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美國:國家建構的另類道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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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預州内事務的合法性。
如果說羅斯福新政主要是鋪開了國家權力的緯線,那麼“偉大社會”時代則是強化了國家權力的經線。
這主要表現在民權的實施方面。
我們前面講到過,美國内戰結束,南方長期以“州權”的名義實施種族主義。
1948年,一批保守主義者甚至成立了一個黨,名字就叫“州權黨”,來捍衛種族隔離。
1954年,最高法院在著名的“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中判決種族隔離違憲,當時,一些南方州又扛起了“州權”大旗,想把聯邦法院的判決堵在門外。
1957年,阿肯色州州長派國民警衛軍阻止小石城的黑人學生進入校園,艾森豪威爾總統二話不說,直接宣布阿肯色州的國民警衛軍“國有化”。
于是,昨天還在阻擋黑人學生進入校園的國民警衛軍,今天就得保護他們進入校園了(圖3-5)。
圖3-5 小石城事件:軍隊保護黑人學生上學 (圖片來源:U.S.Army,NationalArchives,WikimediaCommons) 黑人的投票權問題是另一個例子。
我們之前談到過,内戰後,南部各州以各種稀奇古怪的規定來防止黑人運用其投票權,之前聯邦政府一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1957年,艾森豪威爾總統成立了一個聯邦委員會,專門推動黑人的投票權落實。
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則明确規定,司法部有權監管各州的選舉法,任命選舉觀察員,甚至起訴那些歧視性的州政府。
聯邦政府為什麼變得如此強硬?還是因為背後的社會運動。
對于美國20世紀五六十年代波瀾壯闊的民權運動,大家應該都有一定了解。
餐館靜坐運動、自由乘客運動、1963年華盛頓大遊行、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想》,等等。
以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而言,背後同樣是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
1965年3月,馬丁·路德·金等民權領袖發起了著名的“塞爾瑪徒步抗争”,就是從阿拉巴馬的塞爾瑪步行到州首府蒙哥馬利,抗議阿拉巴馬州政府以各種方式剝奪黑人投票權。
一路上爆發各種警民沖突,白人警察毆打襲擊黑人的畫面通過電視傳遍全國。
正是在這場運動之後,約翰遜總統下定了頒布《投票權法案》的最後決心。
直到今天,每年還有紀念性的塞爾瑪遊行活動。
國家建構道路的“另類道路” 從美國國家能力的巨變來看,我們發現了一條不同的國家建構道路,它的核心動力不是密集的戰争或者發達的文官制,而是社會運動。
一代又一代的美國人,通過街頭的、媒體的、工會的、校園裡的聲音改變了政府的角色,改變了聯邦和地方政府的關系,乃至改變了美國社會的“國家觀”。
當然,社會運動需要制度空間,它以自由為前提,以民主為傳導機制,因此,社會運動的力量本質是政治權利的力量。
在這個力量的驅動下,今天的美國政府,已經和200多年前那個隻夠湊一桌麻将的美國政府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了。
它不再是那個為“是否要成立一個國家銀行”而争吵半個世紀的美國,也不再是那個為“政府是否有權征收收入稅”又争吵半個世紀的美國,更不是那個認為雇用童工等于市場自由的國家。
總之,美國人不再簡單地把國家視為洪水猛獸,而是視之為社會進步可能的盟友。
人們對自由的理解,也不再僅僅是政府的缺失,也可以是政府的扶持。
所以學者艾克曼(BruceAckerman)說,美國的憲法是一個“活的憲法”,它的作者不僅僅是開國之父們,而且是一代又一代修正社會契約的美國人。
如果說羅斯福新政主要是鋪開了國家權力的緯線,那麼“偉大社會”時代則是強化了國家權力的經線。
這主要表現在民權的實施方面。
我們前面講到過,美國内戰結束,南方長期以“州權”的名義實施種族主義。
1948年,一批保守主義者甚至成立了一個黨,名字就叫“州權黨”,來捍衛種族隔離。
1954年,最高法院在著名的“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中判決種族隔離違憲,當時,一些南方州又扛起了“州權”大旗,想把聯邦法院的判決堵在門外。
1957年,阿肯色州州長派國民警衛軍阻止小石城的黑人學生進入校園,艾森豪威爾總統二話不說,直接宣布阿肯色州的國民警衛軍“國有化”。
于是,昨天還在阻擋黑人學生進入校園的國民警衛軍,今天就得保護他們進入校園了(圖3-5)。
圖3-5 小石城事件:軍隊保護黑人學生上學 (圖片來源:U.S.Army,NationalArchives,WikimediaCommons) 黑人的投票權問題是另一個例子。
我們之前談到過,内戰後,南部各州以各種稀奇古怪的規定來防止黑人運用其投票權,之前聯邦政府一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1957年,艾森豪威爾總統成立了一個聯邦委員會,專門推動黑人的投票權落實。
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則明确規定,司法部有權監管各州的選舉法,任命選舉觀察員,甚至起訴那些歧視性的州政府。
聯邦政府為什麼變得如此強硬?還是因為背後的社會運動。
對于美國20世紀五六十年代波瀾壯闊的民權運動,大家應該都有一定了解。
餐館靜坐運動、自由乘客運動、1963年華盛頓大遊行、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想》,等等。
以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而言,背後同樣是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
1965年3月,馬丁·路德·金等民權領袖發起了著名的“塞爾瑪徒步抗争”,就是從阿拉巴馬的塞爾瑪步行到州首府蒙哥馬利,抗議阿拉巴馬州政府以各種方式剝奪黑人投票權。
一路上爆發各種警民沖突,白人警察毆打襲擊黑人的畫面通過電視傳遍全國。
正是在這場運動之後,約翰遜總統下定了頒布《投票權法案》的最後決心。
直到今天,每年還有紀念性的塞爾瑪遊行活動。
國家建構道路的“另類道路” 從美國國家能力的巨變來看,我們發現了一條不同的國家建構道路,它的核心動力不是密集的戰争或者發達的文官制,而是社會運動。
一代又一代的美國人,通過街頭的、媒體的、工會的、校園裡的聲音改變了政府的角色,改變了聯邦和地方政府的關系,乃至改變了美國社會的“國家觀”。
當然,社會運動需要制度空間,它以自由為前提,以民主為傳導機制,因此,社會運動的力量本質是政治權利的力量。
在這個力量的驅動下,今天的美國政府,已經和200多年前那個隻夠湊一桌麻将的美國政府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了。
它不再是那個為“是否要成立一個國家銀行”而争吵半個世紀的美國,也不再是那個為“政府是否有權征收收入稅”又争吵半個世紀的美國,更不是那個認為雇用童工等于市場自由的國家。
總之,美國人不再簡單地把國家視為洪水猛獸,而是視之為社會進步可能的盟友。
人們對自由的理解,也不再僅僅是政府的缺失,也可以是政府的扶持。
所以學者艾克曼(BruceAckerman)說,美國的憲法是一個“活的憲法”,它的作者不僅僅是開國之父們,而且是一代又一代修正社會契約的美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