡能料到,這道奏折居然威脅到了他的性命。

     奏折加上樣書以六百裡加急的速度送到了皇帝的書房。

    這兩年皇帝流年不利。

    第二次金川戰争進行多年,去年才勉強慘勝,大丢朝廷的面子。

    今年年初,皇太後去世,孝心極重的皇帝悲痛不已。

    特别是推進“禁書運動”兩年多,各地督撫毫不用心,進展十分緩慢,令皇帝一籌莫展。

    心情不佳的皇帝拿起這本字典,讀了讀序文,感覺所謂“悖逆之處”确實也沒什麼了不起。

    漫不經心地讀到第十頁,皇帝的身子突然坐直了,須眉皆立,滿面漲紅,提筆在海成的奏折上批道:“此實大逆不法為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應照大逆律問拟!” 究竟什麼事,讓皇帝如此動怒呢?原來在第十頁上,作者王錫侯為了讓讀者明白什麼叫“避諱”,把康熙、雍正、乾隆三個人的名字也就是“玄烨”“胤禛”和“弘曆”六個字寫了出來,提醒讀者,寫文章時遇到這六個字,一定不能寫全,或者少寫一個筆畫,或者改用其他字,否則便犯了“諱”。

     這本是一片好心,心緒不佳的皇帝讀起來卻十分觸目。

    在傳統社會,尊長的名字是不許直接叫的。

    美國人可以直接叫他的父親湯姆或者彼德,而在過去的中國,兒子直呼老子的名字,卻是滔天之罪。

    皇帝因此跳起腳來大罵海成,說《字貫》的“大逆”開卷即見,海成竟然說“無悖逆之詞”,可見工作是多麼不認真,對皇帝是多麼不忠愛。

    皇帝傳谕給海成,罵他“雙眼無珠”,罵他“天良盡昧”,又命他将逆犯王錫侯迅速押解進京,交刑部嚴審。

    就這樣,王錫侯《字貫》案一下子升級為欽辦的特大逆案。

     其實皇帝的反應實在是過度了。

    在傳統社會犯“諱”其實是難免的事,因為林林總總的忌諱太多了。

    乾隆皇帝在這個問題上本來是十分寬容的,雍正年間,許多人因為犯諱受罰,他大不以為然,剛即位就一再降旨聲明:“避名之說,乃文字末節,朕向來不以為然。

    ”因此,王泷南雖然千方百計陷害王錫侯,卻沒有想到做他犯“廟諱”“禦諱”的文章,海成讓“悖逆”“開卷即見”的《字貫》漏掉,也并不是他“雙眼無珠”,而是因為這本來不是什麼“問題”。

     那麼,皇帝這次為什麼偏偏要自食其言,大動肝火,抓住這個小小的問題上綱上線呢?事情還要從乾隆三十九年禁書說起。

     曆經父祖兩代奠定的良好基礎,繼以乾隆初年的勵精圖治,大清帝國躍上了盛世的頂峰。

    國勢如烈火烹油,鮮花着錦,各項指标都遠邁前古。

     雖然治績如此輝煌,乾隆并沒有絲毫飄飄然。

    易經說“無平不陂,無往不複”,又說“處泰慮否”。

    中國古老的辯證法早就提醒人們,凡事達到極盛的那一刻,往往就是轉向衰敗的開始。

     因此,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之後,皇帝越來越多地提醒自己,絕不能出現任何松懈思想。

    越是順利之時,越要振作精神,否則就會翻車。

    “保泰持盈”四個字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皇帝的文件當中。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二月,他在谕旨中對全國臣民說,當此全盛之日,自己“惟當益加兢兢業業,保泰持盈,用以上承靈休,以與我天下臣民共享太平之福”。

    (《清高宗實錄》)平準不久,他寫詩自勵道:“日勵自心強不息,敬天勤政又從頭。

    ” 皇帝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他沒有改變自己勤政的習慣,反而更加兢兢業業,謹小慎微,奮發勤政。

