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統一國家和全球化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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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幾章我們分析了為什麼在西方,商業發展能導緻自治城市的出現,而中國卻不可能。

     自治城市的出現非常重要,它産生了兩方面的重要影響。

     首先,它助推了中央集權民族國家的出現。

     在羅馬帝國崩潰後,歐洲的曆史發展開始重複中國的曆程,隻不過時間比中國晚了1000多年:中國在公元前1000多年就建立起了完備的封建制,而歐洲直到公元後幾百年才建立起來。

    歐洲的封建制和中國周代一樣,實行層層分封,大領主把自己的土地分封給小領主,小領主再将封地分封給更小的領主,最後分封到騎士。

    封臣在自己的領地内擁有完整的權力,領主幹涉不了。

    歐洲國王和貴族之間的關系,并不是如周代那樣建立在血緣關系基礎之上的,除非國王本身擁有非常強大的武力,否則基本拿貴族們沒辦法。

    比如12世紀的法國,國王的權力僅限于“法蘭西島”的一小塊地方、自己的封臣們,安茹伯爵和諾曼底公爵(也就是英王)、布列塔尼亞公爵、勃艮第公爵根本沒拿國王當回事。

    [67]這些情景,跟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八佾舞于庭”“三家分晉”之類的僭越亂象相同,國王們也隻能徒喚奈何。

     因此在中世紀,民衆隻知有領主,不知有國家,沒有對國家産生歸屬感,沒有所謂的“民族情感”之類的特殊情感。

    [68]傳統國家政治中心的行政控制能力有限,隻有邊陲而無邊界。

    這些也與中國春秋時代類似。

     中國在公元前221年就由秦始皇完成了中央集權,實現了大一統國家。

    而歐洲是直到中世紀後期才開始建設中央集權的統一民族國家。

     中世紀後期,随着經濟的發展,自治城市的出現,國王們發現他們有辦法來加強自己的權力了,那就是向财力雄厚的自治城市中的商人借錢買武器,打服手底下這些貴族。

     然而歐洲的商人見到國王,可不是叩頭如搗蒜,雙手奉上金錢,他們是要談條件的。

    國王借錢也和普通人一樣,需要擔保和抵押。

    其中王冠是最為理想的抵押品,因為體積小、價值高。

    “1341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及其妻子許多王冠中的5個,在布魯日、安特衛普、特裡爾和科隆之間流傳。

    1418年,飾有珠寶的四個大花飾被從法國國王的王冠上拆卸下來,抵押給巴黎和意大利的一群金融家,以換取73000李特爾的貸款。

    ”不但王冠會被抵押出去,甚至國王本人或他的大臣也會被作為抵押貸款的人質。

    如果你還不上錢,那麼就要被軟禁起來。

    “1294年,巴伐利亞的三位維特爾斯巴赫公爵因為欠債而被扣押在雷根斯堡。

    在尼德蘭戰争期間,英王愛德華三世不得不多次把他主要的高級教師和權貴抵押出去,1340~1341年,德比伯爵和北安普敦伯爵作為愛德華債務人的人質,在馬林和盧萬被扣押了幾個月。

    ”[69] 國王們肯如此卑躬屈膝,是因為能從中得到巨大好處。

    能借到錢就意味着能打勝仗。

    随着戰争的勝利,他們獲得了越來越大的權力,最終變成中央集權的國家元首。

    比如在西班牙的統一過程中,自治城市對國王的資助就很重要。

    “西班牙君主曾與城市結盟,聯合對付桀骜不馴的大貴族。

    ”[70]“歐洲君主新權力的獲得,極大程度上取決于同新興的商人階層的非正式聯盟。

    ”[71] 除了借錢,自治城市還在其他很多方面給了國王有力的支持。

    在莊園裡隻有農奴和工匠,而自治城市裡卻有各種各樣的人才:“自治市的自由民向君主提供财政援助和管理才幹,成為國王的内侍、監工、賬目保管人和皇家造币廠經理等。

    ”[72] 自治城市願意資助國王,是因為貴族是國王和商人共同的敵人。

    有支持自然有回報,國王對商人的回報是廢除各種苛捐雜稅,“廢除了五花八門的地方自治政權,這些地方自治政權各有其自己的關稅、法律、度量衡和貨币”[73]。

     因此,統一民族國家出現後,除了君主之外,商人階層是最大的受益者。

     民族國家内部市場統一,重重貿易障礙被破除,為經濟進一步迅速發展掃清了障礙。

    因此,由分散的封建制轉變為民族國家,是歐洲崛起過程中的重要一步。

     同時,也正是在轉變為統一民族國家之後,歐洲國家才能集全國之力,做一些以前無法想象的大事。

    比如資助海外冒險事業,支持海外擴張。

    西班牙在完成統一之後第二年就資助哥倫布出海,這并不是時間上的巧合:“這些強大而新興的政治實體在調動從事海外冒險事業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資源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早期探險者雖然絕大多數是意大利航海冒險家,但他們的資助者都是新興的民族君主國,而不是他們的家鄉、微不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