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袁世凱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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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三月) 改編淮軍、巡防各軍。
6月20日(閏四月二十九日) 奏在保定設立軍官學堂,在天津韓家墅成立講武堂、學兵營各一所。
7月(六月) 在陸海軍中開始設置使用無線電報。
8月28日(七月九日) 進京參加憲政會議。
8月29日(七月十日) 成立天津自治局,試辦地方自治。
8月(七月) 批準成立啟新洋灰公司。
11月18日(十月三日) 上折奏請辭去八項兼差;将第一、三、五、六四鎮陸軍交陸軍部管轄,第二、四兩鎮仍歸自己統轄督練。
20日奉旨,第二、四兩鎮仍歸陸軍部統轄,暫由該督調遣訓練,餘着照所請。
11月(九月至十月) 首次選送直隸紳士赴日本學習法政。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 1月(十二月) 饬令周學熙開辦灤州煤礦。
2月8日(十二月二十六日) 奏陳防制革命黨。
3月23日(二月十日) 試行改革司法,成立天津府高等審判分廳、天津縣地方審判廳和鄉谳局四處。
7月25日(六月十六日) 以日法協約成立,事機危迫,奏請趕緊認真預備立憲。
并密陳政見十條:國信必須昭彰,人才必須善任,國勢必須振興,滿漢必須融化,賞罰必須并行,黨派必須分明,政府必須早建,資政院必須設立,地方自治必須試辦,教育必須普及。
7月28日(六月十九日) 奏請選派大臣赴德國、日本考察憲法,并派王公近支赴英國、德國學習政治、兵備。
8月18日(七月十日) 成立天津縣議事會。
5月至8月(四月至七月) 夥同奕 掀起“丁未政潮”,将軍機大臣瞿鴻alt、郵傳部尚書岑春煊排擠出政界。
9月4日(七月二十七日) 調任外務部尚書、軍機大臣。
9月至12月(八月至十一月) 堅持借款修築蘇杭甬鐵路,壓制江蘇、浙江兩省人民反對讓英國築路的運動。
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 2月2日(一月一日) 獲賞在西苑門内乘坐二人肩輿。
12月19日(十一月二十六日) 賞加太子太保銜。
1909年(宣統元年) 1月2日(十二月十一日) 奉旨開缺回籍。
1月6日(十二月十五日) 攜眷返河南,後定居彰德北門外洹上村。
1910年(宣統二年) 居彰德洹上村。
1911年(宣統三年) 9月7日(五月十一日) 接待立憲派首領張謇,商談立憲之事。
10月14日(八月二十三日) 被任命為湖廣總督,督辦剿撫事宜,鎮壓武昌起義,但未出山。
10月20日(八月二十九日) 與徐世昌密商,提出就職六個條件,謀掌清政府軍政全權。
10月27日(九月六日) 任欽差大臣,督辦湖北剿撫事宜,節制水陸各軍和馮國璋的第一軍、段祺瑞的第二軍。
密令北洋進攻漢口。
10月30日(九月九日) 離開彰德南下視師。
11月1日(九月十一日) 授為内閣總理大臣;聲稱内閣總理大臣由國會公舉,不敢奉诏。
11月7日淩晨(九月十六日深夜) 派人刺殺吳祿貞于石家莊。
11月8日(九月十八日) 被資政院公舉為内閣總理大臣。
11月10日(九月二十日) 正式派劉孫恩、蔡廷軒為代表,與民軍議和。
11月16日(九月二十六日) 就任内閣總理大臣職,組成内閣。
11月17日(九月二十七日) 命張錫銮統兵進攻山西。
11月18日(九月二十八日) 奏請皇帝降旨必須内閣署名。
11月27日(十月七日) 晤英國駐京公使朱爾典,請其電告駐漢口領事葛福,向民軍提議停戰三日。
12月6日(十月十六日) 迫載沣辭去攝政王,奪取清廷大權。
12月7日(十月十七日) 兼任對民軍議和全權大臣,即日委唐紹儀為總代表南下與民軍和談。
1912年 1月3日 命曹锟、王懷慶剿平王金銘等領導的灤州起義。
1月16日 與内閣大臣聯銜上奏,挾制隆裕皇太後承認共和。
出朝行至東華門外,遇革命黨人炸彈襲擊,未傷,從此稱病不朝。
1月19日 會見英使朱爾典,提出由清廷授其全權組織臨時政府,或臨時政府暫設天津,作為清帝退位後解決全國政權的辦法。
遭到清廷和南京臨時政府的反對。
