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應星:從“過程—事件分析”到“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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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注:"嚴格地講,孫立平提出“過程—事件分析”所聲稱的理論靈感來源于布迪厄,而我所做的“關系/事件分析”更多受福柯的譜系學分析的影響。
不過,本文在此不做細緻的辨析。
">,強調将社會理論的分析鋒芒完全隐身在複雜而細微的曆史叙事之中,強調對田野概念的“發現”而非對理論概念的“發明”,強調對事件整個過程和關鍵細節的從容展開,強調通過對各種路徑依賴的、兼具普遍性與偶變性的事件的還原來揭示韋伯(2013)所謂“适合的”因果機制,即在時間上異質性的、在層次上多重性的因果機制。
我在研究中國共産黨革命時,依然着力于将理論化于無形,深入第一手史料中去重新提問,依然着力于從革命曆史文件裡去“發現”概念,依然着力于對曆史材料巨細無遺的搜集和對關鍵事件細節的探究和揭示。
不過,面對不同的研究對象,加上多年研究的積累和反思,我在研究策略上從以往的“過程—事件分析”發展為一種可稱之為“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的新策略。
下文将揭示這種研究策略的基本特征。
首先,“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一種帶着結構性問題關懷的事件史研究。
在這個層面上的“追根溯源”體現為重新建立事件與總體史的關聯,尋找和确定要研究的關鍵事件。
我以革命研究為例。
既有的中國共産黨革命史已經确定了若幹大事件,地方史研究不過是圍繞這些大事件而展開的同心圓式的複寫。
對“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來說,需要研究的是關鍵事件的來龍去脈,而究竟何為關鍵事件,這是首先需要研究的——它們既可能是衆所周知的大事件,也可能是為人所忽略的小事件。
我所要做的既不是結構性分析,也不是碎片化的地方史研究,而是具有總體史意義的事件史研究。
我把具有這種性質的事件分為五種類型。
第一種是所謂“淵源性事件”。
要理解中國共産黨的政治文化和政黨治理傳統,關鍵在于“察其淵源”,而後才能夠“觀其流變”。
有些事件看起來是遠源,但卻具有原型的性質。
比如,1927—1928年在莫斯科發生的“江浙同鄉會事件”就構成了劉少奇後來所批評的“無原則的黨内鬥争”的原型。
第二種是所謂“轉折性事件”。
這類事件對既有的制度、結構或慣例提出了新的挑戰,構成了曆史的轉折點。
它既包括古田會議這樣的正面轉折點,也包括以負面教訓影響了黨團制度走向的“羅章龍事件”。
對轉折性事件的分析需要拓展曆史視野,不僅僅聚焦事件本身,而是要在一個較長的時段裡結合“局勢”進行分析,同時要從社會結構的層面展示所謂的“事件路徑”(休厄爾2021,222—311;李裡峰2003)。
第三類是所謂“調查性事件”。
中國共産黨早期存在着照搬蘇聯教條和埋頭事務處理兩種工作傾向。
這其實是五四時期“主義與問題之争”在中國共産黨黨内的某種折射。
而毛澤東開創了第三條道路,即通過深入的農村調查來調整、檢驗和完善既定的革命路線。
進一步地說,毛澤東的農村調查既是中國共産黨在革命實踐中闡釋鄉村社會危機成因的重要工具,也是實現大衆動員的權力技術,更是革命政黨以馬列主義普遍原則改造中國鄉村社會的重要中介機制(孟慶延2018)。
