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讀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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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書中超越有限的今生 在世界讀書日,我應邀分享自己的讀書心得。

    說來還是有點惶恐不安,我是一個非常普通的老師,充滿着人人都可能有的偏見、愚蠢、傲慢、自欺與虛榮。

    我平時沒什麼愛好,讀書是我打發時間、對抗虛無的方式,讀書心得也僅代表個人的經驗之談。

     有的人覺得讀書效用很低,浪費金錢和時間,是當代的反智主義;有的人過于崇尚智慧,把知識推高到無以複加的地步,是尚智主義。

    這兩種觀點在我看來也許都是錯誤的,反智主義是一種愚蠢的偏見,但是尚智主義何嘗不是一種同樣愚蠢的偏見。

    現在,一個人标榜自己愛讀書,有時候帶有某種誇耀的成分,“每周讀五本”“一年讀完幾百本書”以顯示知識的優越感。

    在我看來,這種“愛讀書”帶來的優越感和清高,通常都是不學無術的表現。

     之前我們提過,“智力”與“智慧”是兩碼事。

    很多智力出衆的人不一定有智慧,有很多智力發達的人,其實都非常愚昧。

     我一直都認為,真正的智慧一定是否定性的,也就是承認自己的無知。

    讀書就是為了攀登智慧的階梯。

    這其實是一種悖論性的存在,我們因為無知而讀書,讀書又讓我們真正地承認自己的無知與淺薄。

    拒絕讀書當然是一種愚蠢,但是因為讀書而滋生出驕傲與傲慢是一種更大的愚蠢。

     很多哲學家對書籍都有一種悖論性的理解。

    塞缪爾·約翰遜[77]認為,閱讀的普及有助于讀者的思想解放和社會的民主進步,但他又擔心某些不符合規範或者缺乏選擇性的閱讀可能會助長讀者的傲慢與偏見。

    蘇格拉底也曾經用“藥物”來比喻寫作,書籍就像藥,可能是一劑良方,也可能是一劑毒藥。

     今天,我也依然想在這種悖論性的視野中來談論讀書。

    我有限的精力和經驗提醒我,讀書也許有四個維度,或者說四種境界。

     在書籍中逃避世界 這個世界并不美好,我們經常看到令人傷心、憤怒的新聞。

    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也不盡愉快,甚至十分厭倦,職場不如意,情感也沒有着落。

    很多人用讀書來逃避現實,當我們沉浸在書籍中時,現實似乎已經不存在。

    我也經常用讀書來逃避現實,暫時忘記現實世界的蠅營狗苟,“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

    夜闌風靜縠紋平。

    小舟從此逝,‘書’海寄馀生。

    ”[78] 我很喜歡《納尼亞傳奇》的作者C.S.路易斯,他小時候就沉迷閱讀,自認為書中的世界比外面的世界更真實。

    路易斯自稱家裡的書都從書房溢了出來,他把書籍當作這個世界上最安全、最溫暖的避難所,能夠保護自己的心智,遠離生活的種種凄苦。

    但是,路易斯在書中搭建的美好世界,随着母親的病逝轟然倒塌。

    書籍并沒有為他提供真正的庇護,當他從想象的世界中走出來,他依然要面對這個滿目創傷、令人痛苦、令人心碎的世界。

     如果書籍隻是我們逃避世界的工具,那麼,當你在書房的時候,似乎就擁有了對抗整個世界的力量。

    但是當你走出書房,會發現自己還是那個無能為力的懦弱之輩,這難道不是一種自我欺騙嗎?如果讀書隻是逃避,那又與吸毒和放縱有何區别呢?不都是為了逃避庸碌、空虛的生活嗎? 一個在購物節通宵購物的人,和一個讀一夜書的人,難道不都是帶着暫時的興奮,和事後的疲倦,乘興而來、敗興而歸?逃避可能有用,但現實世界的困境并不會因為逃避而消失。

