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裙擺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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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更加詳細地解釋道,“說明她的雙手被别人控制住了,即便是頭部受傷,也不能第一時間反射性地去捂壓。

    ” “那會不會是打擊頭部後,死者立即死亡,沒有時間去捂壓?”大寶插話道。

     “有可能。

    ”我說,“不過如果這樣的話,那她什麼時間去抓握泥沙落葉呢?隻有是頭部受傷之前,那說明她的所有損傷是分兩個階段形成的,也一樣提示有人加害。

    ” “有道理。

    ”王局長沉吟道。

     “殺人?殺一個女學生做什麼?”一名偵查員插話道,“現場沒有翻動,死者的手機都好好地待在儲物盒裡。

    死者的衣着又是完整的,沒有性侵的迹象。

    死者就是一個高三學生,社會關系簡單到不能再簡單了,也沒有什麼矛盾關系,不會是仇殺。

    最有可能的,就是司機在交通肇事案件後,滅口殺人。

    可是,你們剛才又從種種迹象上,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

    那還有誰殺她?為什麼殺她?” “為什麼殺她,得從DNA報告上來看吧?”王局長充滿期待地看着我,說道。

     我點了點頭,微微一笑,說道:“王局長說得對,不過這事兒,還是得從屍檢的時候說起。

    ” 我打開了這次屍體複檢重新拍攝的死者衣物特寫照片,說:“關于案件性質的想法,還是得從死者衣物的狀态來說。

    在偶然中,我們這次複檢屍體,發現死者的黑裙子下端有一片血迹,就是我用粉筆标識的區域。

    另外,死者的三角内褲兩側髂部,也有擦蹭狀的血迹。

    裙子上的血迹,我們暫且不說,先來看看内褲上的血。

    在說這個之前,我們再看看死者的頭部血迹,它的流注方向是向腦後的,死者的雙手,除了泥沙落葉,什麼都沒有。

    ” “你是想說,既然死者倒地後沒有重新直立的過程,死者的雙手也沒有血迹黏附,那麼内褲上的血迹不可能是自己形成的,所以這一處血迹,應該是别人形成的。

    ”王局長說。

     我心中暗暗贊歎王局長理解能力超強,心想現在各地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真的都是很有經驗之人了。

    我說:“不錯,不僅能說明有外人在場,而且還能說明這起案件的作案動機。

    你們看,死者頭部的創口不大,并沒有太多的出血量,那麼兇手在擊打形成這處損傷之後,手上也不會黏附太多的血迹。

    既然不會黏附太多的血迹,那麼手上少量的血迹會迅速幹涸。

    然而,在這些少量血迹幹涸之前,就被轉移到了死者的内褲上,說明什麼?” “兇手在擊打被害人後,沒有做其他的事情,而是直接去脫她内褲?”王局長問。

     我點點頭,說:“從命案現場的行為分析理論來看,在殺人後立即去做的事情,就是作案動機。

    你說,立即去脫内褲,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會場沉默了一會兒。

     我見大家都在思考,于是接着說:“還有,死者經過被撞擊、地面滑行、撞擊路燈杆、跌落溝底這麼多過程,可是下身的裙子确實整齊覆蓋在腿上的,這種正常反而是一種反常了。

    ” 還是剛才的偵查員說:“可是,你們法醫說了,處女膜完整。

    ” “那并不是排除性侵的依據,因為,因為性侵有很多種方式。

    ”我說。

     “可是據我所知,你們提取的所有的檢材,都沒有檢見精斑吧?”王局長問。

     我說:“是的,沒有精斑。

    不過,我剛剛拿到的檢驗報告上可以明确,死者的大腿内側、會陰部、陰道内擦拭物,都檢出有一個男人的DNA。

    ” “又是那個‘逆行射精’啊?”大寶低聲問我。

     我笑着搖搖頭,說:“水良那個案子,是精斑預實驗陽性,而檢不出DNA,這個正好相反。

    ” “會不會是接觸性DNA?”王局長問。

     “不可能,如果隻是簡單的接觸,那麼DNA的量是微乎其微的。

    在死者身上提取的,都會被死者本身的DNA污染覆蓋,是不可能出結果的。

    ”我說。

     “那是怎麼回事?”王局長問。

     我皺了皺眉頭,說:“既然沒有精斑,又是大量的DNA,我猜,就隻有唾液斑了。

    ” 我也是想來想去,隻能想到這一種可能。

    這種方式的猥亵,可以留下大量DNA,又可以不造成任何損傷。

     王局長的臉上充滿了難以置信的表情,說:“可是,可是為什麼會這樣?”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我說,“或許是性無能?” “總的來說,你們現在的結果是,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洪萌冉躺在溝裡,因為腿部嚴重骨折,不能移動。