    乾隆确實是雄心太熾,這個政治超人還有無窮的精力。

    他認為保持盛世難于創造盛世,隻有用“争”的心态來“保”,才能真正“保”住勝果。

    因此,他毅然把所有已經取得的成績推在一邊,希望從頭開始,尋找自己統治中的漏洞,為大清王朝消除一切隐患,為後世子孫提前解決一切難以解決的問題,以保證大清江山億萬斯年永不變色。

     那麼,大清天下還有什麼漏洞呢? 經過“夙夜倍切”,細心梳理,皇帝發現,那就剩思想文化領域了。

    經過康熙、雍正兩代文字獄,清王朝思想專制已經大大加強。

    但是,全社會特别是社會中下層的反清意識并沒有徹底根除,“不法文字”私下也仍有大量存留。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彭家屏案反映出,民間社會許多人家藏有明代的野史,甚至還有吳三桂的反清檄文。

    秀才們視如奇寶,争相傳抄,還在上面批批點點,大表贊同。

    這個案子說明,一些人特别是中下層知識分子心中仍然執着于“華夷之辨”,不認同大清的統治。

    與此同時,幾起零星的民間暴動,比如乾隆十七年(1752年)的馬朝柱反清案,都打着“反清複明”的旗幟。

    這說明國家承平百年之後,漢人頭腦中的“反清意識”仍然是社會動亂的最佳火種,是大清社會存在的最大隐患。

     韓非子說得好,“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統治者不僅需要有“硬實力”,還需要有“軟實力”。

    列祖列宗成功地馴服了内地人民的身,卻沒能徹底地“馴心”。

    而隻有達到“馴心”的統治深度,大清江山才能億萬斯年。

    然而,“馴心”又是最難的,它需要的是慢工出細活。

    如今,所有其他迫切的重大問題都已經解決了,他正可以利用這個時機,好整以暇,集中精神解決人們的思想意識問題。

     因此,宣布國家進入“極盛”以後,皇帝提出了“大興文治”的口号。

    皇帝說,聖明之治,“始之以武,終之以文”。

     “文治”的核心是為全國臣民确立一套正确的曆史觀和價值觀。

    在日理萬機處理無數繁雜政務的同時,皇帝還親力親為,在意識形态領域重點抓了如下幾件大事: 一是為天下臣民“禦制”了一部标準的曆史。

    編寫曆史教科書是構建意識形态最強有力的武器。

    通過講故事的方式來構建和修改一個民族的記憶,曆來是最高明的統治技術之一。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皇帝指導大臣編成《禦批曆代通鑒輯覽》一書,系統講述了從黃帝到明末共計四千五百五十九年的曆史。

     清代統治者入關後遇到的最大意識形态困難就是建立在“華夷之辨”基礎之上的“正統觀”。

    按照傳統的說法,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不論怎麼解釋,都是一種無法容忍的“本末倒置”。

    乾隆在這部書中最着力的,是确立新的“正統觀”。

    乾隆從“天下一家”和“大一統”的角度重建“正統觀”,重新論證了曆代少數民族政權的合法性。

    乾隆從《春秋》等傳統經典中為自己尋找依據說:“夷狄而中華,則中華之;中華而夷狄,則夷狄之。

    此亦《春秋》之法,司馬光、朱子所為亟亟也。

    ”他強調“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家之天下也”,誰建立了“大一統”的政權,誰的政策措施有利于百姓的生活,誰就是自然的“正統”。