     在書籍中營造世界 這個世界不完美,但是人類喜歡追求完美。

    我們會用想象去描繪完美,讓我們暫時可以忽略世界的不完美。

    當我們看到一個半圓,腦海中一定會補出完整的圓。

    人類對于完美的追求,也許根植于靈魂的深處。

    落日餘晖、雲卷雲舒,隻有人類會因此思考和感動。

     小時候,我很喜歡看武俠小說,因為這迎合了我行俠仗義的想象。

    在現實生活中,我經常被欺負,因為長得又高又瘦,就被同學看成是異類,還被說患有“巨人症”。

    雖然長得高,但不會打籃球,于是更加被瞧不起。

    我初一摔斷腿,被起綽号叫“瘸子”,這個綽号一直跟到高三。

    我就會在武俠小說中,把自己想象成快意恩仇的大俠。

     很多時候,我們對現實不滿,轉而在書籍中追求圓滿。

    但這種圓滿不可能是完全虛構的,頭腦中任何的假設都是以現實世界的存在作為基礎。

    也許對完美的追求就是我們作為人類的出廠設置,每當我們遇到不完美,就會激活這種本能,在書籍中想象和營造一種完美。

    可是,想象畢竟隻是想象,我們在書籍中獲得的完美,在現實世界中依然不完美。

    當你像鴕鳥一樣,把腦袋埋進書籍的沙土之中,這個世界并不真正變得完美。

    這種營造的美并不真實,而且帶有強烈的虛僞和自我欺騙。

     伊恩·麥克尤恩的《贖罪》,讓我對于這種文字所營造的自我欺騙有了更深的體會。

     20世紀30年代的英國,階級觀念還很嚴重。

    主人公布裡奧妮·塔利斯出生于富有家庭,是一個想象力豐富、擅長寫作的女孩。

    13歲的塔利斯不自覺地愛上了管家的兒子羅比,但她也知道羅比跟自己的姐姐相愛。

    有一天,當她看到羅比和姐姐塞西莉娅有逾矩行為的時候,她内心暗流湧動,嫉妒、憤怒、羞恥、偏見,自此認定羅比是一個流氓。

    當表姐羅拉遭人強暴的時候,她在黑暗中隻看到了罪犯的模糊身影,就确信無疑地認定是羅比。

    作為唯一的目擊證人,她非常肯定地指認羅比。

    就這一句話,羅比被判入獄。

    她把羅比和姐姐一生的幸福徹底斷送,自己也開始了漫長的贖罪之路。

     這本書讓我反思的是,她的贖罪是通過文字來完成的。

    塔利斯後來成為一名非常成功的小說家,她在書中虛構了姐姐和羅比的團圓結局,來讓自己獲得解脫。

    最後她以謊言彌補了謊言,這個虛構的故事是她真實的想法,卻是她無法實現的願望。

    文字成為道德上的泡泡浴,但是這真的能夠贖罪嗎? 類似的作品還有石黑一雄的《長日将盡》,這本書将人性的自我欺騙描寫得淋漓盡緻。

    瑞典學院将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石黑一雄的創作母題歸納為“記憶、時間和自我欺騙”,頒獎詞說道:“石黑一雄在對人類記憶和曆史的深刻挖掘中,細膩地展示了人類對于美好回憶的執着,會使人無法走出幻想,這也許存在積極的一面,卻更有走向自欺欺人這樣的可能。

    ” 我時常在反省自己,我讀很多反映戰亂、饑荒、貧困的書籍時會流淚,進而獲得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感。

    我為他人的苦難感同身受,為他人苦難的故事流淚,為他人苦難的故事傷心欲絕,就自我感覺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但是我真的身臨其境嗎?我付出實實在在的幫助了嗎? 唐·麥卡林(DonMcCullin)是一位傑出的戰地攝影記者,他拍攝的一張非洲白化病兒童的照片,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照片中身患白化病的黑人兒童,骨瘦如柴、奄奄一息。

