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法國往事:轉型浪潮中的第一艘泰坦尼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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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産權并不等于讓市民同胞們忍饑挨餓!大地的糧食,就像空氣一樣,屬于每一個人。

    ”[5] 所以,我們看到,一方面,法國革命中的民主原則更加激進,民主實踐更加深入,但另一方面,革命的風暴卷走了政治自由、經濟自由、宗教自由、法治精神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法國革命所确立的民主政體,是一種“不自由的民主”,或者用學者塔爾蒙(JacobTalmon)更早發明的概念來說,是一種“極權主義民主”。

     善與惡的“捆綁銷售” 為什麼一個如此高遠的民主理想在實踐中變形為“不自由的民主”,乃至最後民主自身也灰飛煙滅?顯然,戰争局勢是一個重要原因,但美國革命也曆經了戰争,對自由的碾壓卻從未到達法國革命的程度。

    将法國革命的悲劇都推卸為雅各賓派乃至羅伯斯庇爾的個人專權也并不恰當——如前所述,雅各賓的崛起與巴黎無套褲漢們的熱烈支持有關,否則它很難在國民公會中戰勝吉倫特黨人和其他中間派,成為權力壟斷者。

    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普通民衆會支持這樣一個壓制自由的政治勢力?畢竟,自由是法國革命“自由、平等、博愛”口号的首要原則。

     或許這是因為,人們放棄自由的時候從來不是因為熱愛專制這種“惡”,而是因為人們在熱愛自由的同時相信有更高的善值得追求,比如平等,比如正義,比如認同,比如面包,比如救亡,以至自由作為次要的善可以“暫時”被舍棄,從而換取那個更高的善。

    甚至這種“交換”可以被表述為:犧牲暫時的自由來獲得長遠的自由,犧牲形式的自由來獲得實質的自由。

    這或許可以被稱為政治當中的“善惡捆綁銷售”原則。

    我們知道,如果有人在街上向我們兜售一堆酸蘋果,我們多半不會去買,但是,如果有人把一堆酸蘋果和一堆甜櫻桃放在一起,說買五斤蘋果、送五斤櫻桃,那我們可能就一個箭步沖過去買了。

    在任何國家,面對民衆,惡都是很難被推銷的。

    打壓異己、剝奪自由是一種惡,直接推銷它很難奏效,但是,當惡與善捆綁出現,人們卻有可能為它慷慨解囊。

     在法國革命的情境下,這種更高的善歸根結底可以被概括為“公共意志”(generalwill)。

    衆所周知,盧梭是法國革命的精神導師,革命中不管哪個派系都以援引盧梭為榮,“公共意志”理論正是他的學說。

    為什麼說盧梭的“公意”學說通向“不自由的民主”?和美國的開國思想家們一樣,盧梭在構建其社會契約論的時候就敏銳地意識到,人民主權觀念最大的挑戰之一,就是政治的派系化——如何防止民主堕落為不同政治勢力追逐私利的競技場,是兩國革命者共同的難題。

    美國的開國思想家們的解決方案——正如《聯邦黨人文集》所揭示,是“以野心對抗野心”,以派系制衡派系,所以美國憲法的要旨在于各種政治制衡。

    但是,盧梭的方案則是訴諸“公共意志”,即每個派系依靠美德,超越各自的私利,抵達一個最合乎公共利益的“公共意志”。

    這種“公意”與私利和私利之間相加減形成的“衆意”顯然不同——“衆意關注的是私利,不過是各種特殊利益的加總而已”。

    受到盧梭的影響,法國革命的《人權宣言》明文表示:“法律是公共意志之自由而莊嚴的表現”。

     固然,盧梭的學說表達了對民主困境的清醒認識,但其方案卻為“不自由的民主”埋下了伏筆。

    “公共意志”本質上假定了理性的“客觀性”、“唯一性”和“真理性”,它以美德的名義否認了人性的局限,以“公共”的名義取消了社會的多元性。

    正如塔爾蒙所言:“公意對于盧梭就像是一個數學事實……一個人不被邀請去表達個人偏好,也不被詢問他是否贊同一個提議,而是被詢問該提議是否合乎公意。

    ”[6]可以說,法國革命中後來發生的雅各賓權力壟斷乃至恐怖統治,都是這種“客觀真理論”的展開形式而已。

     不幸的是,自由注定是多元的、喧嚣的、混亂的、充滿差異和沖突的,正是基于對自由的這一現實主義理解,美國的開國之父們構建了一種以接納私利、接納派系、接納沖突為前提的民主體系,但對于法國的革命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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