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中國曆史上的官營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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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出來的繁榮的民間工商業,不過政府确實因此獲得了大量的财政收入。

    因此,漢武帝的做法對後世中國社會曆史起到了示範作用,以後曆朝此類政策一再重複實施。

    “從而對中國社會内部市場經濟的自發擴展和經濟增長的斯密動力機制的形成,創生并沿存下來一種非常有效的束縛和制約機制。

    ”[58] 三 漢代以後,各個朝代通常都很重視官營經濟,官營工商業在很多朝代都保持着龐大的規模。

    在北朝,專門從事手工業生産的工匠被編為伎作戶。

    在東晉和南朝也有大量官營手工業作坊和工場。

    北宋設有很多專門的政府部門,比如少府監、将作監、軍器監等來管理官營手工業。

    其中軍器監分東西作坊,下屬51作,擁有工匠7900多人。

    少府監分文思院、線錦院、染院、裁造院、文繡院等5個部門,其中僅文思院就領有42作,工匠之多,可以想見。

    [59] 當然,宋代仍然是整個中國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一個朝代,在官營企業保持巨大規模的同時,民營經濟也非常活躍,創造了大量的财富。

    宋太宗時,一年的商稅總額達400萬貫,此後一直保持在1000萬貫上下,商稅成為國家财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

     雖然民營經濟為國家财政做出如此巨大的貢獻,但是很多政治家仍然對民營經濟的發展持負面的看法。

    比如王安石就這樣批評民營經濟的發展:“阡陌闾巷之賤人,皆能私取予之勢,擅萬物之利,以與人主争。

    黔首而放其無窮之欲。

    ”那些出身貧賤的商人都能操縱市場,獲得壟斷利潤,讓無數百姓來給他們服務,從而滿足自己的無窮欲望,過着窮奢極欲的生活,甚至比皇帝還要排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更主要的是,财富大量掌握在民間,而政府卻沒有錢花,這更讓手握權力的官員們心理不平衡。

     因此到了王安石變法時期,王安石自然又一次瞄上了民間财富,打着“抑兼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旗号,向民間的“大農”“富工”與“豪賈”等大的土地經營者和工商戶開刀,以增加國家的财政收入,解決朝廷的财政困難。

     他設置專門機構“市易務”,建立官營商業,希望由國家壟斷巨額商業利潤。

    然而“市易法”和王安石的其他新法一樣,在執行中很快變形走樣。

    主持市易務的官員呂嘉問一心追求政績,盡量創收,商人隻要出入城門,一二頂頭巾、十數把木梳、五七尺衣布,無不須先交稅金。

    官營商業動用一切手段打擊敢于和市易務争搶買賣的市井商人,小則鞭笞,大則收監。

     市易務雖然剝奪了大商人的壟斷權利,卻建立起官府的壟斷經營,在朝廷資本的支撐下,很快演變為最大的壟斷商,壟斷一切市場,以至連水果芝麻梳樸之類的小商品也不放過,“挾官府而為兼并之事也”。

     這些嚴重損害了中小商人的利益。

    市易務獲得了巨額利潤,但汴梁市場日益蕭條,商戶零落,過往商旅都不敢進入都城,“競由都城外過河”,遠遠地繞行而去。

     這些情景在漢代已經發生過,在宋代又一次完整重複。

     王安石青苗法的本質也是由國家壟斷貸款市場,打擊民間的高利貸。

    初衷雖好,但是由官僚體系憑權力推行,結果自然是官員強行攤派貸款。

    富戶不願借貸,當地官府便結罪申報,加害于人;貧窮百姓還不上貸款隻好賣田賣地,以緻民不聊生。

     王安石變法确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然而這些成績隻局限于“富國”,而不是“利民”。

    政府通過青苗法“歲收息三百萬貫”;市易息錢并市利錢“總收百三十三萬二千缗有奇”,據說通過變法獲得的财富“可以支二十年之用”。

    但核諸史實,這種累千巨萬的财富大部分是來自對民間财富的剝奪,民衆利益受到很大損害。

     因此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會有傳統史家說“北宋亡于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之後的北宋當政者,分為支持變法的新黨和反對變法的舊黨,兩種勢力陷入長期而激烈的黨争。

    著名的“奸相”蔡京,是繼承王安石衣缽的著名新黨人物。

    他最初是王安石變法的得力幹将,當政以後也效法王安石,繼續通過搜刮民間财富的方式支撐朝廷财政運轉,為此改鹽法和茶法,鑄當十大錢。

    為了滿足皇帝的欲望,他又設應奉局和造作局,大興“花石綱”之役。

    這些舉措毫無疑問加速了北宋的滅亡。

    [60] 因此,韋森總結說,自西漢以來,中國經濟一直沿着一個封閉的圈子遵循:新王朝建立,減輕稅負,放松管制,商品經濟獲得一定恢複和發展,出現繁榮。

    到了這個階段,朝廷就害怕了,往往就要強制推行官營工商業制度,以“重本抑末”,導緻工商業發展受到打擊,工商業的發展因此受到制約,财政也陷入困難,隻好加重對農民的聚斂,于是農民起義,推翻王朝,從頭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