    而且在非洲某些地區,患有白化病的兒童被認為是惡魔的化身。

    他們因為迷信而飽受迫害,甚至會被肢解用于巫術。

    但說實話,我的感動隻是瞬間的,我其實什麼都沒做,隻是留下了幾滴眼淚。

     羅素稱自己活着有三個動力:一是對愛情的渴望,二是對知識的追求,三是對人類苦難不可遏制的同情心。

    但羅素隻愛概念上的人類,不愛具體的人。

    他熱愛民衆,并為他們的苦難而痛苦,但他依舊遠離他們;他主張人人平等,卻從未放棄自己的伯爵頭銜;他主張男女平等,卻是為了有更大的性自由去拈花惹草。

     遠藤周作在《沉默》一書中有一句話很紮心:“罪,并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如盜竊、說謊。

    所謂罪,是指一個人通過另一個人的人生,卻忘了留在那裡的雪泥鴻爪。

    ” 如果我們隻是通過閱讀營造一個假想的世界,卻不願意走入真實的世界,并關心真實世界中他人真實的苦楚,那麼,這種自我欺騙式的閱讀,其實毫無意義。

     在書籍中理解世界 讀書可以讓我們暫時忘記真實的世界,排解自己的憂悶,但是我們終究要擁有進入世界的力量與勇氣。

     在某種意義上,讀書既是一種出世,又是一種入世。

    有一個持續采訪特蕾莎修女30多年的美國記者,在他年老發白的時候,問特蕾莎修女:“為什麼你可以照顧那些垂死的病人,為他們洗腳、擦身體,但我卻做不到?我為你的行為感動,但我還是做不到。

    ”特蕾莎對記者說:“來,你面前現在就有一個人需要你的幫助,你可以為她清洗污垢,給他作為人的尊嚴,不要老是在想,要做。

    ” 所以,我們要在書籍中理解世界,因為讀書讓我們能夠擁有進入世界的力量和勇氣。

    書籍可以拓展我們作為個體的經驗,讓我們接軌于人類經驗的總和。

    每個他者都跟自己休戚相關,無論是過去的人、現在的人,還是将來的人,我們都生活在人類總體經驗的故事中,我們都能在他人的故事中獲得教誨。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讀英國詩人約翰·多恩的《喪鐘為誰而鳴》時會感動: 沒有人是與世隔絕的孤島, 每個人都是大地的一部分; 如果海流沖走一團泥土,大陸就失去了一塊, 如同失去一個海岬,如朋友或自己失去家園; 任何人的死都讓我受損,因為我與人類息息相關; 因此,别去打聽鐘聲為誰鳴響,它為你鳴響。

    [79] 無論是虛構作品還是非虛構作品,其實都是在探讨人類在不同情境中應當如何去選擇。

    我們個體雖然是獨特的,但是在人類的總經驗中,個體又并不獨特。

    我們經常說,每個人的悲喜并不相通,從個體的角度看也許是對的,但是放在人類的總經驗中,這又并不準确。

     每一部偉大的作品,都會讓你更多地認識自己,理解自己。

    我很喜歡威廉·戈爾丁的《蠅王》,每次讀都能再次洞悉我内心深處的幽暗,覺得自己比想象中更邪惡、更幽暗、更堕落。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書籍會讓你深刻地認識到人性的複雜;赫胥黎的《美麗新世界》會讓你反思科技與幸福。

    總之,每一部偉大的作品都是對你心靈的追問,都在幫助你反思自我、走出偏見,引發你思考那些自以為是的觀念是否真的無懈可擊。

     如果你現在一心向往成功,那我推薦一部讓你感到掃興的書,巴爾紮克的《驢皮記》。

    人世間有一塊驢皮能夠實現你的一切願望,但随着願望的實現,驢皮将會縮小,你的生命也會縮短,你是否願意接受這塊驢皮? 如果你現在春風得意、躊躇滿志,那也許可以打開莎士比亞的《麥克白》,它能讓你認識到,不要過于留戀聚光燈下的人生:“明天,明天,再一個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進,直到最後一秒鐘的時間;我們所有的昨天,不過替傻子們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

