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變法,還是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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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第二級,大學堂及相應學校畢業,給進士出身,授翰林院編修、檢讨、庶吉士、各部主事等官。
升學可入通儒院。
第三級,大學堂預科,各省高等學堂、高等實業學堂,優級師範學堂畢業,給舉人出身,授官知州、知縣、内閣中書等,或相同級别的官職。
升學可入大學堂分科。
第四級,中學堂、中等實業學堂,初級師範、初級簡易師範畢業,給拔貢、優貢等貢生身份,除中學畢業者外,其他可授州縣學官等。
升學可入第三級學堂。
alt 1903年,袁世凱(前排正中)視察譯學館,二排右三為蔡元培,時為譯學館教師 第五級,高等小學堂畢業,給廪生等生員身份,升學可入第四級學堂。
這種獎勵新式學堂出身,将之作為得官條件的方式,後來一直為人诟病,認為這是科舉制度的變相遺留,是“換湯不換藥”。
批評無疑是對的,但這種方式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阻力和震蕩是巨大的,必須有充分的緩沖才行。
雖然袁世凱在廢科舉過程當中,竭力想造就變革的“軟着陸”,但從實際效果來看,負面影響仍是巨大的——數量龐大的傳統士子,在科舉的大門封死之後,一方面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也引起了這一部分人的強烈不滿。
曾經有數百名讀書人,集體聚集在翰林院門口絕食,以示抗議;在地方上,好幾個舉人自殺身亡。
晚清和民國初年所引起的巨大動蕩,應該跟這一部分人有很大關聯。
那些指望經科舉魚躍龍門的士子們,一旦無法從事他們的事業時,無所事事的他們自然将手中的筆對準朝野,盡顯嬉笑怒罵之事,唯恐天下不亂。
對于面臨“斷頭路”的書生來說,廢除科舉的“始作俑者”袁世凱,自然成了首選的攻擊目标。
行伍出身的袁世凱也被想象因為無法及第,所以對科舉懷有刻骨仇恨,他的廢科舉自然成了“公報私仇”。
在他們筆下,袁世凱俨然一個不學無術的纨绔子弟,因為不讀聖賢書,故而聲色犬馬、喪盡天良、心懷鬼胎……完全可以想象出這股“集體無意識”給袁世凱帶來的麻煩。
曆史本來就是在文字的道場裡生存的,一個被大量文字玷污的形象,是很難恢複到本來面目的。
袁世凱直到死,似乎也沒明白這一點。
袁世凱所做第三項“石破天驚”的事情,就是創辦了中國的警察。
這也是袁世凱全面引進西方軍事思想和制度這一思路的重要組成部分,袁世凱也因此成為中國警察的創始人。
1902年5月,袁世凱剛剛署理直隸總督及北洋大臣後不久,即着手建設地方警察部隊了。
袁世凱仿照西法,拟訂章程,在直隸省城保定創設警務總局一所,分局5所,聘任日本警視廳警官三浦喜傳為警務顧問,以原李鴻章淮軍前敵營務處幹員趙秉鈞為警務總辦兼警務學堂督辦,從直隸地方各軍中首批挑選500人組成巡警,分布城内外,按章程維持地方治安。
為了提高警察的業務和個人素質,袁世凱還創辦了保定警務學堂,對警察進行分批輪訓。
對于警察的設置,袁世凱自有想法。
袁世凱在奏請創設保定警務局、警務學堂的奏折中,根據現代國家概念的需要,建議把國家武裝力量分成常備軍和巡警軍,前者“禦外侮”保衛國家安全,後者“清内匪”維護地方治安。
這樣的觀念,已跟當時西方國家接軌了。
袁世凱審定的《警務章程》共分5章85節,吸收了西方特别是日本警察條例的主要部分。
第一章招募,對充當警務人員的條件、服役年限、家屬待遇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第三、四章參照西方警察條例,制定了較為完備的适合中國國情的職守準則。
第五章為賞罰,對警官的處罰分為記過、撤職、詳參三種;對警兵的處罰分為責、革、斬三類。
獎賞的細則、章程也作了詳細的規定。
各級各類警務人員的薪水待遇,按照袁世凱一貫的思想,也十分優厚。
袁世凱創辦的警務學堂也有詳細的《章程》,對學校性質、任務、生源、機構、課程設置、休息時間、畢業年限等都作了細緻的規定。
章程規定:保定警務學堂是專為培養全省警察而設,實為全省警務基礎。
學堂分設警官班和警兵班。
警官班旨在培養全省警務官長,學習警官的要義,限三個月速成,畢業後派往各局充當官長。
普通班以培養警兵為方向。
袁世凱創辦警察的初衷,是跟當時西方以及日本接軌,維護治安。
與此同時,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用這一支警察部隊,全面接管天津。
八國聯軍自攻占天津之後,一直遲遲不肯歸還,并把總司令部設在這裡。
在清政府和袁世凱的一再敦促下,八國聯軍同意歸還天津,但提出天津周圍10公裡範圍内,不得駐紮中國軍隊,否則就不予歸還。
清廷被迫接受了附加條件。
