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盛世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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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居,都如鐘表般有規律。

    清代史學家趙翼以他的親身感受記下了乾隆皇帝的勤政情形: 皇帝每天早上都在卯時(六點鐘)出宮……從寝宮出來,每過一道門,就放一聲爆竹。

    我們在直舍值日,聽到爆竹從遠到近,就知道聖駕到了乾清宮。

    冬天的這個時候,蠟燭還要再燒一寸多,天才大亮。

    我們十多個人值班,五六天輪一個早班,已經覺得很累了。

    誰知道皇帝天天如此。

    這還是平時。

    當西陲用兵之時,如果有軍報到了,雖然是夜半時分也必然親自覽閱,然後召集軍機大臣到前面指示機宜,動辄千百餘言。

    我那時負責撰拟文件,從起草到作成楷書進呈,有時需要一兩個小時,皇上仍然披着衣服在等。

    (《檐曝雜記》卷一) 一個朝鮮人也記下了乾隆成了固定模式的起居: 卯時而起,進早膳,然後看文件,召見公卿大臣們讨論如何處理,一直到中午。

    晚膳後還要繼續處理沒看完的公文,或者讀書寫字作詩,一直到睡覺時分。

     從登基到離世,乾隆基本上都是按這個日程生活,六十多年沒有變化。

     曆代皇帝臨朝,都是大臣們齊集之後,皇帝大駕才姗姗而來。

    可是在乾隆朝,卻屢屢出現皇帝枯坐宮中,苦等大臣不到的情景。

    其原因不是乾隆朝的大臣們特别傲慢或者懶惰,而是因為皇帝起得太早了。

    每天微露曙光之際,皇帝就已經穿戴整齊,做好準備,靜坐宮中。

    經常是太監們出去看了好幾次,大臣們“始雲齊集”。

    皇帝等得不耐煩,隻好“流連經史,坐以俟之”,看書來打發時間。

    以至于皇帝經常發火,降旨要求群臣提前上班:“凡朕禦門聽政,辨色而起。

    每遣人詢問諸臣會齊集否。

    數次之後,始雲齊集。

    即今日亦複如是。

    諸臣于禦門奏事,尚且遲遲後期,則每日入署辦事,更可想見。

    ”又說:“近見各部奏事,率過辰而至巳(相當于今日晨七時至九時之間),朕昧爽而興,惟流連經史,坐以俟之而已。

    此豈君臣交儆、勤于為治之義耶?” 即使生病,乾隆也照常工作。

    乾隆五年(1740年)正月,他連日宴請外藩蒙古,召見大臣,身體疲憊,又患傷風感冒,整天咳嗽不止。

    禦史朱續晫趁機上奏折,請皇帝注意休息,這幾天要減少工作量,“寡欲以養身,握要以圖政,謹持大綱,保養精神”。

    不料乾隆并不領情,反而批評這名禦史說,暑去寒來,氣候變化,人身體不适應而生病乃經常之事,帝王也是常人,生病不能避免,“至于節一身之勞,遂将國家政務,不事躬親,尚執要之名,而開叢脞之漸,則錯缪已甚”。

    (《清高宗實錄》) 第三,乾隆所打造的高效率官僚隊伍。

     乾隆政治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他以過人的眼光和手腕,恩威并施,寬嚴相濟,打造了一支能打勝仗的幹部隊伍。

    乾隆不像傳統帝王那樣,重德不重才。

    他對大臣的要求是,“務得有猷有為”。

    對那些高分低能、隻知謹守官箴、缺乏實際操作能力的書呆子,他一直厭惡有加。

     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前後,他鑒于朋黨之憂,開始大力起用與官場中幫派沒有關系的新人,以對鄂、張朋黨釜底抽薪。

    在乾隆十三年前,他唯一破格提拔的是讷親。

    此人年紀雖輕,卻在雍正末年即已進入軍機處,辦事幹練,頗為雍正所賞識。

    乾隆曾經說:“讷親向蒙皇考嘉獎,以為少年大臣中可以望其有成者。

    ”乾隆即位後,相繼任命他為授鑲白旗滿洲都統、領侍衛内大臣、協辦總理事務、進封一等公爵,一時權傾朝野。

    不料遇到了倒黴的乾隆十三年,因金川之役不力而一命嗚呼了。

    雖然殺了讷親,從任用讷親的經驗中,乾隆卻發現使用年輕大臣的好處。

    那就是這些人思維敏捷、精力充沛、辦事幹練,滿足了乾隆皇帝用人的高标準。

    而且,這些人沒有那些宦海沉浮多年的老臣們圓滑世故,做事幹脆利落。

    他們與朝中朋黨沒有什麼關系,皇帝用起來十分放心。

    繼讷親之後,皇帝提拔最力的是自己的小舅子傅恒。

    乾隆五年(1740年),這個人還不過是一個藍翎侍衛,乾隆七年(1742年),他被任命為内務府大臣,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讷親被殺後,他一躍成為首席軍機大臣,其時年齡不過才二十五歲,成為中國曆史上最為年輕的“宰相”。