    熄滅了吧,熄滅了吧,短促的燭光!人生不過是一個行走的影子,一個在舞台上指手劃腳的拙劣的伶人,登場片刻,就在無聲無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個愚人所講的故事,充滿着喧嘩和騷動,卻找不到一點意義。

    ”[80] 如果你被強烈的使命感所驅使,甚至為了使命不惜把他人作為工具,我推薦你看戈爾丁的另一本著作《教堂尖塔》,這本書會讓你反思:自我強加的使命是否隻是一種自我欺騙? 當我們越多地理解世界,我們也就越多地理解自己。

     在書籍中超越世界 如果書籍無法賦予我們對抗黑暗的力量,那麼,讀書就毫無意義。

    小說《偷書賊》貫穿着灰色的時代調性,但依然有很多令人溫暖和感動之處。

    “二戰”期間,猶太女孩莉賽爾在戰火紛飛的德國艱難生活,她忍不住地偷書,這些偷來的書振奮了她的靈魂,給她活下去的希望。

    我在閱讀過程中,時常想如果換作是我,是否擁有漢斯家族的勇氣,敢于冒着生命危險去藏匿一個猶太人。

    雖然,小說中的漢斯最後沒有因為藏匿猶太人入獄,但現實中的柯麗卻因為收容猶太人被送入納粹集中營,她年老的父親和姐姐都慘死其中。

     人類總體的經驗時常在拷問我們内心,這些書籍能不能幫助我們成為人類曆史長河中的高光一刻。

    雖然這種高光一刻在有些人看來隻是一種愚蠢,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白癡》中的提醒:“當善良成了白癡,仁愛變得無用,狂暴顯示為力量,怯懦裝扮成理性,美注定要被踐踏和毀滅,惡卻愈加肆無忌憚、擾亂一切。

