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沉重的“輕徭薄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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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秦始皇建立大一統郡縣制度之後,這個制度反複出現一個巨大的缺陷,就是汲取能力過度發達,很快就會超過社會的承受能力。

     在秦代之後,幾乎中國每一王朝都宣稱要輕徭薄賦,減輕民衆負擔。

    但是事實上,幾乎每個王朝的後期,官員的橫征暴斂都會導緻農民揭竿而起。

     這是為什麼呢? 講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一個區别,就是“名義賦稅”和“真實賦稅”。

    名義上,大部分王朝的賦稅都是很低的。

    比如漢初制定的稅率,是三十稅一,非常低,在全世界都是最低水平。

    但是漢代人寫的《鹽鐵論》卻記載,名義上對自耕農雖号稱三十稅一,但實際是按畝定額征收,加上“口賦更徭之役”,已是“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實際的稅率達到了50%。

     明朝也是這樣,朱元璋也是中國曆史上最強調輕徭薄賦、減輕農民負擔的皇帝,他規定的稅率也是三十稅一。

    但是實際上,明朝中後期實際稅收是名義稅收的十幾倍,沉重的賦稅導緻大量的農民破産。

     為什麼曆代名義稅率和實際稅率會出現如此大的差距呢?當然是因為政府的收入不夠花,隻能變着花樣加稅。

     政府的收入為什麼不夠花呢? 二 第一個原因,是财政供養人員太多。

     中國曆史上有一個鮮明的規律,那就是每一個王朝建立之初,官吏數量比較精簡。

    但是随着時間的推移,無不成倍增長。

     比如唐代,初唐時厘定的京官定員隻有640人。

    到了玄宗開元末期,京官人數達到2620人,外官人數則達到16185人。

     宋朝草創之初,内外官員不過才5000人;到了景德年間(1004年~1007年)間,已達1萬多人;而皇祐年間(1049年~1053年),更增加到2萬多人。

    南宋隻有半壁江山,但是慶元年間(1195年~1200年)内外官員竟達4萬餘人。

     明代也是這樣。

    世宗嘉靖年間(1522年~1566年),劉體健上疏指出,明初洪武四年(1371年),天下文職官吏數目不過“五千四百八十員”,武職官數在國初也不過為28000員。

    “自憲宗五年,武職已逾八萬,全文武官數蓋十餘萬。

    至武宗正德年間,文官二萬四千六百八十三員,武官十萬。

    ” 這是指官員。

    傳統社會,官吏是分途的。

    也就是說,我們剛才說的數字都是“領導”,還不包括“科員”。

    至于科員也就是“吏員”數量,更是驚人,傳統時代,吏員經常處于嚴重超編狀态。

    吳思根據《虞諧志》計算,明代後期,常熟縣的吏員超編二三十倍,一個縣吏員合計為5900人。

    清代也是這樣,比如清代河南山東總督衙門“經制書吏,上下兩班,每班十名,共二十名。

    今現在辦事書吏頭班二班俱有百餘名,是較經制十倍有餘”,超編十倍。

    吳思在《潛規則:中國曆史中的真實遊戲》一書當中提到,學者、循吏劉衡在清朝道光年間任巴縣知縣,他說巴縣吃衙役飯的約7000人,而巴縣的額定衙役隻有70人,也就是說,實際人數竟然是規定編制的100倍。

     三 官僚系統為什麼會不斷擴張? 第一個原因,官僚系統的不斷擴張,是皇權專制制度不斷強化的結果。

    官僚系統是君主專制的工具,官權是皇權的延伸。

    傳統王朝承平日久,通常會出現經濟恢複發展、人口不斷增加、社會生活日趨複雜的局面。

    皇帝應對複雜化社會的方式,從來不會是鼓勵民間組織的自我管理,他們唯一的手段是“管”,“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

    通過增加機構、增加人員,來把國家和社會的方方面面管起來,以防社會動蕩。

    “科條文簿日多一日,而又設之監司,設之督撫。

    ”規章制度越來越多,文件越來越厚,機構越來越多。

    “一個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個制度來防制它,于是有些卻變成了病上加病。

    制度愈繁密,人才愈束縛。

    ”[12] 因此,社會的發育注定官僚系統也不斷延伸膨脹。

    官權是皇權的代表,皇帝裁撤官吏數量,就意味着要簡政放權,放松對社會的控制,這是皇帝所不願意看到的。

    皇帝為了自己能更有力地控制社會,不得不依賴官僚集團,因此也就沒法從根本上過度觸動他們的利益。

     第二個原因是,官僚體系的存在雖然是為皇權服務的,但是一旦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