    除此之外,他還以火箭速度提拔了舒赫德、兆惠等滿族才俊,并且陸續任命汪由敦、劉統勳、梁詩正、于敏中等漢族官員入主中樞,從而真正建立起了自己的班底。

     一個三十多歲的皇帝,居然任用比自己還小十多歲的年輕人做首席軍機大臣。

    這一任命,可以說完全出人意料。

    好在乾隆皇帝識人眼光獨到,所用諸人,頗能服衆。

    小舅子傅恒被重用,絕不僅僅是為了安慰死去的孝賢皇後,而是因為他确有過人之處。

    他見識遠大,忠誠勤勞,辦事幹練,并且禮賢下士,待人寬厚,頗有他姐姐的遺風。

    史載他“款待下屬,每多謙沖,與共同幾共榻,毫無驕汰之狀”。

    他前後領袖軍機二十三年,始終得到皇帝的信任。

    兆惠從軍機章京起家,乾隆“知其才可用,屢擢至侍郎”。

    在後來平定新疆的戰争中,他功勳卓著,黑水營之圍,他率三千人抗敵萬人,堅守三個月,成為清代軍事史上的名将。

    曆任湖廣、雲貴總督的李侍堯“短小精敏,過目成誦。

    見屬僚,數語即辨其才否,擁幾高坐,語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陰事,若親見”。

    至于劉統勳、梁詩正等大臣,也都以幹練著稱,成為一代名臣。

    鹹豐時期的大臣張集馨評價乾隆的用人說,乾隆年間,國家繁盛,督撫雖不免貪黩,然其才具皆系大開大阖手筆,每遇地方事體,無不舉辦。

     乾隆晚年,到訪中國的馬戛爾尼使團成員們對大清帝國的許多事務都不以為然,唯對他們遇到的許多官員的素質評價很高。

    在他們眼中,乾隆駕下的官員們絕大多數都風度不錯,能力很強。

    比如約翰·巴羅評價說:“北直隸的老總督是個滿人。

    他那輕松自然、禮貌恭敬而又尊貴自重的态度,是現代歐洲最有風度的侍臣都無法比肩的。

    他對使團事務周切關注,在天津款待我們時趨勢自然,給下級官員和家仆指示時平易慈祥,赢得了衆口一緻的愛戴。

    他是一個七十八歲高齡,非常可愛的老人。

    個矮,眼小而亮,神态慈祥,長須銀白,整個形象沉着鎮靜,不怒而威。

    ”對于和砷,斯當東的評價是:“和中堂的态度和藹可親,對問題的認識尖銳深刻,不愧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

    ”馬戛爾尼也認為:“和砷相貌白皙而英俊,舉止潇灑,談笑風生,樽俎之間,交接從容自若,事無巨細,一言而辦,真具有大國宰相風度。

    ” 中國曆史上最常見的政治疾病是“腸梗阻”,也就是最高決策無法有效通過官員階層貫徹到社會底層。

    乾隆朝中前期成功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乾隆朝中前期官僚隊伍效率頗高,執政能力極強,皇帝的重大決策基本可以得到有力貫徹。

    這就為乾隆盛世的到來提供了堅實有力的幹部保證。

     第四,乾隆前期懲貪措施的成功。

     乾隆皇帝是中國曆史上懲貪态度最堅決、手段最嚴密、手腕最強硬的皇帝之一。

     乾隆心思細密,萬事求全,深知防微杜漸的重要性。

    因此,他整頓吏治,是從抓請客送禮之類的小事開始。

    腐敗如同細菌,一旦有了滋生的落腳點,就會迅速蔓延。

    小小不言的禮物如果不加防範,必然發展成大額賄賂。

    所以他明确規定,各級官員之間,不得再以送“土宜”,即“土特産”之類的名義贈送禮物。

    皇帝說,“持廉之道莫先于謹小慎微,督撫為一省表率,既收州縣土宜,則兩司、道府之饋遺又不可卻,而州縣既送督撫土宜,則兩司、道府之饋送又不可少,層屢遞及,督撫之所收有限,而屬員之費不赀”。