    ”梅什金公爵并沒能撼動這張根深蒂固的網,他并不能為這個世界做什麼,他隻能回到自己的淨土。

    但是這個世界真的有淨土嗎?如果沒有淨土,我們還要做白癡嗎? 這或許就是為什麼特蕾莎會說這樣一段話: 你如果行善事,人們會說你必定是出于自私的隐蔽動機。

    不管怎樣,還是要做善事。

     你今天所做的善事明天就會被人遺忘。

    不管怎樣,還是要做善事。

     你如果成功,得到的會是假朋友和真敵人。

    不管怎樣,還是要成功。

     你耗費數年所建設的可能毀于一旦。

    不管怎樣,還是要建設。

     你坦誠待人卻得到了傷害。

    不管怎樣,還是要坦誠待人。

     心胸最博大最寬容的人,可能會被心胸狹窄的人擊倒。

    不管怎樣,還是要志存高遠。

     人們的确需要幫助,但當你真的幫助他們的時候,他們可能會攻擊你。

    不管怎樣,還是要幫助他人。

     将你所擁有的最好的東西獻給世界,你可能會被反咬一口。

    不管怎樣,還是要把最寶貴的東西獻給世界。

     這也許就是經院哲學家阿奎那所說的,我們今生活着的唯一意義,就是超越今生。

     這就是我認為讀書的四個境界,我們在書籍中逃避世界、營造世界、理解世界、超越世界。

     大家都非常熟悉童話故事《三隻小豬》,三隻小豬為了抵擋大灰狼分别蓋了一座房子,大哥蓋了草房子,二哥蓋了木頭房子,但是三弟不嫌麻煩蓋了結實的石頭房子。

    最後隻有石頭房子沒有被大灰狼弄倒,保護了三隻小豬的安全。

     我覺得小豬所搭建的房屋就可以象征人類的思想觀念,可以捍衛我們自己。

    我們一定都是依據一定的思想觀念在生存,一種崇高的觀念可以将人高舉,一種卑下的觀念則會降低人的尊嚴。

    讀書在某種意義上,正是站在人類總體經驗的基礎上來獲得安身立命的偉大觀念。

    隻有這種偉大的觀念可以賦予我們作為人的尊嚴,可以讓我們生活得有意義、有目的、有安全感,能夠讓我們超越暫時的瑣碎和有限,能夠讓我們在一種更高級的意義上審視我們的日常生活,這種觀念也能夠像石頭房子一樣來幫助我們抵禦人生的艱難困苦以及命運的當頭棒喝。

    無論是疾病的流行,還是外族的入侵,人的肉體也許很容易毀滅,但是這種偉大的觀念卻萬世長存。

     人類隻有站在偉大的觀念上,才能感到自己的高貴和價值。

    偉大的觀念創造偉大的人類,我一直覺得,大學之大不在大樓,不在大師,更不在大官,而在于偉大的觀念。

     哲學中有一個基本的争論是共相與殊相。

    有人說蘇格拉底和他的學生們共同搭建了西方哲學的大廈,柏拉圖讨論共相,亞裡士多德讨論殊相。

    但是追求共相的人很容易自诩掌握了絕對的真理,過于獨斷;隻談多元,又很容易陷入相對主義的誤區,認為沒有絕對的對,也沒有絕對的錯,在虛無中迷失人生的意義。

    你會發現,隻有當我們認識共相,才能理解殊相。

    如果沒有對普遍觀念的追求,隻追求個性化和多元化可能會導緻意義的消解,就像孔子臨死之時對子貢說:“太山壞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 因此,我個人的讀書體會,是盡力尋找共相和殊相的結合,這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們用讀書向先賢緻敬,因為他們是我們追求智慧之路的前輩。

    隻有謙卑,才能讓我們真正認識前輩先賢。

     通過書籍,我們站在前輩的肩膀上,也許能看得更高。

    但是請注意,你即便站得再高,你離天依然無限遙遠,我們對于智慧的追求是永無止境的,唯有承認自己的無知和有限才能不斷地追逐智慧。

     我們需要擁有對普遍性的追求,因為唯有偉大的普遍才能抵禦人世的無常,才能對抗每天的庸碌和瑣碎,但是我們要尊重多元,共相和殊相能夠在蘇格拉底否定性的智慧中得到結合。

    這種否定的智慧讓我們即便探究了真理的浩瀚,也不會獨斷和傲慢。

    我們越多地認識真理,隻會讓自己越多地謙卑,越多地尊重,和而不同,求同存異,與光同塵。

     我們無知,所以我們讀書,我們讀書,所以越承認自己的無知。

     [77]塞缪爾·約翰遜(SamuelJohnson,1709.9.18-1784.12.13),英國文評家、詩人、散文家、傳記家。

    1755年4月15日,編撰出版英文字典《約翰遜字典》。

     [78]出自北宋蘇轼《臨江仙·夜歸臨臯》,原詞最後兩句為“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馀生”。

     [79][英]約翰·多恩:《喪鐘為誰而鳴》,林和生譯,新星出版社,2009年,導言第8頁。

     [80][英]威廉·莎士比亞:《莎士比亞全集》第六卷《麥克白》,朱生豪譯,譯林出版社,1998年,第184頁。

     狂熱的魔咒、理性的自負 法國大革命之後,民主社會的三大信條“自由、平等、博愛”呱呱落地。

    每當我聽到這些大詞,心中就會湧出一些莫名的情感。

    當你不問我什麼是“自由、平等與博愛”,我似乎知道它們的意思,但是如果你追問我這三個大詞的含義,我卻并不清楚它們準确之所指。

     當羅伯斯庇爾[81]在1790年首次提出這個三位一體的口号,鼓動起法國革命的狂熱激情,并在雅各賓派統治時期達到高峰,随後曆次重要的以民主名義發動的革命都響徹着這三個充滿魔力的大詞。