    此時經過此路段的某人,看到了洪萌冉,色膽包天,去殺人猥亵?完事兒後,還穿好死者的衣物,掩蓋他的真實目的?” 我很認真地點頭說:“就是這樣的。

    ” “那,恐怕要麻煩程警官繼續追蹤當天所有可能經過事發路段的車輛,然後把車主都拉來抽血比對DNA了。

    ”王局長說。

     “可是,我記得你們說過,隻有汽車走大路,才能被監控錄下。

    ”我說,“如果是三輪車、摩托車什麼的,就有可能是走小路的,無法被記錄。

    ” 王局長無奈地點頭,說:“确實是這樣的。

    在追蹤汽車無果之後,我們就隻有尋找周圍所有的村落了,所有有三輪車、兩輪車的人,都拉來抽血比對。

    好在我們有DNA證據,有明确的甄别依據,所以也不怕破不了案。

    ” “我覺得排查汽車這一步驟可以省略了,隻需要查摩托車就可以。

    不過,即便是那樣的話,還是十分勞師動衆,而且這個案子的時間也很緊急啊。

    ”我想到和死者家屬承諾的三天期限,此時已經過了一天,所以擔心地說道。

     “怎麼确定是摩托車?”王局長問。

     “首先,死者的緻命傷,是有尖端凸起的硬物形成的。

    ”我說,“雖然我們沒有在現場找到這種硬物,但是卻看到了一把U形車鎖的印痕。

    我覺得,U形鎖鎖體的棱角尖端處,就可以形成。

    ” “隻是‘可以形成’,不是‘肯定是它形成’,對嗎?”王局長問。

     我點點頭,說:“如果讓我推斷出一定是什麼工具形成的,這個就不科學了。

    不過,既然現場有正常情況下不該有的印痕,我們就不能牽強附會地認為隻是簡單的巧合。

    既然能将兩者結合起來,我們就要盡力去結合起來。

    ” “然而這把U形鎖卻不在現場上。

    ”林濤小聲說了一句。

     “對啊,這更加印證了現場有其他人逗留的推斷。

    ”我說,“長條形的U形鎖,一般都是摩托車使用的,電動車和三輪車不需要。

    更何況,我一會兒再說說,兇手可能還戴着頭盔呢。

    在農村,騎電動車的人戴頭盔的都少,更不用說是開汽車或者騎三輪車了。

    所以兇手騎摩托車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 “我不擔心會破不了案,但耗費的時間确實不好保證,你有什麼好辦法嗎?”王局長問。

