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惡真的平庸嗎?暴民考古學

關燈
合之衆、暴民、愚民、群氓,等等,似乎普通人天生狂野、貪婪、愚昧。

    其實,此類含混不清的概念最大的困境,就是難以解釋變化。

    比如,20世紀30年代的德國人狂野愚昧,似乎符合那個烏合之衆的概念,可是為什麼到了2015年,德國人成了整個歐洲最歡迎難民移民的博愛主義者?難道德國人的基因突變了?顯然,真正變化的不是德國人的基因,而是金字塔上方的那個“一”。

     其實,我相信在任何國家和民族,都有一定比例的所謂“壞人”,構成“暴民”的基礎,但是觀察曆史,我們會發現,所謂的暴民,如果沒有插上權力的翅膀,其危害往往比較有限。

    比如說義和團,早期一直是華北農村不成氣候的民兵組織,隻是在慈禧撐腰之後,才發展成一場轟轟烈烈的打砸燒殺運動。

    當“暴民”現象成為洪流,其驅動力往往是權力,而不是抽象的人性。

     權力如何制造“暴民”?不妨将其機制拆解為三個層面:首先是暴力和高壓,其次是利益誘惑,再次是意識形态。

     生産“暴民”的機制一:高壓 首先來看高壓的力量。

    在系統的政治殺戮或迫害中,暴力的普遍化甚至儀式化往往是關鍵一步。

    曆史上對酷刑有組織的圍觀,各種批鬥大會,都是這種儀式化暴力的表現。

    納粹一上台,其國家暴力的特性就顯露無疑。

    1933年,納粹開始推行所謂抵制運動,沖鋒隊四處出擊,禁止德國人進入任何猶太人經營的場所。

    1935年的《紐倫堡法案》,禁止猶太人和日耳曼人通婚,禁止猶太人在諸多行業從業。

    1936年開始,對經濟體系進行所謂“雅利安改造”,直接剝奪猶太人的财産。

    1938年的“水晶之夜”,更是将暴力赤裸裸化,數百個猶太人被殺,數千個店鋪被燒毀,數萬個猶太人被送往集中營。

    有了這一切的鋪墊,1941年後對猶太人的強制隔離居住、1942年後實行所謂“最後方案”,就是水到渠成了。

     圖4-5 20世紀30年代末,維也納,猶太人參加強制勞動 這些暴力或暴力威脅給普通人帶來的震懾,我們不難想象。

    “二戰”結束後,很多普通德國人聲稱自己不知道對猶太人的屠殺,不知道集中營的存在。

    其實,所謂“不知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不想知道”,而“不想知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不敢知道”。

    隻要稍微想一想,他們怎麼會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呢?一批批的猶太人消失了,而在消失之前,他們被辭退、被剝奪财産、被隔離、被毆打、被羞辱……然後,他們消失了。

     即使想不到其中的細節,也能想到那是一條非常黑暗的隧道。

    何況在消失的途中,無數普通人不斷接手他們:隔離區的工作人員、警察、火車站工作人員、醫生、獄警、廚師……也就是說,有無數的艾希曼們,而這些艾希曼們很容易把所見所聞告訴親友以及親友的親友……但是,因為恐懼,人們不去想,不敢想。

     政治學中有一個詞彙,叫作“理性的無知”,通常用于分析選民的投票行為,但是,用在這種極端恐懼下的思想自我屏蔽,同樣恰如其分。

    什麼叫“理性的無知”?意思就是,無知其實并非一種偶然的狀态,而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特定情境下,人們可能會選擇對自己無法承受、無法改變、無法超越的東西保持無知,因為“知道”會喚醒良知,而恐懼讓你隻能無所作為,與其讓你的無所作為拷問你的良知,不如什麼都不知道。

     生産“暴民”的機制二:利益 恐懼隻能制造沉默,而利益誘惑則能造就積極分子。

    這是權力制造暴民的第二個台階。

    在艾希曼的自述中,以及阿倫特對他的描述裡,艾希曼似乎隻是一個渾渾噩噩的公務員,被動而茫然地執行着命令,因而“不知不覺”犯下了罪行。

    果真如此嗎?還是,當權力向社會撒下利益的誘餌,他是努力跳起來去夠那些誘餌的人? 1932年,納粹黨赢得大選之際,
0.04845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