    通過這部書的廣泛傳播,外族統治者首次占據了“道統”的制高點,有效地宣傳了自己統治的合法性。

     二是根據時勢需要,大幅修正一些當代曆史人物的評價。

     乾隆為人,極端自負。

    他一舉一動,都想着要為後世萬代樹榜樣。

    所以他一貫瞄準那些事關全局的最艱巨、最棘手的問題,不給後代子孫留麻煩。

    調整對明末清初人物評價就屬此類。

     衆所周知,沒有一大批有傑出才華的漢人幫助,滿族人入主中原是不可能的。

    因此,雍正帝在《大義覺迷錄》中稱贊投順清朝的明臣“皆應天順時,通達大義,輔佐本朝成一統太平之業,而其人亦标名竹帛,勒勳鼎彜”。

    這代表了清初統治者對漢族功臣的一貫态度。

     可是,到乾隆時期,國家已經安定百年,攻守之勢已變。

    創業之時,提倡“識時務者為俊傑”,而守業之時,最需要的是提倡臣民的“愚忠”。

    為了“砥砺臣節”,乾隆決定把這些“事二君”者打成反面教員,以防止後來者在清王朝遇到危機時同樣“應天順時,通達大義”。

     乾隆知道,這樣直接違反祖宗定評的大事,後世子孫沒有魄力、沒有能力去辦,承擔此責任非他莫屬。

    乾隆四十一年,他特命國史館實現寫法創新,特立《貳臣傳》,把那些“在明已登仕版,又複身仕本朝”的“大節有虧”的人物統統收入此類。

    他說,不但錢謙益等後來的降臣“大節有虧,實不足齒于人類”,就連那些為清帝國的建立立下汗馬功勞的開國元勳也不能逃過今天的道德審判。

    開國元勳範文程,雖然未在明朝任職,但因為原是明朝的生員,被乾隆評價為“與純儒品節不無遺議”。

    李永芳是明朝在職官員中降清的第一人,對後金忠心耿耿,功勳卓著,乾隆卻認為“律有死無貳之義,不能為之諱”。

    洪承疇随多爾衮入關,入内閣總理軍務,功勞最多,乾隆卻認為他曾是明朝重臣,叛明降清實在可恥。

    以上諸人皆被編入《貳臣傳》甲編,供後世永遠批判。

    乾隆說,這樣做“即所謂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者……此實朕大中至正之心,為萬世臣子植綱常,即以是示彰瘅”。

     三是大規模整理中國曆史文獻,營造博大恢宏的文治氣象,以證盛世“文治之極隆”。

    财力的充足支持乾隆大修官書,裝點升平,乾隆一朝官修各種大型叢書達一百二十種之多,為中國曆代王朝之冠。

    其中《續通典》《大清會典》等都成果斐然,而最有名的當然數《四庫全書》。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月,皇帝說,為了大興文治,他立意在自己任内再創一項前無古人的紀錄,修撰一部人類史上最大的叢書。

    皇帝下诏,鼓勵藏書家們奉獻自己的珍藏圖書給國家以為修書之用,誰獻得多,皇帝就給誰獎賞。

     為了防止人們怕“犯忌諱”而不獻書,皇帝特意在谕旨中說: 文人著書立說,各抒所長,或傳聞互異,或記載失實,固所不免,果其略有可觀,原不妨兼收并蓄。

    即或字義觸礙,如南北史之互相诋毀,此乃前人偏見,與近人無涉,又何必過于畏首畏尾耶! 這段話,說得心平氣和,通情達理,比照起康熙和雍正對忌諱文字的狹隘态度,真是天淵之别。

    大意是文人學士寫書,豈能本本政治正确,有點失實之處,在所難免。

    即使有些書觸及民族問題,比如南北史中南方民族與北方民族互相咒罵,也不過是前代人的偏見,與藏書者無涉,你們何必過于畏首畏尾,不敢進獻呢! 皇帝一聲令下,各地積極執行,五花八門的圖書源源不斷地從民間輸送到皇帝的書房,短短一年半時間,各地送來珍本圖書一萬三千五百多種,“遺文秘冊,有數百年博學通儒所未得見而今可借鈔于館閣者”。

     酷愛讀書的皇帝十分興奮。

    然而讀了幾日,皇帝卻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為什麼這一萬多種書中,居然沒有一本稍稍“反動”點的書呢? 原來,在編輯一部前無古人的大書計劃背後,還隐藏着皇帝一個隐秘的想法。