    (《清會典事例》) 針對公款吃喝日益普遍的事實,皇帝還規定,督撫大員們的酬酢宴會一切費用,“應出資自辦”,派委屬員負擔筵席費用等事“概行禁革”,以防府縣等“藉端要結,甚且賠累”,(《清會典事例》)擾亂民間。

     官場上,收受門包一直是一個小小的痼疾。

    說起來似乎為害不大,但實際上卻極損政體之尊嚴,啟腐敗之先聲。

    因此乾隆五年(1740年),皇帝規定,奉旨出差巡查的官員,凡到州縣地方,有敢借機收受門包的,“與者照鑽營請托例治罪,受者照婪贓納賄例治罪”。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皇帝又通谕各省,從督撫到道府,要嚴格管理家人,“概不許收受屬員門包,各督撫傳事禀話,交中軍巡捕等官傳禀,不許另設立管門家人”。

    史上第一回,皇帝的懲貪規定細化到了大臣們的家人。

    (《清會典事例》) 人們的普遍印象是乾隆比雍正仁慈,但實際上,乾隆朝對貪官的懲處遠嚴厲于雍正朝。

    乾隆以前,懲貪實行“完贓減等條例”。

    該條例規定,凡貪污挪用公款的犯官,如果在一年之内将所貪的公款全部補賠,就可以免死減罪發落。

    如果一年之内沒有全部補上,還可以再寬限一年,讓官員自己在監外繼續籌款賠補。

    第二年還沒能全部補賠的,犯官進監,而其妻子仍可幫他補賠。

    直到家産盡絕,才被處死。

    這樣拖來拖去,貪官污吏沒有幾個被明正典刑的。

     經過長時期的醞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皇帝克服巨大阻力,毅然廢除了“完贓減等條例”,代之以“完贓不準減等”的新例。

    不管你家裡多有錢,貪污白銀隻要滿了1000兩(相當于今天的20萬元人民币)即判處斬首,決不寬貸。

    這一改革,使清王朝的懲貪力度上了一個極大的台階,使無數貪官人頭落地,家破人亡。

    凡貪污或受賄案件,承辦大員一旦查有實據,立即請旨将犯官革職、查抄,籍沒家産異常迅速、嚴密而徹底,貪官污吏的下場不僅身首異處,而且家産無論精粗多寡一律入官,真是落了個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幹淨!在中國曆史上,懲貪嚴厲者,在朱元璋之後,乾隆可排第二名。

     立法如此之嚴,執法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乾隆懲貪舉措,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防範嚴密,明察秋毫。

    乾隆皇帝充分利用密折制度,廣布耳目,充分監察大臣們的一舉一動。

    而且對同一個人,他往往命多人秘密考察,以免偏聽偏信。

    這樣就掌握了大量真實情況。

    比如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命令湖北巡撫開泰秘密考察湖廣總督鄂彌達的官品操守。

    開泰回禀說,鄂氏年老體衰,不過尚能正常辦公。

    其家人聞有收受門包之事,不過數量不多,而且鄂氏自己好像也不知情。

    皇帝看後批示,鄂氏的問題不僅如此,你反映的并不全面:“非但此也!鄂彌達往查湖南省,令其子拜各屬員,亦間有收受禮物者,操兵全不閱看……”通過這種方式,所有高級官員時刻感覺自己處于四周同僚的監察之中,時時自危,居官自然如履薄冰,不得不小心謹慎。

     二是執法從嚴,決不姑息。

    高級官員如果事涉腐敗,即使情節輕微,數量不多,也決不輕恕。

     雲南總督恒文是乾隆喜歡和信任的大臣之一,他頭腦靈活,能力突出,善于處理各種複雜關系。

    乾隆說他“曆任封疆,受恩最重”。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恒文按各地慣例為皇帝準備“土貢”。

    他因雲南産金,拟購買黃金制作幾個金手爐獻給皇帝。

    當時黃金市價為每兩金子換14兩銀子,而恒文為了占便宜,隻給10兩銀子。

    這當然是以購買為名,行勒索之實,确實相當卑鄙,不過占這麼點小小便宜,情節也确實談不上重大。

     此事被揭發後,乾隆頗感意外,立即派尚書劉統勳為欽差大臣前往嚴查。

    雖然案情輕微,皇帝卻決定立刻賜恒文自盡。

    後來因查出此事之緣起是經下屬慫恿,情有可原之處,遂改為終身監禁。

    給恒文買金子幫過忙的雲南巡撫、雲南布政使、雲南按察使一并被革職,其他56名州縣官員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皇帝對涉及貪腐之案毫不寬假的堅決态度于此可見。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湖南布政使楊灏借工作之便,侵占3000多兩白銀案發,楊灏被處以斬監候,伺二十二年秋後處決。

