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演化、業與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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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狀态密切相關,事實上還會受後者的影響。
但是在心與物質粒子互動時,如果要産生具有意識的生命,必然有某種基礎、能量或來源。
就像物質面一樣,現在心一定是過去心的連續。
所以,如果你追溯自己的現在心或現在意識,一定會發現你在探讨心如何連續時,必然可以追溯其根源到無窮盡的層面,就像物質宇宙的根源一般,是無始的。
因此,一定有持續不斷的輪回,讓那個心連續地存在。
佛教相信普遍性的因緣法則,認為一切事物都會改變,都有其因緣。
因此不相信有一個神聖的造物主,也不相信有生命可以自我創造;相反的,一切事物的生起,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
所以,心或意識也是由前面時刻的結果而産生。
當我們談到因和緣時,有兩種主要的類型:主因和助緣,主因是産生某種事物的材料,助緣是促成因緣作用的因素。
就心和身來說,雖然可以彼此影響,卻無法變成對方的内涵……心和物雖然彼此倚賴,卻無法當作對方的主因。
這是佛教接受輪回的理論基礎。
大多數人以為「輪回」這個名詞隐含着有某種「東西」在輪回,它從一生旅行到另一生。
但在佛教裡,我們不相信有一個獨立和不變的實體,譬如說靈魂或自我,它可以在肉體死後還存在。
我們相信,讓生命和生命之間相連系的,并不是一個實體,而是最微細層面的意識。
Guru喇嘛解釋道: 根據佛教的解釋,最終極的創造元是意識。
意識有不同的層面。
我們稱為最内部的微細意識總是在那兒。
那個意識的連系作用幾乎是永恒不變的,就像宇宙粒子。
在物質的領域裡,那是宇宙粒子,在意識的領域裡,那是「明光」(ClearLight)……「明光」,以其特殊的能量,能夠和意識連接。
輪回發生的正确過程,可以從下例獲得很好的說明: 在輪回過程中,相續的存在,并不像珍珠項鍊的珍珠,由一根線(靈魂)串連而成,線穿過所有的珍珠;相反的,它們像堆成一落的骰子。
每一個骰子都是分開的,卻支撐着它上面的骰子,因此在功能上是相連接的。
在骰子之間并沒有實體,隻有因緣作用。
在佛教經典中,對于這個因緣作用的過程,有非常清晰的描述。
佛教聖者那先比丘(Nagasena),針對米鄰陀王(KingMilinda)所提出的一連串問題,就曾經做過說明。
米鄰陀王問那先比丘:「當某人重新出生時,他跟剛才去世的人相同呢?還是不同?」 那先比丘回答:「既非相同,也非不同……請告訴我,如果有一個人想點燈,它能提供整個晚上的光嗎?」 「能。
」 「初夜分的火焰與中夜分……或後夜分的火焰相同嗎?」 「不。
」 「那是說初夜分是一盞燈,中夜分是另一盞燈,後夜分又是另一盞燈?」 「不,那是因為同一盞燈的光照亮整個晚上。
」 「輪回非常相似:一個現象生起,同時另一個現象停止。
所以,在新存在之意識裡的動作,既不與前一個存在之意識裡的動作相同,也沒有不相同。
」 米鄰陀王又請那先比丘舉另一個例子,說明這種依存關系的正确性質,那先比丘就把它比做牛奶:凝乳、牛油或牛油煉都可以用牛奶制成,卻和牛奶不同,隻是要完全依賴牛奶才能制成。
米鄰陀王于是問:「如果沒有『生命』(being)從一個身體傳到另一個身體,那麼我們不就可以不受過去世惡業的果報了?」 那先比丘舉了這個例子:有一個人偷了别人的芒果,他所偷的芒果,與另一個人原先擁有和種植的芒果并不完全相同,這麼說來他還應該接受處罰嗎? 那先比丘解釋,這個偷兒必須受罰的理由是:被偷的芒果,因為它們的主人先播了種才生長出來。
同理,因為我們在某一世做了善惡業,使得我們和另一世有所連接,所以我們逃不了善惡業的果報。
業: 在佛陀成道的中夜分,他獲得另一種知識,補充了他的輪回知識:業(karma)、因果的自然律。
「我以清淨和超越肉眼的天眼,看到生命如何消失和重新形成。
我看到高等和低等、光彩耀眼和微不足道的生命,我也看到每一個生命如何依據他的業,而獲得快樂或痛苦的輪回。
」 輪回背後的真理和驅動力,就是所謂的「業」。
業常常被西方人徹底誤解為命運或宿命;我們最好把它視為是主宰宇宙的因果律。
業的字面意思是「行動」,業既是潛藏于行動的力量,也是吾人行動所帶來的結果。
業有很多種:國際的業、國家的業、一個城市的業、個人的業。
一切業都是錯綜複雜彼此相關着,隻有覺悟者才能充分了解它們的複雜性。
如果用簡單的話來說明,業又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管我們以身、口、意做些什麼,都将産生相應的結果。