     我沉思了一會兒,說:“我倒是有一些想法,僅供參考。

    ” 大家坐直了身子,聽我解說。

     “話還要從死者裙子上的血迹說起。

    ”我說,“你們說,這處血迹是哪裡來的?” “和死者的内褲上的血迹是一樣的?用手掀裙子的時候擦蹭上去的?”王局長說。

     “不,從内褲上的血迹量來看,死者的手上黏附的血迹是很少的。

    ”我沒有賣關子,說,“而裙子上的血迹卻不少。

    裙子不薄,可是都浸透了。

    後來,我們測量了裙子上血迹到腰帶的距離,又量了腰帶到頭頂損傷處血迹的距離,是一樣的。

    ” 王局長想了想,說:“哦,你是說,兇手拉着死者的裙子,将裙擺罩到死者的頭上,所以頭上的傷口出血留在了裙擺上。

    ” 我點了點頭,說:“為什麼要這樣做?多此一舉!我猜,既然現場有路燈,是有光線的,所以兇手是怕死者認出了自己。

    ” “可是,兇手是在擊打死者頭部之後,再做這個事情的,對吧?不然裙子上不可能有血,頭上的創口也不是有裙子襯墊而形成的損傷。

    ”孫法醫插話道,“既然是這樣,為什麼兇手擊打的時候不怕死者認出來,反而是擊打緻死之後,才去蒙頭?” “這也是我昨天晚上一直思考的問題,不過我現在覺得有答案了。

    ”我說,“剛才我們說,死者額部骨骼很薄,很容易骨折。

    而死者頭部的損傷隻有一下,損傷程度也不是非常重,說明使用的力道也不是很足。

    兇手既然要去殺人,手上又有鈍器,為什麼不去多擊打幾下,确保死亡呢?這個迹象反映出一個問題,兇手的目的不是為了殺人,這個剛才也說過了。

    兇手在擊打死者的時候,并不擔心她認出他。

    在擊打之後,兇手雖然用裙子蒙頭怕她看見他,但是也沒有一定要殺死她的主觀故意,隻要她失去反抗意識就可以了。

    ” “對啊。

    死者身上沒有‘恐其不死’的加固型損傷,所以之前我們一直認為即便是命案也一定不是熟人作案。

    可是按你說的,為什麼兇手開始不擔心她認出來?”孫法醫問。

     “我猜,是因為當時兇手戴着頭盔。

    ”我說,“這是唯一一種可以解釋所有問題的方式。

    本來就戴着頭盔、騎着摩托的兇手見到溝裡的死者,臨時起意,拿着車上的U形鎖,擊打了一下本來還在掙紮求救的死者,見她不再動彈,就開始脫她内褲。

    因為某種原因,他隻能猥亵,而這種猥亵方式必須要摘下頭盔,為了以防萬一,兇手用裙子蒙住了死者的頭部,摘下頭盔,開始了猥亵行為,并在結束後,整理好了死者的衣衫,騎車離去。

    ” “啊。

    ”王局長一臉的恍然大悟,“也就是說,兇手和死者是熟人。

    ” “除了這種推測,就沒有其他的可能可以還原所有的案件細節了。

    ”我說,“當然,這一切都隻是推測。

    ” “這就好辦了,死者是個高中生,社會關系非常簡單,熟人就那些,太好查了。

    ”主辦偵查員的眼睛裡閃着光芒,說。

     “何止這些。

    ”王局長說,“洪萌冉的熟人,平時習慣戴頭盔騎摩托,可能會在案發時間經過現場附近,使用長條形U形鎖,可能是性變态或者性無能,而且還有DNA證據幫助你們甄别兇手。

    别告訴我這個案子的破獲還要等到天黑。

    ” “不會的。

    ”主辦偵查員騰地一下站起身,揮了揮手,帶着幾名偵查員離開了會場。

     4 遠遠沒有等到天黑,午飯過後沒多久,王局長就來到了專案會議室,告訴我們,嫌疑人已經抓到了,各種條件非常符合,而且從偵查員的直覺來看,就是他錯不了。

    DNA還在進一步驗證,但估計是沒錯了。

     我們幾個人興奮地來到了地下一層的辦案區,在審訊室隔壁的監控室裡,觀看審訊視頻。

     “這人是死者洪萌冉的親戚,平時就騎着摩托車、戴頭盔,關鍵是結婚二十年了也沒孩子,立即就成了我們的目标。

    他還就在現場附近居住,也使用長條形的U形鎖。

    經過調查,這人對外聲稱是不想要孩子,但有小道消息是說他‘不行’,他老婆嫁給他,也是因為性冷淡。

    ”一名偵查員說。

     我看了看視頻,審訊椅上坐着一個瘦弱的男人,三角眼、秃頭,下巴上還有幾縷稀疏的胡須。

     “這,這不就是死者的姨夫嗎?那個鬧事的家夥!”我指着顯示屏說道。

     偵查員微笑着點點頭,說:“我們這可不是公報私仇,這可是有明确證據證實的。

    而且,他已經開始交代罪行了。

    ” “他不是曾經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庫裡沒有他的DNA?怎麼沒有比對上?”我問。

     “他被打擊處理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那個時候還沒有數據庫。

    ”偵查員說,“結婚以後,他似乎告别了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沒有再被打擊處理過。

    不過沒想到,他對公安機關的仇恨記了二十年,找到機會就鬧事。

    ” “他的鬧事,并不是為了報複公安機關。

    ”我笑了笑,說,“他是想逼迫公安機關草草了事,掩蓋他的罪行。

    ” “我真的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