    編撰圖書,弘揚“正氣”,是文治中“陽”的一手。

    然而任何一個重大舉措,隻有“陽”的一手是絕對不夠的。

    皇帝修此大書的另一個重要目的是想借這個機會,調查一下“反動書籍”或者說“違礙書籍”在民間的收藏、流傳情況,也想看看民間所藏的“悖逆書籍”,到底“悖逆”成什麼樣。

    他需要一個通盤的了解,以便采取措施為後世徹底掃除那些“異端邪說”。

     可是這一萬多本書中,居然沒有一字違礙,很顯然,各地送書時,是經過精心篩選了。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皇帝下诏指責各地官員:“乃各省進到遺書不下萬餘種,并不見奏及稍有忌諱之書。

    豈有裒集如許遺書,竟無一違礙字迹之理?” 既然這個辦法沒有達到目的,皇帝也就不再隐諱了。

    他直接在全國發動起了一場“禁書運動”。

    皇帝命令各地大員,“再令誠妥之員前往(藏書之家)明白傳谕,如有不應存留之書,即速交出”。

    并且要求各地官員嚴格搜繳,否則“并于該督撫是問”。

     然而,禁書工作進展得十分緩慢。

    對于這種容易給自己惹麻煩的事,各地官員習慣于用老辦法,對付拖延,拖過去再說。

    特别是江浙等文化大省,所報上來的禁書數量寥寥,讓他郁悶不已。

    對這些榆木腦袋的老油條官僚,皇帝真是無話可說。

    他們完全不了解他的良苦用心。

    皇帝知道,語言的力量是有限的,隻有事實能讓人開竅。

    所以他一直尋找機會,制造一起震動全國的大案,殺一儆百,在地方大吏的背上擊一猛掌,使這些颟顸的家夥驚醒。

    王錫侯案,正撞在了這個槍口上。

     說起來皇帝蓄意制造的這起大案完全是一起冤案。

    《字貫》的作者王錫侯這一年已經是六十五歲的皤然老者,他自三十八歲考中舉人後,連續九次會試都落第了。

    奮鬥一生,騰達無望,生計不繼,隻好寫了這本《字貫》,出版賣錢。

    沒想到沒賺到幾個錢,卻惹來殺身大禍。

     皇帝的話永遠是正确的,雖然他的下一句話比上一句話拐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彎,以“文字忌諱”罪“村野之人”,卻沒有遇到絲毫抵抗,那些已經被他馴服成繞指柔的官僚體系雷厲風行地執行了皇帝的意志。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錫侯被押解到北京,投入刑部大牢。

    刑部判決照“大逆”律将王錫侯淩遲處死。

    乾隆皇帝大開宏恩,從寬改為斬立決。

    他的子孫王霖等七人從寬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決。

    妻媳及年齡未及十六歲之兒孫都賞給功臣之家為奴。

    據抄家的地方官彙報,王錫侯的全部家産,把鍋碗瓢盆、小豬母雞統統計算在内,不過六十幾兩銀子。

    王氏被押上刑場之時,“被誅時情狀甚慘”,(《鹽乘》)全家痛哭震天,見者無不掉淚。

    一個清貧的小知識分子家庭就這樣被徹底碾碎了。

     比王錫侯更冤枉的其實是江西巡撫海成。

    雖然他在禁書運動中首當其沖,成績一度居全國之首,卻因為這一次疏忽,被皇帝指責為“可見海成從前查辦應毀書籍原不過空言塞責并未切實檢查”,全面抹殺了他以前的工作成績。

    在短短兩個月間,海成先是被“傳旨嚴行申斥”,随即“交部嚴加議處”,繼而“革職交刑部治罪”,步步升級,直至刑部拟為斬決。

    皇帝這才覺得火力夠了,下令從寬改為斬監候。

    兩江總督高晉也受到牽連,受到降一級留任的處分。

     冤枉是一目了然的,然而也正是因為冤枉,這起大案才震動全國,令全國官員戰栗。

    皇帝幾乎是蓄意地通過這種方式喚醒他的奴才們,像海成這樣查辦禁書的“模範”尚且“空言塞責”,你們該吸取什麼教訓?皇帝并不諱言他拿海成開刀就是為了給大家一個教訓,“使封疆大臣喪良負恩者戒”。