每一個動作,即使是最細微的動作,都孕育着它的後果。
上師們說過,就算是少量的毒藥都可以緻死,就算是小種子都可以長成大樹。
誠如佛陀所說的:「不要忽視小惡;火花盡管再小,都會燒掉像山那麼高的幹草堆。
」他又說:「不要忽視小善,以為它們沒有什麼用;即使是小水滴,最後都可以注滿大容器。
」業不像外物那般會枯萎,或永遠不起作用。
它不會「被時間、火或水」毀滅。
它的力量永遠不會消失,一直到它成熟為止。
雖然行動的後果可能還沒有成熟,但隻要有适合的條件,它們終将成熟。
我們通常都會忘記自己做了些什麼,往往在很久之後,我們才會受到果報。
那時候我們無法将它們與原因聯想在一起。
吉梅·林巴(JikméLinpa)說,想象一隻老鷹吧!它飛在高空上,并沒有投下影子,沒有任何征象顯示它就在天空上。
突然間,它發現了獵物俯沖而下,猝然撲到地面。
當它降落時,恐怖的影子就出現了。
我們的行為,常常會延後呈現它的果報,甚至延到來世;我們無法指出是哪一個因造成某一個果,因為任何事件都是許多業成熟之後集合在一起的複雜結合體。
因此,我們都會以為事情是「偶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如果每一件事都很順利,我們就稱為「好運」。
除了業之外,還有什麼能夠如此滿意地解釋我們每一個人之間的極大差異呢?即使我們是出生在同一個家庭或國家,或類似的環境裡,我們還是有不同的性格,完全不同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有不同的天賦、傾向和命運。
誠如佛陀所說的:「現在的你,是過去的你所造的;未來的你,是現在的你所造的。
」蓮花生大士進一步說:「如果你想知道你的過去世,看一看你現在的情況;如果你想知道你的未來世,看看你目前的行為。
」 善心: 因此,下一世我們将會有什麼樣的出生,完全取決于這一世我們有什麼樣性質的行為。
很重要的是我們千萬不可以忘記:我們行為的結果,完全是看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定,絕非行為的大小程度。
在佛陀的時代,有一位年老的乞丐婦女,名叫「依賴喜悅」(RelyingonJoy)。
她常常看着國王、王子和人們供養佛陀和他的弟子,她最希望的莫過于能夠像他們一般去供養。
所以,她就出外行乞,但一天下來僅要到一個小銅闆。
她拿着這個銅闆,向油商購油。
油商告訴她,這麼少的錢,什麼東西也買不到。
當油商聽說她要以油來供佛時,對她産生了憐憫心,把她所要的油給她。
她拿着這些油
但是在心與物質粒子互動時,如果要産生具有意識的生命,必然有某種基礎、能量或來源。
就像物質面一樣,現在心一定是過去心的連續。
所以,如果你追溯自己的現在心或現在意識,一定會發現你在探讨心如何連續時,必然可以追溯其根源到無窮盡的層面,就像物質宇宙的根源一般,是無始的。
因此,一定有持續不斷的輪回,讓那個心連續地存在。
佛教相信普遍性的因緣法則,認為一切事物都會改變,都有其因緣。
因此不相信有一個神聖的造物主,也不相信有生命可以自我創造;相反的,一切事物的生起,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
所以,心或意識也是由前面時刻的結果而産生。
當我們談到因和緣時,有兩種主要的類型:主因和助緣,主因是産生某種事物的材料,助緣是促成因緣作用的因素。
就心和身來說,雖然可以彼此影響,卻無法變成對方的内涵……心和物雖然彼此倚賴,卻無法當作對方的主因。
這是佛教接受輪回的理論基礎。
大多數人以為「輪回」這個名詞隐含着有某種「東西」在輪回,它從一生旅行到另一生。
但在佛教裡,我們不相信有一個獨立和不變的實體,譬如說靈魂或自我,它可以在肉體死後還存在。
我們相信,讓生命和生命之間相連系的,并不是一個實體,而是最微細層面的意識。
Guru喇嘛解釋道: 根據佛教的解釋,最終極的創造元是意識。
意識有不同的層面。
我們稱為最内部的微細意識總是在那兒。
那個意識的連系作用幾乎是永恒不變的,就像宇宙粒子。
在物質的領域裡,那是宇宙粒子,在意識的領域裡,那是「明光」(ClearLight)……「明光」,以其特殊的能量,能夠和意識連接。
輪回發生的正确過程,可以從下例獲得很好的說明: 在輪回過程中,相續的存在,并不像珍珠項鍊的珍珠,由一根線(靈魂)串連而成,線穿過所有的珍珠;相反的,它們像堆成一落的骰子。
每一個骰子都是分開的,卻支撐着它上面的骰子,因此在功能上是相連接的。
在骰子之間并沒有實體,隻有因緣作用。
在佛教經典中,對于這個因緣作用的過程,有非常清晰的描述。
佛教聖者那先比丘(Nagasena),針對米鄰陀王(KingMilinda)所提出的一連串問題,就曾經做過說明。
