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袁世凱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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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封一等侯爵,上折懇請收回成命。

    後又連辭三次。

     1月29日 上折催逼清廷迅速決定國體。

     2月3日 受命與南方民軍商議清帝退位條件。

     2月5日 暗囑靳雲鵬攜電稿至前線交段祺瑞,以前敵将領名義拍發,指斥王公敗壞大局,聲言将率将士全體入京,與王公剖陳利害。

     2月11日 緻電孫中山等表明政治态度,宣言“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于中國”。

     2月13日 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首領的名義,布告文武官衙和軍警。

     2月15日 由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大總統。

     2月29日 曹锟第三鎮士兵在北京東城發生兵變。

     3月10日 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之職,宣誓:“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蕲達國家于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

    ” 4月 頒布《暫行新刑律》。

     6月17日 迫國務總理唐紹儀辭職,破壞責任内閣。

     8月16日 淩晨 令軍政執法處秘密處決湖北著名革命黨人張振武和方維。

     8月20日 任命親信趙秉鈞代理國務總理,變責任内閣為總統的附屬機關。

     8月下旬至9月下旬 與孫中山、黃興會談,籠絡孫、黃。

     9月25日 宣布八大政綱:統一制度;主持是非善惡之真公道;收束武備,先儲備海陸軍人才;開放門戶,輸入外資,興辦鐵路、礦山、工廠;資助國民辦實業;軍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取中央集權主義,其餘兼采地方分權主義;整理财政;調和黨見,維持秩序。

     9月29日 申令嚴禁一切秘密集會結社,11月9日又予重申。

     11月26日 命令各省嚴懲倡言革命者。

     12月15日 頒布《戒嚴法》。

     1913年 3月20日晚 同盟會代理理事長宋教仁被刺于上海車站,并于3月22日因傷重逝世。

     4月26日夜 命趙秉鈞、周學熙、陸徵祥與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簽訂二千五百萬英鎊的善後大借款合同。

     5月2日 具文咨告參衆兩院,否認借款違法。

     5月3日 命令各地逮捕嚴究“潛謀内亂”者。

     5月5日 命李純的第六師由保定南下河南信陽,開始部署軍事力量。

     5月6日 召開秘密軍事會議,确定對湖南、江西、安徽、江蘇四省作戰的總方略,和進攻的主力部隊。

     5月8日 通電申斥帶頭反對違法借款的同盟會江西都督李烈鈞、安徽都督柏文蔚、廣東都督胡漢民、湖南都督譚延alt不服從中央命令。

     5月10日 令李純部第六師移駐武昌,擺好沿江東下進攻江西的态勢。

     5月21日 公開叫嚣,如同盟會“另行組織政府,我即敢舉兵征伐之”。

     6月22日 發布尊孔令。

     7月12日至9月上旬 同盟會的二次革命。

     7月27日 命軍警監視國會議員。

     7月31日 限令同盟會三日内将黃興、陳其美、李烈鈞、陳炯明、柏文蔚等除名。

     8月6日 下令解散江西省議會。

     8月7日 下令解散社會黨和一切“煽亂”的政黨。

     8月8日 下令解散廣東省議會。

     8月15日 逮捕江西籍國會議員徐秀鈞,後解往江西殺害。

     8月16日 解散湖南省議會。

     8月22日 殺害國會議員伍漢持。

     8月27日 逮捕參議員朱念祖等五人,衆議員劉恩格等三人。

     10月6日 密令數千軍警僞裝成“公民”,脅迫國會議員選舉自己為中華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

     10月10日 宣誓就任正式大總統之職。

     10月13日 下令拿捕江西省議會議員四十餘名。

     10月16日 提出增修《臨時約法》草案,要求擴大總統職權,打擊憲議會議。

     10月18日 提出憲法公布權應歸總統,企圖将《天壇憲法草案》扼殺。

     10月22日 派遣施愚、顧鳌等八個委員出席憲法會議,強行幹涉制憲工作,遭拒絕。

     10月25日 通電攻擊憲法會議和憲法草案,授意各省文武官員起而攻擊。

     11月4日 下令解散同盟會,取消同盟會議員資格,追繳四百三十八名國會議員的證書徽章,迫國會因人數不足不能開會。

     11月12日 下令追繳隸籍同盟會的各省議會議員證書徽章。

     11月26日 發布尊孔告令,吹捧“孔子之道,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宣揚“允宜益緻尊崇”。

    宣布衍聖公和配祀賢哲後裔,膺受前代榮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