    皇帝在上谕中說:“各省地方官當共加感惕,務須時刻留心查察,倘所屬内或有不法書籍刊布流傳,即行禀報督撫,嚴拿重治。

    ”倘若仍然“漫不知儆”,“嗣後别經發覺,必當從重辦理”。

    (《清高宗實錄》) 制造恐怖,殺一儆百,是皇帝的慣用手段。

    在乾隆一朝政治中,經常可以見到出其不意、輕罪重罰的事例。

     除了情緒和性格因素外,乾隆行政之忽寬忽嚴,更主要是策略的考慮。

     幾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

    恐怖使官僚機構更有效率,使底層民衆更有紀律,使統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讓人們記住,因而也使統治者更安全。

    馬基雅弗利說,“令人畏懼比受人愛戴更安全”。

    一個不懂得“殺人立威”的君主,早晚會受到被統治者的輕視。

    而仁慈和寬容,隻有在恐怖和嚴厲的背景下才更為人們所珍惜和頌揚。

    所以成功的統治者必須具有兩面:一面是聖人一樣的仁慈,另一面是獅子一樣的殘暴。

     對于極端珍視權力的乾隆來說,不讓人掌握他的統治定勢,是極為重要的事。

    使人們永遠處于戰戰兢兢不知斧頭何時落下的心理狀态,是他既定的統治目标。

    乾隆一貫認為,适時制造一兩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懾、恐吓的作用。

    這是破除阻力,推進某項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

    他非常喜歡史馬遷的這段話:“商君之法,刑棄灰于道者。

    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

    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

    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 意思是說,商鞅對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國的好辦法。

    把灰倒在道路上,這是小小的過錯。

    對此小錯而施以重罰,可以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

    乾隆認為,為了達到這種效果,冤枉幾個小民,甚至幾個官僚,都是無足計較的成本。

    因為他胸懷的,是整個國家,整個社稷。

     皇帝果然達到了目的。

    “字貫案”有力地推動了禁書運動。

    在此案之後,各省的禁書工作都雷厲風行地開展起來,各地先後設立“書局”,專門負責查繳“不法違礙”書籍。

    各地官員放下手頭其他工作,把禁書當作當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來抓。

    他們在地方廣貼告示,恫吓藏書之人,如果再不交出違礙之書,将“贻累及身,更累及于子孫”。

    許多地方官員充分發揮創造性,想出了種種陰毒的辦法。

    比如浙江巡撫三寶說,他将全省的教職人員都分派回老家,讓他們深入各自的親戚家裡,“因親及友,細加訪詢檢查”,并且把繳書的成績作為将來升官的依據:“将來即以繳書之多寡為補用名次先後。

    ”在三寶的啟發下,各地官員也命令工作人員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窮鄉僻壤的農民家中,逐戶搜查。

    整個大清王朝幾乎被掀了個底朝天。

     随着禁書運動轟轟烈烈地進行,越來越多的違禁圖書被送到北京。

    成果是如此豐碩,以緻朝廷原來暫時存放不法書籍的方略館居然書滿為患,無法容納,甚至院子裡也堆積如山。

     那麼,這些如山如海的書籍中到底都有些什麼内容,讓皇帝如此興師動衆去搜羅并消滅呢? 康雍兩代,禁書大約有以下兩類: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書籍。

    漢人曆來有狹隘的民族觀。

    黃宗羲說:“中國之與夷狄,内外之辨也。

    以中國治中國,以夷狄治夷狄,猶人不可雜之于獸,獸不可雜之于人也。

    ”那些宣傳“華夷之分,大過于君臣之倫”的傳統曆史觀,以及宣傳“夷狄異類,近于禽獸”的狹隘民族主義的圖書當然是犯忌諱的。

     二是記錄了滿族人征服中國過程中種種暴行的野史。

    明末清初的書籍中,記載滿人暴行,咒罵诋毀者,為數頗多,這都是清代統治者十分在意的禁書。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獄的範圍在這個基礎上又大大擴展。

