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法國往事:轉型浪潮中的第一艘泰坦尼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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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将各派思想統一到神秘而模糊的“公共意志”中則是當務之急。
在革命走向失控之際,羅伯斯庇爾寫道:“我們必須擁有單一意志。
這個意志隻能是共和的意志或是保皇的意志……内部威脅來自資産階級,要打敗資産階級,我們必須發動人民。
一切已經準備就緒,要将人民置于資産階級的統治之下,要讓共和國的捍衛者在斷頭台上死亡。
”[7]于是,革命的恐怖不但可以被接受,而且成為一種道德義務,“沒有道德,恐怖統治會毀滅一切;沒有恐怖統治,道德便毫無用處。
恐怖統治就是正義”。
可見,在法國革命中,“不自由民主”的崛起,與其說完全是某個或者某些政治強人操控權力的結果,不如說它内置于革命者們如何理解政治、如何理解社會,乃至如何理解人性。
這種民主模式的構建既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也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過程。
就“上”而言,統治者往往需要打壓異己者來維護自己的統治,而就“下”而言,民衆則往往渴望一種萬衆一心的“短平快”救世方案。
這也是為什麼不自由的民主本質上是一種威權—民粹主義,它的一頭是威權,另一頭則是民粹。
遺憾的是,不自由的民主絕不僅僅是“法國往事”。
幾百年來,在新興民主當中,它是一種流行病。
無論是第二波民主化中的德國或西班牙,或者第三波民主化中的諸多新興國家,相似的模式不斷浮現:民主在上升,自由卻成為其犧牲品。
一個運動型的政黨在一個魅力型領袖的領導下,通過民意赢得權力,再通過打壓自由來赢得更多選票,下次勝利後更加嚴厲地打壓政治自由,由此形成一輪又一輪的惡性循環。
民主不但沒能約束權力的濫用,反而為濫用權力提供了合法性。
然而,失去自由的民主真的能夠得以維系嗎?這就像隻有一個品牌的電腦市場會出現産品的升級換代嗎?即使會出現,恐怕也不如競争壓力之下的産品改良那麼有效率。
民主的智慧來自演進的可能,而演進需要試錯的空間。
或許法國革命中的一個細節提供了暗示:1793年憲法——也是最民主的雅各賓憲法——6月份剛出台,10月份就被擱置了,公共安全委員會以情勢緊急為由,宣布暫時擱置憲法,但為了表達對憲法的誠意,他們鄭重其事地把憲法文本放到了雪松木箱子裡以備後用——隻是,這部憲法再也沒有被拿出來過。
顯然,紮卡利亞是對的:民主和自由有交叉之處,但它們并非同一事物。
民主是關于如何産生執政者的規則的,而自由則是關于如何限制執政者的規則的。
遺憾的是,學習民主可能比學習自由要容易得多,因為前者是一種制度,而後者是一種習俗。
制度改寫易,移風易俗難,這種不對稱或許正是為什麼新興民主常常掉入“不自由民主”的陷阱。
在任何國家,當政治制度迅速變革,它都可能與既有的政治習俗脫節,隻能停下來等待文化緩慢的變遷。
遺憾的是,人類政治文明的變遷沒有捷徑,它必須穿過千千萬萬人的心靈。
*** [1]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鄢宏福、王瑤譯,天地出版社,2019,第351—352頁。
[2]GeoffreyEllis,TheNapoleonicEmpire,NewYork:PalgraveMacmillan,2003,pp.121-122. [3]SimonSchama,Citizens:AChronicleoftheFrenchRevolution,NewYork:AlfredA.Knopf,1990,p.1286. [4]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2019,第180頁。
[5]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2019,第181頁。
[6]JacobTalmon,TheOriginsofTotalitarianDemocracy,London:MercuryBooks,1961,p.41. [7]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2019,第199頁。
在革命走向失控之際,羅伯斯庇爾寫道:“我們必須擁有單一意志。
這個意志隻能是共和的意志或是保皇的意志……内部威脅來自資産階級,要打敗資産階級,我們必須發動人民。
一切已經準備就緒,要将人民置于資産階級的統治之下,要讓共和國的捍衛者在斷頭台上死亡。
”[7]于是,革命的恐怖不但可以被接受,而且成為一種道德義務,“沒有道德,恐怖統治會毀滅一切;沒有恐怖統治,道德便毫無用處。
恐怖統治就是正義”。
可見,在法國革命中,“不自由民主”的崛起,與其說完全是某個或者某些政治強人操控權力的結果,不如說它内置于革命者們如何理解政治、如何理解社會,乃至如何理解人性。
這種民主模式的構建既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也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過程。
就“上”而言,統治者往往需要打壓異己者來維護自己的統治,而就“下”而言,民衆則往往渴望一種萬衆一心的“短平快”救世方案。
這也是為什麼不自由的民主本質上是一種威權—民粹主義,它的一頭是威權,另一頭則是民粹。
遺憾的是,不自由的民主絕不僅僅是“法國往事”。
幾百年來,在新興民主當中,它是一種流行病。
無論是第二波民主化中的德國或西班牙,或者第三波民主化中的諸多新興國家,相似的模式不斷浮現:民主在上升,自由卻成為其犧牲品。
一個運動型的政黨在一個魅力型領袖的領導下,通過民意赢得權力,再通過打壓自由來赢得更多選票,下次勝利後更加嚴厲地打壓政治自由,由此形成一輪又一輪的惡性循環。
民主不但沒能約束權力的濫用,反而為濫用權力提供了合法性。
然而,失去自由的民主真的能夠得以維系嗎?這就像隻有一個品牌的電腦市場會出現産品的升級換代嗎?即使會出現,恐怕也不如競争壓力之下的産品改良那麼有效率。
民主的智慧來自演進的可能,而演進需要試錯的空間。
或許法國革命中的一個細節提供了暗示:1793年憲法——也是最民主的雅各賓憲法——6月份剛出台,10月份就被擱置了,公共安全委員會以情勢緊急為由,宣布暫時擱置憲法,但為了表達對憲法的誠意,他們鄭重其事地把憲法文本放到了雪松木箱子裡以備後用——隻是,這部憲法再也沒有被拿出來過。
顯然,紮卡利亞是對的:民主和自由有交叉之處,但它們并非同一事物。
民主是關于如何産生執政者的規則的,而自由則是關于如何限制執政者的規則的。
遺憾的是,學習民主可能比學習自由要容易得多,因為前者是一種制度,而後者是一種習俗。
制度改寫易,移風易俗難,這種不對稱或許正是為什麼新興民主常常掉入“不自由民主”的陷阱。
在任何國家,當政治制度迅速變革,它都可能與既有的政治習俗脫節,隻能停下來等待文化緩慢的變遷。
遺憾的是,人類政治文明的變遷沒有捷徑,它必須穿過千千萬萬人的心靈。
*** [1]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鄢宏福、王瑤譯,天地出版社,2019,第351—352頁。
[2]GeoffreyEllis,TheNapoleonicEmpire,NewYork:PalgraveMacmillan,2003,pp.121-122. [3]SimonSchama,Citizens:AChronicleoftheFrenchRevolution,NewYork:AlfredA.Knopf,1990,p.1286. [4]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2019,第180頁。
[5]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2019,第181頁。
[6]JacobTalmon,TheOriginsofTotalitarianDemocracy,London:MercuryBooks,1961,p.41. [7]伊恩·戴維森,《法國大革命:從啟蒙到暴政》,2019,第1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