米鄰陀王問那先比丘:「當某人重新出生時,他跟剛才去世的人相同呢?還是不同?」 那先比丘回答:「既非相同,也非不同……請告訴我,如果有一個人想點燈,它能提供整個晚上的光嗎?」 「能。
」 「初夜分的火焰與中夜分……或後夜分的火焰相同嗎?」 「不。
」 「那是說初夜分是一盞燈,中夜分是另一盞燈,後夜分又是另一盞燈?」 「不,那是因為同一盞燈的光照亮整個晚上。
」 「輪回非常相似:一個現象生起,同時另一個現象停止。
所以,在新存在之意識裡的動作,既不與前一個存在之意識裡的動作相同,也沒有不相同。
」 米鄰陀王又請那先比丘舉另一個例子,說明這種依存關系的正确性質,那先比丘就把它比做牛奶:凝乳、牛油或牛油煉都可以用牛奶制成,卻和牛奶不同,隻是要完全依賴牛奶才能制成。
米鄰陀王于是問:「如果沒有『生命』(being)從一個身體傳到另一個身體,那麼我們不就可以不受過去世惡業的果報了?」 那先比丘舉了這個例子:有一個人偷了别人的芒果,他所偷的芒果,與另一個人原先擁有和種植的芒果并不完全相同,這麼說來他還應該接受處罰嗎? 那先比丘解釋,這個偷兒必須受罰的理由是:被偷的芒果,因為它們的主人先播了種才生長出來。
同理,因為我們在某一世做了善惡業,使得我們和另一世有所連接,所以我們逃不了善惡業的果報。
業: 在佛陀成道的中夜分,他獲得另一種知識,補充了他的輪回知識:業(karma)、因果的自然律。
「我以清淨和超越肉眼的天眼,看到生命如何消失和重新形成。
我看到高等和低等、光彩耀眼和微不足道的生命,我也看到每一個生命如何依據他的業,而獲得快樂或痛苦的輪回。
」 輪回背後的真理和驅動力,就是所謂的「業」。
業常常被西方人徹底誤解為命運或宿命;我們最好把它視為是主宰宇宙的因果律。
業的字面意思是「行動」,業既是潛藏于行動的力量,也是吾人行動所帶來的結果。
業有很多種:國際的業、國家的業、一個城市的業、個人的業。
一切業都是錯綜複雜彼此相關着,隻有覺悟者才能充分了解它們的複雜性。
如果用簡單的話來說明,業又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管我們以身、口、意做些什麼,都将産生相應的結果。
每一個動作,即使是最細微的動作,都孕育着它的後果。
上師們說過,就算是少量的毒藥都可以緻死,就算是小種子都可以長成大樹。
誠如佛陀所說的:「不要忽視小惡;火花盡管再小,都會燒掉像山那麼高的幹草堆。
」他又說:「不要忽視小善,以為它們沒有什麼用;即使是小水滴,最後都可以注滿大容器。
」業不像外物那般會枯萎,或永遠不起作用。
它不會「被時間、火或水」毀滅。
它的力量永遠不會消失,一直到它成熟為止。
雖然行動的後果可能還沒有成熟,但隻要有适合的條件,它們終将成熟。
我們通常都會忘記自己做了些什麼,往往在很久之後,我們才會受到果報。
那時候我們無法将它們與原因聯想在一起。
吉梅·林巴(JikméLinpa)說,想象一隻老鷹吧!它飛在高空上,并沒有投下影子,沒有任何征象顯示它就在天空上。
突然間,它發現了獵物俯沖而下,猝然撲到地面。
當它降落時,恐怖的影子就出現了。
我們的行為,常常會延後呈現它的果報,甚至延到來世;我們無法指出是哪一個因造成某一個果,因為任何事件都是許多業成熟之後集合在一起的複雜結合體。
因此,我們都會以為事情是「偶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如果每一件事都很順利,我們就稱為「好運」。
除了業之外,還有什麼能夠如此滿意地解釋我們每一個人之間的極大差異呢?即使我們是出生在同一個家庭或國家,或類似的環境裡,我們還是有不同的性格,完全不同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有不同的天賦、傾向和命運。
誠如佛陀所說的:「現在的你,是過去的你所造的;未來的你,是現在的你所造的。
」蓮花生大士進一步說:「如果你想知道你的過去世,看一看你現在的情況;如果你想知道你的未來世,看看你目前的行為。
」 善心: 因此,下一世我們将會有什麼樣的出生,完全取決于這一世我們有什麼樣性質的行為。
很重要的是我們千萬不可以忘記:我們行為的結果,完全是看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定,絕非行為的大小程度。
在佛陀的時代,有一位年老的乞丐婦女,名叫「依賴喜悅」(RelyingonJoy)。
她常常看着國王、王子和人們供養佛陀和他的弟子,她最希望的莫過于能夠像他們一般去供養。
所以,她就出外行乞,但一天下來僅要到一個小銅闆。
她拿着這個銅闆,向油商購油。
油商告訴她,這麼少的錢,什麼東西也買不到。
當油商聽說她要以油來供佛時,對她産生了憐憫心,把她所要的油給她。
她拿着這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