    一旦祭出這三詞魔咒,似乎就擁有了天然正義的力量。

    以至于它們的反對者都被披上“落後、反動”的标簽。

     英國法學家詹姆斯·斯蒂芬的《自由·平等·博愛》就是一本系統地批駁這三大信條的名著。

    斯蒂芬以英國古老自由制度的捍衛者自居。

    他認為,這三大信條更多是一種情緒的表達,它們的内涵模糊不清,很多關于自由、平等與博愛的觀點是錯誤的,而且嚴重損害了英國傳統的自由制度,因此必須予以批駁。

    在斯蒂芬看來,約翰·穆勒的三本著作(《論自由》《論婦女的屈從地位》《功利主義》)對這三大信條給予了充分有利的闡述,但是穆勒的觀點是錯誤的,在實踐中會極大地動搖英國古老的自由制度。

     斯蒂芬曾經深受穆勒的影響,對穆勒早期的作品佩服有加。

    當1859年穆勒《論自由》一書面市,斯蒂芬亦是十分欣賞,但随着斯蒂芬法律職業生涯的開展,他慢慢地揚棄了穆勒的學說。

    斯蒂芬認為,後來的穆勒已經偏離了英國的自由主義傳統。

    因此,《自由·平等·博愛》中所叙述的觀點是與對穆勒的批評交織在一起的,當然,與其說斯蒂芬是對穆勒學說的攻擊,不如說是一種重要的修正。

    斯蒂芬認為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愛則是一種與自由社會不相同的價值。

    這種理解正是本書最重要的特點,值得我們予以充分的關注。

     斯蒂芬曾就讀于劍橋三一學院,師從《古代法》的作者,大名鼎鼎的梅因爵士,後從事律師職業,随後赴印度,步梅因後塵,出任總督議事會的法律專員,最後擔任女王法院的法官。

    在法律職業之外,斯蒂芬還喜歡書寫評論短文,該書最初就是以連載的形式刊登于報刊。

    斯蒂芬有大量的法律著述,其中最出色的莫過三卷本的《刑法史》。

    但是斯蒂芬對思想界最大的貢獻并非其法律作品,而是這本政治評論文集《自由·平等·博愛》。

     與穆勒不同,斯蒂芬并非一位單純的學者,而是有着豐富的司法經驗,因此本書充滿着許多有趣的法律和生活事例。

    與穆勒的作品相比,本書在邏輯上也許并不嚴謹,但其生動性卻遠甚一籌。

    咄咄逼人的邏輯論證自有一種蠱惑人心的力量,但是人類從未完全居住在邏輯論證之中,塵世中的萬物,許多是無法為人造的邏輯所涵蓋的。

    在人類曆史中,削足适履的邏輯命題曾經給人類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

    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言:“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非邏輯。

    ”我們甯願自己生活在前人經驗積累的法律之中,而非強有力邏輯推導的法律命題之下。

     今天,在中國刑法學界,亦有許多宏大的邏輯命題,人造的超級詞彙,營造了一種人為的學說對立,諸如行為無價值與結果無價值的站隊、社科法學和教義法學的比拼,主觀主義和客觀主義的文鬥。

    斯蒂芬的《自由·平等·博愛》對民主社會三個大詞的批駁,也許可以讓我們警惕模糊性的詞彙所帶來的狂熱,走出理性的自負。

     一、秩序下的自由 自由,是一個極其含糊的詞語,“沒有一個詞比自由有更多的涵義,并在人們意識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了”[82],它似乎包含了可以想象的任何事情,難怪盧森堡夫人不禁感喟:自由,多少人假汝之名…… 穆勒的偉大之處在于,他從消極方面給予公民自由清晰的描述:“若社會以強迫和控制的方式幹預個人事物,無論是采用法律懲罰的有形暴力還是利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