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公司式殖民”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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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對中國的首次官方訪問:馬戛爾尼使團一行的全部費用8萬英鎊都由東印度公司承擔。
英國對美洲的殖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過公司,比如弗吉尼亞公司進行的。
1606年,在東印度公司成立6年後,弗吉尼亞公司成立,這一公司的任務是沿着美洲海岸組建種植園和定居點。
殖民地的所有權和利潤歸公司的股東,僅需向國王上繳一定的收益。
[83] 因此,西班牙的海外開拓基本是以皇權和國家利益為驅動力的,英國則是以商業利潤為動力驅動的。
從時序上看,西班牙人的行動是軍事征服在先,随後的經濟利益隻是戰利品;而英國則是商業活動在先,軍事力量是為經濟利益服務的。
[84]“東印度公司的成立,從政府的角度看,這就像是政府把自己的海外擴張項目承包了出去,減少運營成本不說,更轉嫁了風險。
”政府把壟斷權交給東印度公司,公司則承擔風險并将部分利益上繳政府,以換取許可延期。
這一模式在殖民上非常成功。
事實上是東印度公司而非英帝國軍隊向英國政府奉獻了一個龐大的印度殖民帝國。
大英帝國擊敗荷蘭、法國,最終成為南亞諸多國家的宗主國,這是東印度公司董事們苦心經營的結果,而不是大英帝國内閣運籌帷幄的戰績。
[85] 公司在商業上也極為成功。
從1657年起,英國東印度公司股民每年所獲紅利可達20%左右,最高可達50%以上,以至于公司股票價格一漲再漲,當時市場上每100英鎊的股票售價在1669年為130英鎊,1677年上升為245英鎊,1683年再升至360英鎊。
[86] 那麼,為什麼英國東印度公司要比荷蘭東印度公司更成功呢?因為其背後依托的英國更強大。
荷蘭競争不過英國,首先因為它小。
到1700年,荷蘭的人口才是英國的1/3,領土面積隻有英國的1/6。
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荷蘭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中央集權。
荷蘭的成功,在于它專注商業。
荷蘭的失敗,也在于它過度專注于商業,而對政治結構的探索不夠。
在曆史上,荷蘭人并不在乎政權的歸屬,并不太關心誰統治他們,隻在乎這些統治者能否保障他們自由發展經濟。
因此荷蘭這片土地輪轉過很多統治者,先後受到哈布斯堡王朝、神聖羅馬帝國和西班牙的統治,荷蘭人都安之若素。
一直到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借戰争對荷蘭橫征暴斂時,各自為政的荷蘭各省份才為保護自己的錢袋子團結起來,發起了獨立戰争。
1579年,來自荷蘭北方的7個省組成軍事同盟共同對敵。
然而戰争勝利後,這7個省的人發現他們無法決定由誰來領導這個新成立的國家。
荷蘭人不願意費心費力管理國家,他們隻想專心做生意,因此,他們希望找到一個強有力的保護者,最終将自己的國家托付給了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
不過不久之後,精明的荷蘭商人們很快發現,英國女王收取的保護費實際上比西班牙國王還要高。
他們隻好結束了與英女王的協議,無奈地自己領導自己。
1581年,7個省份聯合起來,宣布成立荷蘭聯省共和國。
這是一個在人類曆史上前所未有的國家:由中産階級建立并統治的共和國。
它的結構非常松散,各省之間絕對獨立,他們隻能在決定稅收上取得一緻,在其他方面,如果他們意見不統一,就不能做出任何決定。
共和國還有一件事很特殊:沒有常備軍。
因為雇用外國軍隊作戰比征調商人們作戰要廉價和方便得多。
[87] 這樣的國家雖然足夠自治,但是缺乏一個強有力的中央集權,缺乏統一的力量,無法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海外利益。
相比之下,英國就更為成功。
英國擁有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和一個統一的議會,通過這個議會,國家能夠獲得有效的稅收,從而保持國家強大的武力,因此,對東印度公司的支持更為有力。
事實上,東印度公司對印度的征服,背後靠的是英國中央政府的強有力推動。
