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秦國崛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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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愉悅呢?” 政治高層在外交場合聊起性來這樣開放而直接,這在其他國家是不可想象的。

     二 法家思想因此在秦國如魚得水。

     商鞅在秦國打擊商業,“廢逆旅”,廢除旅店,禁止商人随便出行;“一山澤”,将山川湖澤等自然資源收歸國有,禁止農民以此謀生。

    [7] 民衆什麼都不能做,能做什麼呢?隻有兩件事,耕與戰。

    你或者上戰場,為國家獻出生命;或者努力種地,把收獲的一大半糧食充作軍糧。

     如果你既不想耕也不想戰,怎麼辦?進監獄。

    商鞅制定了極為殘酷的法律,民衆稍有違反,就割鼻斷腳。

    《鹽鐵論》形容秦人的苦況說:“商鞅之任秦也,刑人若刈菅茅,用師若彈丸;從軍者暴骨長城,戍漕者辇車相望,生而往,死而旋,彼獨非人子耶?”商鞅治下的秦國,殺人如斬草,用兵如彈丸,秦國人或者從軍,或者運糧,死亡極衆。

     這樣,國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

    商鞅通過變法,把整個秦國變成一家農場和一座軍營,所有秦國人都成了戰争機器中的零件和合格的螺絲釘。

    [8] 這樣一種體制當然會引起民間社會的反彈,為統一思想,控制輿論,商鞅不僅燒了書,還規定,民衆“不得議”國家的政策: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

    ”盡遷之于邊城。

    其後民莫敢議令。

     除了“不得議”,商鞅還建立了互相監視的“告奸”制度。

    儒家主張“父為子隐”,而法家卻鼓勵親人之間相互揭發,秦律甚至規定妻子告發丈夫,妻子的财産可免遭抄沒;丈夫告發妻子,妻子的财産可以用來獎賞他。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使人人自危,“構造怨仇而民相殘”。

    因此商鞅說:“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于親,民人不能相為隐。

    ” 這一套嚴酷的反人道的制度,在其他國家難以推行,但是在秦國卻很快落地生根,良好運轉。

    秦國通過改革,建立起一個由國家來全面壟斷、控制和調動社會資源的新系統,很快獲得了其他國家無法獲得的龐大兵源和巨額的軍費。

     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說: 與其他軍事化社會相比,周朝的中國異常殘暴。

    有個估計,秦國成功動員了其總人口的8%到20%,而古羅馬共和國僅1%,希臘提洛同盟僅5.2%,歐洲早期更低。

    人員傷亡也是空前未有的,羅馬共和國在特拉西梅諾湖和坎尼會戰中,總共損失約5萬軍人,而……中國的數字簡直是西方對應國的10倍。

     動員如此高比例的人口,進行高密度的殘酷戰争,秦國百姓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

    不過這一切的背後除了壓力也有動力,因為秦國的軍功是按人頭計算的,殺敵一人晉爵一級,《商君書·境内》中說: 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隻要拎着敵人的腦袋來,就可以邀功請賞,一個腦袋意味着一級爵位、一頃良田、九畝(當然,秦國的畝比今天的畝要小很多)宅基地、一個仆人,還有機會進入政府或軍隊中充當下級官吏。

     法家的特點是說話算數,絕不含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如果你殺敵殺得多,真的可以平步青雲,獲得榮華富貴。

     前有軍功爵位為賞,後有嚴刑峻法為罰,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秦人隻好“勇于公戰”,“民聞戰而相賀也”。

    整個社會陷入對戰争的狂熱之中。

    “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是以三軍之衆,從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 商鞅建立的這種國家結構雖然在文化上落後,政治上殘酷,但在軍事上卻有效。

    秦國舉國上下,步調一緻,紀律嚴明,令行禁止,雷厲風行。

    隻要國君一聲令下,民衆便猛獸般地撲向敵人。

    這樣的“虎狼之國”,哪裡還有對手? “正如野蠻的斯巴達人摧毀了高度文明的雅典城邦,後來亞曆山大的帝國又否定了作為西方文化之根的希臘文明,秦國掃平了齊楚燕韓趙魏六國,建立了秦國。

    ”[9]原本默默無聞的秦國最終統一天下,證明了法家文化在這片土地上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起自邊緣的周人創建了完整的“封建與天命”政治結構,同樣起自邊緣地區、充分吸收了草原文明的秦人,也創立了一個決定2000年文明基本結構的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