因此,毛澤東對農村進行的若幹調查就構成了重要的事件,比如他對江西尋烏縣所做的詳盡調查,我們既可以由此理解毛澤東的革命思想得以形成的重要源頭,又可以由此分析地域社會的地權分化和社會經濟關系。
第四類是所謂“典型性事件”。
在蘇俄革命中,更重視理論性的宣傳;而在中國革命中,更重視普及性的鼓動(參見列甯2018)。
因為農民是中國革命的主力軍,他們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黨要引導他們前進,僅用理論性的、一般性的号召是難以打動他們的,因為農民往往習慣從親自看到的、體驗到的事情上而不是從抽象的口号來理解問題,因此,黨就必須在工作中通過樹立典型來示範,利用事實來鼓動其情緒,增強其勇氣,從而讓農民在黨的号召下積極行動起來。
“樹典型”就此成了中國共産黨動員群衆的一種基本方式。
在中國共産黨革命史中這類的“樹典型”比比皆是,比如“南泥灣叙事”就是在延安大生産運動中誕生的典型。
第五類是所謂“隐喻性事件”。
事件的大小是相對而言的,史家對事件的賦義是因人而異的。
表面平淡無奇的萬曆十五年或一個小小的“叫魂”案件在别具慧眼的史家筆下,便可以從中窺見中國傳統社會的基本結構及其症結。
因此,我們不應囿于某種既定的大事件标簽,而是“必須在出乎意料的地方,在我們通常往往認為沒有曆史的地方——在情感、愛、良知、本能中——守候這些事件;它必須對事件的重現保持敏感,但不是為了追蹤事件演進的漸進曲線,而是重新找出事件扮演不同角色的不同場景;譜系學甚至還必須界定沒有出現這些事件的地方,沒有發生這些事件的時刻”(福柯2001b,115)。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所謂“根莖”狀的“關系/事件”中為某些事件重新賦義。
比如,人們可能疑惑我們為什麼會如此細緻地去研究江西萬安暴動這樣一個在中國共産黨革命史上的小事件(應星、李夏2014)。
顯然,我們的研究旨趣不是要去填補江西地方革命史的空白,也不是因為我們認為萬安暴動的意義被低估了,因而要為萬安暴動在中國革命史的重要性的排序上重新予以正名。
萬安暴動其實就是一個小事件,一個充滿偶然性的小事件。
它與我們所關心的中國共産黨早期組織路線之間不是同心圓模式,也不是縮微模式,它并不具有社會統計學意義上的代表性。
它的重要性在于它對于中國共産黨早期組織路線來說具有象征意義;在于它對中國蘇區革命史的大事件——諸如古田會議、富田事變等具有隐喻(metaphor)的意義。
我們需要從一些看似與大事件無甚直接關聯的遠源去深入理解那些複雜的行動者和關系構型。
這正如大河移民上訪對中國政治和社會來說也是一個地方性的小事件,但事件之間那些複雜的、有時純粹是偶然或随機的關系不是被線性的、單義的或結構的因果關系所排除,而是在那些偶然的“爆炸”和“入侵”中,在所謂的“隐喻”中被揭示出來(應星2001,340)。
其次,“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通過微觀比較分析來厘清事件的根源、流變與分叉。
我贊同許多社會學家關于比較是結構性分析的要害所在的說法。
“追根溯源”在這個層面上正體現為比較方法的廣泛運用。
不過,美國主流的比較曆史分析大多落足在宏觀社會結構的比較分析上,忽略了蒂利在《旺代之亂》中提出的微觀比較分析。
而我在對中國共産黨革命的曆史社會學研究中,強調的是在總體史問題關照下進行細緻的微觀史比較。
比如,在萬安暴動的研究中,我們把組織江西萬安暴動的領袖曾天宇與另一領導人張世熙進行了全面的對照,從而揭示了中國共産黨早期組織形态中存在的三重張力:職位關系與個人因素之間的張力;組織紀律的有效性與地方領袖的自主性之間的張力;革命組織與傳統資源及地方利益之間的張力。