    乾隆二十二年秋審,也就是複核死刑犯時,繼任湖南巡撫蔣炳認為楊灏已經在一年内把贓銀全部彌補,建議判他死緩,九卿科道及三法司對此都無異議。

    案卷進呈,乾隆皇帝“閱之不勝駭然”,氣得手直打戰,“不勝手戰憤栗”,當天之内連下四道上谕,連篇累牍,痛斥這一建議之荒唐。

    他說,楊灏身為三品大員,乃克扣至3000餘兩,本應立行斬首,“監候已系朕格外之恩”。

    對如此惡劣的犯罪情形,皇帝以為大臣們自然會建議處死,不料居然大臣們一緻認為應改判死緩。

    狼藉至此,猶得寬免一死,“則凡督撫大吏,皆可視婪贓虧帑為尋常事,侵漁克扣,肆無忌憚”。

    “其何以饬官方而肅法紀耶”! 楊灏被立即處死,提出改判動議之湖南巡撫蔣炳被罷官抄家,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附和此議之尚書、侍郎、給事中,禦史趙弘恩、鄂彌達、蔣溥、李元亮、王際華、李清芳、王和、勒爾森、舒明、董邦達、金德瑛、劉綸等68人,分别處以革職留任、降級留任、銷級、銷紀錄、降級、注冊等處分。

     第二天,皇帝仍然氣不能平,又下達長谕,痛斥官官相護之風。

    乾隆說: 夫明刑弼教,乃國家刑政之大綱……近日内外問刑衙門習氣,不求其情罪之允當,惟事婦寺之仁……至俨然服官從政,自當知凜遵憲典,而猶悍然作奸犯科,此而可寬,則誰不蔑法營私,小民将必深受其害……豈有方嶽大員,婪贓累累,而尚藉口完贓,俾得偷生視息,有是理乎!……九卿科道,每于秋審棚内哓哓緻辯,不過求寬一命,或為自己積福地,而于此等要案,則無一人見及,雷同附和,公為矯誣,此而不加懲儆,紀綱安在!…… 在谕旨的最後,皇帝堅定地表示: 為官相護之痼習,朕必力革而後已! 三是不避皇親國戚。

     慧賢皇貴妃是大學士高斌的女兒,雍正年間即成為寶親王的側福晉。

    乾隆登基後冊立為貴妃,乾隆十年(1745年)去世後追晉為皇貴妃。

    她生前受寵程度僅在孝賢皇後之下,是四位得以入葬地宮的後妃之一。

     慧賢皇貴妃的親弟弟高恒沾了姐姐的光,仕途頗為順利,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出任兩淮鹽政這個肥缺。

    然而此人就任不久,就“收受商人所繳銀兩至十三萬之多”。

    案發之後,皇帝毫不寬貸,以其“辜負聖恩,罪無可逭”,将這位小舅子立即處死。

     不過畢竟是自己的至親,殺掉高恒之後,皇帝對高恒的後人相當照顧。

    十年之後,高恒之子高樸得以出任葉爾羌辦事大臣。

    不料此人頗紹祖風,到任不久就私役回民開采玉石,轉往内地私賣,把錢裝入自己的腰包。

    事發之後,皇帝一面痛惜不已,一面又以高樸“貪婪無忌,罔顧法紀,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為慧賢皇貴妃侄而稍矜宥也”,降旨将高樸即于當地正法。

     後世評論乾隆,幾乎一緻肯定其前期執法之嚴。

    晚清薛福成說過:“高宗遣諸貪吏,身大辟,家籍沒,僇及子孫。

    凡所連染,窮治不稍貸,可謂嚴矣!”總結乾隆年間,封疆大吏以侵貪立案查處者多達三十幾起,其中明正典刑或賜令自盡的有二十餘名,平均一兩年即有一名省級軍政大員因侵貪或徇庇侵貪而正法,這是前代所罕見的,也是有清一代所僅見的。

     因為乾隆前期抓緊了吏治或者說反腐敗這個關鍵,所以才能迅速把清王朝推向了盛世之巅。

    這一點是朝野公論。

    章學誠認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即和砷當政之前,乾隆朝都可以稱為清明盛世。

    趙翼後來也說乾隆中前期,秉中樞者俱潔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