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中國曆史循環中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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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第四篇中,我們花了好幾章的篇幅,來講述從秦到清2000多年的循環。

    當然,分析這種循環,并不等于說我認為中國這2000年的曆史就是“停滞”的。

     事實上,在漫長的曆史循環當中,其實也有變化、突破和進步。

    因此,僅僅講述循環,不講變化,也不足以全面地了解曆史。

    從這一章起,我們花兩章的篇幅,來講一下郡縣制時代的内在變化。

     我們說,秦始皇建立了大一統郡縣制度,終結了貴族政治,對社會實現了強有力的控制。

    在秦代和漢代前期,皇權通過官僚系統如臂使指地直達社會基層。

     但是皇權的控制力不久就遇到了地方豪強大族的重大挑戰。

     前面我們說過,秦漢兩代初期打散了大家族,民衆被原子化,政府汲取能力大幅提高。

    這是周秦之變的最大成果之一。

     然而,到了漢帝國中後期,一個重大的制度漏洞導緻地方勢力死灰複燃,一部分民衆從政府的控制下逃離,被豪強大族控制。

    這樣,中央的力量大為削弱,最終導緻三國分立。

    整個社會也進入“士族時代”,也就是“半貴族社會”。

     這個漏洞是什麼呢?就是官吏選拔機制。

     我們知道,中國古代長期使用科舉制來選拔官員。

    但是科舉制直到隋代才發明,從漢到隋,中國主要用什麼辦法來選拔人才呢?用漢代發明的“薦舉制”,即地方官推薦地方上的人才給朝廷。

     推薦人才的标準是德行,重視道德品質,所以“薦舉制”又叫“舉孝廉”,薦舉孝順和廉潔的人。

    所以後來的科舉有一個環節中有“舉人”的稱謂,就是從這兒來的。

     這個制度看起來很好,提倡以德治國,規定德行是唯一标準,打破了門第限制,表面上看起來很開放,很公正。

     然而,曆史證明了凡是這類隻有粗糙标準的選拔,都注定會出現嚴重的問題。

    因為沒有可量化的标準,“薦舉”很快就被随意操縱,演變成巨大的腐敗漏洞。

     在漢代也是這樣。

    “德行”這個标準彈性極大,官員們在“察舉”人才時,肯定要舉薦自己熟悉的人,隻選拔自己小圈子裡的人,甚至是互相舉薦親人。

    這樣一來,官位實際上就被社會上層的家庭壟斷了,形成了一種變相的世襲。

    到了魏晉南北朝,幹脆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士族門閥制度,與秦之前的世卿世祿有異曲同工之處。

     與此同時,從漢代起,官員還有免稅免役的特權。

    為了表示對官員的優待,官員的家庭可以不交稅,他的家庭成員甚至他的仆役們也不用去服勞役。

     這又造成一個什麼結果呢?很多人會主動把自己的土地“投獻”給官員們,主動跑到官員家裡成為“徒附”,因為交給他們的租子要少于交給官府的賦稅勞役的負擔。

    打個比方,如果你的土地歸官府管,你可能要上交你勞動所得的一半。

    但是你要是投奔官員家族,你也許隻交1/4就行了。

     這兩個因素一結合,世家大族就形成了。

    [1] 各大家族世代為官,幾百年興旺不衰,來投奔的人不斷增多。

    因此,到了東漢後期,大族的田莊遍布各地,裡面都是來逃避朝廷的賦役負擔的人,“奴婢千群,徒附萬計”。

    為了抵抗政府來追查逃亡人口,這些大田莊往往還擁有自己的武裝,[2]東漢墓葬普遍出土的陶制莊宅模型,許多都有碉樓、高牆等防衛設施,“警設守備”,成為地方武裝集團。

    東漢末年,有的豪族武裝甚至“阻兵守界”,拒絕郡級機關委派的地方官員入境。

     這個非常厲害。

    這樣一來,老百姓就從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慢慢變成了地方大戶的控制之下,中央政府就收不上稅了,中央權力自然大為衰弱。

     所以到了漢代後期,天下土地和人口分别被政府和世家大族控制。

    在政府控制的土地上,仍然編戶齊民,東漢三國的資料顯示,政府控制下的村子姓氏仍然分散,政府可以收稅,但是更多的人口已經不歸政府控制,而歸地方豪強控制,在這樣的地方,政府是收不到稅的。

     當中央不能控制地方的時候,國家自然分裂了,于是進入三國時代,接下來又是兩晉南北朝漫長的分裂時期。

    根據王育民的判斷,三國時期,政府直接控制的編戶齊民人口有767萬,而地方豪強勢族控制的人口多達1534萬,就是說,豪強控制的人口比國家控制的多了一倍。

    [3] “沒有強大的中央集權力量,地主經濟就很容易退化到莊園制經濟。

    ”魏晉南北朝時期,戰争連綿,動亂不斷,皇帝如同走馬燈一樣換來換去。

    與皇權的不穩定形成鮮明對照的,則是世家大族的穩定性。

    許多世家大族勢力急劇膨脹,甚至發展到“百室合戶、千丁共籍”的類似領主狀态。

    許多士族富厚過于王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