又如,我通過對土地革命時期江西吉安地區兩個革命根據地——東固根據地與延福根據地的組織形态的比較,分析了影響紅色地方武裝與根據地的組織形态差異的各種内外因素,并澄清了“外地幹部”和“本地幹部”在中國共産黨早期曆史中的内涵。
再如,我對1930—1931年主力紅軍的整編過程進行了研究,提出主力紅軍的整編是在授權、理想、紀律、實力和人脈之間互動的結果。
在這個研究中,我把中央蘇區的紅軍與其他兩個主要蘇區的紅軍的整編形态進行了對比,由此發現中央蘇區的紅軍整編受到朱毛紅軍的強烈輻射,毛澤東提出的“伴着發展”戰略思想是産生這種輻射力的一個重要源頭;鄂豫皖蘇區的紅軍整編幾乎同步地反映了中央的政策變遷;湘鄂西蘇區的紅軍整編則體現出一定的自主性。
中國共産黨組織“集中領導、分散經營”的關系,在紅軍的整編實踐中初見端倪(應星、李夏2014;應星2015;2018)。
這種微觀比較分析的運用與蒂利在《旺代之亂》中的比較是較為相似的(Tilly1964)。
再次,“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與概念史結合在一起的事件史分析。
一般來說,以還原事件真相為中心的事件史分析與以探究概念含義為中心的概念史分析是兩種不同的分析傳統。
然而,将事件史分析與概念史分析截然分開,對這兩種傳統都是不利的。
一方面,拿在概念史分析中最具代表性的德國學者克塞雷克來說,本來強調的是概念史“既追溯哪些經驗和事實被提煉成相應概念,亦根究這些經驗和事實是如何被理解的,概念史因此而在語言史和事物史之間斡旋”,概念史與社會史的關系是其史學方法論思考的中心點。
然而,克塞雷克主編的《曆史基本概念》終究還是被人诟病社會史缺失,并未真正融入“社會知識”(方維規2020,149—159;38)。
另一方面,實證史學傳統下的事件史分析由于缺乏整體性的問題意識而屢屢被批評為“碎片化”。
人們往往把概念史歸于德國傳統,而忽略了福柯的譜系學其實也是一種概念史。
福柯這種譜系學式的概念史的特别之處,就在于突破了他自己早年把重心過多放在詞語分析上的“知識考古學”,轉而嘗試把話語分析與非話語實踐(即事件分析)結合起來。
隻有這種結合,才可能既剝離出複雜語境中的基本概念,又辨析出積澱于特定概念的重要事件。
“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在這個層面上的旨趣與譜系學是大體相通的。
同樣以我所做的革命研究為例。
有學者已經注意到了,在中國共産黨曆史的概念譜系研究中,除了“階級”、“革命”和“群衆”這些基本概念外,一些“制度性概念”(如“民主集中制”“群衆路線”)和“本土性概念”(如“訴苦”“翻身”)具有特别重要的意義(李裡峰2017)。
概念史研究的路數一般是圍繞這些概念的出現、演化、表述和疑義來展開的,也即以詞語分析為中心。
然而,這些概念本身的出現及語義演化往往與若幹關鍵性的事件密不可分。
比如,1930年前後在白區爆發的“順直省委事件”、“江蘇省委事件”和在蘇區爆發的“朱毛之争”、“劉(志丹)謝(子長)之争”,都是理解民主集中制的中國實踐的重要節點。
盡管中國共産黨對民主集中制的概念界定集中體現在毛澤東、劉少奇等革命領袖的理論性著述中,然而,脫離了對這一類重要事件節點的深入研究,我們就無法透徹地理解那些理論闡釋話語的真實含義。
事實上,我最近十年來對中國共産黨革命若幹關鍵事件的諸多分析,都在指向對“民主集中制”這個制度性概念的理解。
這就是“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在這個層面上的“所指”。
我最近把這種路數也稱為“以史解經”(應星2021),此不贅述。
又次,“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圍繞文明和制度“擔綱者”來展開的事件史分析。