    乾隆皇帝做事的特點是通盤考慮,斬草除根。

    康熙、雍正所針對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卻把矛頭擴大到了所有活人的“違礙文字”。

    他要修正的,不僅是反滿情緒,還包括漢族人對所有少數民族政權的“錯誤看法”。

    所以,他要禁絕的,不隻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還包括宋元明時代所有指斥少數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标準下,文字禁忌可謂多如牛毛:要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僞、忌賊、忌犯阙……對于事涉“女真”“滿洲”字樣的書當然要求更嚴。

    女真在中國曆史上活動很長時間,從宋至清,凡書中有涉“女真”“女直”“滿洲”,甚至“遼東”字樣的書籍,哪怕隻提一個地名,都有違礙的可能。

    用這個标準來衡量,“忌諱”文字當然比比皆是,不法圖書當然也就處處都有了。

    在甯左勿右心态的支配下,各地官員凡遇涉嫌“忌諱”的圖書,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繳,請示“一體送毀”“概毀全書”。

     皇帝為什麼對民族情緒視如大敵呢?原因是清王朝與曆代漢人王朝的建立過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愛說的一句話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說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來最光明正大、順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這樣解釋這個“正”。

    他們說,曹魏、西晉、唐、宋諸朝,都是原來的臣子趁着混亂從孤兒寡母手中搶得了政權,有偷和騙之嫌,實在稱不上光明正大。

    至于漢朝和元朝,則是赤裸裸憑頭顱和鮮血建立的,比前述諸朝實在硬氣得多。

    “然漢自滅秦,元自滅宋,雖未嘗不正,而與鼎革相接。

    ”(章學誠《丙辰劄記》)比如宋朝本來沒有過錯,元朝強搶,是不是有點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雖然是一介平民,但畢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綱常倫紀言之,豈能逃篡竊之罪”?(《大義覺迷錄》) 隻有清代皇帝不存在這個心理負擔,因為他們的天下是得之于“流賊”,而非得之于明朝。

    他們與明朝本是“鄰國”,見鄰國奴才起來造反殺了主子,出于義憤出兵鎮壓了奴才,替這家主人報了仇,“明朝天下亡于流賊李自成之手,是強盜劫去家财,趕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

    我朝驅逐流寇,應天順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強盜,明罰敕法之天吏也”。

    (《大義覺迷錄》)“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無鼎革之嫌”。

    所以說起來,别人得天下都是靠搶和騙,而“我大清”則是因為“見義勇為”而順理成章地得了這麼大一片家業,實在是“正”得沒法再“正”了。

     槍杆子在手,什麼謊話都可以說得理直氣壯,甚至能把說謊者自己感動得一塌糊塗,這本是中國政治的一個通例。

    不過清王朝統治者的巧言佞辯還是出人意料。

     其實,曆代少數民族入主中原,背後的心理動力都是對财富的掠奪。

    而清王朝建立過程中的血腥、野蠻和殘暴在許多方面都創造了少數民族征服過程中的曆史紀錄。

     滿洲人入關,并非像他們自己所說,是看到天下無主,才來“為内地人民服務”。

    明代滿族本來處于奴隸社會時期,經濟落後。

    從明朝初年開始,他們就經常從漢地和朝鮮掠奪人口,充當奴隸。

    明宣德八年(1433年),錦衣衛指揮吳良出使海西,親見當時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國人,驅使耕作”。

    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産,全民皆兵。

    對外搶劫,成了後金國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朝鮮使者在他訪問東北後寫作的《建州見聞錄》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說,滿洲人最高興的事是出兵搶劫。

    戰争是滿洲人的節日,一聽說有仗可打,每個滿洲人臉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奮。

    全城的滿洲人都興高采烈地穿上自家準備的原始盔甲,相互傳告說:“搶西邊兒去!” “出征之時,滿洲人無不歡躍。

    連軍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顔開,惟以多得财物為願。

    如軍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争先恐後要求出征,專為财物故也。

    ” 在實力壯大到可以征服整個中國之前,滿族人的最大志向不過是掠奪内地的金帛子女而已。

    明崇祯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