1月26日 授意段祺瑞等四十餘名高級将領電奏,指斥親貴阻撓共和,要求降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體。
奏隆裕太後懿
4月(三月) 改編淮軍、巡防各軍。
6月20日(閏四月二十九日) 奏在保定設立軍官學堂,在天津韓家墅成立講武堂、學兵營各一所。
7月(六月) 在陸海軍中開始設置使用無線電報。
8月28日(七月九日) 進京參加憲政會議。
8月29日(七月十日) 成立天津自治局,試辦地方自治。
8月(七月) 批準成立啟新洋灰公司。
11月18日(十月三日) 上折奏請辭去八項兼差;将第一、三、五、六四鎮陸軍交陸軍部管轄,第二、四兩鎮仍歸自己統轄督練。
20日奉旨,第二、四兩鎮仍歸陸軍部統轄,暫由該督調遣訓練,餘着照所請。
11月(九月至十月) 首次選送直隸紳士赴日本學習法政。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 1月(十二月) 饬令周學熙開辦灤州煤礦。
2月8日(十二月二十六日) 奏陳防制革命黨。
3月23日(二月十日) 試行改革司法,成立天津府高等審判分廳、天津縣地方審判廳和鄉谳局四處。
7月25日(六月十六日) 以日法協約成立,事機危迫,奏請趕緊認真預備立憲。
并密陳政見十條:國信必須昭彰,人才必須善任,國勢必須振興,滿漢必須融化,賞罰必須并行,黨派必須分明,政府必須早建,資政院必須設立,地方自治必須試辦,教育必須普及。
7月28日(六月十九日) 奏請選派大臣赴德國、日本考察憲法,并派王公近支赴英國、德國學習政治、兵備。
8月18日(七月十日) 成立天津縣議事會。
5月至8月(四月至七月) 夥同奕 掀起“丁未政潮”,将軍機大臣瞿鴻alt、郵傳部尚書岑春煊排擠出政界。
9月4日(七月二十七日) 調任外務部尚書、軍機大臣。
9月至12月(八月至十一月) 堅持借款修築蘇杭甬鐵路,壓制江蘇、浙江兩省人民反對讓英國築路的運動。
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 2月2日(一月一日) 獲賞在西苑門内乘坐二人肩輿。
12月19日(十一月二十六日) 賞加太子太保銜。
1909年(宣統元年) 1月2日(十二月十一日) 奉旨開缺回籍。
1月6日(十二月十五日) 攜眷返河南,後定居彰德北門外洹上村。
1910年(宣統二年) 居彰德洹上村。
1911年(宣統三年) 9月7日(五月十一日) 接待立憲派首領張謇,商談立憲之事。
10月14日(八月二十三日) 被任命為湖廣總督,督辦剿撫事宜,鎮壓武昌起義,但未出山。
10月20日(八月二十九日) 與徐世昌密商,提出就職六個條件,謀掌清政府軍政全權。
10月27日(九月六日) 任欽差大臣,督辦湖北剿撫事宜,節制水陸各軍和馮國璋的第一軍、段祺瑞的第二軍。
密令北洋進攻漢口。
10月30日(九月九日) 離開彰德南下視師。
11月1日(九月十一日) 授為内閣總理大臣;聲稱内閣總理大臣由國會公舉,不敢奉诏。
11月7日淩晨(九月十六日深夜) 派人刺殺吳祿貞于石家莊。
11月8日(九月十八日) 被資政院公舉為内閣總理大臣。
11月10日(九月二十日) 正式派劉孫恩、蔡廷軒為代表,與民軍議和。
11月16日(九月二十六日) 就任内閣總理大臣職,組成内閣。
11月17日(九月二十七日) 命張錫銮統兵進攻山西。
11月18日(九月二十八日) 奏請皇帝降旨必須内閣署名。
11月27日(十月七日) 晤英國駐京公使朱爾典,請其電告駐漢口領事葛福,向民軍提議停戰三日。
12月6日(十月十六日) 迫載沣辭去攝政王,奪取清廷大權。
12月7日(十月十七日) 兼任對民軍議和全權大臣,即日委唐紹儀為總代表南下與民軍和談。
1912年 1月3日 命曹锟、王懷慶剿平王金銘等領導的灤州起義。
1月16日 與内閣大臣聯銜上奏,挾制隆裕皇太後承認共和。
出朝行至東華門外,遇革命黨人炸彈襲擊,未傷,從此稱病不朝。
1月19日 會見英使朱爾典,提出由清廷授其全權組織臨時政府,或臨時政府暫設天津,作為清帝退位後解決全國政權的辦法。
遭到清廷和南京臨時政府的反對。
1月26日 授意段祺瑞等四十餘名高級将領電奏,指斥親貴阻撓共和,要求降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體。
奏隆裕太後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