“擔綱者”是韋伯在《比較宗教學導論》一文中提出來的概念,意指在打造世界諸宗教倫理中居于關鍵位置的、具有獨特生活樣式的特定社會階層(韋伯2004,463)。
擔綱者的精神氣質和倫理人格是韋伯的比較文明研究中一個關鍵的環節。
如果說中國傳統儒家文明的擔綱者是儒家士大夫的話,那麼,儒家文明演化到晚清已經發生了地域化的分化,以江浙、湖湘和嶺南為代表的幾大地域文化群體對晚近的中國政治、思想和社會變遷産生了各
不過,本文在此不做細緻的辨析。
">,強調将社會理論的分析鋒芒完全隐身在複雜而細微的曆史叙事之中,強調對田野概念的“發現”而非對理論概念的“發明”,強調對事件整個過程和關鍵細節的從容展開,強調通過對各種路徑依賴的、兼具普遍性與偶變性的事件的還原來揭示韋伯(2013)所謂“适合的”因果機制,即在時間上異質性的、在層次上多重性的因果機制。
我在研究中國共産黨革命時,依然着力于将理論化于無形,深入第一手史料中去重新提問,依然着力于從革命曆史文件裡去“發現”概念,依然着力于對曆史材料巨細無遺的搜集和對關鍵事件細節的探究和揭示。
不過,面對不同的研究對象,加上多年研究的積累和反思,我在研究策略上從以往的“過程—事件分析”發展為一種可稱之為“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的新策略。
下文将揭示這種研究策略的基本特征。
首先,“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一種帶着結構性問題關懷的事件史研究。
在這個層面上的“追根溯源”體現為重新建立事件與總體史的關聯,尋找和确定要研究的關鍵事件。
我以革命研究為例。
既有的中國共産黨革命史已經确定了若幹大事件,地方史研究不過是圍繞這些大事件而展開的同心圓式的複寫。
對“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來說,需要研究的是關鍵事件的來龍去脈,而究竟何為關鍵事件,這是首先需要研究的——它們既可能是衆所周知的大事件,也可能是為人所忽略的小事件。
我所要做的既不是結構性分析,也不是碎片化的地方史研究,而是具有總體史意義的事件史研究。
我把具有這種性質的事件分為五種類型。
第一種是所謂“淵源性事件”。
要理解中國共産黨的政治文化和政黨治理傳統,關鍵在于“察其淵源”,而後才能夠“觀其流變”。
有些事件看起來是遠源,但卻具有原型的性質。
比如,1927—1928年在莫斯科發生的“江浙同鄉會事件”就構成了劉少奇後來所批評的“無原則的黨内鬥争”的原型。
第二種是所謂“轉折性事件”。
這類事件對既有的制度、結構或慣例提出了新的挑戰,構成了曆史的轉折點。
它既包括古田會議這樣的正面轉折點,也包括以負面教訓影響了黨團制度走向的“羅章龍事件”。
對轉折性事件的分析需要拓展曆史視野,不僅僅聚焦事件本身,而是要在一個較長的時段裡結合“局勢”進行分析,同時要從社會結構的層面展示所謂的“事件路徑”(休厄爾2021,222—311;李裡峰2003)。
第三類是所謂“調查性事件”。
中國共産黨早期存在着照搬蘇聯教條和埋頭事務處理兩種工作傾向。
這其實是五四時期“主義與問題之争”在中國共産黨黨内的某種折射。
而毛澤東開創了第三條道路,即通過深入的農村調查來調整、檢驗和完善既定的革命路線。
進一步地說,毛澤東的農村調查既是中國共産黨在革命實踐中闡釋鄉村社會危機成因的重要工具,也是實現大衆動員的權力技術,更是革命政黨以馬列主義普遍原則改造中國鄉村社會的重要中介機制(孟慶延2018)。
因此,毛澤東對農村進行的若幹調查就構成了重要的事件,比如他對江西尋烏縣所做的詳盡調查,我們既可以由此理解毛澤東的革命思想得以形成的重要源頭,又可以由此分析地域社會的地權分化和社會經濟關系。
第四類是所謂“典型性事件”。
在蘇俄革命中,更重視理論性的宣傳;而在中國革命中,更重視普及性的鼓動(參見列甯2018)。