不讓駐紮中國軍隊,警察總得駐入吧——按照西方軍事設置,警察和軍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袁世凱就把自己在保定剛剛訓練好的2000名警察調進了天津,對天津進行接管。
聯軍一下子吃了啞巴
第二級,大學堂及相應學校畢業,給進士出身,授翰林院編修、檢讨、庶吉士、各部主事等官。
升學可入通儒院。
第三級,大學堂預科,各省高等學堂、高等實業學堂,優級師範學堂畢業,給舉人出身,授官知州、知縣、内閣中書等,或相同級别的官職。
升學可入大學堂分科。
第四級,中學堂、中等實業學堂,初級師範、初級簡易師範畢業,給拔貢、優貢等貢生身份,除中學畢業者外,其他可授州縣學官等。
升學可入第三級學堂。
alt 1903年,袁世凱(前排正中)視察譯學館,二排右三為蔡元培,時為譯學館教師 第五級,高等小學堂畢業,給廪生等生員身份,升學可入第四級學堂。
這種獎勵新式學堂出身,将之作為得官條件的方式,後來一直為人诟病,認為這是科舉制度的變相遺留,是“換湯不換藥”。
批評無疑是對的,但這種方式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阻力和震蕩是巨大的,必須有充分的緩沖才行。
雖然袁世凱在廢科舉過程當中,竭力想造就變革的“軟着陸”,但從實際效果來看,負面影響仍是巨大的——數量龐大的傳統士子,在科舉的大門封死之後,一方面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也引起了這一部分人的強烈不滿。
曾經有數百名讀書人,集體聚集在翰林院門口絕食,以示抗議;在地方上,好幾個舉人自殺身亡。
晚清和民國初年所引起的巨大動蕩,應該跟這一部分人有很大關聯。
那些指望經科舉魚躍龍門的士子們,一旦無法從事他們的事業時,無所事事的他們自然将手中的筆對準朝野,盡顯嬉笑怒罵之事,唯恐天下不亂。
對于面臨“斷頭路”的書生來說,廢除科舉的“始作俑者”袁世凱,自然成了首選的攻擊目标。
行伍出身的袁世凱也被想象因為無法及第,所以對科舉懷有刻骨仇恨,他的廢科舉自然成了“公報私仇”。
在他們筆下,袁世凱俨然一個不學無術的纨绔子弟,因為不讀聖賢書,故而聲色犬馬、喪盡天良、心懷鬼胎……完全可以想象出這股“集體無意識”給袁世凱帶來的麻煩。
曆史本來就是在文字的道場裡生存的,一個被大量文字玷污的形象,是很難恢複到本來面目的。
袁世凱直到死,似乎也沒明白這一點。
袁世凱所做第三項“石破天驚”的事情,就是創辦了中國的警察。
這也是袁世凱全面引進西方軍事思想和制度這一思路的重要組成部分,袁世凱也因此成為中國警察的創始人。
1902年5月,袁世凱剛剛署理直隸總督及北洋大臣後不久,即着手建設地方警察部隊了。
袁世凱仿照西法,拟訂章程,在直隸省城保定創設警務總局一所,分局5所,聘任日本警視廳警官三浦喜傳為警務顧問,以原李鴻章淮軍前敵營務處幹員趙秉鈞為警務總辦兼警務學堂督辦,從直隸地方各軍中首批挑選500人組成巡警,分布城内外,按章程維持地方治安。
為了提高警察的業務和個人素質,袁世凱還創辦了保定警務學堂,對警察進行分批輪訓。
對于警察的設置,袁世凱自有想法。
袁世凱在奏請創設保定警務局、警務學堂的奏折中,根據現代國家概念的需要,建議把國家武裝力量分成常備軍和巡警軍,前者“禦外侮”保衛國家安全,後者“清内匪”維護地方治安。
這樣的觀念,已跟當時西方國家接軌了。
袁世凱審定的《警務章程》共分5章85節,吸收了西方特别是日本警察條例的主要部分。
第一章招募,對充當警務人員的條件、服役年限、家屬待遇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第三、四章參照西方警察條例,制定了較為完備的适合中國國情的職守準則。
第五章為賞罰,對警官的處罰分為記過、撤職、詳參三種;對警兵的處罰分為責、革、斬三類。
獎賞的細則、章程也作了詳細的規定。
各級各類警務人員的薪水待遇,按照袁世凱一貫的思想,也十分優厚。
袁世凱創辦的警務學堂也有詳細的《章程》,對學校性質、任務、生源、機構、課程設置、休息時間、畢業年限等都作了細緻的規定。
章程規定:保定警務學堂是專為培養全省警察而設,實為全省警務基礎。
學堂分設警官班和警兵班。
警官班旨在培養全省警務官長,學習警官的要義,限三個月速成,畢業後派往各局充當官長。
普通班以培養警兵為方向。
袁世凱創辦警察的初衷,是跟當時西方以及日本接軌,維護治安。
與此同時,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用這一支警察部隊,全面接管天津。
八國聯軍自攻占天津之後,一直遲遲不肯歸還,并把總司令部設在這裡。
在清政府和袁世凱的一再敦促下,八國聯軍同意歸還天津,但提出天津周圍10公裡範圍内,不得駐紮中國軍隊,否則就不予歸還。
清廷被迫接受了附加條件。
不讓駐紮中國軍隊,警察總得駐入吧——按照西方軍事設置,警察和軍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袁世凱就把自己在保定剛剛訓練好的2000名警察調進了天津,對天津進行接管。
聯軍一下子吃了啞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