當然,英國成功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它又不像西班牙那樣專制,沒有抑制而是充分發揮了公司的活力。
英國對美洲的殖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過公司,比如弗吉尼亞公司進行的。
1606年,在東印度公司成立6年後,弗吉尼亞公司成立,這一公司的任務是沿着美洲海岸組建種植園和定居點。
殖民地的所有權和利潤歸公司的股東,僅需向國王上繳一定的收益。
[83] 因此,西班牙的海外開拓基本是以皇權和國家利益為驅動力的,英國則是以商業利潤為動力驅動的。
從時序上看,西班牙人的行動是軍事征服在先,随後的經濟利益隻是戰利品;而英國則是商業活動在先,軍事力量是為經濟利益服務的。
[84]“東印度公司的成立,從政府的角度看,這就像是政府把自己的海外擴張項目承包了出去,減少運營成本不說,更轉嫁了風險。
”政府把壟斷權交給東印度公司,公司則承擔風險并将部分利益上繳政府,以換取許可延期。
這一模式在殖民上非常成功。
事實上是東印度公司而非英帝國軍隊向英國政府奉獻了一個龐大的印度殖民帝國。
大英帝國擊敗荷蘭、法國,最終成為南亞諸多國家的宗主國,這是東印度公司董事們苦心經營的結果,而不是大英帝國内閣運籌帷幄的戰績。
[85] 公司在商業上也極為成功。
從1657年起,英國東印度公司股民每年所獲紅利可達20%左右,最高可達50%以上,以至于公司股票價格一漲再漲,當時市場上每100英鎊的股票售價在1669年為130英鎊,1677年上升為245英鎊,1683年再升至360英鎊。
[86] 那麼,為什麼英國東印度公司要比荷蘭東印度公司更成功呢?因為其背後依托的英國更強大。
荷蘭競争不過英國,首先因為它小。
到1700年,荷蘭的人口才是英國的1/3,領土面積隻有英國的1/6。
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荷蘭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中央集權。
荷蘭的成功,在于它專注商業。
荷蘭的失敗,也在于它過度專注于商業,而對政治結構的探索不夠。
在曆史上,荷蘭人并不在乎政權的歸屬,并不太關心誰統治他們,隻在乎這些統治者能否保障他們自由發展經濟。
因此荷蘭這片土地輪轉過很多統治者,先後受到哈布斯堡王朝、神聖羅馬帝國和西班牙的統治,荷蘭人都安之若素。
一直到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借戰争對荷蘭橫征暴斂時,各自為政的荷蘭各省份才為保護自己的錢袋子團結起來,發起了獨立戰争。
1579年,來自荷蘭北方的7個省組成軍事同盟共同對敵。
然而戰争勝利後,這7個省的人發現他們無法決定由誰來領導這個新成立的國家。
荷蘭人不願意費心費力管理國家,他們隻想專心做生意,因此,他們希望找到一個強有力的保護者,最終将自己的國家托付給了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
不過不久之後,精明的荷蘭商人們很快發現,英國女王收取的保護費實際上比西班牙國王還要高。
他們隻好結束了與英女王的協議,無奈地自己領導自己。
1581年,7個省份聯合起來,宣布成立荷蘭聯省共和國。
這是一個在人類曆史上前所未有的國家:由中産階級建立并統治的共和國。
它的結構非常松散,各省之間絕對獨立,他們隻能在決定稅收上取得一緻,在其他方面,如果他們意見不統一,就不能做出任何決定。
共和國還有一件事很特殊:沒有常備軍。
因為雇用外國軍隊作戰比征調商人們作戰要廉價和方便得多。
[87] 這樣的國家雖然足夠自治,但是缺乏一個強有力的中央集權,缺乏統一的力量,無法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海外利益。
相比之下,英國就更為成功。
英國擁有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和一個統一的議會,通過這個議會,國家能夠獲得有效的稅收,從而保持國家強大的武力,因此,對東印度公司的支持更為有力。
事實上,東印度公司對印度的征服,背後靠的是英國中央政府的強有力推動。
當然,英國成功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它又不像西班牙那樣專制,沒有抑制而是充分發揮了公司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