因為農民是中國革命的主力軍,他們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黨要引導他們前進,僅用理論性的、一般性的号召是難以打動他們的,因為農民往往習慣從親自看到的、體驗到的事情上而不是從抽象的口号來理解問題,因此,黨就必須在工作中通過樹立典型來示範,利用事實來鼓動其情緒,增強其勇氣,從而讓農民在黨的号召下積極行動起來。
“樹典型”就此成了中國共産黨動員群衆的一種基本方式。
在中國共産黨革命史中這類的“樹典型”比比皆是,比如“南泥灣叙事”就是在延安大生産運動中誕生的典型。
第五類是所謂“隐喻性事件”。
事件的大小是相對而言的,史家對事件的賦義是因人而異的。
表面平淡無奇的萬曆十五年或一個小小的“叫魂”案件在别具慧眼的史家筆下,便可以從中窺見中國傳統社會的基本結構及其症結。
因此,我們不應囿于某種既定的大事件标簽,而是“必須在出乎意料的地方,在我們通常往往認為沒有曆史的地方——在情感、愛、良知、本能中——守候這些事件;它必須對事件的重現保持敏感,但不是為了追蹤事件演進的漸進曲線,而是重新找出事件扮演不同角色的不同場景;譜系學甚至還必須界定沒有出現這些事件的地方,沒有發生這些事件的時刻”(福柯2001b,115)。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所謂“根莖”狀的“關系/事件”中為某些事件重新賦義。
比如,人們可能疑惑我們為什麼會如此細緻地去研究江西萬安暴動這樣一個在中國共産黨革命史上的小事件(應星、李夏2014)。
顯然,我們的研究旨趣不是要去填補江西地方革命史的空白,也不是因為我們認為萬安暴動的意義被低估了,因而要為萬安暴動在中國革命史的重要性的排序上重新予以正名。
萬安暴動其實就是一個小事件,一個充滿偶然性的小事件。
它與我們所關心的中國共産黨早期組織路線之間不是同心圓模式,也不是縮微模式,它并不具有社會統計學意義上的代表性。
它的重要性在于它對于中國共産黨早期組織路線來說具有象征意義;在于它對中國蘇區革命史的大事件——諸如古田會議、富田事變等具有隐喻(metaphor)的意義。
我們需要從一些看似與大事件無甚直接關聯的遠源去深入理解那些複雜的行動者和關系構型。
這正如大河移民上訪對中國政治和社會來說也是一個地方性的小事件,但事件之間那些複雜的、有時純粹是偶然或随機的關系不是被線性的、單義的或結構的因果關系所排除,而是在那些偶然的“爆炸”和“入侵”中,在所謂的“隐喻”中被揭示出來(應星2001,340)。
其次,“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通過微觀比較分析來厘清事件的根源、流變與分叉。
我贊同許多社會學家關于比較是結構性分析的要害所在的說法。
“追根溯源”在這個層面上正體現為比較方法的廣泛運用。
不過,美國主流的比較曆史分析大多落足在宏觀社會結構的比較分析上,忽略了蒂利在《旺代之亂》中提出的微觀比較分析。
而我在對中國共産黨革命的曆史社會學研究中,強調的是在總體史問題關照下進行細緻的微觀史比較。
比如,在萬安暴動的研究中,我們把組織江西萬安暴動的領袖曾天宇與另一領導人張世熙進行了全面的對照,從而揭示了中國共産黨早期組織形态中存在的三重張力:職位關系與個人因素之間的張力;組織紀律的有效性與地方領袖的自主性之間的張力;革命組織與傳統資源及地方利益之間的張力。
又如,我通過對土地革命時期江西吉安地區兩個革命根據地——東固根據地與延福根據地的組織形态的比較,分析了影響紅色地方武裝與根據地的組織形态差異的各種内外因素,并澄清了“外地幹部”和“本地幹部”在中國共産黨早期曆史中的内涵。
再如,我對1930—1931年主力紅軍的整編過程進行了研究,提出主力紅軍的整編是在授權、理想、紀律、實力和人脈之間互動的結果。
在這個研究中,我把中央蘇區的紅軍與其他兩個主要蘇區的紅軍的整編形态進行了對比,由此發現中央蘇區的紅軍整編受到朱毛紅軍的強烈輻射,毛澤東提出的“伴着發展”戰略思想是産生這種輻射力的一個重要源頭;鄂豫皖蘇區的紅軍整編幾乎同步地反映了中央的政策變遷;湘鄂西蘇區的紅軍整編則體現出一定的自主性。
中國共産黨組織“集中領導、分散經營”的關系,在紅軍的整編實踐中初見端倪(應星、李夏2014;應星2015;2018)。
這種微觀比較分析的運用與蒂利在《旺代之亂》中的比較是較為相似的(Tilly1964)。
再次,“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與概念史結合在一起的事件史分析。
一般來說,以還原事件真相為中心的事件史分析與以探究概念含義為中心的概念史分析是兩種不同的分析傳統。
然而,将事件史分析與概念史分析截然分開,對這兩種傳統都是不利的。
一方面,拿在概念史分析中最具代表性的德國學者克塞雷克來說,本來強調的是概念史“既追溯哪些經驗和事實被提煉成相應概念,亦根究這些經驗和事實是如何被理解的,概念史因此而在語言史和事物史之間斡旋”,概念史與社會史的關系是其史學方法論思考的中心點。
然而,克塞雷克主編的《曆史基本概念》終究還是被人诟病社會史缺失,并未真正融入“社會知識”(方維規2020,149—159;38)。
另一方面,實證史學傳統下的事件史分析由于缺乏整體性的問題意識而屢屢被批評為“碎片化”。
人們往往把概念史歸于德國傳統,而忽略了福柯的譜系學其實也是一種概念史。
福柯這種譜系學式的概念史的特别之處,就在于突破了他自己早年把重心過多放在詞語分析上的“知識考古學”,轉而嘗試把話語分析與非話語實踐(即事件分析)結合起來。
隻有這種結合,才可能既剝離出複雜語境中的基本概念,又辨析出積澱于特定概念的重要事件。
“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在這個層面上的旨趣與譜系學是大體相通的。
同樣以我所做的革命研究為例。
有學者已經注意到了,在中國共産黨曆史的概念譜系研究中,除了“階級”、“革命”和“群衆”這些基本概念外,一些“制度性概念”(如“民主集中制”“群衆路線”)和“本土性概念”(如“訴苦”“翻身”)具有特别重要的意義(李裡峰2017)。
概念史研究的路數一般是圍繞這些概念的出現、演化、表述和疑義來展開的,也即以詞語分析為中心。
然而,這些概念本身的出現及語義演化往往與若幹關鍵性的事件密不可分。
比如,1930年前後在白區爆發的“順直省委事件”、“江蘇省委事件”和在蘇區爆發的“朱毛之争”、“劉(志丹)謝(子長)之争”,都是理解民主集中制的中國實踐的重要節點。
盡管中國共産黨對民主集中制的概念界定集中體現在毛澤東、劉少奇等革命領袖的理論性著述中,然而,脫離了對這一類重要事件節點的深入研究,我們就無法透徹地理解那些理論闡釋話語的真實含義。
事實上,我最近十年來對中國共産黨革命若幹關鍵事件的諸多分析,都在指向對“民主集中制”這個制度性概念的理解。
這就是“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在這個層面上的“所指”。
我最近把這種路數也稱為“以史解經”(應星2021),此不贅述。
又次,“追根溯源的事件社會學”是圍繞文明和制度“擔綱者”來展開的事件史分析。
“擔綱者”是韋伯在《比較宗教學導論》一文中提出來的概念,意指在打造世界諸宗教倫理中居于關鍵位置的、具有獨特生活樣式的特定社會階層(韋伯2004,463)。
擔綱者的精神氣質和倫理人格是韋伯的比較文明研究中一個關鍵的環節。
如果說中國傳統儒家文明的擔綱者是儒家士大夫的話,那麼,儒家文明演化到晚清已經發生了地域化的分化,以江浙、湖湘和嶺南為代表的幾大地域文化群體對晚近的中國政治、思想和社會變遷産生了各